魏崇红 史科蕾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其中,城镇化比例由1979年约18%上涨到2019年约55%,而有城镇户籍的人口比值却依然不足35%。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有关统计数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业转移人口的数量将达到3.2亿人。在城镇化进程中,市民化必然会给农民工群体带来工作、生活以及文化观念等多方面的冲击,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必定是困难重重的。深入思考如何使农民工转换身份并融合城市发展,同时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是当前推进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城镇一体化发展是目前构建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中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
首先,农民工市民化受自身因素的影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技能是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基础因素。就人力资源而言,近些年我国的农业转移人口相比于城市精英而言文化素养和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就社会资源而言,农民工实现市民化,进入城市生活,虽然长时间居住在城市中,但是由于文化差异、地域差异和生活习惯差异等,导致这一群体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很难与城市主流文化相融合。就心理层面而言,农民工文化以及认知能力等方面不及城市精英白领,对城市发展中创新性精神缺乏深刻理解。
其次,农民工市民化受制度因素的影响。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改革,就是为了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其中制度问题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转移的关键,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城乡户口二元化管理、城市户口被赋予了过多的附加值。二是受到土地制度的影响。当前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现行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机制中存在诸多问题,缺乏科学经营方式,导致农民并未获得土地流转经营的经济价值,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转移,造成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三是受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由于农民工受到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实现市民化融入城市就被局限在了劳动力市场范围,造成就业机会不平等、待遇不公平以及社会保障缺乏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改革进程。
最后,农民工市民化受社会因素的影响。由于文化差异以及生活习惯等影响,城市社会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存在一定的偏见,农民工进城适应城市生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各种差异的影响因素使得“老市民”与“新市民”之间的界限很难在短时间内被打破,造成一种所谓“集体自私”的行为。同时,农民工进入城市之后以地缘关系为主形成交际圈,缺乏与当地居民相互沟通交流的途径和机会,阻碍了其市民化进程。
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完善与市民化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突破现有的政策框架与制度的限制,培养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第一,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进城务工农民的政治参与度不高,政治参与渠道亟待疏通。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农村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生活,使得权力空壳化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并没有以民主的身份参与政治决策以及合法化选举。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参与政治的制度体系,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打破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中不合理现象,明确农民工市民化身份在地方各级选举中的比例要求。在原有的信访制度上,开设公开的网络交流平台,鼓励和支持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各种渠道实现利益表达,进一步强化农民工的权利意识,重视其利益诉求,激发其参与政治的热情,提高其参与政治决策的积极性。
第二,造成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收入低、支出多。各级政府部门应从城乡体制入手,构建城乡一体化、平等互利的就业市场,把农民工正式纳入城市就业体系中,取消户籍制度中影响就业的附带政策,实现劳动力市场资源科学配置,构建符合农民工就业的统一标准,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同时,对农民工的收入进行监管,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并针对有技术特长的农民工构建工资增长机制。
第三,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制度是关键。一方面,需要逐渐多层次推进户籍改革,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的有序流动,实现由“二元化”向“一元化”制度的转换,只保留人口统计的功能;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条件,允许农民工自由迁徙融入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基本原则,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使农民通过土地获得稳定的收入。同时,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能够得到最低生活保障;针对职业风险,建立全方面的工伤赔偿机制,并构建符合这一群体的养老机制。
第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实现稳定就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社会交往能力、思想道德水准和技术技能。一方面,应逐步培养农民工的市民意识,加快观念转变,形成与城市化生活状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市民进行职业培训,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奠定个人素质基础。另一方面,应强化政府有关部门主导意识,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作,解决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同时实行企业下“订单”、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用人单位“买单”的多元化合作模式。
第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对生活社区服务体系的配套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应鼓励农民工市民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加深和本地居民的沟通交流,拓宽社交关系,进一步增强社区管理的能力,让农民工感受到归属感与认同感;同时完善休闲娱乐设施,对农民工免费开放,鼓励企业参与公共设施建设,如图书馆、体育馆等,并向农民工开放,让农民工切实感受到城市的包容性,如此才能使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总之,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新型城镇化,必须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也是推进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解决的问题。应站在保障人民利益的角度来推进各项工作,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对城市充满归属感,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