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明媛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质量管理工作,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高校作为政府会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新环境下逐渐适应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但在会计实务操作中需要不断磨练和提升。本文从高等学校视角出发,浅析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对高等学校财务的影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构建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质量管理工作,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新制度。
改革前,我国政府机关各行业、各部门都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基本满足了现行部门预算管理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2014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各级政府要求提出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提供信息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
2018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整体部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8年11月8日,财政部预算司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文件明确,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传统的预算会计模式向现代政府会计模式转变。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并完善了政府会计体系,形成了“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模式的新特征。一是“双功能”,政府会计改革实现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科学融合,即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二是“双基础”,原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新会计制度融入了企业核算的模式,由过去收付实现制的单一核算模式改革成以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并行的模式。三是“双报告”,新制度要求建立由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共同组成的财务报表体系。
相对于旧制度而言,此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对旧会计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在旧的会计制度下,所有的会计工作是基于收付实现制来实现的。收付实现制的账务处理方法虽然能直接反映高校的现金流量,但不能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情况。新会计制度突破了预算会计的局限,细化了资产项目,明确了高校的资产范围,增加了坏账准备科目,允许对应收账款等科目计提坏账准备,有利于加强高校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新制度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改变了高校传统的财务核算模式,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核算模式下,编制预算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利于高校科学规范管理财务,有助于提高高校的财务预算管理能力,能够确保财务管理信息高效而且准确反映高校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提升高校财务管理透明度。
但是,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增加、“平行记账”等业务处理的变化以及双报告并行的会计报表体系等一系列变化,对高校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对于已经习惯传统模式的高校财务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虽然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并对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范,但高校因其行业的特殊性,导致权责发生制在高校真正实施起来存在一些困难。因此,财务人员必须要从以往的会计制度过渡到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上,需要深刻意识到新制度与旧制度的不同,把握好双系统的适度分离与相互衔接,不断加强会计业务综合知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以便真正履行财务管理职能,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