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视野下的社区养老服务对策探究

2020-02-28 10:08焦心宇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18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养老法律

■焦心宇

(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我国目前的老龄化问题愈加严峻,为了使老人在当今社会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养老待遇,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迫在眉睫。在这个背景下,社区养老服务应运而生,并在此基础上,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出现不仅可以减轻年轻人的负担,更加体现出国家公共管理工作的日益完善,管理水平日益提升。但在这一模式的发展中,由于其出现的时间尚短,各方面发展的不够完善,使得这一养老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本篇文章通过分析相关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有关对策。

1 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理论

1.1 社区养老服务的内涵

现如今,国民经济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社会居民的生活水平和以往相比出现了显著的提升,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也愈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如果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不能够良好的解决,健全的养老体系建立的不够完善,这一问题将会严重阻碍到社会进一步的发展,影响到社会转型。

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是一个新兴的模式,它不仅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在运行后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一模式的出现可以有效解决家庭人数少,老人数量多的难题,大大减轻了当今社会年轻人的负担。同时,这一模式在为老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有效缓解了国家专业化养老机构少,价格贵的难题。从公共管理角度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居家养老的方式为老人们提供服务。此外,老人在这个服务模式下不需要离开家,最大程度上整合了社会公共资源,减少资金投入,老人可以享受到社会、公益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使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温暖的服务[1]。

1.2 社区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

社区养老服务是将社会资源进行整合,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坚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的原则,公平公正分配相关的资源。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于福利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实现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从而使老人获得相对应的服务,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构建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满足老人对于养老的需要,将目光放到整体利益背景之下,通过政府的扶持,社会各界的帮助不断完善和整合养老资源。

1.3 社区养老服务的优势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推广不仅受到了老年人的认可,更加受到了年轻人的青睐,老人可以不用离家太远就享受较好的养老服务,不仅可以分担子女的压力,更加能够得老人带来安全感和舒适感,社区养老服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此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城市的网格化管理,加之政府的保障,使其养老体系不断的完善。目前,体系服务囊括了文艺娱乐、短期护工,日常看护、紧急就医等,这可以使老人及儿女付出较低成本就可以满足自身的养老需求。

与此同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设施基本比较完善,以社区作为依托,其养老体系更加容易实施,因为它的运作成本比较低,在原有社区的基础上就可以提供服务,不需要重新寻找地方建设养老院,大大的节省了成本。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需要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支持,基本上可以提供令老人满意的服务。

2 社区养老服务现存问题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我们国家建立较晚,发展的时间也不长,其体系在服务形式和制度建设等地方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建立初期需要打好法律基础,从法律的角度来深刻剖析养老服务体系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抓好法律方面的空缺,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漏洞。在发展社区养老体系过程中,对症下药,尽早解决其体制内部存在的系列问题。

2.1 立法部分

目前而言,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不是十分的完善,对于体系的相关法律比较欠缺,立法速度较慢,这导致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法律,使得地方社区和中央政府间的工作衔接不足。针对目前已经确立的法律而言,很多内容有一定的漏洞,内容也有一定的缺口,这使得相关法律无法良好的统筹兼顾。同时,社区居家服务养老体系的配套设施不够健全,在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时,如何落实也成为了一个难题。我国并没有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专门化的立法,虽然政府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细致的增加一些有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内容,但条例不够清晰,没有实际可以操作的空间。针对各地方而言,不同的政府建立的规范有所不同,大部分表现为起步晚、数量少,制度较为笼统,这些特性会使得相关法律无法执行。另外,与该方面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以及服务体系还不是十分健全,缺乏规范性,加之国家没有针对于民间资本以及社会力量的吸引制定科学化的政策,导致其实施不力[2]。

2.2 执法部分

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政府并没有良好的发挥出属于它的优势,支持力度以及引导工作均无法达到工作要求,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与此同时,缺少政府的相关领导会使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无法合理运行,资金方面也会出现一定的漏洞[3]。在立法文献中对居家养老经费保障并没有完善保障条款,之前的有关立法知识强调资金调配,没有详细对相关服务进行说明,这样将会使居家养老服务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条件下,比较容易出现养老服务水平的整体降低,使老人得不到本来应该得到的服务。

2.3 司法部分

社区服务养老的护工该如何规定还没有明确的原则,如果老年人在社区养老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他们属于弱势群体,同时也不具备强有力的法律知识,会使得这些老人在受到伤害时,无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将会是社区服务养老体系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接受养老服务时,有关机构需要更加重视老人的身体和心理变化,密切关注老人的一系列变化。

3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措施

3.1 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法律制度建设

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明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关体系要不断完善有关法律的确立,将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调节社会关系,减缓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好相关的社会资源,不断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在发展养老体系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为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有关部门要制定对养老服务体系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完善好自身发展的同时,可以制定政策优惠吸引相关的企业投身于养老服务建设的工作中,通过企业和社区合作,提升社区的服务养老水平,通过立法,保障老年人应该获得的合法权益,发展先进的养老模式,促进我国养老不断朝着高水平迈进[4]。

3.2 保证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

有关部门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可以为相关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同时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对于服务体系的监管力度,这样可以确保对老人的养老服务落到实处。不仅要保证相关的执法力度,还要加强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体系建设的要求,将有关资源落到实处。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强立法,还要加强监察制度的建立,确保养老资金都可以落在实处,真正为老年人服务,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扮演主导的作用,设立相关激励政策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仅可以为老人提供更好地服务,还可以完善相关养老体系的建设。

3.3 不断加强司法保障

社区养老服务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相关的纠纷和投诉案件,人民法院需要对此类型案件提供优先审理全,以此保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可以顺利推进,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同时,人民法院可以给此类型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加快解决相关问题的速度,同时也可以极大程度上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水平。在进行社区养老服务中,需要格外注重在服务过程中的细节问题,针对老人的个性化问题做出最快的反应。相关人员要明确老人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细则,保障老人在接受服务时不受到任何的伤害。不断加强司法保障不仅展现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更加丰富了职能,通过坚强的司法保障为老人提供坚实的后盾[5]。

4 结 语

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新出现的养老模式,也是新型养老事业,其出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这种新的养老模式因为出现时间较短,会出现相应的问题,但在我国坚实的法律保障下,这个体系会逐渐走向完善。在发展养老体系的过程中,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大方向上把好关,改善在这些方面问题的不足,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夯实政府的主导基础,通过激励政策吸引慈善机构,相关企业投身到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中来。切实保障老人在接受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可以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从而顺利推进养老工作向着更高的台阶迈进,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贡献出一份力量。基于此,本篇文章希望通过细致分析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并找出相关问题,提出系列解决对策,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升级,使每一个老人可以度过幸福的养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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