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孝明 胡利华
官德,指的是官员恪守职业道德和保持政治操守的品德。家风,指的是一个家族世代相传,能够体现家族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整体气质的文化风格和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风尚和作风。官德与家风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良好的家风可以涵育高尚的官德,高尚的官德同样可以提升家风的品质和格局,官德与家风之间有着内在的伦理逻辑及良性的互动。明代喻茂坚之所以能青史留名、流芳百世,主要源于他高尚的官德和廉而有为的政声。他的直声惠政、清廉有为和传家之方、教子之道,不仅在当时已蜚声朝野、影响家风士习,其事迹也载入史册而传之久远,对于我们今天的官德教育和家风建设仍有学习和借鉴的重要价值。
《论语·卫灵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宋司马光《训俭示康》:“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朱熹集注:“直道,无私曲也”。直道而行,即君子无欲则刚,可以沿着正直的道路行走,比喻坚守道义,办事公正。遵守圣人之教而“直道而行”,是喻茂坚官德的一个重要方面。
喻茂坚的仕宦生涯主要在明武宗正德和明世宗嘉靖两朝。这两朝的朝政非常昏乱,官场充满凶险不测。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喻茂坚却能秉持公正,正色立朝,刚正不阿,不畏皇威,抗颜直辩,在当时可谓声震朝野,被人们誉为“真御史”。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叛乱,史称宸濠之乱。宸濠之乱最终被一代圣哲王阳明平定,明王朝避免了一次倾覆之灾。对于王阳明这一扭转乾坤之功,明武宗却被宦官欺蔽,对王阳明有功无赏。此时,喻茂坚正在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他得知实情后,力排众议,上疏奏明王阳明的功绩,最后王阳明得以封为“新建伯”,死后还得到“文成”的谥号。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喻茂坚升任刑部尚书。就任不久,便发生了内阁首辅夏言被奸臣严嵩、严世蕃父子构陷之事。在量刑时,喻茂坚援引《大明律》中“议贵”“议能”两条规定,即具备职位高、功劳大、能力强、品德好四个条件的重臣,可以享受减免刑罚的法律优待。他向明世宗犯颜直谏,希望他不要违背这一法规,宽贷夏言死罪,“人不足惜,国体宜惜”。但在严嵩的操纵下,世宗不纳谏言,终将夏言处死弃市,并降罪喻茂坚,罚其停俸以示惩戒。
明孝宗弘治年间,为了整顿吏治,提倡廉政,世上流传三十六字做官格言,名曰《官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是一种政治力量,也是一种人格魅力。喻茂坚曾处庙堂之高,也曾处江湖之远,在朝廷,他能正色立朝,抗颜直辩;在地方,他能关心民瘼,施行仁政,其底气、静气皆源于他的清操自励和廉洁自守。
漕运是我国历史上利用水道调运粮食的一种专业运输,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稳定,明清两代特设漕运总督专司其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喻茂坚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地。修漕期间,他管理有方,结余漕银十余万两。按惯例,这笔结余漕银可归总督个人支用,但对于这笔巨款,喻茂坚不仅力辞不受,而且还带头捐俸,筹集资金,代缴了淮安、扬州、凤阳、庐州四府灾民因遭受水患所欠的十八万两税银。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喻茂坚在刑部尚书任上,因为替夏言申辩,触怒了明世宗,被降罪并罚停俸。刑部尚书在当时是二品大员,俸禄不计,灰色的收入应该是非常可观的,而喻茂坚却清贫如洗,加之停俸后他更是宦囊空空,以致连打发内侍的赏钱都没有。当嘉靖皇帝得知此事后,不由得感慨:“喻茂坚乃天下清官也!”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喻茂坚厌倦了官场的钩心斗角,也不屑与奸臣严嵩为伍,遂请求辞官返乡,而行囊中竟无百金,其清廉至此。
《论语·为政篇》“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句话阐述了孔子的“德政”思想,即,统治者如果实行德治,就会像北斗被群星拱卫一样,自然而然地受到爱戴和拥护。因而,真正的贤臣良吏,除了清廉正直之外,还要以天下苍生为念,怀着一份“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和“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康”的爱民心和责任心,为百姓多行善政,多做善事。这样的官吏才叫心忧天下,廉而有为,才能无愧于官守,才能真正得到百姓的拥戴和感念。事实上,喻茂坚就是这样一位廉而有为的贤臣良吏。
《韩非子·六反》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由于重男轻女而导致的溺杀焚杀女婴的陋习恶习,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史不绝书。正德九年(1514年),喻茂坚调任浙江台州府临海知县。当时台州府各属溺女严重,天台县令陈兰坡,就因“台故僻,俗贱女,生辄不举,故痛治之”。对于这种“绝灭生道”“干天地之和”“失其本心”,破坏人类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人伦悲剧和陋习,喻茂坚也是深恶痛绝,力行禁革,并制定对女婴发给衣裙等奖励措施。他在任三年,拯救女婴数以万计,凡被他拯救的女婴皆被唤作“喻女”。士民感念他的恩德,特地修建生祠,至今临海碑碣犹存。
喻茂坚官至刑部尚书。刑部尚书是明清两代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喻茂坚为官刚正不阿、崇尚法治,他严格司法和执法,修订和完善了《大明律》,因此赢得了“明代大法家”的美誉。
嘉靖元年(1522年),喻茂坚任陕西巡按,负责调查总兵李隆唆使军兵杀害巡抚许铭一案。他秉公执法,将大有背景的李隆绳之以法,并上疏建议在这里复设总督一职。他的奏疏为人传颂,人称“中兴第一疏”。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喻茂坚奉旨查办楚愍王被世子朱英燿刺杀一案。他以国法为重,不徇私情,秉公处死了朱英燿,受到明世宗的赞赏,世称“汉廷老吏,当代法家”。
喻茂坚在官场目睹了许多的冤假错案,尤其是在经历了夏言的冤狱后,他发现《大明律》存在“例”“令”过多导致司法实践不统一的问题。为避免更多冤假错案发生,他决心上书请求修订大明法律。其修订的《问刑条例》,使每条法律都有据可循,避免了更多冤案的发生,从而促进了司法实践的统一,同时又增加了严惩官吏贪赃枉法等内容,也使明朝的法律更加完善。
喻茂坚出生在一个耕读为本,孝义相传的家族。他秉承庭训,继承父祖的耕读传统和孝义家风,并将其发扬光大,泽被后世,使喻氏家族人才辈出,代有闻人。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喻茂坚告老还乡。为了教育族中和乡邻子弟,他在族人和乡邻的支持帮助下,创办了尔雅书院,期以“以诗书课后生”。喻茂坚在喻氏家教文化的建设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在他之前,他的父祖因为没有踏入过仕途、担任过官职,所以多强调耕读传家,孝义为本。喻茂坚则因为入仕为官,且官至二品大员刑部尚书,其人生理念中自然加重了忠君报国的成分和色彩,其家教中也多了“忠”的内容和精神。
在尔雅书院正门,喻茂坚写下一副对联:“衍祖宗一脉真传克忠克孝,教子孙两行正路惟读惟耕。”这副对联与“忠孝传家远,诗书继世长”的名联如出一辙,浓缩了喻茂坚的家教思想与家教精神。耕读成为喻氏家族传承的世业,忠孝成为喻氏家族世代传承的伦理精神,克忠克孝、惟读惟耕的祖训,成了喻氏后人的文化血脉和不断进取的内生力。
注重文教,以耕读为本;注重养德,以忠孝为范;注重法纪,以知敬畏为基。润物无声的家教家风,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影响深远,成为喻家最宝贵的财富。继承这样的家训,涵育这样的家风,从明迄今500多年来,荣昌喻氏贤达辈出,代有闻人。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习近平强调:“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史明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的一个优良传统。”喻茂坚一生刚正不阿,清廉为官,克忠克孝,以己身为表率,教导后世子孙堂堂正正地做人。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在今天,喻茂坚的官德家风仍有其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从有益家庭的层面考量,喻茂坚的人生经历及其家族历史,使我们认识到重视家庭教育和家风传承的重要性。喻茂坚的家训“克忠克孝”,是对家族成员的伦理教育。克忠,即要求家人族人应对自己的祖国和人民要满怀赤子之心,要忠于祖国与人民,担负起对于祖国和人民的神圣责任和使命。克孝,即要求家人族人应对自己的父母和长辈充满敬爱之心,亲爱父母,孝敬长辈,担当起赡养和照顾父母和长辈的责任和义务。“惟读惟耕”,即讲求耕读之教,其表现一在读书明理,加强自己的心性修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一在重视培养耕田种地或者笔耕舌耕的能力,以求能够自食其力,维持生计,养育家人。一个人能够做到“克忠克孝”“惟读惟耕”,就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三观正确,就能够建立起良好和睦的家庭关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有益国家的层面考量,喻茂坚的官德家风更具有时代价值,主要有两点:一是喻茂坚及其后人对于封建伦理“忠”这一教条的突破。中国的历史上,由于受到忠孝观念的束缚,愚忠愚孝者,大有其人。而喻茂坚与其后人的“克忠”,少了几分愚忠,多了几分民本色彩和民主精神。这表现在喻茂坚、喻思恂等,每以国家大局和民众利益为重,坚持真理,主持公道,不畏强权,犯颜直谏。他们站在国家民族和天下百姓的立场,有时就成了专制皇帝和权臣们的对立面。当他们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国家民族利益而不顾及皇帝的权威和尊严,他们的忠,就是忠于国家,忠于百姓,忠于民族,忠于天下,而非忠于君主,忠于皇权。这种忠,是有价值选择的忠,而非愚忠。这种精神,与习近平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时代精神有了某种衔接和契合。这种“克忠”的精神,也时刻在提醒我们的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不忘使命,要以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准的,要站在国家与人民的立场,而不是站在某个人或者某些利益集团的立场。
二是喻茂坚及其家族成员的廉而有为,也值得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学习借鉴。我们今天有一些党员干部,原本要承担在其位谋其政的责任,但仅仅满足于清正廉洁的名声,以不贪不腐为底线,自惜羽毛,自视清高,无所作为,不能对国家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他们的厚望。这种形同尸位素餐的为官为政,于国家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因此,党员干部要真正担当得起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就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积极有为,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多流汗,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