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五”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改革研究

2020-03-01 07:12河北省改革战略研究会课题组
经济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十四五改革

河北省改革战略研究会课题组

“十四五”时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到2020 年,我国将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当前和今后时期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河北省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部署,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围绕解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抓好国有企业、投融资、财税、科技、对外开放等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各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为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现状

1.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深化国企改革是全省重点改革任务之一。近年来,河北一手抓改革方案的统筹设计,一手抓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成效初显的态势,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混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试点深化拓展,监管方式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截至2019 年上半年,全省2259 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380 亿元,净资产8784 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924 亿元,实现利润88亿元。

2.民营经济支撑作用显著增强。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制定了万企转型、特色产品等一系列3 年行动计划,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结构有所优化,发展活力明显提升。2018 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4486.1 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8%;实缴税金3784.8亿元,同比增长21.1%,占全部财政收入的67.8%;吸纳就业人员2204.2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77%,已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3.“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省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动运行,11 个设区市和168 个县(市、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局,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行政审批局市县两级全覆盖的省份。简政放权效果明显,2018 年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1 项,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70 项,向雄安新区下放19 项,初步形成“综合清单+专项监管责任清单”清单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50 证合一”,整合证照数量居全国前列,市场活力被有效激发,截至2018 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38.11万户。

4.投融资改革持续深化。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全面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协同监管机制。在雄安新区、定州经济开发区等4地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投资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扎实推进金融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稳步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加快,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进一步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5.财税领域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清理规范重点挂钩事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持续推进,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全部实行“管理办法、预算安排、分配结果”三公开。研究制定省对市县财政激励约束办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率先出台置换债券管理办法和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办法,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

6.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围绕科技“三评”改革、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等出台一系列改革文件,试点推行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科技人才评价、成果转化激励等一批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激发科技创新人才活力。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达到768家,催生创新团队和小微企业2万多个。创新主体快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6.5 万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5000 家,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协同创新持续拓展,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持续走向深入,吸纳京津技术交易额达204亿元,同比增长24.6%。

7.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积极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多元投入机制正在探索并不断完善,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程度正在提高。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门槛不断降低、通道逐步拓宽。

8.农村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扎实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步伐不断加快。农业农村改革领域逐步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大量涌现,2018 年全省注册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1.7 万家、3.4 万家,35 家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300强。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9.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调整提高工伤职工和工亡遗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社会救助成效显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低保标准每年增长10%。多渠道拓宽就业,就业形势整体趋好,2018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控制在4.5%的预期目标以内。

10.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不断拓展合作发展新空间。完善开放政策体系,2018 年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和12 个配套政策。广泛开展国际交往,2018 年组织2473 家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借势博鳌亚洲论坛、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高端开放平台,推介河北、扩大影响、深化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河钢塞尔维亚钢厂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的样板,石家庄、唐山、邯郸等市开通5条冀欧国际班列。2018 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6%、出口总值增长5.5%、对外投资增长15.4%。

(二)主要问题

河北各项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一些进展和突破,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1.束缚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国有企业市场化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行政干预时有发生。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善,市场化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建立。各种各样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依然存在,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还需要进一步打开。

2.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仍待理顺,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旧存在,一些部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简政放权配套改革有待加强,审批程序多效率低服务差问题仍然存在,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环节繁杂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商事制度改革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审管分离、监管职责划分不清、市场准入与执法监管脱节等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3.财税金融领域改革政策亟待创新。财税、投融资领域改革被动承接上级规定动作多,缺乏突破性、创新性举措。金融领域改革进展不快,市场规模较小,创新性金融产品少,与实体经济的结合不够,上市公司数量仅为54 家、占全国的1.5%,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仍然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科技创新活力有待增强。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改革仍需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有待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死”,影响了科研人员积极性。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企业缺少自主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在科技创新中的主观能动性不强,研发投入强度较低,创新型领军人才短缺,普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盈利能力较弱。创新生态和环境还不完善,在降低创新成本、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高创新要素配置效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

5.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体系仍未建立,部分乡镇和大部分村庄没有编制总体规划,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城乡要素流动仍然存在障碍,城乡二元户籍壁垒没有根本消除,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导致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更多的流入城市,乡村振兴缺乏要素支撑。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仍不合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农村环境脏乱差仍较为普遍,尤其在垃圾转运、污水处理等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农村地区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缺乏有效的交流和保障机制,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二、先进省份重点领域改革经验借鉴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深入分析和总结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对于河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探索“十四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广东:国有企业改革

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本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强化风险防范,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达产后3年内平均收益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收益指标90%的,实行投资责任回溯追究。设定“金股”制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准公共性企业,探索建立国有股东“金股”机制,按照约定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推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战略性重组,完成省属国企功能定位和主业界定,实现省属国企资本70%以上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省属企业集团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省属二三级企业混改。抓好改革授权经营体制,扩大试点范围。抓好融“激励约束容错”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点。

(二)浙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着力在创新、融资、用工、用地、降成本、走出去、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退出和诉求表达等10 个方面,推出落实降本减负一揽子政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抓好金融助企政策落地见效等31 项具体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2019 年起三年预计将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1000 亿元,撬动社会资本万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实施信贷“增氧”计划,设立省再担保有限公司,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工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竞争力提升工程,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商事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标准地”制度,持续优化项目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环境和人才引进环境。组织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百场座谈、百名厅局长精准服务百家龙头企业、百名处长下基层宣讲政策、百名行长进企业、百家民营龙头企业结对服务“五个一百”活动。

(三)江苏:“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在更高层次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加快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加快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动百姓办事“就近办理”。扎实推进全省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构建全省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改造接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上下沟通,建立健全“一网通办”标准规范,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成果推广行动。

(四)北京: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发挥中关村示范区改革“试验田”作用,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注重培养专业化机构和人才,建设创新网络服务平台,培育第三方服务市场,为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做好优质服务。发挥科技创新母基金作用,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等创新举措,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金支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办好中关村论坛,引进国际顶尖专业服务机构和孵化器,支持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用好北京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实施新时代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行动计划,推动中关村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好雏鹰人才计划,加强青年企业家培训,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

(五)重庆: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7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重庆坚持同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抓好“人、地、钱”三个关键,逐步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城乡发展均衡性、协调性显著增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引导工商资本入乡的促进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梳理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三类,保障重大决策实施;支持乡村振兴分层分类试验示范,采用先建后补、考核奖补方式,引导区县围绕乡村“五个振兴”,开展综合试验示范或者在某一方面开展单项试验示范。

(六)山东: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改革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服务供给模式,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进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建立就业创业与财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实现政策制度一体化、业务流程一体化、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部门协同一体化。加快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从2019 年起三年培训300 万人次以上。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除国家明确的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类群体外,扩展到高校在校大学生、确有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开展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培训、在校大学生“三个一”(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能力培养等培训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制定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先行拨付政策,全面推行“劳动者(企业)提单、政府列单、劳动者选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五单式培训模式。

(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

推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投资领域扩大开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试点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加快金融制度创新,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创新监管服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促进投资、贸易的税收政策。

先进省份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实践探索,为河北“十四五”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一是坚持不断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动力活力的总开关。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先进省份各项改革举措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上海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重庆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都是全国领先的重大改革领域创新和突破,也只有这样才能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河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封闭思维定势,坚决地主动去做出调整,勇于直面问题、锐意改革,敢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同时也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形成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二是坚持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就的有效途径。先进省份各项改革举措大多是从宏观层面思考的需要统筹谋划的顶层设计,但有很多也是从基层经验、试点经验总结而来的,是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成果。同时,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也是在基层最终完成和实现的。改革措施能否落实到位,是不是符合基层发展实际,是判断其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河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也要注重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注重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完善落实推进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进省份各项改革举措始终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开,无论是江苏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浙江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还是山东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改革,都是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的。河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也应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是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效的有力牵引。先进省份各项改革举措牢牢扭住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更加突出高质量供给体系建设,北京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广东的国有企业改革,都是从破除无效供给,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角度出发的重大领域改革。河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也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等关键点,以供给结构调整带动需求结构优化,积极推动经济结构实现根本性变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三、“十四五”时期河北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及政策建议

在深入分析和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基础上,结合河北实际,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一是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大授权放权力度,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强化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实现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二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开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三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外部董事管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全面推行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人担任。四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实施企业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改革。

(二)树立竞争中性原则,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完善落实扶持政策,改革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方式,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畅通政策传导解读途径,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政策信息共享,开展政企对接活动,探索建立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政策效果评价反馈机制。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探索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探索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建立吸引民间资本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库。强化土地保障,完善土地使用政策,实施重点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省级统筹、兜底保障,加强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营商服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服务)”,完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五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注册电子化,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企业登记“审核合一”登记制度,推动“照后减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施市场监管大数据战略,完善提升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畅通社会资本融资渠道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一网通办”。在全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壮大金融市场主体,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法人机构。创新融资模式,探索开展供应链融资,鼓励开展“信用贷”“信易贷”等无抵押、纯信用业务。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提供有利于降低债务杠杆率的股权融资服务。积极培育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推动扩大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和外资机构业务范围。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逐步规范并减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强省对市县财政激励约束,完善省与市县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规模,增强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财政收入结构优化奖励机制。三是改进财政投入方式,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规范有序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政府购买项目管理。四是强化预算管理,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和结果应用。五是深化税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完善地方税税种,积极培育地方税源,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强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造公平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四个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三项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积极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同,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协同推动产业升级、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京津冀创新资源共享。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岗位设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建立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完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乡和村庄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改革,完善农村水利设施网络机制,强化乡村信息技术支撑机制。推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善城乡人才流动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八)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实现乡村振兴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机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选择一批经济发达、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成,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监督制度。深化农村就业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加强乡村创业主体培训,强化农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九)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

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措施,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企业拟分流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社保制度城乡统筹,继续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兜底救助,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构建以和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十)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全面推行外资进入的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全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障要素供给,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贸易和出口市场多元化,抓好外贸基地转型升级,培育产业集群和自主出口品牌,增加产业发展需要的资源类产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导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境外投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企业金融支持和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推进各类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推动正定片区制度创新,曹妃甸片区探索与开放战略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新体制新模式,大兴机场片区探索创新制度,加快推动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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