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 郑志 舒涛
【摘 要】就器官捐献而言,捐献协调员在器官捐献过程中地位极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医疗制度不断改革,越来越多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会工作岗位,而经过专业训练的医务社会工作者相对较少,导致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能力相对较低,尤其关于器官捐献涉及的诸多伦理问题无法得以有效解决,因此本文主要对社会工作在器官捐献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及对策进行综述。
【关键词】社会工作;器官捐献;实务;伦理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R6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019(2020)04--01
对我国而言,我国对器官的需求量相对较大,而社会工作者在器官捐献工作上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需要关注病人的心理及社会需求,同时也注重关注家庭的需求,尤其在需要捐献器官与移植方面进行多重考虑,更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判断、建议以及帮助,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需要重视团队合作意识,并且尊重权威,尊重隐私,从维护捐赠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捐赠者隐私等相关内容,对医务者可能面临的困境进行总结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器官捐献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
1.1 维护捐赠者知情同意权利
在大多数被访者当中,潜在的捐献者主要是由医师与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再将患者转介绍给医务工作者或器官协调员来进行劝说,寻求其器官捐赠意愿,而医务社工在临床工作将开始前,需要与医师了解患者的病情以及家属的态度,这也直接影响到器官捐赠是否能够成功,但在实际临床应用具体过程中,出现了社会工作者责任不明确、内容告知不全等情况极易导致医务社工出现伦理困境,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告知不充分,信息告知不充分,经总结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1种家属未完全了解器官捐赠的相关内容,医护人员已经开始做相关器官捐献的准备;第2种医师未完全将患者的实际病情告知家属;第3种是向潜在的器官捐献家属进行询问是否捐献器官等不合理行為,均能够使患者的充分被告知伦理受到了限制。
以家庭核心人物为主要告知对象,器官捐献需要信息充分告知是器官捐献者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对捐献者家属的尊重。原则上应对器官捐献者家属在进行器官捐献前,将所有信息告知家属,已作为是否同意器官捐献的先决条件,但医务社工在提供器官捐献的信息时,存在时间、空间不适宜的现象,医务社工通常在告知对象上会选择家庭的核心人物,例如,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并期待由家属自行讨论决定,作出相关结果,即使医务社工在整个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家属对器官捐献存在不同的意见,但仍然还是将家庭核心人物作为主要信息充分告知对象。
1.2 捐献者与受赠者的隐私保护
保密原则是器官捐献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保密原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在没有得到当事人知情的情况下,不能够向其他人透露捐献者的相关资料,但捐献过程中要求供受双方均遵守双盲原则互不影响,不知道双方信息,这一原则执行相对较为容易,特别是涉及到多部门,使保密工作尤其突出,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媒体对器官捐献内容进行报道使捐赠者的隐私被曝光,第二医疗机构其他部门是否能够对捐献者的资料进行保护,受到文化的影响,当受体情况不稳定时,供体信息极易被泄露。
1.3 专业限制和团队期待之间的冲突
把案主的利益放置于最优地位,是伦理守则当中的基础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最先考虑的事情,利益冲突常见为医务社工面对案主和自身利益是如何进行取舍,案主利益与其他人利益冲突时如何取舍,自己和所在团队受到利益冲突时如何取舍。专业限制主要是指社工和案主之间的专业关系弱,专业较差,容易陷入双重关系困境。同事关系,医务社工在捐献团队当中主要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在面对协调组织以及各类资源等多种因素下,因立场、价值观、专业价值观也能够导致医务社工陷入伦理困境。
2 社会工作在器官捐献实务中的伦理困境的对策
2.1 选择合适的时机完成告知病情以及征询器官捐献信息
由于受到专业性的限制,家属及患者对医生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应由医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患者家属进行病情说明,尤其主治医生本人接受过器官捐献相关培训内容,不仅会主动向潜在器官捐献者进行相关铺垫,会与医务社会工作者进行有效沟通,在进行病情告知时,医务社工应参与到其中,并且能够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使患者及家属对病情能够有所认识和理解,可评估家属态度。医务社工应从患者一开始入院治疗时,医疗团队在患者病情每次变化时,都应将病情完整的告知,使家属能够感受到医疗团队的敬业以及关心,并且患者能够提高对病情的接受程度,后续器官捐献征询工作也会顺利推进。
2.2 医务社工面对家属意见不统一时的处理方法
以往工作中,往往会选择家庭核心成员进行沟通告知,但常因受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冲击,极易出现家属意见不统一。医务社工应改变原有的方法,对全部家庭成员进行病情告知,同时需要考虑到家庭未来可能会面临着压力以及伤害,应优先考虑捐献者的利益,将对其伤害降到最小为原则,进行多次说服与沟通[1]。
2.3 伦理困境抉择中的处理方法
针对捐献者以及授权者医务社工均需要坚持保密原则,为了降低双方对未来生活不可预知的干扰,可通过信件或卡片表达感谢,或者可在事先提醒以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协助检查信件或卡片内容,将存在信息的部分删除。当团队期待与专业角色发生冲突时医务社工应更加倾向于捐献者,应将家属的伤害降到最低,同时应尊重捐献者家属的意愿,并充分发挥医务社工的角色,面对压力应保护捐献者,另外,针对各关系出现利益冲突时,医务社工应将相关法律政策作为准则,做出不违法的决定。
结束语:
社会工作者在器官捐献实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用根据当下存在的伦理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刘敏. 器官捐献法律制度初探[J]. 现代法学, 2018,5(1):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