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琦
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问题,必须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加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确保人民幸福安康、社会繁荣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举措。随着世界格局的深刻演变,作为当今世界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我国面临严峻的生物安全形势,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与非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交织,外来生物威胁与内部监管漏洞风险并存,生物威胁防范与新型生物战暗流叠加。我们要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环境、形势和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在20世纪末,生物安全主要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所能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以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即传统的生物安全概念。进入21世纪,特别是“9·11”事件以来,人们担心恐怖分子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制造生物恐怖,美国启动“生物盾牌计划”,并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起把生物安全与核安全、网络安全并列,称为“三大安全”问题。此时,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由自然界生物、人类活动,特别是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应用可能引发的安全性问题,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同时,不少国家都把防御“生物恐怖”作为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形成了非传统生物安全概念。与此同时,随着生物科技的进步和人类思想理念的发展变化,生物安全威胁的形式和渠道也日趋多元,具有风险多变、威胁叠加、所涉部门多、涵盖领域广、学科交叉密集、全维防护等特点,对全球安全形势提出了严峻挑战。
无知麻木使潜在风险从“幕后”走到“台前”。对自然规律无知麻木,致使人类为了满足自身利益对生态环境和生物链平衡肆意破坏。如携带未经检疫的生物入境造成的森林、农作物病虫害;携带外来物种入境引发当地物种泛滥,美国“亚洲鲤鱼”、澳大利亚“野兔侵略者”,以及中国的水葫芦等“生物入侵”事件频发;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暖致使原有生态系统平衡紊乱,2020年初干旱引发北非和巴基斯坦“蝗灾”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绝收;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珍稀物种灭绝;食用野味导致传染病暴发蔓延,SARS、鼠疫、H7N9禽流感、埃博拉、MERS以及此次新型冠状病毒,一系列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都与野生动物有关……明知破坏自然的报复性后果却仍然胡作非为,造成生物安全领域“灰犀牛”事件屡见不鲜。同样,对科技运用规律无知麻木,过分依赖现代生物科技的便利而对其“副作用”疏于防范,如早期脊髓灰质炎疫苗中存在的有致癌风险的 SV40 病毒在疫苗已经被大量使用以后才被发现;转基因食品中致病因子长期在人体中积累诱发疾病;转基因农作物抗除草剂基因“污染”普通杂草,使杂草获得抗性成为“超级杂草”……不扎紧生物技术运用的“防护栏”,生物安全的“黑天鹅”就可能颠覆人类对科学技术的传统认知,造成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恶意攻击使“隐性”威胁逐渐“显形”。早在古罗马、古希腊和波斯文明时代,人们就在战争中将腐烂的人和动物尸体扔入水中,企图通过污染对方饮水水源而导致敌军患病;18世纪欧洲侵略者使用天花来消除与之对抗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的战斗力;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臭名昭著的日军731部队对中国城镇进行鼠疫传播,造成大量民众死亡;美国的炭疽信件案更是表明,恐怖分子利用区区几克炭疽病原体就会对一个庞大的国家造成严重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有150多种危险病毒都可能被恐怖分子改造为“生物武器”,更有传闻一些国家组织利用人类基因组计划研制对特定种族的针对性“转基因”武器。生物恐怖袭击以其易行性、散发性、隐蔽性、突发性、多样性和欺骗性等特点,大大降低了发动战争的门槛,致使威胁无处不在,无孔不入,防不胜防。
国际社会对生物安全重视程度非凡。由于生物安全威胁的敏感性特点、危险性后果和对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意义,国际社会对加强生物安全防范高度重视。近年来,联合国陆续通过《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国际公约,努力架起生物安全的全球防线。许多国家把生物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积极抢占生物安全领域攻防体系的战略制高点。德国将传染病直接定性为国家安全威胁,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把安全部门纳入公共卫生体系之中。美国生物监测计划、生物传感计划等重大研究计划,部署了一系列具有军事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一些西方国家还秘密研制基因武器、微生物武器、生物智能机器人等,直接用于国防和军事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不仅在认识上高度重视,而且已经在政策层面把生物威胁上升为对国家安全的战略威胁,并采取了切实的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格外强调跨国和跨部门协作。平静的海面下实则暗流涌动,生物安全威胁巨大、绝非虚言,不是杞人忧天,而是严峻的现实。将生物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国家生物安全建设已迫在眉睫。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是维持主权国家存在和保障其根本利益的各种要素的总和,既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也包括非传统的社会安全、科技安全和资源环境安全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我国作为当今世界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处于世界复杂格局的中心、大国博弈的漩涡,国家生物安全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以生物安全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因素也日益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前沿因素。
生物威胁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未能良性运转,我国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被少数西方寡头企业垄断,部分农产品长期依赖进口;遗传材料和生物信息数据的跨境非法交易与传递导致我国特有种质资源受损或流失;重大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动物疫病新发突发难以事先预料;遭受生物恐怖袭击的风险不断增加……种种生物威胁风险不仅事关我国人民健康,影响经济运行、社会安定,而且攸关国家安全战略全局。2020年初湖北武汉暴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已造成上千人死亡、上万人感染,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控疫情需要避免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聚集,隔离防控打乱了人民日常生活节奏;学校开学、工人返城、工厂复工延迟,影响了社会正常秩序;在全球产业链深度融合的今天,疫情严重限制和影响了国际间的经济生产与活动,我国宏观经济、中观行业和微观个体受到全面冲击……尽管我国果断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了病毒的传播和进一步扩散,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生物威胁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给国家利益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我国生物威胁防御能力亟待加强。长期以来,我国在维护生物安全方面已初步建成基础性的保障制度、预防策略和应对措施,但尚未形成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的防控体系,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生物安全的潜在威胁和严重后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现存政策措施不适应生物安全跨军民界限、跨学科界限、跨部门界限、跨国家界限的复杂性时代特点,致使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长期、系统、高强度经费投入相对缺乏,生物安全领域专家稀缺,理论指导作用不够突出,科技支撑不够有力,生物安全监测检测未能覆盖国家全部利益疆域,对他国“战略欺骗”警惕性不足,对潜在风险威胁监测预警不及时,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欠缺,舆论宣传力度不足,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等等,导致长久以来我国一直处于“生物欠防备”的状态,生物安全威胁防御能力亟待加强。
将生物安全提档升级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是战略之举、长远之策。生物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粮食储备与生态系统的永续发展,是国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已被推上风口浪尖。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稳定的战略之举、长远之计,是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和发展,使得国家安全总体布局的内涵更加丰富、体系更加全面,不仅契合了国家积极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动防御和打击不明或恶意生物武器威胁和恐怖袭击的核心要求,还契合了国家促进现代生物技术与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经济民生,保持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的现实要求。
要提高思想站位。放眼长远,深刻认识生物领域潜在威胁的严重性和紧迫感,树立生物安全维护的战略思维,强化生物风险防控的前置思维,坚持以人民生命健康为第一位的底线思维,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来的我国生物安全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政府相关部门要真正树立生物风险防控意识,把预警预防生物威胁等公共服务职能作为机构最高职责,构筑抵抗危险的严密“防火墙”。树立社会和公众生物安全风险意识,传播和普及生物安全知识,时刻提高警惕,不仅要使“防患于未然”成为社会风险治理的最高原则,而且要上升为全民意识、公众自觉。
要加强顶层筹划。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制度的修改完善,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生物安全建设各项工作。推动生物安全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打通条块分割的生物安全管理格局,构建统一指挥、军地互补、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加速抢占生物技术新科技革命制高点,大力发展生物技术,系统论证生物威胁防御的科技需求,前瞻部署国家生物威胁防御重大科技专项,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基础研究等方面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要强化末端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动物安全法规制度,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加大执法执纪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源头治理,建设生物安全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开展生物安全隐患的监测、识别和排查,长期规划和确保相关的人员、技术、工程与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防控对策研究,开展关于国际流行性疾病信息的及时、广泛收集,力求使生物安全之“患”止于未然;坚持常态治理,经常性开展生物安全威胁防控和排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日常管理,促进生物安全维护工作经常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