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评估”背景下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路径研究

2020-03-02 02:25郝谦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要求成效

郝谦

摘 要:首先论述本科教学评估取得的成效,并分析本科教学评估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提出的要求。进而分别从激发高校对教学质量提高的内在需求、构建多方参与、彼此协作的运行机制,采取量化评估和质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并加强教学与学习的诊断和优化等方面,提出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的有效路径,以期全方位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本科教学评估;高等教育质量;成效;要求;保障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20)02-0047-03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更加重视质量建设以及高校的内涵式发展,高等院校质量建设现已成为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并被贯彻到院校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高等教育便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教育质量保障工作,对教育质量进行了五次全面评估,逐步建立了多方参与、院校自主,以及政府引导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虽然我国各大院校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建立了教育保障体系,但以教育质量提高、重视师生等主体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并未构建起来。因此,应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多元質量保障体系的内生建设,以此来实现其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从质量问责转变为质量提升。

一、本科教学评估取得的成效

(一)明确了教育质量意识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逐渐迈进大众化阶段,教育质量监管也正式提上日程。通过有关调查发现,高等教育质量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即用人企业对广大毕业生的满意度,这是社会质量;学生对院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这是内部质量;教育管理人员和实践者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这是工作质量。详细来说,社会质量是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内部质量是高校教学质量中至关重要的构成部分,是学生对院校教学水平的评价;而工作质量则是社会质量与内部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是对院校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评价。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整体水平评估主要由7个一级指标、40个主要观察点和院校自身申报的独特项目构成,在这7个一级指标内,首个指标是办学引导思想,详细包含院校定位以及办学思路,其又含有师资团队、教学设备、教育改革、教学管理以及校风、学风建设等,这些充分体现出了质量现已被提升到了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日程中。

(二)提高了软硬件水平

首先是硬件水平的提升。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开启,让各大高校确立了自身的办学方向和指标,极大程度地改善了过去教学工作中出现的经费紧缺、领导工作积极性不高、教师缺乏工作热情等情况,为高校进一步提升教育及人才培养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依照《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工作能力评估方案》中教学评价指标对教学条件的详细要求,不管是办学条件较为成熟的研究类型院校,还是新晋本科院校对于教学评价工作都极其重视。通过本科教学评估,各大院校硬件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办学条件有了显著的改善,不仅推动了院校投入,同时也在教学管理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

其次是软实力的增强。其一是师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各大院校在评估中和评估后,依据评估指标对师资团队进行了重新规划,并根据本科教学评估指标系统的详细规定,师生比重更加合理,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其二是确立了教学管理以及质量监管的要求。评估方案对院校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的范畴、素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质量监管中,规章体制的构建与落实更加规范、更加明确。其三是在教学效果上,评估方案制定了理论、能力、毕业设计、道德素养、社会影响力等评估指标,进一步为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

二、本科教学评估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提出的要求

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应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就需要构建完善的由政府部门或社会机构组成的外界质量保障机制与院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1]。院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机制是基础,外界保障和评价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拥有这样自觉性的内部体系,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将不再是单调的外界需求,而是转变成了院校自主的一种意识与行为。因此,教学评估将高等院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和落实作为评估工作三个强化之一,即强化办学方向、强化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强化院校自身质量保障体系构建[2]。

教学评估注重的是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进度、落实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也就是说,不仅注重质量体系自身的建设情况,还重视保障体系运行的实效性以及保障作用。对此,就需要高等院校应强化人才培养目标、质量指标、自我评价、信息搜集、信息反馈以及质量把控等内涵建设,同时还要构建切实有效的体制和创新性的制度,这样才能确保教育管理与监督、监管举措和方法、不断改革等落到实处。

教学评估并不是直接评估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而是根据评估院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来对教学质量实施间接性的评价。若是院校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便能让校内教育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教育质量保障的体制化、自觉化以及常态化的标志。

教学评估强调院校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我国不设立统一的质量指标,人才培养指标由院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然后再根据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来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3]。这种评估形式在促进院校人才培养的多元化与尊重院校办学主观意愿和权利的过程中,也强调了院校在构建人才培养质量指标、质量保障体系、教育质量不断优化等多个方面所具有的主体责任。

三、“本科教学评估”背景下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路径

(一)激发高校对教学质量提高的内在需求

如今高校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高等教育市场越来越开放,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意识逐步增强,促使各大高校对提高自身教育质量的需求也更为强烈。也就是说,不管是为了回复外界各方利益有关者的社会问责,还是为了提高院校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高等院校质量发展的外部压力通过教育资源分配、教育质量评价以及绩效问责等渠道传输到校园内部,并转换成高校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体系的根本动力。但这种由政府主导的从上到下的教育质量构建模式,实际上将政府部门的办学思想和质量要求利用将质量评价和资源分配相互衔接的方式强制性地赋予给高等院校,让各大高校不得不为争取最大化的办学利益,而满足政府办学的要求,将外界质量指标强加给院校内部组织机构,并基于其质量指标来规定院校内部质量建设,比如学生选修课程所占比重、院校开设的课程门数等,虽然这些质量数据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高校的教育质量水平,但因教育质量本身的多元性以及异质性特点,让教育质量无法像质量数据所体现的那样真实有效。换言之,高等院校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应充分激发院校自身对教学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努力协调好院校质量评价和教育资源分配间的关系,不仅要发挥出院校多元质量保障对办学的促进与规范作用,同时还要确保院校自主发展的权限及整体空间,防止教学资源分配以及绩效问责等方式影响院校正常办学,损害院校自主建设的权利。此外,还要高度重视师生及用人企业等主体在多元教育质量保障实践中的主体性作用,增强教育质量主体在多元质量保障中的责任意识及主观能力,将多元质量保障中的主体责任和自我意识有效融入到教育质量保障的各个环节中,促进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目标从质量问责转向质量提高,确定质量问责的作用以及质量提高的目标,将质量问责与提高紧密结合,从根本上实现多元质量保障目标和工具的高度统一。

(二)构建多方参与、彼此协作的运行机制

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过程事实上是高等院校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办学要求,利用质量评估、资源合理划分、绩效问责等方式来实现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的监管过程,这种通过外部把控的质量保障形式为实现效能、监督、秩序等目标,选择将高等院校自身的科层管理制度作为基础,制定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运行机制,重点依靠行政部门的引导作用,更加重视教育质量保障的识别、问责以及训导等相关功能。实际上,这种以从上到下、加强把控为特点的教育质量保障模式,严重忽视了师生在高等教育质量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主动性作用,无法发挥出以评价促进教学改革的功能。对此,就需要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他们在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中的创新性作用。应将师生与相关企业等各个主体纳入到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实践中,强调各方主体在质量保障中的建设性作用,努力构建多方参与、彼此协作的多元质量保障运行机制。详细来说,健全高校基层教育组织,完善校内教育指导协会,促进教师发展核心建设,加强以教师为主体、以教育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队伍和教育组织在质量保障中的建设性作用,建立以师生共同进步、教学相长为重点的运行机制,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发挥服务在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中的支撑作用,为师生质量提升提供有效的信息和完善的服务。此外,应完善校内治理制度,健全理事会、教育指导协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积极发挥师生、著名企业家、院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行业协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管理制度对多元质量保障的推动作用,促进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体系从以往的单向运行转变成多方参与、彼此协作的双向运行模式,最大化发挥顶层引导和基层实践的上下协同作用。

(三)采取量化评估和质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教育质量主要指的是在特定的教学环境下教育对主体自身发展要求的满足度,而教学质量评价则是衡量教育对各个主体发展需求满足度的有效方式。为了精准地预估教育质量,需要在教育质量多元保障过程中利用量化评估手段对学生作业质量、教师教学效果、毕业生就业率等展开评估,但这种评估更加侧重于对教育质量实施技术性的量值分析,注重质量数据的精准性、客观性、逻辑性以及标准性,重视教育质量数据的等效比较及教育评估结果的非动态分析。这种评估方式仅能体现出教育质量中的“量”,并不是质量的全部。因此,需要在评估过程中,将质性评价应用到质量评价与质量提高中,以此来弥补量化评估方式的不足。相对于量化评估来说,质性评价属于一种自然主义的评估方式,其认为只有当质量评价融入到教育对象的各项实践活动中,渗透到真实的教育情景中,才能切实感受到教育对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真实有效的评价。详细来说,为了更好地改善教与学,推动广大师生的良性发展,可构建师生成长档案,通过师生座谈会、听取课堂教学以及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将教育质量评估及提高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以评价促进教学改革的正向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量化评估并不是站在质性评估的对立面,两者是相互补充、彼此统一的关系,要借助两者的技术优势,全方位、客观真实地体现出高等教育质量信息,为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提供健全的信息支撑,从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

(四)注重并加强教学与学习的诊断和优化

质量问责及提升是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体系中最为基础的功能,其中,质量问责主要是以外界利益有关主体的实际需求为指导,以监管和命令为教育质量保障的有效路径,是一种面对以往、回溯性的保障形式。而质量提升则注重内在需求的激发,以交流、赋权、商榷为主要路径,是一种面对将来、前瞻性的教育质量保障形式。可当前,我国高等院校依旧以外界把控为主,过度依赖由上到下的科层体制运行的质量保障系统,重视对教学质量的监管和问责,强调对师生行为的规范,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可持续发展作用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质量保障并无法促使质量生成,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只有将质量评估的有关信息融入到质量反馈及优化中,根据对高等教育质量信息的及时反馈与研究、质量问题的纠正和改进,才能促进院校调整和总结原有教育质量体制,确保其教育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因此,高校应努力健全教育质量多元保障体系,重点建设“自我检测—自我判断—自我反馈—自我调整”的教育质量提高制度,进一步体现质量反馈与调整在高等教育质量多元保障体系中的引导作用,全面整合多种质量评估与提高等服务,激发校内师生在自我鼓励、自我管理、自我调整、自我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加快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从把控、问责向谈话、商榷等方向转变,创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教育文化,为广大师生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结束语

虽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在外界多方利益有关者問责力量的驱使下构建起来的,但建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利用质量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来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利益者对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因此,在本科教学评估背景下,应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评估所取得的成效及其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提出的详细要求,进而立足于高等院校教育质量效益的不断提升,着重激发高等院校质量主体内在需求,构建多方参与、彼此协作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量化与质性评价方法的综合应用,从根本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熊光红.新时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及保障路径研究[J].智库时代,2019(16):273—274.

[2]杨道平,简岩,陈佳.大数据时代高等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9,15(9):11—12.

[3]姚宇华,陈想平,黄彬.从强制问责到自愿问责: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困境与突破[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18,32(6):82—88.

(责任编辑:侯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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