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霞 谢垚凡
摘要:农产品电商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本文通过研究发现虽然农产品电商扶贫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还是存在农产品电商人才短缺、农产品电商的品牌化程度低、产业基础薄弱、农产品电商扶贫所需的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备、农产品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还未有效建立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夯实农产品电商扶贫的产业基础、强化电商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发展等对策来助力农产品电商扶贫。
关键词:农产品;电商扶贫;对策
引言
从2104年开始扶贫政策体系正式将电商扶贫纳入其中,2017年在政府报告中明确指出“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都明确指出农村电商扶贫不是一项业务工作而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支持农产品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继续开展农产品电商扶贫示范村工作,这也激发了农产品市场的无限潜力。
1、农产品电商扶贫的主要模式
1.1 政府主导下的农产品电商扶贫模式
该模式下以政府、电商平台、电商服务点,物流和农民均参与其中,他们的作用各不相同。首先,政府在该模式下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通过出台农产品电商扶贫的优惠政策以及宣传农产品电商,比如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电商销售农产品。其次,电商平台主要负责电商农产品的营销,可以是当地政府自己搭建的电商平台,也可以是和淘宝,京东等盈利性的机构签订协议共同搭建。第三,电商的服务机构只要以县级和村级为主。第四,物流对于农产品从生产者到销售者之间的运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农产品保质期短,高效的物流对于农产品电商起到积极的作用。
1.2 农民自主参与的网络直销模式
这种模式下农民直接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放到网上进行销售,内在驱动力是利益,农民可以通过淘宝或者微博等大型的交易平台自主销售自己的农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与农民取得直接联系,进行价格和质量数量的交流,甚至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定制。通过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按需调整自己的生产模式与数量,这种方式下因为中间过程的减少而使得成本下降。
1.3 企业带动下的农产品电商模式
通过当地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带动农产品电商的发展。采用“企业+基地+电商平台+农户”的模式推动当地农产品电商的销售。农民用土地入股形成生产基地,企业统筹生产基地的运营和发展,农户在其中进行劳作,企业为农户进行监督指导,提供信息咨询。企业通过和农户签订协议,统一收购加工包装和配送农民生产的农作物,形成生产到销售一条线。
2、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产品电商人才的短缺
农产品电商扶贫需要懂得管理销售和农业的综合性人才,但是我国当前农产品电商正是缺少这样的人才。一方面高端人才引进农村进行农产品的生产与电商销售存在困难,原因在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尽管我国农村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但相比于城市还是处于落后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在医疗,卫生和教育方面尤为突出,政府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建设投入力度不够,对于大学生以及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没有很大的吸引,即使返乡也难以留住。另一方面,现在正在运营的农产品电商企业,没有培养良好的企业文化,没有形成企业凝聚力,使得企业中的优秀人才没有企业归属感,不能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积极性,而且对于员工培训的机会不多,使得他们不能提升自己的技能。而且在衣食住行方面的条件也比较差,这是农产品电商人才缺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2.2 农产品电商的品牌化程度低
首先,在现在电商销售平台上“有特色,无品牌”的农产品屡见不鲜。农产品的品质高低不一,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缺少质量检验,会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消费者在面对众多的农产品时不能够识别质量的好坏,可能导致质量好的农产品没有销路。其次,许多地区品牌同质化现象严重,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第三,许多农产品只经过简单的包装没有经过加工就直接拿到网上去销售,由于农民缺乏长远的眼光和创新意识,往往只是追求眼前的利益,以次充好,为了降低加工成本,简单包装,缺乏品牌效应,价格竞争力低,不能高效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2.3 产业基础薄弱
电商扶贫能够高效发展的前提是产业基础牢靠,不能将电商与产业分开,否则电商的发展将不可持续,农产品电商扶贫的作用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电商最为重要的作用是把市场和农产品联系起来,但是其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第一,因为农产品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特点,一年中可能存在无货可卖的时期,农产品电商销售存在不稳定性。第二,因为农产品的生产大多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各家生产的农产品品质可能高低不一,没有形成标准化和规模化的生产,而且对于农产品的营销也没有形成线上线下的体系。第三,农产品本身容易腐烂变质加之在运输过程中的损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商扶贫的发展。
2.4 农产品电商扶贫所需的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备
首先农产品电商扶贫所需的资金不足,尽管政府对于农产品电商扶贫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和补贴政策,但是由于农村经济总体上来说还是比较落后,农民对于资金的需求有限,金融机构对于农民来说门槛较高,所以筹集资金的渠道窄。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本身存在自然风险加之销售具有市场风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產业的发展都是需要资金的,这都影响农产品电商扶贫的发展。其次,农产品电商扶贫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运输,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道路通行不畅,使得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变缓。如今4G,信号,数字化时代虽然大部分地区享受到了信息化的便利,但是由于一些地区极度贫困,面临信息化的覆盖率低,信号不稳定,维修成本高等问题。
2.5 农产品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还未有效建立
农产品电商的发展和扶贫工作的对接有效性差。有些地方农产品电商发展迅速,但是扶贫工作不见成效,与开始预期以农产品电商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相差甚远。主要是因为开展扶贫工作的人员没有意识到要将农产品电商和扶贫工作有效对接,两者的合作机制还未建立,其次是因为农户大多是被动的进行农产品电商,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最后,大部分农民卖给网络卖家的价格和以往卖给经销商的价格并没有高多少,而且推广费和物流费昂贵,不能给农户带来增收。
3、农产品电商扶贫的政策
3.1 建立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
农产品电商扶贫是否能够持久发力,关键在于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做到以人为本,要健全农产品电商人才引进体系,实施更加有吸引力的政策吸引人才加入农产品电商,在引进高端人才后要使他们留得住就要建立健全他们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种宜居宜业的环境,使得高端人才进入农产品电商并且留得住。
要加大培训的力度,在当地政府,企业和学校的引导之下,定期进行培训,建立电商培训体系。定期邀请电商方面的专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于当地农村电商的经营者进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深度培训,并且进行奖励。对于企业家现场对电商的从业者进行培训,提升从事电商行业人的平均技术水平,大力倡导优秀的人才方向建设农产品电商,对于返乡人才带动农民增收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政府要坚持服务型政府的信念,在农产品电商扶贫的进程中要深入工作内部,进行深度调研,要重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的问题,改善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服务,为吸引大学生和外出务工的人返乡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得他们返乡创业就业,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助力脱贫,增加农民的收入。
3.2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产品的品牌,品牌建设对于农产品电商的发展至关重要。品牌知名度增大有利于销量的增加,增加收入。想要实现农产品电商的产业化和品牌化仅有产品的地理标志和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不够的,需要是能代表当地的特色。许多地区已经意识到农产品电商品牌的重要性并且已经开始着手在建设,但是对于品牌的监管力度还不够,效果不佳,因此想要早日实现品牌化和产业化,一方面能够代表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发现农产品最本质的独特之处,发现它的亮点,增加当地农产品品牌的数量,另一方面,要对品牌进行监管和维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禁止“三无”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农产品追根溯源,找到责任方承担责任。当代社会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数量,更重要的是农产品的质量,只有健康营养又安全的农产品才具有竞争力,所以农产品电商品牌化是势在必行。农产品电商品牌要体现差异化,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应当加大对于农产品品牌化的建设,树立品牌化的意识,借助当地有特色,优质安全的产品来创造和培育农产品品牌。在保障农产品优质的前提之下,要提高营销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通过精心的包装和设计精益求精,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
3.3 夯实农产品电商扶贫的产业基础
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的内在条件是产业基础,在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的进程中应当夯实产业基础。夯实产业基础重点在于要重视农产品的质量,首先,对于农作物初级产品要进行初步加工以及深加工,使得农产品可以克服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缺点,使得单一农产品可以变成多种产品,增加农产品成品的丰富度,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这样可以增加市场占有率,提高综合竞争力,抓住机会,提高收入,满足于不同的消费者。第二,要注重产品的品质,对于现有的农产品进行标准化和品牌化的提升,其中尤其要关注生鲜类的农产品,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于电商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最终目的是要保证农产品的品质。第三,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资源,形成产业合作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农民发展当地的产业项目,提高当地的综合经济实力,梳理供应端与销售端,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和综合竞争力。
3.4 强化电商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发展
要统筹兼顾激励与帮扶,融合与创新,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首先要统筹规划,由政府牵头,对于农产品电商扶贫进行充分的调研,对于现在的扶贫政策和规划进行调整,目标是将农产品电商扶贫与原有扶贫规划对接达成一致,并且对农民进行多种多样的培训,提高其增加经济收入的能力。农产品电商扶贫的进程,农民不仅应该是参与者更应该是受益者,要坚持发展农产品电商一切为了农民,依靠农民,成果应当由农民共享,农产品电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增加农民的收入。在把农产品电商做大做好的同时应当让每一个参与的农民从中获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话语权,使得在农产品电商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真正做到农民增收,做到扶贫。
4、结论
本文通过研究农产品电商扶贫,发现其中存在农产品电商人才短缺,农产品电商的品牌化程度低、产业基础薄弱、农产品电商扶贫所需的资金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备、农产品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还未有效建立等问题,并且对于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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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朱宝霞,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谢垚凡,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