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敏
摘要: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其统治的延佑年间(1314年—1320年)实行恢复科举考试、编撰法典、翻译和出版书籍等一系列使蒙古政权儒化的措施。为元朝增加了更多的中原色彩。
关键词:延祐 儒治 元仁宗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从十几岁开始学于儒士李孟,李孟向他灌输的儒家伦理和政治观念对他后来的政治态度有很大的影响。仁宗在怀州任宗王及后来身为海山的皇太子时期先后在身边任用了许多汉儒,如赵孟頫、张养浩、姚燧等;因此,仁宗不仅能够读、写汉文和鉴赏中国绘画和书法,还非常熟悉儒家学说和中国历史。仁宗对儒学及其政治价值是有深刻认识的。和所有蒙古贵族一样,他也迷信佛教和萨满教。他“通达儒术,秒悟释典。”常曰:“明见心性,佛教为深;修身治国,儒道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常与群臣语,我劝示之曰:所重乎儒者,为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他十分关怀国学,屡次下诏勉励学校。他指示省臣说:“国子学,世祖皇帝深所注意,如平章不忽木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亲订国子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在儒家政治学说的强烈影响下,仁宗即位之初就将海山时期的大部分政策废止。在大批儒士的引导和支持下,爱育黎拔力八达在位后便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推动了元朝进一步汉化和儒化改革。
一、恢复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是中原王朝甄选统治精英的主要途径,关系重大,所以在忽必烈朝不断围绕恢复考试问题展开争论,但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以后,形势发生了变化。改善官员水平的迫切需求和皇帝本人欲使他的政府更加儒化的迫切要求,使得恢复科举考试的呼声再次高涨起来。皇庆二年(1313年)颁诏恢复科举考试。延祐元年(1314年)八月,令天下郡县举其贤者、能者,充贡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亲试于廷,赐及第出身有差。他表示:“朕所愿者,安百姓以图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至此。设科取士,庶几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兴也。”从至元以来屡议屡格得科举制度正式开始举行。考试科目重经学而轻文学,指定朱熹集注的《四书》为所有参试者的标准用书,并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释的《五经》为汉人参试者增试科目的标准用书。这一变化有助于确定理学的国家正统学说地位,具有超出元代本身的历史意义,并被后来的明、清两代基本沿袭下来。
延祐开科意义重大,以程朱理学文科考内容是历代所无,一改前代诗词文赋为科考内容的历史,科举内容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着文风的走向。形成了重根底,不尚空言的文风,文风据理,考据精确,矫正了南宋末年科举文风的流弊。这与仁宗皇帝颁布的科举诏书有极大的关系,仁宗科举诏中说:“浮华过实,朕所不取。”虽然科举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元代儒士入仕的问题,取仕的规模也远远不能与唐宋明清相比,但延祐科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推动了元朝文风的大变革,此时文治达到元代的高潮。所以延祐科举自然成为元代前后期文风的分界线。邓绍基主编的《元代文学史》把延祐作为元代诗文发展的分界线,并认为延祐科举以后的成就超过了此前,并提出了依据:“元诗发展以仁宗延祐年间为界,可分为前后两期,延祐以前宗唐得古诗风兴起到旺盛,延祐以后宗唐得古潮流继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后期成就超过前期。”
二、编撰法典
编撰法典是仁宗改革元代制度而且产生预期效果得另外一个领域。可能是因为在多元文化社会确定统一的法典有难以克服的困难,也可能是因为蒙古统治者认为统一的法典会限制他们的权力所以才采取了反对的态度,元朝从未制定一个通行全国的标准法典。缺乏法典引起了汉人官员的极大焦虑。
爱育黎拔力八达很快采取措施对这样的形势加以补救。在1311年即位当月,他命令中书省臣汇集从忽必烈朝初年以来的律令条规。这一汇编工作于1316年完成。但是对汇编的复审过程要比预期的时间长的多。直到硕德八剌即位后两年的1323年,这一法典才以《大元通制》的名目正式颁行。这个新法典收录了建国以来的法律条文2400条,分为断例、条格、诏制、别类四大类。
《大元通制》虽然不是一部全面性的法典,按照现代法制史学者的观点,此书“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标志,因为他有充实的内容并采用了以《泰和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的法典结构。”《泰和律》是金朝的法典,他的编撰遵循的是唐代法典模式。但是,作为征服王朝的法典,《大元通制》没有照搬中国以前的法典。它在许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习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征。《大元通制》和也是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朝由江西地方政府或私人编辑的《元典章》是元代法制史的两个里程碑,也是作为征服王朝元朝日益成熟的反映。
三、书籍翻译和出版
爱育黎拔力八达对汉文化的喜爱,他和他的臣僚(特别是蒙古和色目臣僚)对儒家政治学说和汉人历史经验的渴求,可以从爱育黎拔力八达下令翻译或者出版的著作的数量和性质上反映出来。翻译成蒙古文的汉人著作包括:儒家经典《尚书》;宋人真德秀撰写德《大学衍义》;与唐太宗有关的两部书吴兢撰写的《贞观政要》和太宗本人为他继承者撰写的《帝范》;司马光撰写的伟大史书《资治通鉴》。在爱育黎拔力八达赞助下出版的汉文著作包括:儒家经典《孝经》,刘向撰写的《烈女传》,唐代陆淳研究《春秋》的论著以及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
雖然以上所列都是在爱育黎拔力八达同意下出版的汉人著作,反映的是他作为天子有倡导大众道德和增加物质福利的责任,翻译著作的选择,则显示了他的实用主义的目标。在下令翻译《贞观政要》时,他指出此书有益于国家,并希望蒙古人和色目人都能诵习该书的译本。蒙古君主显然希望蒙古和色目精英,包括他自己,能够学习儒家的政治学说和汉人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唐太宗的教诫,能把国家管理的更好。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其统治得九年时间里重用儒士,实施多项汉化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蒙古统治者与汉族官僚士大夫之间得矛盾,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对提升蒙古人与色目人得文化素养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文化得交流与民族融合。仁宗得各项政策对他得继任者硕德八剌产生了重大影响,硕德八剌继续贯彻仁宗得各项汉化政策。爱育黎拔力八达朝以极大期盼和果断行动开端,被一些史学家称为“延祐儒治”。它虽然为元朝增加了更多的中原色彩,但是实际上没有成功的遏制蒙古和色目精英得既得利益,因此没能从根本上改造蒙元政权得“整体结构”。
参考文献
[1]《元史》卷175,第4089页。
[2] 狄百瑞:《理学与心学》,第57—66页。
[3] 李文胜:《论元代延祐科举的意义》,第75页。
[4] 邓绍基:《元代文学史》,第370页。
[5] 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第24—26页。
[6] 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第29页。
[7] 孙克宽:《江南访贤与延祐儒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