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高速上有救护车行驶至出口时被收费站拦下,要求交纳通行费。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和议论。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救护车辆并不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车辆范围,已要求地方交通部门主动和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联系,为救护车免费安装ETC,让救护车在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候能够不停车快捷通行,第一时间完成救助任务。
前段时间,这件事发生后,很多媒体在报道时使用了“强行”一词,似乎全怪收费站不近人情、见钱眼开。长期以来,有关救护车上高速被收费的新闻,总是能够掀起波澜,公众也很容易站在救护车这一边,对收费站进行谴责。一来,人命关天的大事,跟死神赛跑的救护车需要被呵护;二来,人们天然认为救护车属于公益车辆,跟军车、消防车并无区别,所以都应该免费。
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交通行费的车辆类型中并不包括救护车辆。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救护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车辆,绝大多数救护车都不是免费救援,运送病患之后,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最重要的是,救护车首要需求的是快,而非免费。在ETC设备尚未普及时,停车交费可能不够快,免费才是更快的选择。如今,这个理由不再成立,通过走ETC车道,救护车完全可以做到既交费又快速,如果有救护车执意不愿安装ETC设备,是否是在用病患利益绑架收费站,以实现自己继续免费通行的目的?
2020年1月1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并网切换后,一些货车车主反映,使用ETC后高速通行费比以前高了。针对这一情况,交通运输部强调,这是因为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一些空载车辆的收费比以前要高。对此,交通运输部已经部署各地组织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工作,要求“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展开进一步调整测算。交通运输部专门提出,要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的目标。这意味着,货车通行费有下调的空间,但下调多大幅度,才能实现“两个确保”?这是问题的关键。
要保证“两个确保”不打折扣,各地对于货车收费标准的调整测算要摈弃“闭门造车”,而应向社会公开相关的调研数据和决策依据,引入公众参与和监督。就货车收费标准调整,召开专门的听证会,给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以发声空间。
此次高速收费标准改革,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唯有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化解,而交通运输部门也已认识到这一点,做出“不涨价”的承诺,下一步该如何解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圆满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年内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并力争提前的目标。同时,意味着过去矗立在各省份之间的“人为堵点”被全部清除,可以最大限度压缩车辆停车交费时间。
众所周知,过去多年,中国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维护、收费等都是以省为界,省界收费站正是这种分散化管理的直接产物。这导致全国高速公路网的管理处于一种割裂状态。其背后固然有就业、收费机制等多种因素的现实考量。但是,分散化的高速公路运营和管理模式却也消耗着巨大的社会成本,不仅直接降低了通行效率,增加了消费者和企业的负担、成本,也制约了高速公路全国联网管理的进程和跨区域路网的无缝对接。可以说,中国要从物流大国迈向物流强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必须要解决的基础设施短板。
当然,取消省界收费站后,由过去的人工停车收费转变为依托技术手段的不停车收费模式,社会公众可能还需要一个适应与磨合过程,但只要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普及与预案设计工作,省界收费站取消的政策红利将以最快的速度抵达相关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