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光景
(隆回县岩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湖南 隆回 422200)
隆回县处于衡邵盆地向雪峰山地的过渡地带,由大东山、九龙山东西延伸,以其南麓为界,将全县自然分成南北两部分:北部以山地为主,地势较高;南部以丘陵为主,地势较低。成土母岩水平分布,北部以花岗岩为主,中部砂岩、板页岩居多,南部以石灰岩、第四纪红色粘土为主[1]。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雨季明显,夏秋多旱。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雪峰山低山丘陵植被片区。
隆回县是湖南省石漠化面积大县,曾因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导致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全县石漠化面积曾经达到近5.33万hm2,县南部的山头70%成为裸露的石头山。近年来,该县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长江防护林、木材战略储备林等大小林业项目47个,共完成治理岩溶面积7.33万hm2,治理石漠化面积2.66万hm2。
据湖南省第三次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结果,全县岩溶区总面积120303.8hm2,占国土面积的41.90%。其中石漠化土地26641.0hm2,占岩溶区面积的22.14%;潜在石漠化土地59123.3hm2,占岩溶区面积的49.14%。石漠化土地和潜在石漠化土地占岩溶区面积的71.28%。非石漠化土地34539.5hm2,占岩溶区面积的28.72%。
隆回县石漠化土地和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县域南部及中部部分乡镇,具体范围在岩口镇、西洋江镇、横板桥镇、荷香桥镇、南岳庙镇、三阁司镇、山界回族乡、北山镇、周旺镇、滩头镇、六都寨镇、荷田乡12个乡镇和桃花坪、花门2个街道办及大东山、九龙山2个国有林场。
1)隆回县石漠化土地主要存在于非梯化的旱地及部分林地中。按地类分布为:耕地(非梯化旱地)18231.8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68.44%;林地8407.4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1.56%;未利用地1.8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不到0.01%。
2)在林地中:有林地2892.0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0.86%;疏林地951.7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57%;灌木林地865.6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25%;未成林造林地3117.0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1.70%;无立木林地218.4hm2,占石漠化化土地面积的0.82%;宜林地362.7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36%。
1)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林地中。按地类分布为:林地58825.9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99.50%;耕地(非梯化旱地)297.40hm2,只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50%。
2)在林地中以有林地为主,灌木林地、未成林地、疏林地、宜林地所占比重很少。有林地55869.3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94.50%;灌木林地2287.6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87%;未成林造林地450.4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76%;疏林地206.8hm2,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35%;宜林地11.8hm2,只占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02%。
在岩溶区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5 947.6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2.32%;中度石漠化14339.7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53.83%;重度石漠化5942.5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2.31%;极重度石漠化411.2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54%。中度以上的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多。
1)在石漠化的林地中,植被盖度在10%以下701.9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63%;在10%~19% 之间735.2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76%;在20%~29%之间493.6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85%;在30%~39%之间2329.9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8.75%;在40%~49%之间3190.0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11.97%;在50%~59%之间777.1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92%;在60%~69%之间181.5hm2,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0.68%。在石漠化的耕地中,植被盖度全在30%~49%之间,占石漠化土地面积的68.44%。
2)在潜在石漠化土地中,植被盖度在50%~59%之间20341.6hm2;在60%~69%之间7525.5hm2;在70%~79%之间10137.8hm2;在80%~89%之间15819.4hm2;在90%以上5001.6hm2。潜在石漠化的耕地中,植被盖度全在30%~49%之间。
石漠化会导致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生物量下降,造成人民生存环境恶化及自然灾害频发等。
隆回县石漠化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缺水、土地退化和生存环境恶化等方面。在县域南部的石漠化土地上,植被稀少,土壤肥力差,农作物产量低,夏秋连旱、水资源匮乏,生存坏境不断恶化,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如西洋江镇的大岭村、枫木岭村、永宁村、荷香桥镇的清水村、树竹村、南岳庙镇的老屋村、滩头镇的坪上村等石漠化严重村镇,在夏秋干旱季节,村民生活用水都由政府统一从县城用车子调运送水。
隆回县2011年纳入湖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县,通过2011-2018年共8年的项目实施,共治理岩溶土地面积21969.2hm2,治理石漠化面积4971.6hm2。投入资金达4751.34万元。其中林草植被恢复工程3001.8hm2(人工造林1723.9hm2、封山育林补植1234.5hm2、人工种草43.4hm2);小型水利水保措施55601.5m,维修山塘78口,沉沙池4口,蓄水池3口;草食畜牧业新建棚圈6577.6m,青贮窖373.3m。涉及13个小流域、15个乡镇(街道、场)88个村(工区)。
隆回县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大规模绿化石质山地,从50多个乡土树种中,选择柏木、刺楸、刺槐、枣子、柿子等主要树种,按不同坡位、不同土层厚度配置不同树种,实行高密度造林,在石质山地共营造柏木等用材树种6000余万株,面积14000hm2[2]。近几年通过采取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水利水保工程和畜牧业配套等项目建设,新增森林面积,提高了林分质量,增加了植被盖度,减轻了地表径流,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人畜饮水困难状况,改变了农村生产生活能源,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经治理过的小流域范围内石漠化程度得到明显改善,耕地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好转,人们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对两期监测情况分析(第三期对比第二期),隆回县石漠化总体表现为正向演变,与前期数据比较,岩溶区石漠化总面积减少5362hm2,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减少25.6hm2,中度石漠化面积减少1486.5hm2,重度石漠化面积减少4018.8hm2,极重度石漠化面积增加168.9hm2。但潜在石漠化增加4039.0hm2。
通过两期监测对比,隆回县石漠化变化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及调查技术因素3大类。其中人为因素主要是封山管护、人工造林及轮作等治理因素和毁林开垦、火烧、过度樵采及不适当经营方式等破坏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自然修复和气候灾害、森林病虫灾害等因素;调查技术因素主要是遥感影像数据、调查标准及前期调查人员的误判等因素。
隆回县石漠化属于湘中断褶剥蚀、溶蚀丘陵区,以碳酸盐岩组成的溶蚀丘陵为主。治理须以恢复林草植被为核心,即以现有植被管护、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等植被恢复和重建为主,增加石漠化地区植被覆盖率;辅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坡改梯工程等,减少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土地扩大;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和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促进石漠化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1)对潜在石漠化土地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和石漠化土地中未成林造林地及部分灌木林地实施植被管护,切实保护好原有的林草植被,防止潜在石漠化土地再石漠化。
2)对石漠化土地中的疏林地和植被综合盖度小于50%的低质低效林地及部分未利用地,实施人工补植、封山育林措施,增加森林植被,改善石漠化程度。
3)对石漠化土地中的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选择根系发达,耐干旱、生命力强的马尾松、柏木、枫香、刺槐、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营造针阔混交林,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植被盖度,减少地表冲刷,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对立地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稀少的坡地,可先植灌木,后种乔木;对土层薄,石砾含量高、失水快、保肥能力差,乔、灌造林成活困难的土地,可推广使用营养袋苗上山造林等技术,以提高造林成活率。
4)对石漠化土地中25°以上的陡坡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营造生态防护林,恢复森林植被;对较缓的坡耕地,在采取水土保持技术措施下,结合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枣、板栗等经济果木林和工业原料林,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对25°以下的石漠化坡耕地,进行梯土改造,或培地埂、建生物埂、修筑纵横排水沟等改良措施,固土保水,减少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3]。
2)对人畜严重缺水的石漠化村镇,要充分与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坡改梯工程相结合,对原来的山塘、水池进行补修、硬化,发挥应有蓄水功能,同时适地建设如蓄水池、排灌渠、引水渠、拦沙坝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充分储存天然降水,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形成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工作,加大饮水工程的建设力度,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对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质地差,当地居民长期陡坡垦植,水资源严重匮乏、生存状况恶化的区域,可结合扶贫政策易地搬迁。
充分利用石漠化地区资源优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果、药、菜、畜、花等产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体系;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建设农村能源工程如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小水电等,减少森林采伐量,同时改变农民饲养习惯(变熟喂为生喂,变放养为圈养),促进农村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营造绿色、优美、清新、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石漠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对石漠化土地上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严格控制非公益性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大对采石场、砖厂取土场等矿区环境治理力度,督促采取客土造林、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各项工程措施在实施前要做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工程建设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