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玲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 沈阳 110003)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数量日趋增加,执行中也确实反映出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独立承接总承包项目的各自不足。设计企业缺乏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经验,施工企业则缺乏设计优化和项目统筹能力。
《总承包办法》本次一改之前允许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分别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做法,在第十条规定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组成联合体的模式。
这就是在业界泛起“涟漪”的“双资质”要求。总承包的核心问题是“总”,设计、施工及采购是一家承揽才叫“总”,这是必然趋势。但现在的情形时,设计、施工各有各自的资质,短期不能重新设立总包资质,现在只有采用“双资质”要求。联合体我们猜想也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没有他法而为之的作法。建筑市场中也已经有不少具备前瞻性的企业开始通过新设企业、股权收购、交叉持股等方式整合设计和施工能力。无论大家如何觉得对设计企业不公平,总包法的这项规定势必成为今后加速推进设计和施工企业融合的政策向导。
未来,对于设计企业而言,如何取得工程设计和施工双项资质、如何组成联合体更好地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是一项严峻的挑战。
为了培育更多具备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在第十二条给出了新《总承包办法》中最显眼的规定,鼓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取得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办法阐明设计企业的综合甲级、行业甲级、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单位,可以直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业绩可以互认。但不知是否对注册建造师、八大员等有人员要求?住建部应该会在近期出台具体的总包实施细则。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获取施工壹级资质有很大难度。对于那些实力雄厚的设计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解决“双资质”,相对而言更快更便捷。
《总承包办法》第三条对于工程总承包给出了定义,这里不再引述。可以看出取消了之前工程总承包由“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的任意组合,明确以EPC或DB为主,进一步限缩了工程总承包的模式。
EPC的“E”是 Engineering,DB的“D”是Design,这二者虽然中文都翻译为设计,但是在工作内容和和工程风险承担上,有很大的差异。通过以下分析,能看出设计企业在EPC和DB业务中的地位的不同。
1.3.1 DB模式中的“设计”
Design是对工程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负责的设计。设计师以业主对项目技术和商业条件的明确要求为依据,做出设计成果文件,交业主审核确定后,再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在Design设计阶段,工程承包单位考虑得更多的是设计文件如何能满足业主的要求,在设计文件经业主审核确认前,还不能依据它来安排“building(建造)”工作。简单地说,在Design设计阶段,承包商不用也不能对最终的工程成果(工程产品)负责,在这一模式中安排了咨询工程师(机构),由咨询工程师(机构)确保工程最终成果符合设计要求。这个咨询工程师(机构)其实就是由业主聘任的做项目方案的咨询服务的,它在工程项目中的权力很大。我国现在要推行的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指的就是咨询设计机构,也包括设计企业在内,它并不专指注册建筑师,而是包括注册建筑师在内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咨询专业人员和机构。这个模式的总承包呼唤的是全过程咨询服务,这也是设计企业的另一项可在今后大力开展推进的、与工程总承包并列的业务。
1.3.2 EPC模式的“设计”
Engineering是直接对最终产品负责的设计,Engineering其实就是整个工程实施的策划工作,包括设计、设备选型及供应商比选、合同工作包的分解、分包工作的策划、工程进度的计划、工程资金的筹措和安排等。Engineering设计做完,整个工程项目在采购和施工上如何实现,就非常明确了。可以说,Engineering设计,是EPC工程总承包的基础,在EPC工程总承包所有工作中,占据了龙头地位。
从上面两种方式可以看出,无论是EPC,还是DB,比变更之前的模式更能体现工程总承包区别于传统“平行发包”在效率、优化及高度融合上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设计、施工统筹安排。
1.4.1 《总承包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范围,确立了基本的风险分配制度。
工程总承包项目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模式较为适宜,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实践中“工程总包就是风险全包”的简单逻辑大行其道。笔者注意到在代表承包方开展的多个工程总承包项目索赔谈判和争议案件代理中均遇到过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方包干签约时,不可预见或难以预见的地质条件风险的情况;还有爆发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风险,按此规定都由建设单位承担。《总承包办法》为处于市场劣势地位的承包方在合同谈判和索赔中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提供了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4.2 工程总承包模式属于较为新颖的发包模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仅规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并未将工程总承包单位纳入规定范围。这一立法滞后情况也导致了在逻辑上工程总承包理应承担较之施工总承包单位更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但却没有直接的依据的矛盾。《总承包办法》在第二十三条补齐了这个漏洞。
《总承包办法》第十七条对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介入方式有自行管理、委托设计单位管理和找代建单位等。即表示一个项目建设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可以同时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对其进行监督。
这就给设计企业提供了除工程总承包业务之外的,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参与工程项目的另一业务渠道。设计企业可以利用自身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对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有利于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现状是,只有极少设计企业具有施工势力,或收购了有一、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总承包办法》从今年3月开始实施,2份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该也不会出细则,确实让设计企业措手不及。设计企业如果没有双资质,只能通过联合体的方式争取总承包业务。在总承包的两种模式EPC和DB下,又以EPC备受设计企业的亲睐。到底要不要做EPC业务?笔者将从正反两方观点及理由阐述分析如下:
2.1.1 EPC不会成为主要的建设模式
从《总承包办法》第六条阐述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但与之前出现在国家、地方相关文件的几种诸如:经济适用房、装配式、政府投资项目等部采用或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说法比对,没有这么具有这么具体,甚至之前有的省还提出过未来采用EPC方式的要超50%。从文字表面上体会出政府的态度变化。从中分析一下:第一,政府的项目没有再强推的意思;第二,从社会资本建设项目来看,很少采用EPC的;第三,房建工程本身并不适于EPC方式。反倒是全过程咨询+工程承包+业主,三方各负其责,能做到相互制约,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的可靠运行,使设计企业技术和管理协调优势最大发挥,应该是设计企业今后的主打方向。
2.1.2 EPC的风险是设计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设计企业开展EPC,最大的优势是设计贯穿项目,最大的劣势是资金、施工管理和风险承受力。近几年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企业都在积极开拓总承包市场,在此过程中,设计企业有了更多的实践案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显示出诸多的不足,暴露出很多风险,诸如建筑倒塌或人员伤亡,有的面临法律和经济方面的纠纷以及民事刑事案件的产生,凡此种种,对那些开展EPC的设计企业,无异于在“冰上跳舞”,真的是不能承受之重。
2.1.3 设计企业的主业依然是设计咨询服务,EPC模式更适合工业领域应用
工业领域是设计主导,工艺设计复杂,是施工单位不可替代的,设计企业能兼并施工企业。但是,由于房建领域的产业逻辑不同,在一个项目的周期里设计与施工的时间比重就是个很大问题,有可能将走向施工主导;以联合体身份承揽业务,也是做设计,在EPC中的话语权、地位和收益都不占优势,对此全行业需有理性认识。设计是智力服务,施工是工程制造。这种盲目的EPC模式,带来的是漂亮的产值数字,是完成设计企业相关统计和考核的指标要求,这种引导方向有误。
2.2.1 设计院要发展,要做大、做强,EPC是必由之路
设计行业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设计院产值的增长已无空间,又受低廉取费的困扰,设计人员已经满负荷的运转,如果再没有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没有出路。只有发展EPC,向产业链的两头延伸,才能保证设计企业可持续。中设协建筑设计分会这两年大力推动EPC,不仅是因为它是拉动设计企业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培养“文武双全”建筑师的有效途径。
2.2.2 EPC业务开展有力推动建筑师负责制
建筑师负责制是顶层设计,让建筑师在项目里起主角的作用,他们从以往做到施工图,现在要做到交钥匙。除了设计之外,还有选择材料设备、控制投资和工期、参与施工管理等,这必将打造、磨炼出一批复合型的技术专家,锻炼“能文能武”的设计队伍。要想提高设计企业设计师在项目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不再沦为设计师自嘲的“画图狗”,一定要投身到EPC业务中。
2.2.3 从理论上讲,全过程工程咨询比EPC确实更适合设计企业,但是它的实施路径、服务对象目前还不明确。而EPC在市场上已经有大量的实际工程案例,尤其是《总承包办法》的下发,理论和实践更能推动EPC业务大力开展。
2.2.4 EPC模式下,为业主带来一系列的优势,必将会是房建市场的主流。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水平。EPC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组织统筹管理设计、施工等力量,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控制投资,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利益和价值最大化;有利于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发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一和技术管理优势,降低工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这一系列优势将会受到业主广泛欢迎,必将会是房建市场的主流。
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笔者剖析两种观点的目的,也是让开展EPC业务的利弊一分为二地呈现在大家面前。当然,机遇和风险往往是双刃剑的两面。
设计企业今后如何转型升级?对此,中设协建筑分会陈轸秘书长说过一段话,应该会让设计企业深受启发:设计企业要集中一部分优秀建筑师主攻EPC,不断积累经验,等时机成熟了就可以胜任建筑师负责制的要求了。对那些年纪大、没法下工地但经验丰富,或者说他本身没有要做设计大师追求,就想往工程管理方向发展,那么这部分人可以做全过程工程咨询。这样做设计院这盘棋就做活了。可以说这段浅显易懂的话语已经为设计企业,连同设计师的今后发展都指明了方向。
设计企业为生存、为升级发展在工程总承包市场中还是EPC模式对设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责任更重,风险更大。
必须承认“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勇于接受挑战开展EPC业务的设计企业,以EPC项目为孵化器,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完善创新机制,以工程实践为创新平台,顺势而为,苦练内功,培养人才,引领企业甚至行业领域发展。同时,要从初期开始把控风险系统识别,比如:投标报价风险、合同缺陷风险、项目设计中的风险、施工管理风险和分包商风险等,将可预见风险降到最低。
EPC业务也不是所有设计企业都要盲目开展的,要聚焦设计主业不放松,再因院、因人而异,有序地推进。今后大型设计企业有能力应该积极向EPC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咨询发展,中小型的设计企业还是发挥专项优势和地区优势,做出精品,做成全过程咨询产业链上串串亮眼的珍珠。
而要在EPC上大干一番的设计企业,还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合理进行定位,在制度建设、设计分配模式、EPC设计体系建设、团队建设及人才储备方面进行合理的布局,不断积累EPC成熟管理经验,实现利润最大化,使EPC事业能够务实、走深、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