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延娇
在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包括融资环境、企业布局、经济环境等。融资租赁业要保持健康发展,需要回归行业本质。融资租赁跟金融业的本质一样,其实是附身在实体经济基础之上的,一旦离开创造价值的实体经济,就是无本之木。租赁行业要想把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一方面取决于自己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一些外部因素的作用。
一是国内开展融资租赁的企业很难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单一,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二是二手市场不发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设备会经历从新到旧的过程,如果没有完善的二手市场,融资租赁的货物就不能顺利履行完整的生命周期,风险也就相应提升。
目前,融资租赁企业高度集中于发达地区和大都市。已经遍布全国14个省的24个城市和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大直辖市。但三大经济区聚集了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的82.3%,其中北京与上海占到全国半数以上的企业,这种趋势似乎愈演愈烈,而近33%的省区,没有任何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
我国受世界经济下滑影响,外贸出口受挫颇深,投资消费不足,各行业对设备的需求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给我国刚进入快速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带来很大的挑战。
目前国内许多企业缺乏对融资租赁的认知,还停留在一次性买断设备的传统观念上,“设备的价值在于创造价值而不在于拥有”这样的观念还未被广泛接受,现代融资租赁观念尚未形成,限制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广泛开展,影响了租赁产业的成长。
我国融资租赁法律法规不完善,至今尚无一部系统完整的旨在保障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法律。此外,政府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权威管理机构,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等缺乏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导致融资租赁业政出多门、多头管理。
西方国家融资租赁业的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政策扶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策环境不够宽松,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比如:税收方面,租赁享受的税收优惠幅度及额度还很小,仅有很小的减免税;信贷政策方面,国家也没有制定向租赁业倾斜的政策,也没有建立相应的租赁信用保险体制,租赁企业自身承受着较大的信用风险。
实践中,各国均由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来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但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行业协会,无法实现统一行业规则、规范行业运作、加强行业交流、防范行业风险的要求。
我国融资租赁机构性质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入股金融租赁公司,使得金融租赁公司焕发新的生机。但是没有银行入股的租赁公司,其中长期资金来源严重不足,造成融资租赁公司拥有的资金远远达不到业务发展规模,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并没有走上一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之路,其自身也存在一些原因。一是融资租赁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缺乏内控机制。二是缺乏具有工程机械领域及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提供的租赁业务很多是变相借贷,处在与银行信贷拼利率的层面,难以对客户产生吸引力。三是由于既没有银行广阔的客户背景和销售渠道,又没有制造厂商的支持,导致租赁公司客户群很小,而且不稳定,市场开拓无方。
应尽快制定并通过统一权威的《融资租赁法》,统一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成立统一的全国性权威管理机构,规范监管。
一是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加速折旧制度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建立投资税抵免制度刺激承租企业加大设备投资和及时更新设备。二是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向租赁公司发放津贴,承租人的租金也可得到一定的减免。三是信贷倾斜政策。鼓励经营管理水平高、效益好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鼓励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等规模大、来源稳定的社会资金参与企业融资租赁。四是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当融资租赁发生风险时,由保险机构给出租人或承租人一定比例的补偿。
融资租赁公司应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形成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创新租赁业务模式,重点开展转租、回租、杠杆租赁等租赁形式,以满足承租人的需求。
商业银行与租赁公司的资金融通业务合作不仅可以拓宽租赁公司的融资空间,也有利于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相对过剩的困扰。目前我国境内已有几家附属于银行的租赁公司,如国银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等,这些租赁公司与非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相比,资金方面明显占有优势。
租赁公司要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针对每个融资租赁项目设立风险监测点,确保每个步骤运作的安全。建立租赁债权转让机制,将难以收回的租金转让给有能力收回租金的机构;建立租金保险制度,出现问题可由当地保险公司赔付以减少损失。
尽快成立全国性租赁行业协会,成为行业与国家立法部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融资租赁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发挥其加强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
通过与金融机构多方位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民间资本等,以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资金困难。允许金融机构入股融资租赁公司,适当放宽金融业与融资租赁业之间融通资金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吸收对公定期存款;允许其吸收各种基金组织的暂时闲置资金;对于某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效益较好的融资租赁公司,允许其从资本市场上筹资,发行租赁基金或金融债券。
租赁公司应加强对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融资租赁后备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经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