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超群
摘 要:该文介绍了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能力提升、分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园区、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资金保障机制等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成效;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01-0001-02
农民既是农业现代化的根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村人才是强农兴农的根本。近年来,昆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完善培育制度、强化体系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着力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整体框架體系,建成了一支千人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0余人次,认定1249人。其中12人获评江苏省首批乡土人才“三带”能手、新秀,11人获评昆山市首批农业技术类乡土人才,1人获评“苏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10人获评“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致富能手”,10人获评“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之星”,4人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1 做法与成效
1.1 培育体系日益完善 组织机构方面:成立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培育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专司培育工作,引导成立市新型职业农民协会促进农民抱团取暖共同发展。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制度保障。教育培训方面: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实现“把大学生培养成农民,把农民培养成大学生”。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全市建有国家级示范性田间学校(实训基地)1家、苏州市级田间学校(实训基地)3家、昆山市级田间学校(实训基地)2家。
1.2 培养模式不断优化 塑造“现代青年农场主”,已选拔27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组织其参加农业院校的中、短期脱产培训,全面提升其生产、管理和营销能力,培育成务农致富带头人。培养农业定向委培生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岗位工作,开展集学历化、专业化、职业化于一体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已招生4届,共123名学生。举办新型职业农民高等成人学历免费教育,与省内农业院校联合开设了大专、本科学历提升班,2018年和2019年遴选170名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了学历班。
1.3 创业载体更为广阔 发展优质稻米、生态水产、高效果蔬等优势产业,打造阳澄湖大闸蟹、巴城葡萄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集群;推进现代园区提档升级,现代生态农业(渔业)园区主体工程建设完成800hm2,全市苏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13个,农业园区集聚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典型;成功打造“昆味到”昆山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搭建“昆意农”优质地产农产品销售平台,支持农民自产自销提高收益。
1.4 扶持政策更加亲民 制定出台《昆山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细则》,对新型职业农民及用人单位给予社保补贴;将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市级人才体系,首批评选出19名“新型职业农民标兵”“种养殖能手”等农业人才;积极鼓励创新创业,出台《城乡居民创业小额贷款和种养业贷款发放工作操作办法》,2018年向2144户创业者发放贷款3.5亿元,向326户种养殖户发放贷款2028万元;制定昆山市级种养殖“三新”工程以奖代补、网上销售农产品以奖代补等一批奖补措施,鼓励农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创新销售模式,推动农业大胆创新。
1.5 先进典型示范引领 通过多年的培育,昆山市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代表,如昆山市淀山湖镇恒丰观赏鱼养殖场创办人曹丙军成功打造了“合作社+农户+国际市场+电商”经营模式,实现年销售额近千万元。培育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2018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苏州市级2家,截至目前,苏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4家。青禾食用菌、绿欣教育成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首批挂牌企业。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家;科腾生物科技“生物农业‘新稻路”、玉叶基地“番茄智能梦工厂”分别获苏州市首届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自身素质有待提升 当前的农民素质总体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一是数量下降,务农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农民急剧减少。二是结构失衡,留守的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年龄偏大。三是文化素质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占85%左右,农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很低。四是缺乏新生力量,“农二代”绝大部分选择“跳农门”,呈现“70后”不想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的尴尬局面。五是新型职业农民中缺乏发展现代农业的领军型人才和推动农业抱团发展的带头人,这也是当前工作短板所在。
2.2 农民自我组织能力有待提升 农民建立自治互助型组织较少,自我管理、自谋发展的良好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现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较少。主要体现在:一是现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真正由农民自己兴办的很少,有效运作的更少;二是现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种养业,能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综合服务和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的组织很少;三是现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诸多运作和管理问题。培育和发展真正代表农民利益、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组织,显得尤其紧迫。
2.3 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还需完善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不够精准,证书含金量有待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期限较短,导致种养殖短期行为,影响承包者长期投入经营农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部分农业园区、连片承包经营农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较差,与现代农业要求有差距;三是“持证者”优先经营管理土地还没有真正落实,部分新型职业农民担心出现“有证无地”的尴尬局面;四是职业农民总体经营规模偏小,不利于现代农业设施的有效投入使用,也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利益的提高。
3 对策建议
3.1 多措并举全面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能力提升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各类教育培训项目,深化职业培训内容、形式、手段改革,增强系统性、完整性、灵活性。深化与涉农院校合作培养改革,创新教育培养模式,面向现代农业培养领军型职业农民。统筹利用农技部门、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资源,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提升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充分发挥乡土专家团作用,加强农民实际操作能力培训。
3.2 分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近几年来,一些企业白领、大学生、返乡农民及退役士兵回到农村领办创办农业企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中佼佼者,如果不划分等级,难以体现差异,不利于发挥这一群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3个级别,分级建立名录,针对不同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差异化教育培训,完善相关政策,使获得的证书级別越高享受到的扶持政策就越多,激发新型职业农民的进取心。
3.3 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型合作农场、农业企业等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主体,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产生巨大需求。为适应农业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显得尤为必要,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3.4 创办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园区 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孵化器,挖掘资源、创造条件、搭建载体,为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量身订做”创业平台,实现“拎包入驻”,促进农业发展市场化运作。推广“新型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化服务”模式,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引导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的合作组织。借鉴上海松江区、安徽南陵县等地经验,探索在有条件的镇(区)或村开展准入试点,为今后全面推进农民职业化积累经验,创造条件[1-2]。
3.5 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结构,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入增长机制,实现新增农业补贴和农业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为主的经营主体倾斜,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努力使资金投入到精准帮扶中发挥高效作用。如四川崇州初级职业农民证书可作为信用贷款10万元,中级20万元、高级30万元的重要依据,同时,新型职业农民领办、新办的企业或农民专合组织,农机购置补助金额在原有补贴基础上提高10%[3]。
参考文献
[1]王峻枫.南陵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J].农业灾害研究,2015,5(4):64-67.
[2]肖俊彦.构建培育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框架[J].中国经贸导刊,2016(7):22-25.
[3]路征,孝建国,先锐,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探索实践及政策建议——对西部地区4个试点县(市)的比较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7):76-81.
(责编: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