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听证会,为县政府完善部门预算提供参考。
“关于省级、市级、县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资金,泾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在2020年预算中增列2019年中心村再行补助每村80万元(2019年已配套到位50万元),没有提供任何文件依据,且无具体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缺少依据与说服力,我建议不予安排。”2019年12月10日,泾县人大常委会举行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项目预算初审听证会,邀请30余名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和乡镇政府负责人作为陈述人,听取他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安排的意见建议。
预算编得是否科学精准?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财政审核是否有理有据……这些问题在预算初审听证会上一一得到了解答。听证会上的陈述人有的是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的是乡镇分管农田水利多年的副镇长,有的是从事农业工作多年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们在深入调研后,结合自己工作、生活中的感悟,都作了中肯发言。
“关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达85%目标任务,预计2万户厕所改善,每户补贴1000元’的表述中,无具体补贴名单、户数,也未提供精准数字,项目预算缺少支撑材料,建议不安排资金。”“县财政局核减掉县农业农村局宣传及工作经费80万元,我认为不妥。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宣传有必要,不但不能予以核减,而且还应该适当增加……”陈述人各抒己见,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和财政审核结果进行了探讨和辩论,整个听证会的气氛紧张、热烈。
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在听证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听证内容进行整理,形成听证结果的报告,为县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举办财政预算项目初审听证会在泾县并非首次。早在2017年,泾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预算初审听证暂行办法》,结合泾县实际对听证机构、程序、人员、时间、项目选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以听证会的形式,分别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泾县2018年度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补助项目预算听证会,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创建资金、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专项经费预算听证会。这两次听证会取得良好效果:县水务局的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100%;县交运局的“四好”农村路创建资金执行率80.41%、县卫计委的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专项经费执行率80%。
“泾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召开项目预算听证会,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参与预算初审的重要平台,也是县人大常委会‘开门审预算’的重要品牌。听证会扩大了县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参与度,有效提升了人大预算初审能力,为全面、规范、科学安排预算打下了坚实基础。”泾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