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来
近年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地区民营企业发展特点,通过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利等多项举措提供全面的检察保障。日前,该院发布了2018-2019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
该院在开展涉企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的同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犯罪嫌疑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员等可能影響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员,明确办案标准,针对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进一步降低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该院办理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犯罪案件169件475人。同期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涉及董事长、总经理、技术骨干等关键职务实施犯罪的,审查逮捕案件数量60件74人,不捕人数15人;审查起诉案件数量73件133人,不诉案件数量5件。
该院以机制先行,制定出台了《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青浦区工商联关于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框架协议》等文件,为企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