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明杰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100048)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并不是我国独有现象,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时期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通过对本国金融业和工商业的调查,发现资金供给方不愿意以中小企业提出的条件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资金缺口,这就是著名的“麦克米伦缺口”。Stightz和Weiss(1981)指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根本原因,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贷款机构在平衡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Dewatripont(1995)认为由于银行对大企业提供信贷的单位成本较小,银行往往更愿意向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导致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融资。张杰(2000)从我国金融体制的特点着手分析,指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主要来自于所有制歧视。张捷和王霄(2003)通过对金融成长周期理论的验证,分析指出构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壁垒的主要因素是市场经济运行中普遍存在的规模歧视。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认为我国以大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制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在直接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要支付远高于大企业的融资成本。吕劲松(2015)的研究指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带有鲜明的特色,既有微观运行也有宏观经济的因素,既受市场经济影响,又受体制缺陷的牵制,需要系统分析,综合应对。
供应链金融研究最早源于商业贸易的繁荣,Saulnier(1943)归纳了以应收款项进行贷款而获得资金的案例。Hofmann(2005)最先在理论上将供应链金融界定为物流、供应链管理、金融三者的交界,并为供应链中的多个主体创造价值。胡跃飞和黄少卿(2009)认为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融资活动沿产品的供应链将生产商、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系在一起,对整个供应链上的资金进行合理安排,提高整个供应链流动资金的效率,从而为供应链各方提供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18)出具的报告认为,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综合授信,把供应链上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心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把资金注入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任文超(1998)首次提出“物资银行”的概念,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引入动产质押提升信用水平。罗齐、朱道立(2002)以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为切入点,首次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融通仓模式。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汇总研究,将供应链金融模式划分为应收账款、保兑仓和融通仓三种模式:
1.应收账款模式
应收账款模式是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模式,运行涉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参与供应链融资的金融机构。首先,下游债务企业通过向上游债权企业开具应付账款单据获取商品,上游债权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给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在下游债务企业对票据做出付款承诺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向上游债权企业发放贷款,上游债权企业通过此轮融资继续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下游债务企业在将商品销售后向金融机构还款。闫俊宏和许泰祥(2007)研究指出,应收账款融资是当前中小企业较为有效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抵押使得融资企业可以及时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2.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业务模式是在上游供应商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下游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以上游供应商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额度,并由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首先,下游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获得上游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的贷款额度。其次,银行通过审查上游供应商的回购协议,与指定仓库签订监管协议后,上游供应商向指定仓库发货,并将获取的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向下游融资企业释放相应比例的提货权,下游融资企业据此可向指定仓库提货。最后,仓库的剩余货物由上游供应商回购。(李飞,2011)认为在这一模式下,下游融资企业可以获取分批支付货款、分批提取货物的权利,从而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缓解了短期内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
3.融通仓模式
融通仓业务是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集金融和物流仓储于一体的创新服务模式。业务开展首先需要融资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仓库监管协议,其次,融资企业将抵押物存放至指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即融通仓,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向银行出具抵押物评估证明,银行据此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沈敏(2015)研究指出,融通仓融资模式即存货融资模式,多发生于企业经营的环节,其向银行抵押的物品为中小企业自身的存货等原料,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此种方法的机理是利用物流来得到金融机构的融资,再利用资金来将物流盘活。闫俊宏和许泰祥(2007)认为融通仓业务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在供应链背景下,融通仓业务实现了将银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愿意接受的动产质押品,从而构建了融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新通道。
4.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开拓创新,宋华和卢强(2017)基于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提出基于虚拟产业群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研究指出,虚拟产业群中企业存在依存关系,通过虚拟供应链搭建的产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虚拟产业集群中所有企业间的业务闭合,优化交易流程模式。在新的技术水平下,以科技助推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成为新的发展方向。许荻迪(2019)对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进行分析与探索,通过对区块链技术的梳理,发现了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匹配性。林楠(2019)针对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孤岛问题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发展步伐这一实际,提出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能够解决传统业务模式运行的痛点。
Allen和Gregory(2004)通过对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运作模式进行研究分析,从定性角度阐述了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缓解作用。Chen和Peng(2011)基于对供应链金融理论和企业融资理论对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加强上下游企业之间对协同发展,企业之间构建诚信机制,增强供应链整体的信用水平,能够有效缓解供应链内部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胡跃飞(2009)强调在整个供应链金融等运作过程中,一方面融资企业可以盘活资金,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将获取新的利润增长机会。余剑梅(2011)研究指出,中小企业缺乏融资抵押物和担保难以获得融资,供应链金融通过动产质押授信和应收账款票据融资等金融工具盘活企业存货和应收账款,从而实现企业融资。张伟斌、刘可(2012)认为供应链金融可以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通过扩大信用覆盖范围,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
上述学者从理论层面阐述了供应链金融可以通过加强企业之间的协同从而达到提升企业信用水平、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融资的目的。另有大量研究从实证的角度探讨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刘可和缪宏伟(2013)运用制造业中小上市公司2001-2011年的数据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进行验证,发现中小企业存在较为明显的融资约束,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其所面临的融资约束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薛文广和张英明(2015)以2005-2014年在中小板挂牌企业的截面数据为样本验证了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研究指出,企业、政府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共同合作,可以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开拓新的路径。李宝宝等(2016)以制造行业中小上市公司2008-2015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构建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验证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及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有缓解效应,并以金融发展水平为标准对样本进行分组,得出金融发展水平对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具有正向调节作用的结论。杨毅等(2019)利用创业板上市公司2012-2016年的数据,构建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探究不同内部控制下供应链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缓解程度,研究表明,供应链金融对内部控制程度较低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缓解效应更显著。
中小企业信用条件差是造成其融资约束的主要原因,供应链金融可以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条件,从而缓解其融资约束问题。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业务模式虽有不同的运作流程,但是在本质上都是以动产质押的机制来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从而获得银行贷款,以达到缓解融资约束的目的。科技助力供应链金融发展是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