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在建筑中的运用

2020-03-02 13:19葛彦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20年11期

葛彦

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结构主义”背景、定义、基本特征等几个不同层面的含义,简单清晰地梳理了结构主义与建筑的关系,结合案例对建筑进行分析,再根据形态学说和建筑之间的结合进行探究,另外从形态学的视角剖析对于建筑的设计思想以及其对于社会性和历史两方面的意义进行研究,最终理解形态学和结构主义对建筑设计的作用。

关键词:结构主义语言学;结构主义哲学;结构主义建筑

一、背景

20 世纪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所著《普通语言学教程》的问世,象征着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诞生。结构主义在语言学、人类学、社会学、精神分析学、美学和政治理论方面,都有举世闻名的提倡者为之宣传。结构主义简单理解来说是一种方式,它依据各种孤立的事件或是在事件的内涵定义之根基的结构性常态来对它们实行解剖。它试图通过结合内在联系的总体来理解事物。结构主义语言学是在语言学术范畴内与传统语言学相对抗的一个学术归纳派别,并且以《普通语言学教程》所阐明的语言学理论思想为象征符号,其中还包括被这些学说影响而实施的语言学说研究。由语言学说转变成一股社会潮流的结构主义风靡全球,人文社会学科各科因为这个新的思潮继而钻研,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方法论。

二、定义和基本特征

结构主义起源于20世纪初的“俄国形式主义”;“捷克结构主义”是在20年代前后,由于雅各布森等人在二战时期的移居从而传播于美国;在40年代末期,因为列维-斯特劳斯的全力传播,结构主义的思潮在欧洲大陆上得到了回归,其巅峰时期正是出现在法国;在60年代初期,人文学科的思想浪潮在法国的哲学界涌现,结构主义思想的代表者同在二战后统领了法国哲学界接近20年之长的符号学和真实存在主义等所谓的“意识”哲学思潮针锋相对。之所以称之为结构主义,是因为各个思想学家们虽然是不同的思潮但却共同使用着“结构”或者是与之类似的观点来进行阐述探讨。结构主义的生长过程有着它特殊的路径,其无论是思想还是方法都来自于语言学。闻名于世界的语言学家索绪尔、雅各布森等人在语言研究中强调了“结构”的核心理论,而法国的拉康在心理学方面对其进行了运用,结构主义的心理学从此应运而生。

结构主义哲学是一些具体的人文学科及其研究方法所普遍反映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总结,学科的分散和广泛给总结结构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征带来了很大困难。总的来说结构主义有两个基本特征:首先是对整体性的强调。结构主义认为,整体对于部分来说是具有逻辑上优先的重要性。因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复杂的统一整体,其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性质都不可能孤立地去理解,而只能把它放在一个整体的关系网络中,即把它与其他部分联系起来才能被理解。正如霍克斯所说:“在任何情境里,一种因素的本质就其本身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它的意义事实上由它和既定情境中的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再如索绪尔认为:“语言既是一个系统,它的各项要素都有连带关系,而且其中每项要素的价值都只能是因为有其他各项要素同时存在的结果。”因此,对语言学的研究就应当从整体性、系统性的角度出发,而不应当离开特定的符号系统去研究孤立的词。列维-斯特劳斯也认为,社会生活是由经济、技术、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各方面因素构成的一个有意义的复杂整体,其中某一方面除非与其他因素联系起来考虑,否则便不能得到理解。所以,结构主义坚持只有通过存在于部分之间的关系才能适当地解释整体和部分的定义。结构主义方法的本质和首要原则在于,它力图研究联结和结合诸要素的关系的复杂网络,而不是研究一个整体的诸要素。结构主义方法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对共时性的强调。强调共时性的研究方法,是索绪尔对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有意义的贡献。索绪尔指出:“共时‘现象和历时‘现象毫无共同之处:一个是同时要素间的关系,一个是一个要素在时间上代替另一个要素,是一种事件。”至于一种语言的历史,也可以看作是在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内部诸成分的序列。于是索绪尔提出一种与共时性的语言系统相适应的共时性研究方法,即对系统内同时存在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它们同整个系统的关系进行研究的方法。在索绪尔的语言学中,共时性和整体观、系统性是相一致的,因此共时性的研究方法是整体观和系统观的必然延伸。

三、结构主义与建筑

建筑学从结构主义的借鉴学习,关键在于两个层面:其一,建筑师能够从功能主义的教条中得以释放出来,归根结底是因为结构主义思潮的盛行,这使得建筑师们能更设身处地地从社会层次以及人文角度来思考建筑空间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在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荷兰的范·艾克与海尔茨伯格的“结构主义建筑”;其二,形态学和结构主义相融合,借助计算机的辅佐加以运用,力图在功能流线与建筑之间搭建一架邏辑清晰的桥梁,其目标就是打破守旧的设计方式,防止建筑师依靠长期的设计经验和感觉来处理较为繁杂的建筑问题。

四、案例分析

(一)荷兰结构主义建筑

20世纪中期,出于对CIAM(国际现代建筑协会)所提倡的功能主义教条的反驳,结构主义应时而生,结构主义区分于麻木的功能主义,重申从人性的角度与生活的本来面貌出发。社会主义的浪潮从欧洲开始兴起,许多的社会性住宅开始在各个国家大量盛行。结构主义建筑开始受到这一社会思潮的熏陶,最为直接的形式就是单个元素的重复体现。结构主义建筑一个方面是对建筑学内部的反省,另一方面是对社会思潮的回复。

结构主义建筑与许多建筑流派不同,不同于它们先是概念再转向实践,就好比柯布西耶写出了《走向新建筑》并引领了许多的现代建筑试验,起初结构主义建筑并没有十分完善的理论概论,其设计方式在最开始被称为组态设计,这是由范·艾克的阿姆斯特丹孤儿院案例启动而开始的。多位建筑师经过长达数十年的摸索实操,最终由赫兹伯格做出最终的概括,并给出了结构主义的名字。

结构主义建筑有几个根本的特征。首先,每个单位及拼合的规则明确了建筑的内在规律,与此同时也提供了很大限度的自由性,建筑能够发展,空间布局能够自由调整。其次,人的举止和沟通成为了结构主义建筑的开启点,其本质上来说就是一股社会关系的具体化体现。再次,建筑从整体而言是由多个单元体组成的,其中的每个单元又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处置,而每个单元的组成又体现了集体的概念。最后,相较于功能主义的划分严格,结构主义建筑重申的是功能的使用和自由的变化,其对于功能的定义是不够清楚的,在空间上的利用是十分跳跃的。

(二)阿姆斯特丹孤儿院

荷兰建筑师范·艾克认为,建筑与社会是相融合的,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社会的秩序可以从建筑空间的秩序中得以体现。于1959年竣工的阿姆斯特丹孤儿院就是范·艾克的一个完美的理论践行代表著作。这座建筑的构建规则和空间的秩序看起来十分简单,实际上观察许多细节都能使人感受到清晰的條理、平稳的特性以及和谐的氛围。从空间的秩序来讲,建筑师以单体为主要元素,将单体和单体之间的联系作为主题,能够去除核心化,又能够创造出充足的灰色空间体系。孩子们能够通过叠加的“大街”,感受着一座“袖珍城市”的勃勃生机。

从建筑构建的方面来看,建筑能够给人一种安稳和简便的感受。随意一个单体,它的柱子、梁以及穹顶都是同样的处理方式,其中不同的是填补的墙体、窗户和门。这也是结构主义的精髓之一:顶层的秩序构架一成不变,能给使用者带来安稳的感觉和归宿的感觉;另外在这个秩序的前提下能够有不一样的解说和运用形式,来实现这个“袖珍城市”的多样性;与此同时,这种灵活的多样变幻也规避了结构伴随来的厚重感,让庞大的建筑给人们的视觉感受更为轻盈。

我们从细节部件上来看,穹顶运用其独到的外部形状特性和连接方法,从而能够呈现出复古风格和现代的均衡,横梁能够顺利通过一条很长的水准开槽,从而做到沉重与轻快的均衡。建筑既处于现代与复古之间,也处于静态与动态之间,甚至也处于内在与外在之中,这种二元的既针锋相对又相互统一的相融感正是范·艾克对于人类社会学概念的独有见识之处,也正是这栋位于阿姆斯特丹郊区虽是简单平凡的小房子却能够让建筑学界人人而熟知的重要因素。

(三)比希尔中央保险大厦

赫曼·赫兹伯格说过,一座好的建筑就要如同所处的城市。在比希尔中央保险大厦设计中,他借鉴了风车的形状,把人们生活的公共空间处理成热闹大街的感觉,使人感觉自身就如同处于城市繁华街道一般的悠然自在。这个区域被人们用来喝咖啡、闲谈和休憩。这栋建筑第一层的原计划是全部向城市敞开,可惜由于保险公司的功能没有办法实行。

在办公的地方,建筑空间在水平和垂直方向都能够完全释放出来,这使得人们的视线能够交织成一处,这在当时的荷兰是前所未有的创举。如此敞开式的办公场所能够让人与人之间融洽地交谈,不存在进入别人办公区域的隔阂感受,同时也表达了人人平等的社会观点。自然,办公区域的打开也伴随着个人隐私性问题的出现,以至于之后的建筑设计师们又从这个方面进行修改与调整,现如今,办公区域的开放式设计方法已经成为荷兰的设计常态。

作为一个具有结构主义性质的建筑,大厦的空间形态充斥灵动性和可能变化的特性,从最开始时建筑就拟定了一个简单的规则,而且从变化的结构中入手,在这些简单的几何结构规则中变动都是合乎情理的。在大厦中,每一个范围之间的布置是可以跟随着所需要的功能而进行自我调整,每个单体范围的外围界限也可以自行选择,楼梯的增减或是建筑外围的连接都处于这座建筑准则的实施范畴之中。同理可得,建筑从起初就不应该只局限于基本的功能使用,而应该为将来的改建提供便利的方式,这也从一方面实现了关于结构主义建筑对于功能主义的驳斥。

五、结语

结构主义在现代主义之后涌现是有特定积极性的,但是它本身的具体实施也有一定的年代局限性,包括我们一直在说的可识别性的缺失、没有考虑到外部城市问题等等。但笔者认为它是在现代主义出现问题之后,提出的一个比较积极的概念。

参考文献:

[1]王恺.结构主义哲学在当代建筑创作中的反映:下[J].时代建筑,1989(3).

[2]刘琦.结构主义理论下的空间建构句法[J].中外建筑,2017(10).

[3]韦玥.建筑形态学与结构主义对建筑设计的影响研究[J].江西建材,2014(18).

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