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驰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 110000)
班固于《白虎通义》云:“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礼·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皆为重人伦也。”[1]卷下·姓名又云:“何姓者,一字之称也。尊卑所同也。诸侯各称一国之号,而有百姓矣。”[1]卷上·号由此可见,在古代社会,姓氏可以区别婚姻、区别尊卑。古人看重生死,重视祖宗法度,讲求认祖归宗。原始社会时期,人以族群而居;发展到阶级社会,人重视等级制度,以身份等级划分人群;时至今日,人们重视家文化,由家成国。这一历史文化演变都与宗族文化密切相关,而宗族文化于外最显性的特征便是姓氏的源流。人们会对同姓的人有天然的亲近感,如果追溯到姓氏的源头,这些同姓氏但互不相识的人很可能本为一家。
姓氏由某个或某两个汉字充当,每一个汉字的背后都有其强大的文化支撑。对汉字及汉字背后的文化进行研究,就形成了汉字文化学这门学科。唐兰先生曾在《中国文字学》一书中为中国文字学(即汉字学)划定范围,他认为:“我的文字学研究的对象,只限于形体。”笔者赞同该观点,认为汉字文化学也应该围绕汉字形体展开研究。
汉字的强大吸引力在于,能从汉字的形体上窥探出各种社会文化现象,故姓氏文化的背后也蕴藏着汉字文化。探究姓氏源流必然离不开对汉字文化信息的挖掘。“孟”字在造字之初并非直接代表姓氏,由最初的造字本义发展为姓氏的代表,这期间必然经历了一段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本文将这段历史归纳为三个阶段,以期探究“孟”姓的来源。
“孟”字最初的字形含义是“弃子”“食子”,该含义与“孟”字背后所蕴藏的人类文明密切相关,故我们先简要梳理一下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这段婚姻文明发展进程。
原始社会大致经历了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2]7原始人群的主要劳动工具是石器,且智慧未发展到一定水平,所以还处在乱婚的阶段。他们的婚姻不分辈分、不分血缘。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脑的进化,古人逐渐意识到乱婚的危害,这便引起了婚姻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婚姻实行的是“血缘群婚”,即按辈数区分的婚姻。由于人们开始认识到血亲关系的重要性,所以,婚姻关系只存在于同辈之间,禁止父母子女之间的直接婚姻关系。这是人类向文明迈进的一大步。因此,血缘群婚阶段是原始人群向氏族公社过渡的重要环节。[2]10
氏族公社制度以血缘为纽带,是原始社会的高级阶段。氏族公社的历史可分为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阶段。[3]8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婚姻实行族外婚制,即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互为夫妻。后来,婚姻又发展为对偶婚。这一时期代表的人类文化遗存有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半坡村文化。[3]9从乱婚到对偶婚,所生子女均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代表文化有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3]9在这一时期,男子出嫁到女方的对偶婚演变为男娶女嫁,母系家庭公社向父系家庭公社转化,进而形成以男子为家长的一夫一妻制家庭。[4]直至人类文明完全发展到阶级社会阶段,所生子女便既知其父也知其母。
文献资料证明,时至东汉,中国四边的少数民族还保留着食首子的古俗。[6]例如:
①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7]
②越之东有辄木之国,其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8]
③交阯,其西有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弟味旨则以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取妻美则让其兄。今乌浒人①是也。[9]
从“孟”字的造字字形来看,古人蒸吃首子的文化信息就贮藏在“孟”字的金文字形背后。这段文明处在母系氏族趋近衰亡,父系氏族开始萌芽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文明的代表半坡文化的年代距今约6800—6300 年(前4800-前4300),父系氏族公社文明的代表大汶口文化距今4000—5000 年(前4300-前2500),由此可以推断,“孟”字的造字字形背后所蕴藏的文明大致处于两个文明的交界时期。因此,笔者将这一时期定义为“孟”字走向“孟”姓的第一阶段。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孟”字由造字之初的“弃子”“食子”含义逐渐发展为“长”的含义。“长”义最早出现在《尚书》中,排除“孟豬”“孟津”一类的泽名、地名,字义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排行最大者,二是农历四季中每季的第一个月。例如:
④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传》:“周公称成王命,顺康叔之德,命为孟侯。孟,长也。五侯之长,谓方伯,使康叔为之。”[10]卷十三·周书·康诰
按:《尚书全解·卷二十八》:“孟侯,谓为诸侯之长也。”这里的“孟”即为排行最大,“孟侯”是五侯中排行最大的诸侯。
⑤告于众曰:“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10]卷六·夏书·征
按:“孟”表示每季的第一个月。《广雅》:“孟,始也。”孟月即农历的正月、四月、七月、十月。此处的“孟春”为春季的第一个月,即农历正月。
人类文明走向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之后,“弃子”“食子”现象出现。这里的“子”专指婚后的第一个孩子,即首子,或称长子。可以说,“孟”字“长”的字义是弃子、食子文化的延伸。字义“长”即最大、最先,弃子、食子的“子”是最长、最先的孩子,这体现了字义及其背后文化的传承。等到人类社会正式进入由父权主导的阶级社会,父亲与长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得到保障,人们便不再丢弃长子,反而,长子具有绝对的尊贵地位。
《诗经》中也有对“孟”为“长”义的记载。例如:
⑥云谁之思?美孟姜矣。——《诗经·鄘风·桑中》
按:《毛诗注疏》[11]卷四:“《传》:‘姜,姓也。’《笺》:‘孟姜,列国之长女。’”姜是姓氏,孟代表在兄弟姊妹中的排行。《方言·十二》:“娋、孟,姊也。”由此可知,“孟”既可以指长子,也可以指长女。
⑦彼美孟姜,洵美且都。——《诗经·郑风·有女同车》
按:《毛诗注疏》[11]卷七:“《传》:‘孟姜,齐之长女。’”此处,“孟”仍代表排行。
随着时代的发展,“孟”字的“长”义之“兄弟姊妹排行”义具体为区别嫡庶。《说文解字·子部》:“孟,长也。从子皿声。莫更切。”《人部》:“伯,长也。从人白声。博陌切。”段注:“凡为长者皆曰伯。”可知,孟、伯同义,均为“长子”。但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左传·隐公元年》有载:“惠公元妃孟子。”孔颖达疏:“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嫡妻之子长者称伯,妾子长于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嫡庶也。”[12]由此可知,嫡长曰伯,庶长曰孟。
综上,至多到春秋早期,“孟”字的“长”义已经确立。笔者将这一时期定义为“孟”字走向“孟”姓的第二阶段。
“孟”字由“长”的含义逐渐发展,至春秋晚期出现了“孟”姓。首次记载“孟”为姓氏的文献是北宋时期的《广韵》。《广韵》:“孟,长也,勉也,始也。又姓。出平昌、武威二望。本自周公鲁桓之子,仲孙之胤。仲孙为三桓之孟,故曰孟氏。”[13]南宋时期,郑樵的《通志》也有记载。《通志·氏族略》:“孟氏,姬姓,鲁桓公子庆父之后也。庆父曰共仲,本仲氏,亦曰仲孙氏。为闵公之故,讳弑君之罪,更为孟氏,亦曰孟孙氏。”[14]由此可知,孟姓来源于鲁国公族。
史料记载,春秋时鲁国是周(姬姓)分封的同姓诸侯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春秋后期,鲁桓公生子同、庆父、叔牙、季友。子同即后来的鲁庄公。庆父、叔牙、季友为鲁桓公之子,鲁庄公之弟。据《史记》载:“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15]庄公为桓公的嫡长子,庆父为桓公的庶长子。庄公去世后,庆父因三年内接连杀害鲁国的两位国君(鲁庄公之子子般和湣公),致使鲁国大乱。因此,鲁国人非常记恨他,都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16]其后,庆父为躲避罪行,出奔莒国。后庆父之弟季友贿赂莒国,使莒国同意送回庆父。庆父在返国途中自缢身亡。庆父过世后,季友将禄位传给其子公孙敖。由于春秋早期“嫡长曰伯,庶长曰孟”的文化背景,且庆父为桓公之庶长子,故庆父的子孙便称为孟孙氏。后来,孟孙氏的后代因避讳庆父的弑君之罪,便更为孟氏。综上,“孟”姓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的鲁国公族庆父的儿子公孙敖,属于以次序而得姓。这是“孟”字走向“孟”姓的第三阶段。
“孟”字由一个汉字发展为姓氏的代表,这期间经历了一段由原始氏族到阶级社会的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史。“孟”姓产生之后,“孟”字的含义仍然在丰富,出现了假借义、引申义。然而,“长”义仍是使用频繁的一个义项,其本义地位从未被撼动。
注释:
①乌浒人,古越人的一支。汉时居于合浦郡内。东汉灵帝建宁三年(170),汉于此地置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