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微公益行为透视

2020-03-03 17:57杨淑萍
教育观察 2020年41期
关键词:公益活动公益德育

吕 婧,杨淑萍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步入微时代以来,我国社会公益正从传统的动员模式、保守的资源聚合模式向全民自主参与模式和更开放的资源组织模式转变。”[1]微公益作为依托网络开展的活动,具有开放性和平民性的特点,其自下而上的运行模式,以及微博、微信和公益网站等媒介载体的日渐发展,促使微公益活动在学校中流行起来,对大学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微公益的内涵及特征

微公益是指人们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将自己的点滴关怀和体验理解付诸社会实践,自发参与,以达到积少成多效果的一种公益行为。对于微公益这一新兴的公益模式,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这种公益形式主要是通过网络自媒体来宣传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有联网的电子设备,就可参与到微公益活动中去,成为一项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二是微公益着眼于微,只要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无论活动大小、贡献多少,都可以认为是微公益活动。

微公益作为一种伴随网络而生的新型公益模式,具有区别于传统公益活动的独特性:一是微公益参与门槛较低,具有平民化、大众化的特点。与微公益相比,传统公益活动的参与门槛过高,参加者多为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就的成功人士,普通人则难以融入其中。正处于求学阶段的大学生的生活费用主要来自父母,他们既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也没有显著的社会地位,若参与传统公益活动则会在财力和地位上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微公益是伴随新媒体出现的,只要有网络的硬件设备和自己乐于助人的善念,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关注和转发尽一己之力,帮助到别人。二是微公益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微公益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依托于网络,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将求助信息发布在网上,网络的迅捷性可以让其在短时间内受到较大的关注,被社会各界知晓。这种信息共享的速度与效率是对传统公益的创新和突破。同时,以网络为媒介的参与方式也可以让大学生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自行参与微公益,向社会表达自己的责任担当,传达善意,力所能及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二、大学生微公益行为的德育价值

青少年由于课业负担较重,因此在大学以前很少有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和时间。而微公益的出现为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提供了机会与途径,其门槛低、大众化等特性更是满足了大学生公益实践活动的需求,微公益逐渐成为大学生参与社会、表现善意和产生善举的一种积极健康的德育途径,具有较高的德育价值。

(一)有助于大学生培育和践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道德素养

大学是青年价值观成熟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他们对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开始有自己的看法并逐渐形成了自己待人处世的准则。正确的价值观对大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而微公益蕴含的“勿以善小而不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相契合,有利于大学生在微公益社会实践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并指导自身的道德行为。通过参与微公益活动,“大学生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得到了精神满足,而且能从公益的角度重新对道德标准、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进行认知,完成对自身道德水平和思想教育水平的提升,既提高了自身的道德素养,也有利于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2]。微公益活动凭借其广泛的参与度和弘扬正能量的特性,可以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二)有助于大学生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强道德实践能力

微公益把复杂的公益活动转变成简单的网络操作,这样能够在增加载体和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保证更多的人了解微公益活动并投入微公益活动中。同时,微公益活动能够有效调动人们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改善了社会人群道德意识下滑的现象,对于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有着积极的作用”[3]。大学生微公益行为不会过多地占用其学习时间,大学生只需要在浏览朋友圈、微博或网页时顺便转发和关注就可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其快捷性和便利性提高了大学生的社会参与度。而且,大学生通过参加微公益活动可以体验到帮助别人的成就感并增强自我认同感,从而让他们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作为社会一分子的责任和担当,形成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另外,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时可以接触到实际的道德问题,可以在道德实践中更好地运用科学的、理性的知识体系来指导自己的行为,锻炼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大学生微公益行为的误区

近年来,微公益发展迅速,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接受。但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乱象和误区,消解了微公益的德育功能。

(一)大学生对微公益缺乏全面认识

目前,随着微公益的发展与完善,大部分大学生知晓了微公益这一公益新模式,能够以科学的态度认同、支持和参与微公益活动,但仍有一些大学生对微公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微公益存在误解和偏见。首先,部分大学生认为微公益活动形式化严重,人们参与微公益时只是机械性地转发,忽视了其所传递的求助信息本身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在这一认识的影响下,大学生认为微公益行为无法达到自己预想的效果,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导致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有些大学生认为微公益活动只着眼于解决微小简单的有关生活的问题,对于一些宏观层面的问题,觉得微小的公益行为的作用太小,无法凝聚成足以改变社会现状的力量。最后,有些大学生由于缺乏对微公益内涵与运行机制的了解,忽视微公益的目标和精神,断章取义,固执地将微公益活动等同于传统公益活动,认为做公益必须捐钱捐物,只有物质性的贡献才算公益活动。

(二)微公益形式单一,延续力不足

微公益的出现和发展为大学生参与公益行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途径,但由于微公益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还未形成完备的体系,运行形式比较单一。如今,微公益的主要运行模式是在某些平台或软件上发布求助信息,大学生看见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捐款或转发参与进来。这种模式简单易操作,参与门槛低,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学生的关注和认可。但长期采取这一种模式会使还未定性的大学生产生审美疲劳,丧失刚开始参与时的新鲜感和热情,难以坚持下去。另外,微公益是自愿参加的活动,由于当前没有完善的制度和规则约束,部分大学生自身微公益理念淡薄,缺乏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因此在参与微公益时随心所欲,自由加入和退出,导致微公益活动人员流动频繁。这种人员的过度流动使微公益活动难以实现人员与策划内容的有效对接,以致实践主体和实践活动延续力不足,进而影响微公益活动的策划、开展及团队建设。

(三)微公益整体环境急需优化

首先,微公益实践活动的氛围不够浓厚。在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学校越来越重视德育对学生成长和成才的作用,但在实际的德育教学中仍以传统德育课程为主,缺乏创新。微公益作为一种依托于网络开展的新型德育活动,大多为学生自发开展与参与,未受到学校的重视与支持,缺乏稳固的实践平台和有力的宣传报道。另外,微公益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方面,微公益活动主要依靠网络和媒体开展,每个人既可以成为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也可以成为参与者,这就使传播主体良莠不齐,传播信息真假难辨。而网络环境中的一些负面虚假信息容易使甄别能力较差的大学生受到欺骗,损害大学生的利益,降低其信任度,使其产生戒备心理,打击了他们参与微公益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与微公益相关立法的缺失既让一些不法分子更加猖狂,也让大学生从认知上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权威的保障,增加了其对参与微公益活动的顾虑。

四、大学生微公益行为的引导与规范

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微公益行为可以使其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能够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引下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因此,为了实现微公益独特的德育价值,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当前微公益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微公益活动这一公益新模式、德育新途径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一)提升大学生对微公益的认识,增强其甄别能力

微公益活动作为媒体时代的产物,突破了传统公益活动门槛过高及参与限制较多的局限性,逐步被人们认可和接受。但由于微公益活动具有新颖性,部分大学生对它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存在一些误解和偏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高校应该加强对微公益的宣传,从多种途径提升大学生对微公益活动的认识。学校要在德育课堂中加入微公益活动相关要素,介绍微公益活动的内涵、价值和运行机制,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微公益的内涵与精神,形成微公益的理论体系。此外,学校也可以通过广播、讲座和官网宣传微公益活动,并以公开、透明且有趣的宣传方式吸引大学生亲身参与、亲身体验,在实践的过程中消除其对微公益活动的误解和偏见,产生新的理解与认识,体会到自己的微小行为逐渐汇聚成“大善”的道德情感。其次,教师应该发挥“引路人”的作用,传递积极参加公益行为的理念,讲解微公益行为的知识,培育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的意识。同时,教师应该跟紧时代潮流,及时了解媒体环境下的新兴产物,让大学生明确参与微公益活动的德育价值和贡献,掌握参与微公益活动的方法和途径,了解在参与微公益活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公益理念,增强大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让大学生逐渐把参加微公益活动当成自己的习惯,作为展现社会责任的一种途径。

(二)完善微公益相关制度,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微公益规范和制度的不完善性使大学生在参与微公益活动时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负面影响,这不利于其成长。为了消解微公益层面的潜在危机,使微公益活动顺利开展,我们需要完善相关制度,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微公益行为。首先,“社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及时针对社会微公益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微公益活动的法律地位、组织框架、运行方式等内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干扰和破坏微公益活动的不法行为及时制止”[4]。学校也应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微公益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在高校学生守则中,要加入关于微公益活动在校开展的审批程序要求、微公益行为失范的界定及惩罚措施等内容,以明确的书面准则规范大学生的微公益行为。其次,学校管理者应鼓励大学生自发组织微公益活动,主动给大学生提供开展微公益活动所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平台,满足其合理的需求。如在空间上,学校可以为微公益活动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场地;在时间上,学校可以适当延长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开设专门的社会实践课程;在形式上,学校应不断创新,改变原先单一的参与模式,加入一些能够吸引大学生的新元素。

(三)营造良好氛围,优化大学生微公益活动的整体环境

校园作为大学生主要的活动和生活场所,不仅要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工具,而且要有良好的精神氛围。德育环境对大学生的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及价值观等有重要影响。首先,可以开展积极健康的校园活动,建设校园文明。“校园活动,是根据在校大学生自己的特长、爱好所开展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活动,是有益的学术性、知识性、娱乐性、公益性的活动。”[5]大学生在参加校园活动的过程中既可以提高自身道德实践能力,也可以从中理解微公益的本质。其次,要重视假期社会实践对大学生价值教育的作用。学校应该充分利用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将原先主题为宏大的社会热点问题的社会实践转变成着眼于微公益的活动,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实现更广范围内的微公益宣传,激发大学生参与微公益活动的热情,锻炼大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要注重微公益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学校既应该搭建一个与社团相似的实体平台,也应该搭建一个与微博、微信等运行方式相似的便捷的虚拟平台,以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为大学生参加微公益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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