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贤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江苏盐城 224000)
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意识到了区块链的优势所在,积极探索实现区块链业务平台的布局。统计显示,自2016年以来,国内已有20多家商业银行推出了超过30个区块链场景,涉及汇款、票据、融资、供应链、扶贫等多个方面。
2016年,中国银行成功开创“互联网+精准扶贫”新模式,建立了“公益中行”平台。2017年,中银香港最先将区块链应用于按揭物业估值及贸易融资上,同年,宣布将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发区块链平台。2018年,中国银行在全球推出“中银全球智汇(BOC-GPI)”国际汇款产品,完成了国内银行中首笔应用自主研发区块链支付系统完成的国际汇款业务。
2017年,农业银行上线基于区块链的涉农互联网电商融资系统,推出了“E链贷”产品,完成了国内银行业中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电商供应链金融领域的首笔线上贷款支付。2018年,农行与雄安集团合作开发区块链电子票据系统。
2017年,工商银行与贵州省贵民集团合作,运用区块链技术将工商银行金融链与政府扶贫资金审批链整合。2018年11月,通过创新在线供应商保理融资方式,发放了“数字信用凭据”融资,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2017年,建设银行自主开发了区块链国际银团资产转让平台,同时与IBM合作,在香港推出了“区块链银行保险平台”。2018年,建设银行分别办理了全国首笔区块链+保理、区块链+福费廷业务。
201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试点推出跨境区块链平台,截至2020年8月份,多数银行已实现与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直联接入,推出更有针对性的融资产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供应链金融是指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通过控制上下游企业的订单、应收账款等大数据,对供应链流程和交易中资金进行优化,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供应链金融包括保理、应付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据统计,截止2020年7月,全国规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余额15.59万亿元,同比增长14%,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 Z国有商业银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为企业提供基于“产—供—销”全产业链的综合性保理、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在满足上下游企业融资、坏账担保等一系列多层次业务需求的同时,协助上下游中的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数据显示,2020年,仅Z行某省分行已累计发放供应链融资107.74亿元。
在国家政策和市场条件的推动和支持下,供应链金融经历了飞速发展,但从统计结果来看,银行业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主体的占比却是最小的,原因在于相对于小微企业,国内银行更愿意为信用良好的大中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导致供应链条未能得到充分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规模也有所限制。
一是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尚不能覆盖整个供应链链条。当前商业银行针对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主要为以占用核心企业信用为主的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基本局限于对风险较低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提供服务,而融资需求量巨大的二级、三级供应商难以获得资金支持。
二是交易信息不透明,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供应链金融的活动信息主要在核心企业点对点建立,银行从核心企业对外披露及提供的订单、合同等获取的交易信息真实性难以确认,发放融资前不仅花费大量时间做核验工作,还由于无法及时获取合同或订单的执行情况,由此引起的履约还款风险均需银行自行承担。
区块链易分割的特点,有利于核心企业在区块链平台上根据上下游企业的不同承诺拆分并转让给二级、三级供应商,打破了原有供应链融资闭环模式的约束,形成一个网络化的产业联盟,拓宽了市场范围并有力地推动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区块链把供应链中的各项交易数据真实记录在数据库中,将供应链上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实现信息实时交换。同时,区块链也能形成不可篡改的信息记录,保障数据的安全性,解决了当前存在的单据伪造问题。
区块链技术让包括供应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参与方都能使用同一数据源去获取合同、订单及支付信息,节省了反复核验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审核的成本。
目前发生的绝大多数供应链融资都是依据抵押物来进行的,但实际运用中抵押物的价值会随市场价值不断波动。鉴于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较少、流动资产较多的特性,银行可采用动产质押方式为此类企业发放融资,区块链可溯源和不可更改的特点方便银行对质押物价格实时监测,降低因价格变动而导致的市场风险。
2020年8月,Z行的供应链融资系统已实现与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直联,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处理效率。下文将以供应链融资中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融资为例,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阶段探究运用跨境区块链平台实现供应链融资的全流程优化的可行性。
商业银行主要从事对企业征信调查、搜集相关单据、实地调研等工作,而区块链正可为此提供完备的资料,可将与业务有关的各类主体接入区块链,包括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物流企业、人民银行、外汇局、商业银行等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甚至海关、反洗钱系统等。在保证数据实时接入后,系统对其进行整合和归集,包括企业的身份信用信息、历史交易记录,最重要的是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合同、发票、报关单、提单等信息。同时对单据的物流记录实时跟踪记录。
在所有数据都归集到区块链平台后,每个参与主体都能得到一份完整的数据资料。银行还可以根据区块链中的数据对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进行准入管理,通过人行征信系统、外汇局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反洗钱监测系统等核查企业的信用情况,确保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企业资质,以便业务顺利开展。
商业银行通常会对企业提供的融资交易信息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符合放款的要求。主要审查买卖双方的信用、基础交易、票据、应收账款等事项,借助跨境区块链平台能够有效地提高审核效率。
基于区块链加密的可信数据,商业银行一是可实时监控买卖双方的付款记录、经营状况,并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税务部门等机构提供的信息进行验证;二是可校验融资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的真实性,同时对此笔业务项下的应收账款的可信度、回款的及时性进行识别,确保应收账款与交易情况相符,转让债权完整无瑕疵。
商业银行通常需要对企业进行持续的贷后管理,实时掌控交易执行情况,在出现异常情况时随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在这个阶段,区块链技术同样也能给予全面的支持。
一是可进行动态的贷后检查和检测,实时跟踪企业交易及财务状况,自动形成贷后管理报告,进行信贷档案的实时管理;二是可对贷后管理中的信息进行风险预判,通过智能合约技术设置相应的环节进行风险预警;三是可将保理保证金账户加入区块链系统中,在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回款时,自动归还融资款项,实现方便、快捷的资金清算。
一是在现阶段实践中,银行能够获取的外部数据主要还是局限于企业的进出口报关数据,企业自身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市场管理、税务、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的信息基本未能自动采集。
二是在业务操作上,主要业务处理还是商业银行代客操作模式,企业未实质性介入,合同文本的签订、相关单据仍然需要线下提交,未能实现在线办理,在节约客户时间成本、财务成本等方面仍有很大空间。三是应用范围上,主要针对贸易融资办理,而且基本集中在企业已出口报关单上的应收账款项下融资,无论是在融资领域,还是其它业务领域,应用的范围仍比较狭窄。
一是数据有效性。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方式决定了它需要记录从交易初始到完成后的所有数据,在供应链和商业银行业务频繁进行数据交换的场景下,这无疑会消耗巨大的存储资源。同时,区块链不可逆的特性也无法对数据进行更改,这也会造成灵活性较差的问题。二是信息安全性。在区块链+供应链的模式中,需要接入各环节的企业系统,若商业银行系统的客户数据泄露将会导致金融风险,所以对链条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当重视私密性和安全性的保护。三是监管法制性。当前,我国尚未有直接与区块链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区块链也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相应的监管和管理制度严重滞后,区块链匿名性的特点也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便利,如果任由其自由发展,将会威胁金融稳定。
商业银行应抓住政府部门大力倡导和支持区块链的机会,积极参与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技术的研发和试点,对本单位的业务模式进行全面革新,使其在银行的各项产品中能够主动衔接,发挥优势,帮助银行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拓宽利润来源等,使区块链技术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政府部门、商业银行等可与大型科技企业合作开发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分工专业、合作开放以及共享价值,通过高尖精技术的运用,提升区块链在受众之中的保密性和可信任度,并构建更多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为其提供“一揽子”紧贴需求的特色服务产品,使区块链的应用更接“地气”,通过优势互补构建金融市场的联盟链。
国家相关部门需针对区块链的三大特点,组成调研和攻关组,对区块链已经存在和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分析,对现行法律法规尽快进行完善,消除市场主体接入区块链的后顾之忧。
通过国家层面、银行层面和科技公司层面,进行立体化和多维度的宣传推广。只有通过在实际场景中得到充分应用,创造出有目共睹的价值,才能促使更多的市场参与者积极尝试;也只有产生了规模效益,才会推动区块链在更高层次的应用。
政府推动部门、商业银行等把区块链的研究列入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持之以恒地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在内部成立区块链研究开发和推广团队,积极对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场景进行探索,搭建全能的业务平台,使其不断创新,推进业务发展、管理效率提升和社会进步走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