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智超
摘要 本文分析财产犯罪的成本和财产犯罪的收益,并就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对财产犯罪的影响进行探讨。在这些研究内容的前提下,给出财产犯罪决策模型,然后探讨分析威慑的最佳威慑水平。在刑罚执行中,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中,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财产犯罪进行经济分析是必要的,应该重视和关注。
关键词 财产犯罪 经济分析 犯罪成本 犯罪收益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104
应用法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财产犯罪进行研究是切实可行的。同时,为更好对财产犯罪进行研究分析,首先要厘清的是财产犯罪的成本和收益问题。
犯罪成本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或完成犯罪,须付出或可能付出的代价,包括直接成本、惩罚成本、机会成本。这种观点分析犯罪成本概念更为科学合理。要让罪犯认识到刑罚与他着手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一)财产犯罪的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罪犯实施犯罪及为规避抓捕和刑罚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损失,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成本。也就是说,罪犯工资水平越高,实施某项犯罪所耗费的时间越多,为完成该项罪犯所耗费的人力资源成本越大。物力成本指的是罪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付出的物力财力价值的总和,包括租用犯罪工具,联系犯罪人,实施犯罪方案,排除犯罪障碍等产生的成本。例如,购买枪支、刀具等实施犯罪活动需要的成本和支出等。又如,在犯罪行为实施后,为躲避抓捕,转移犯罪所得的支出,产生的通信费用、交通费用等。
(二)财产犯罪的惩罚成本
根据行为学的观点,刑法具有非常强的威慑性。但是按照犯罪经济学的观点,犯罪惩罚成本在整个犯罪成本中占据最大份额,这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认识考虑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犯罪惩罚的严厉性
犯罪惩罚的严厉性,也就是说,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活动之后,应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予罪犯多大惩罚的行为。只有通过惩罚,才能显示出刑罚的严厉性。同时为表现出刑罚的严厉性,在惩罚过程中,所给予的刑事惩罚必须大于罪犯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取的收益。如果没有大于,甚至小于,那么刑罚的严厉性明显存在不足,不能有效预防犯罪活动,罪犯很有可能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在刑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严厉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罚金、监禁、限制资格等。通过对罪犯实施这些刑罚,让他们感到刑罚的严厉性。要想提高刑罚的严厉性,一般采用的措施是加大罚金力度,给予罪犯以数额巨大的罚金,使其发挥惩罚作用。又如,增加刑期,将罪犯关进监狱,甚至减少缓刑适用,不予以保释等。严厉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用。例如,对罪犯采用监禁的方式,严格限制缓刑、假释等,会降低他们提前出狱的机会,服刑期间丧失获取赚钱的机会。如果采用罚金的方式,罪犯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罚金,可能会全部缴纳犯罪所得。如果采用资格刑,罪犯可能丧失从事某种资格的机会,也就丧失相应的收益。如果采用生命刑,将罪犯判处死刑,罪犯则会丧失生命。
2.犯罪惩罚的及时性
及时性指的是,罪犯实施犯罪活动后,它们及时、迅速地被刑法所惩罚,进而迅速承担法律后果。要想更好发挥刑法的作用,对罪犯进行及时惩罚是必要的。如果得不到及时惩罚,罪犯可能逍遥法外,甚至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各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甚至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一个人如果今天犯罪,明天受到刑事惩罚,或者是十天后受到惩罚,其效果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每个国家的刑罚都规定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一定期限还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通常不再追诉。因此,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对罪犯的刑事惩罚,越及时当然是越好。最好是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及时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这才是最及时的,最能降低成本的行动。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在很长时间内还没有将其抓获,不仅浪费办案民警大量的人力与物力,犯罪嫌疑人可能再次实施犯罪活动,甚至带来更大的危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让对他们进行刑事惩罚,以降低他们的社会危害性,节约成本。这样既能对财产进行有效保护,还能达到预防财产犯罪的目的,这与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是一致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侵犯财产犯罪的行为都适用财产刑,剥夺罪犯对财产的占有权,使他们打消财产犯罪念头,达到预防和惩罚犯罪的目的。
3.犯罪惩罚的确定性
一般而言,犯罪是一种冒险行为,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甚至是一种为社会所唾弃的行为。犯罪在实施犯罪活动时,他们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能不会受到刑罚。也正是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他们可能会不顾法律的规定,冒险实施犯罪活动。犯罪的确定性指的是,犯罪在实施犯罪活动之后,他们受到刑事惩罚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概率问题,介于0-1之间。研究分析可以得知,犯罪的惩罚成本包括多方面内容,例如,刑事惩罚的严厉性、及时性和确定性。刑事惩罚成本在整个犯罪成本中,所占据的比例最大,也是罪犯在实施犯罪活动之前所考虑的重要内容。犯罪惩罚成本是罪犯不能预料的,也是他们不可以掌控的,主要由国家执法机关决定。与国家现有司法机关的财政安排和資金支持密切相关。刑事惩罚的严厉性在短时间内,一般是难以提高的,但犯罪惩罚确定性需很长时间才提高,而犯罪惩罚的及时性可随时提高,但代价很大。
(三)财产犯罪的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指的是在做出任何决策时,应该结合目标和流程,做出最佳选择,选用最佳的、合理的方案。在犯罪实施过程中,通常机会成本贯穿于设计犯罪、实施犯罪、犯罪结束等全过程。实施犯罪活动时,如果罪犯能够合理进行权衡利弊,果断放弃犯罪,进而实施合法行动,这样可以避免不良后果发生,防止受到法律制裁,最终的收益往往会变得最大。机会成本往往由资源和人的欲望所致,并且这些资源具有多方面用途,但面对无限的欲望,人们必须做出相应选择,在众多选择当中只能择取其中之一,进而产生机会成本。通常来说,犯罪的时间机会成本越低,罪犯更倾向于实施犯罪活动。
一般而言,影响机会成本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劳动技能、劳动力市场情况、收入分配等。行为人劳动技能越高,劳动力市场越繁荣,就业机会越多,收入分配越公平,机会成本越大,越不可能实施犯罪活动。良好的教育,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较好的就业市场和就业形势,有利于形成较高的人力资本,为人们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也有利于提高合法收入水平,增加机会成本,有利于抑制犯罪活动。另外,行为人如果接受良好的教育,能提高自己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更好指导自己的实际行动,降低犯罪活动发生概率,使行为人越不容易走向犯罪。
犯罪的收益也是法经济学分析不可忽视的内容,指从犯罪中获取物质及非物质利益,表现为物质和精神利益。
(一)经济性收益
经济性收益最为常见的是现金。例如,通过盗窃行为,盗取别人的现金。其次是现金等价物,例如,手机、名贵衣物、烟酒、自行车、摩托车等,罪犯通过盗窃这些物品,能够将其变卖,然后换取现金。根据犯罪实际情况,追求经济利益是财产型犯罪,常见行为是盗窃犯罪。有的绑架行为也追求经济利益,例如,通过绑架勒索高额赎金等。
(二)扭曲的价值认同
有些犯罪活动比较特殊,它不追求经济利益,更多的是追求扭曲的价值认同。例如,极端宗教群体,邪教组织等,他们向人们灌输不正当思想,或采用自残、暴力、恐怖袭击等极端方式,实施犯罪活动,以宣传他们的主张,妄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等。
(三)心理满足
犯罪活动不仅追求经济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追求的是一种心理满足,通过实施犯罪活动获取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意等。例如,报复感、新鲜感、刺激感,有些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杀人、贩卖毒品等,可能是出于好奇心理,感到新鲜、刺激等,其主要收益是心理满足。
(四)其他收益
除以上目的外,还有其他收益。例如,出于政治目的实施贿赂罪、叛国罪等。
(一)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
假设将刑罚惩罚成本的生命刑、自由刑和资格刑折算成罚金刑,将犯罪收益的财产收入和精神满足简化为财产收益Y。据F·P=Y得知:财产犯罪是故意犯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概率增大,所带来的损失也会增大,损失和收益Y相等。为预防财产犯罪,须使刑罚惩罚额度F等于或大于收益Y,这样才能达到抑制该犯罪活动的目的。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得知,如果收益和惩罚额度一定,提高侦破定罪率能降低财产犯罪发案率。犯罪收益和案件侦破定罪率一定,提高惩罚额度,能降低财产犯罪发案率。
(二)最优威慑力依靠刑罚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
为减少财产犯罪的发生概率,提高案件侦破定罪率是一项重要的策略。假设案件侦破定罪率一定,为预防财产犯罪,只能提高惩罚额度。如果刑罚额度提高,增加了罪犯的犯罪成本,罪犯为实施和完成整个犯罪活动,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有必要加大刑罰惩处力度,提高刑罚额度,增加犯罪成本,从而遏制犯罪,保障当地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刑罚威慑力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刑罚的严厉性、及时性、准确性等。
为取得最优刑罚威慑水平,除了确保刑罚严厉程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之外,还考虑刑罚的成本。实际工作中,要对其进行综合全面考虑,以便获取最佳收益,这是在刑罚执行,预防和惩处犯罪活动所必须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