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良,林范学,杨永涛
(济宁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山东 曲阜 273155)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致力于工矿企业污染监管,对高校实验室危废物关注较少。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4年发布《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1],明确将实验室污染纳入环境监管范围。但是,由于实验室危废物种类多、分散范围广、单一废物量少、排放时间不固定、收集难度大、危害性滞后等特点[2-4],加之国家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无害化处理的具体方法,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截至2017 年,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已达2631 所[5],实验室危废物产生的数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事故时有发生[6-7],越来越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逐步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活动。实验室危废物管理作为高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社会关注和研究的热点,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法势在必行。
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要求实验室危废物排放应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保证达标排放。没有安装环保设施的实验室,危废物必须交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持有危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8]。目前,多数高校实验室没有安装相应的危废物污染治理设施,也没有取得国家授权认证机构通过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危废物处置主要是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实验室负责分类收集各种危废物,并做好防扩散、流失、渗漏、交叉污染等措施[9],然后按照交接程序集中到学校危废物贮存处,学校定期转移至危废物企业处理。因此,高校实验室危废物处理的主要方式是分类、收集、暂存、转移至企业。
我国危废物管理方面的法律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缺乏系统的专门性的相关法律体系[9],更没有针对高校实验室危废物的具体法律法规,仅有环保总局和教育部下发的2 个通知及一些部门规章制度[10-11]。实验室危废物的管理规定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和严格的惩戒条例,惩罚措施只能以行政处罚方式进行。缺失法律处罚的权威性,实验室危废物管理规定难以落实到位[12]。
实验室安全工作一般多集中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对危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宣传较少。实验教学多注重讲解实验原理、步骤、操作和数据处理,没有将危废物的有关知识纳入教学范畴,学生对危废物的了解多来源于一堂讲座或几条宣传横幅[13]。正是由于对危废物认识不足,造成师生法制观念不强、环保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地认为丢弃一点不会造成太大污染[12],这也是危废物回收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
实验室危废物处置方面知识培训较少,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不同专业、不同实验室产生的危废物千差万别。分类收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既要能辨识危废物与一般废物的区别,又要明确危废物的性质和分类收集存放要求。然而,实际操作中多数教师学生不了解危废物相关知识,不掌握危废物分类收集方法[14],只能简单地将液体废物倒在一起,固体废物放在一起,不可避免地出现危废物漏收、多收或混收现象,使后期处理更加困难,甚至造成危害扩大的情况发生。
危废物一般在实验过程中产生,实验人员是分类收集的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什么时间产生危废物、产生哪种危废物,管理人员无从知晓。如果实验人员因分类不明或嫌麻烦直接将液体危废物倒入下水道冲走,或将固体危废物投入垃圾桶中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很难被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
不论教学实验室还是科研实验室,每个实验室所开展的实验项目是相对固定的,使用的试剂材料和产生的实验废物也是基本不变的。利用这一特点,对每个实验室中的每一个实验项目所使用的试剂材料和在实验过程中每一步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危化品和危废物认定标志,同时注明废弃后作为危废物分类收集投放容器的编号。这样,实验人员对开展的实验项目中使用的危化品和产生的危废物一目了然,在实验过程中随时进行分类收集投放,真正实现了危废物从源头控制。
危废物认定是危废物管理的首要环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废物认定的权威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化学和生物类实验产生的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7-049,危险特性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15]。这种粗放的规定难以准确判断废物具体的危险特性,不利于危废物的分类收集,可操作性差。
为了更好地认定实验室废弃物是否危废物,是哪种危废物,实验中心管理人员与一线教师成立危废物管理小组,参考有关文献资料[16]并结合开设实验特点,制定生物实验室危废物认定原则:第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包含的危废物;第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没有对其规定,但具有危废物定义中所包含的特性或有危化品参与反应产生的废物,认定为危废物;第三,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废弃、伪劣危化品及沾染危化品的报废实验工器具、盛放容器等认定为危废物;第四,微生物、实验动物及其废弃物等参照医疗废物认定为危废物[3];第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废物,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在所列的豁免环节按规定实行豁免管理[15]。
依据实验室使用的试剂材料及产生的危废物种类,经与危废物处理企业协商沟通,按以下类别分类收集:
(1)固态危废物按4 类收集:①废弃固态危化品;②盛放危化品空瓶或包装物;③生物类废弃物;④其他固态危废物。
(2)液态危废物分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有机废液按2 类收集:⑤含卤素有机废液;⑥不含卤素有机废液。无机废液按6 类收集:⑦含氰废液;⑧含汞废液;⑨重金属废液(不含汞);⑩废酸;⑪废碱;⑫其他无机物废液。
(1)完善实验项目。各实验室上报实验项目中详细列出每个实验项目使用的试剂与材料、实验过程中每一步产生的废弃物及主要成分。
(2)认定与分类。危废物管理小组和实验项目负责教师依据危废物认定原则和收集分类,对每一个实验项目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以及实验过程中每一步产生的废弃物,按照所含成分逐一认定分类,是危化品或危废物的在其名称后标注“危化品”或“危废物”,同时注明废弃后分类收集容器编号。例如,生化实验室“蛋白质的沉淀反应”实验项目[17]:使用试剂与材料10 种,其中醋酸铅和苦味酸试剂认定为危化品,在后面标注“危化品⑨”和“危化品⑥”,即废弃后分别投放到“⑨重金属废液(不含汞)”和“⑥不含卤素有机废液”危废物收集容器中。实验过程中产生废弃物 7种,其中反应液“蛋白质液+醋酸铅”和“蛋白质液+醋酸+苦味酸”认定为危废物,分别标注“危废物⑨”和“危废物⑥”,废弃收集后分别投放到“⑨重金属废液(不含汞)”和“⑥不含卤素有机废液”容器中。
(3)收集与存放。在准备实验阶段、实验过程中按要求随时进行危废物的分类收集,最大限度保证危废物收集准确、彻底。收集后的危废物分类存放在系实验中心暂存室。暂存室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泄漏和通风设施[18]。实验用动物组织、器官、尸体、病理样品、微生物、培养基等生物类废弃物,使用医疗垃圾袋盛放,低温保存,不可长期存放和大量囤积,要及时上交学校委托的具有资质的企业处理[19]。实验后剩余量大的试剂交回试剂集中配制室,尽量实现实验室间试剂调剂再利用。根据试剂性质能长期存放的要妥善保存备用,易变质、失效、污染的试剂依据分类由配制室人员按规定处理。
(4)记录与转移。危废物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危废物分类收集投放情况,在危废物收集容器上粘贴并填写危废物分类标签,同时做好危废物收集投放登记。定期与学校危废物管理中心联系,按要求组织、协调将暂存室危废物安全转移至学校危废物贮存室或处理企业。
通过对实验项目产生的危废物进行细化标识,实验人员对危废物知识有了较全面的认知,分类收集自觉性、准确性、积极性得到提高。依据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能够确定某类危废物产生的时间、数量,便于提前准备收集容器和监督检查。研究和完善细化方案,对新开实验项目产生的危废物及时细化管理,逐渐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室危废物管理手册,有利于推动危废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