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嘉伟
(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今,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用专项资金主要源自财政拨款,应用途径较为固定,所以疾控中心在使用此类资金时,应当落实专款专用原则,不可改变其用途。然而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此类资金的分配、应用与监督管理等问题,所以有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强化相关管控工作,使资金的分配与应用更加合理。
在通常情况下,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需要获得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单位。政府以及财政部门为了使各类重大的公共卫生项目得以顺利进行,例如慢性病防治、免疫、艾滋病防治、鼠疫以及布氏菌病等项目,一般会经由财政拨款来成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以便开展疫情的统计、监测和防控,技术的全面推广以及人员考察和培训等相关工作。除此之外,疾控中心不仅包含了国家重大项目,还包含和各大高校、社会组织以及科研部门等进行的合作科研项目[1]。
一般来说,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运用专项资金前,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单独报账属于其核算要求,并且要求管理人员在此过程中应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进而确保实现“专款专用”。疾控中心属于国家财政部门全额拨款的一类单位,因此需要用到的专项资金大部分都源自财政部门的相应拨款,但也存在一些有关组织、团体所提供资金。在管理专项资金时,各项目金额不同,相应的资金周期也有着不同的长短以及不同的项目实施地。因此,为了确保各项目得以顺利进行,需要对此类资金的合理应用予以高度重视,实现对其的科学分配、使用,并强化监管工作,以便使其价值功能被充分发挥出来。
疾控中心应该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与核算,其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效益保障、专款专用以及注重效率等重要原则;同时,落实分配、应用相应责任制度;另外,确保当年应用当年的经费、完成当年的任务。
当前,疾控中心的专项资金来源基本包括:①中央、省、市的逐级拨款,比如重大以及基本公共卫生资金。②省、市各级部门等所委托项目资金。③同级财政部门所拨付相应业务的项目运行资金。
部分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依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使得项目资金的应用并不全面,致使一些项目的资金并不具备较高的使用率,从而导致账面有较高的累计余额,严重时甚至会比当年的收入更高。一些部门没有充分了解所使用项目经费的相关工作,进一步降低了资金的使用率。详细来看:
正如前文所述,疾病控制中心各类专项资金都是各级卫生以及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的,然而在许多状况下,例如下达资金前、下发经费文件后,疾控中心迟迟没有收到,再如疾控中心收到资金时已经在当年的年底,这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到了资金的实际使用。除此之外,一些省级的疾控中心没有明确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使得下级的疾控中心有关部门不知道怎样运用资金。上述问题都会致使不能有效应用专项资金[2]。
部分疾控中心属于粗放式的财务管理方式,其财务部门和项目部门间各自独立进行工作,因此资金的管理与应用会呈现相互分离的状况,其财务信息不对称问题极为常见。由此可见,中心财务管理部门在管理资金时处于被动状态。与此同时,项目部门不能从总体层面对运用资金上限加以把握,合理约束较为欠缺,并不注重配置专项资金的效率以及资金超支等状况,所以时常会发生具体活动和相应核算不相符等现象,不能根据预算对资金进行有效运用,而财务部门并不具备相应权责对资金的实际运用进行严格把控。归口科室以及业务部的工作人员仅仅注重各类项目业务的日常活动,无法在第一时间对会计核算以及资金运用实际状况加以动态把控,使得项目进度、资金使用难以统一、协调,无法切实根据项目的实际预算对资金、进度展开科学的安排,最终使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受到影响而降低。
部分疾控中心的专项资金变相占款、挪用资金等方式有许多种,例如将非项目支出列入到专款当中;还有的把一部分款项运用到投资基金和股票,使专款周转效率降低;还有个别领导层人员对专款进行贪污、私吞;此外,管理时部分人员会混淆经费与专款,且不能展开严谨的资金审核工作,全部项目均被用于普通的账户支付。以上问题使项目执行、开展受到严重制约,极易导致项目延后甚至中断。
部分疾控中心的管理部门不具备较强的内审思维,内审理念极度匮乏,这会引发诸多内审问题,比如内审意识较弱、相应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有关人员无法有效监管资金运用状况以及项目的执行状况。另外,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未被有效落实,缺少激励问责,使得部分疾控中心不能考评资金实际运用是否到位,更不能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这使得资金运用效益、效率都大幅度下降。
疾控中心应该确保强化全员有效管理、运用项目资金的意识,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借助弹性预算以及零基预算相结合的模式,来编制项目资金的预算,按照实际活动状况对具体落实的计划方案、明细加以制定,逐项对可能存在的费用进行预算编制,结合相应要求与规定报批流程;另外,还应使运用资金灵活度得到有效提升,以便当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变的时候可以对资金进行相应调整,使资金预算编制得以被充分盘活,最终使运用资金的效率得以提升。
专项的负责人需要按照项目支付资金的进程以及项目开展的进度,在第一时间核算财务报销,同时,要求对预付账款进行定期清理和冲销。与此同时,专项的责任人应该按照实际工作的复杂程度以及工作量的具体大小,将执行资金的时间以及完成分项的时间指出来,确保于规定的时间限制内资金得以被落实到位,还要使责任人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确保项目于要求的时限内顺利完成。
中心的领导层人员应该对项目资金的运用以及实际实施展开统一的协调管理。在此过程中,不管是项目部门,还是采购、财务以及业务等部门,都应明确自身职能,强化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实时管理资金运用以及项目落实等状况。中心还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进度会议,及时针对现存问题进行协商与沟通并予以有效处理,全程监管项目的落实,进而使项目资金运用效率得到合理提升。
若想使中心管理专项资金的总体水准得到合理提升,就应当完善相应的监管体制。因此,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应致力于使资金的监管能力得以加强,对资金的实际支付程序以及审批等加以规范,合理管控资金,防止其被贪污、挪用,使资金整体效率被发挥出来。落实专款专用原则,保证项目顺利达成指标。
3.4.1 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1)中心应让全员严肃看待此类资金的应用与管理:及时组建项目管理监督小组,财务部、业务部应一同组建和管理,划分好各自的权责。项目办对具体项目展开总体协调与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参见项目会议,对其支出资金以及项目开展等进度进行通报,并且结合运用资金时发现的各类问题展开共同研讨,实现提升项目资金的应用效益。
(2)中心需要对财务、核算等管理工作加以强化,以便使财务管理人员更顺利地衔接项目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例如资金核算要求、应用的范围和条件等,确保项目的开展以及财务管理等内容、流程更加规范、标准。
3.4.2 内审与绩效考评体系的完善
中心应该提升自身的重视程度,对资金的内审工作、制度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强化内审团队,使之更加专业化。另外,及时审计资金实时追踪状况、落实情况及其会计核算等,合理监督资金执行前、中与后三个阶段,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展开协调与沟通,同时根据相应规定加以解决,保证合规合理且有效安全地应用资金。除此之外,中心还应该对外部的审计以及财政等单位展开积极的配合,使其审计、监管资金的工作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中心必须完善资金的绩效考评体系,从效益性、效率性以及经济性等层面全方位进行绩效考评,同时还要全面考评资金的管理、拨付与应用,以及项目的开展与完成等实际状况及其带来的各方面效益等。另外,还需要构建问责以及奖惩等制度,使之挂钩于有关人员政绩、绩效等,进而使项目参与全员责任意识以及积极性被有效调动起来[3]。
总体而言,对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说,专项资金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指向性特点极为突出。面对当前此类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强化其日常管理,这不仅能够使其利用率得到提升,使其实现“专款专用”,更能借助有效监管实现成本的全面节约,并且对现有资源加以优化,使社会资本功能被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