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婷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讷河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2018 年1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 号)后,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启动改革视频会和现场会,强化实地督导和示范带动,各地积极行动,推动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落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农业农村部起草了《指导目录》,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31个省(区、市)意见,经中央编办、司法部审核,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印发。该目录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执法职责、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成立的。
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门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利于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用,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畜牧业、渔政渔船、农机农药、防疫检疫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2. 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3.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4.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5. 负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6.负责渔政渔船管理工作、根据当地气候制定禁渔期,加强禁渔期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7.负责农业、畜牧业、渔政渔船、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8. 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9. 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工作;10.承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我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县域经济特点,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意义重大深远。第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人员管理。严禁趁“局队合一”人员大变动时机,将不符合综合行政执法类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以保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自身素质形象,确保日后工作质量。第二,健全执法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文书,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权责明晰执法责任体系防止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第三,加强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健全的农业法治,农业执法加以引导并作为保障。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物资、技术、资金、信息、人才、农产品及农产品市场等都是重要的发展要素。加强对这些要素的管理、引导和约束,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必备条件。通过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从源头制止假冒伪劣的农资进入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杜绝不利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和威胁。第四,加强投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统筹配备执法装备,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和标志,配备执法专用车。强化执法人员执业保障,推进执法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职业风险保障机制。严禁收费罚没与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完善的执法体制,优良的执法氛围,极大地调动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2019 年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多地、多方协作,配合内蒙古自治区破获假种子、化肥大案,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389 余万元,案件涉及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等地60 家农业农村合作社的135 万亩土地所需的种子、化肥。此举为净化农资市场,挽回农民经济损失作出了突出贡献。
每年一届的以“绿色、健康、合作、发展”为主题的“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我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都在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下全程积极参与,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为国内外涉农经贸洽谈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先进农业机械展销搭建平台,为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寻找线上线下合作伙伴牵线搭桥。通过绿博会既展示了我们县域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发展的辉煌成果,同时又展示了我市绿色食品的潜力和先进的种植和生产技术,对我市特色绿色食品的大量生产销售产生深远的影响和较大的推广促进作用,对县域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非凡。
即使是在疫情严重的2020 年初,做为一线防疫人员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主动配合防疫、抗疫工作,加强县域境内以及出入县域境内外的动物、畜禽产品、肉类加工的防疫和检疫工作。进出设卡口,严防死守,宣传疫情期间相关动物的运输、交易、屠宰、检疫及畜禽肉类产品的仓储和加工等临时规定,加强了执法力度,仅2020 年1 至6 月份就查处违规违法案件5 起,上缴财政罚没款项3 万余元。既保证了疫情期间百姓餐桌的供应和净化,又增加了财政收入。
以上种种,只是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部分业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成立,执行“局队合一”的执法理念,以行政机关的名义执法,强化了执法力度,提升了执法效能,整合了资源,避免了相同或相近的多头执法现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一直秉承为“三农”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的精神,为发展县域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