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杨,左 琳
(1.山东警察学院 治安系,山东 济南 250014;2.铁道警察学院 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河南 郑州 450053)
安检排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铁因其相对封闭、客流量大、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使得地铁安检排爆工作变得愈加重要。地铁安检排爆工作是通过对人身、场地和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以达到防止爆炸案事件的发生。这一目的实现必然要求一支素质过硬的安检排爆队伍,更好地在新的历史时期有力应对可能发生的犯罪活动。
目前安检排爆队伍建设存在思想认识欠缺,人员配置不足以及工作经验较少等问题。在对安检排爆队伍培养过程中,又存在着教官队伍构成不科学,培养内容体系较单一,组织保障跟进有困难等方面的问题。
就目前国内的整体情况而言,地铁的治安环境相对较好,至今并未发生过严重的破坏案件。一方面,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内在地铁安全防范方面的工作做得比较扎实;另一方面,这也导致了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忽视了地铁安检排爆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某些地方公安机关在地铁安检排爆方面投入的资金和人力都相对较少,相对应的安检排爆训练也略显单薄。尽管大部分公安机关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地铁安保方面配备了人员、装备和其他物资保障,但由于安检排爆经验欠缺,这支安检排爆队伍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案件时会略显力不从心。[1]88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对地铁安检排爆队伍的培养也在摸索中前进,但在实际培养过程中,又存在着一些问题。
1.教官队伍构成不科学
目前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地铁安检排爆队伍进行培训的教官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官的水平决定了未来安检排爆队伍的能力。有些地方聘请一线民警作为教官,保障了实战经验的分享,但是却忽视了理论基础的夯实。有些地方侧重于聘请公安院校的专家学者作为教官,强化了培养对象的理论功底,但却忽视了实战应用。总体而言,教官的选任和构成比例还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和常规化。
2.培养内容体系较单一
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在安检排爆队伍培养中偏重于理论指导,在实战培训方面还有所欠缺;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只注重经验性训练,对于理论基础过于轻视,这又导致培养对象疲于应付,反思总结不足,认识不到位,训练效果提升较慢。另外,地铁安检排爆训练涉及新的公安工作领域,缺乏交流借鉴的故步自封式培养模式必然会影响最终的培训效果。
3.组织保障跟进有困难
这里的组织保障有物质支持和监督指导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目前地方公安机关在进行安检排爆队伍培养中把一些老旧的设备用于训练使用成为一些地方的常规做法,虽然节约了经费,却难以保证培养对象培训学习所得与实战运用的挂钩,往往造成培养对象培训结束后还要回到原工作地点“二次受训”的问题。另外,地铁安检排爆虽属于安检排爆的范畴,但因其地域狭窄、空间封闭、人流量大等独特的特点,使得该项工作又具有一般安检排爆工作所没有的更多特殊的要求。因此,僵化老套的培养思路必然难以适应新时代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保障不能仅限于人、财、物的提供,还要有技术上的支持、监督和引导。地铁安检排爆培养工作的结束并非以培训的终结为标志,而要以培养对象能够真正适应地铁安检排爆工作为标准。因此,培训结束后,缺乏对培养对象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也是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培训质量不高的重要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当前安检排爆工作的现实需求,地铁安检排爆队伍的培养有必要从优化教官队伍、丰富培养内容和加强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入手,有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1.一线民警
公安机关在地铁安检排爆人才培养过程中,可以适当增加一线民警教官的数量,突出实战能力的培养。一线民警对安检排爆工作有着切身的体会,能够将自身在安检排爆过程中的经历、心理的变化、具体的情形告知培养对象,保证培养的效果落到实处。首先,一线民警真实的安检排爆经历本身就是很好的培养素材,能够激起培养对象极大的兴趣,提高培养质量和效果;其次,安检排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不仅体现在时间上,还体现在具体实施人员心理变化上,实施安检排爆的每一步可能都会有不同的心理起伏,将这种心理变化与培养对象分享,可以有效提高培养对象的心理素质;最后,安检排爆工作既有一以贯之的方式方法,又有每次不同的具体状况,只有亲身处于安检排爆一线的民警才能准确掌握情况的瞬息变化,及时做出准确的应对措施。
2.专任教师
公安机关在地铁安检排爆人才培养过程中,应适当提高专任教师的质量,保证培养效果对理论层次的要求。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专任教师的理论功底能够让培养对象在动手操作前获得清晰的思路。如果说一线民警是教给培养对象“怎么做”的话,那么专任教师就是解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对于未来纷繁多变的安检排爆工作无疑会发挥重要作用。公安机关在选择专任教师时要着重考察其对于安检排爆理论研究的程度,并同时关注专任教师的授课风格。首先,专任教师的来源以公安院校或者其他高校及培训机构中专门研究安检排爆的教师为宜;其次,为了保证培养对象对安检排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负责安检排爆培养的专任教师需要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并对安检排爆的前沿问题有一定研究;最后,受众不同,授课方式方法也要有所区别,对学生授课和对在职民警培训在授课方式方法上肯定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对于授课风格的把关也是挑选专任教师的重要指标。
3.部局专家
公安机关在地铁安检排爆人才培养中,还要保证部局专家的水平,让培养对象得到高屋建瓴的指导。部局专家具备平台优势,能够接触到全国甚至世界上很多安检排爆的经典案例及前沿技术,在培养工作中能够拓展培养对象的视野,使培养思路不仅限于固定的思维模式中,保证培训对象未来的发展潜力。取法乎上而得其中,取法乎中而得其下。接受部局专家的培养和指导之后,培养对象能够了解更多更高层次的安检排爆工作,在今后面临一般的突发状况时,会更有信心和能力进行妥善地处理。
1.夯实理论基础
首先,培养过程要明确培养意义。培养意义的明确和重申,是为了促进培养对象对未来从事的工作享有充分的认知。安检排爆工作本身是伴随着国内外犯罪分子犯罪手段的变化而产生。在当今社会,地铁作为不断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工具,在极大提高人们出行效率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实施更为严重的破坏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2]其次,培养过程要强调思想政治理论。通过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对象可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做到为人民利益着想。最后,培养过程要重视专业知识教育。安检排爆工作的开展涉及多个领域,其专业人才的知识储备涉及多个学科。培养对象不仅需要掌握爆炸、电子、化学、物理等知识,还需要具备与安检排爆工作相匹配的合格的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1]89
2.强化仿真训练
过硬的实战能力不仅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还需要贴近实战的训练。目前VR 和AR 技术逐渐成型。如果这两种技术能够应用于安检排爆工作实践,那么培养对象不仅能够更高质量地掌握实战的必备技能,而且能够减少训练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其中,VR 技术即虚拟现实技术,能够模拟安检排爆的具体环境和培养对象对环境的感知并对培养对象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反馈。该技术应用在安检排爆训练中,不受场地的限制,能够起到很好的训练效果。AR 技术即增强现实技术,可以做到将虚拟世界信息与真实世界的信息“无缝”集成,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现实环境的制约,但是能最大程度达到“全真模拟”的效果。这两种技术各有利弊,在应用于安检排爆的训练工作中,可以取长补短,互相补充。
3.建立交流媒介
部分犯罪分子犯罪模式之间存在相互模仿的先例,比如之前发生的针对幼儿园的儿童袭击事件。监狱和看守所中也出现过不法行为人之间相互交流犯罪经验,导致个别不法行为人重获自由后做出更为严重的不法行为的情况。“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交流变通犯罪手法,公安机关更可以通过加强沟通获得打击犯罪行为的方法。因此,安检排爆工作沟通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一方面,全国性沟通平台的建立可以供各地公安机关互相交流安检排爆工作现状,达到因地制宜、取长补短的效果;另一方面,各地可以将典型的犯罪案件上传到平台,方便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及时掌握最新犯罪手段,在互相学习破案手段的同时,也为串并案件和类案处理提供帮助。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可以定期开展安检排爆工作主题研讨会,给全国各地从事相关工作和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交流平台,推动安检排爆工作的发展。[1]90
1.资源保障
对于培训的资源保障主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硬件方面,公安机关应着重解决培训器材设备老化,高精尖设备缺乏,培训器材管理和保养存在疏漏等问题。首先,加大装备器材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新设备器材或是直接使用最新的安检排爆装备才是保证培养效果的首要因素。其次,实行训练器材使用登记制度,科学使用和保养设备器材对于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二是软件方面,公安机关应着重解决培养模式和方法陈旧老套的问题。首先,培养方法的创新性亟待加强,培养的模式也应该与时俱进,以适应当前安检排爆工作的实际需求。其次,适应当前安检排爆工作的仿真训练系统亟待建立。正如前文所述,基于VR 和AR 技术的模拟仿真训练系统将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大大提高培养工作质量,保证参训人员在掌握操作技能的基础上更快更好地适应实战工作。
2.职称待遇
正如警衔在提高民警职业认同感中发挥的作用一样,职称待遇的评定对于加强安检排爆队伍的稳定性,保证安检排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安检排爆工作涉及到专业技术和能力,该类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需要国家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需要个人付出极大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进行训练和实践。目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会依据学员培养的情况颁发合格证书,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如果安检排爆民警的等级和职称评定等相关办法能够得以制定和落实,那么安检排爆队伍的发展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3]
3.技术督察
培养效果的保证不仅需要重视培养工作的质量,也需要培养工作结束后的阶段性反馈和日常的监督指导。技术督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负责培养工作的技术人员需要定期对培养对象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进行监督指导。实际操作中,技术人员既可以在培养对象安检排爆过程中进行干预性指导,也可以在培养对象完成安检排爆工作之后,对其进行指导性的评价;另一方面,同一层次的安检排爆人员相互之间也可以进行实战观摩,共同促进安检排爆工作的不断发展。
地铁安检排爆队伍的培养是新时代给予公安机关的一个新的课题,这一课题既充满着因工作困难而带来的挑战,也为未来公安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整个地铁安检排爆队伍培养过程中,优化教官队伍起着龙头作用,为培训工作提供方向指引;丰富培养内容是培养工作的主干,是培养成败的关键所在;而加强组织保障则是培养工作的重要辅助,为整个培养工作的效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