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合作实施54项重大项目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壁垒 推进省际互联互通

2020-02-28 21:29
交通企业管理 2020年4期
关键词:省际主管部门长三角

日前,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54项省际互联互通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近年来,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把交通一体化建设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先导,2018年签订的消除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将17条省际“断头路”纳入建设范围,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杭长高速公路北延工程、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已完工;千黄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工程等6个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四地之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协议,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坚持互联互通、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共同实施54项2020年至2022年省际互联互通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浙江通过推进4条省际铁路、6条省际高速公路、6条省际普通公路、4条省际航道建设,助力加快建成长三角主要城市高铁“1小时交通圈”,以及浙江省域、市域、城区“三个1小时交通圈”,着力打造一体化、多层次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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