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11 月23 日在京举行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栗战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 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就是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人大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实施监督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围绕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结合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来思考和理解。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开辟了21 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 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自觉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一是坚定做到 “两个不动摇”, 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 二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大方向。三是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不断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四是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 更好维护国家主权、 安全、发展利益。 五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 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住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 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把握 “加快”这个要求,推进法治体系的完善。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 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把握“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原则,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 艾力更·依明巴海、 王东明、 白玛赤林、杨振武出席会议并发言,万鄂湘、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列席会议并发言。 (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