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之于女性:意义的探讨与重构

2020-02-25 16:32
关键词:家庭

吴 小 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家庭一向被认为是一个隶属于女性或者适合女性的场所和领域,这种观念并非仅仅流行于民间习俗,甚至时常表现在制度惯例中。因而我们既可以看到妇女儿童家庭在中国通常被归类于同一个社会问题或者部门机构来管理和处置,也会看到学界与之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往往大多由女性构成。女性与家庭之间这种天然的捆绑,千百年来一直被解释为一种针对女性特有的生理和性别气质的合理安排,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女性主义gender(社会性别)概念和框架的提出,才从根本上挑战了这种本质主义的关联。作为一种理论视角和方法论的女性主义,也正是将公共与私人领域的划分作为性别批判和知识建构的一个切入口,由此带动了对诸如劳动的性别分工、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角色规范和价值体系的重新审视。

女性主义研究虽然在1990年代才“旅行”到中国学界,但是纵观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同阶段,女性与家庭问题的相关讨论与变革都曾成为一个重要的起因或催化素。前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们对家庭原罪的抨击和关于“娜拉出走之后”的著名追问,后有延安时期共产党关于妇女解放和婚姻制度改造的理念革新与早期实践。而在最近40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时期,女性与家庭的各种相关讨论与争议更是一浪接着一浪,表明家庭之于女性至今仍是备受困扰的无解之题,其意义值得重新探讨与检视。

一、走出家庭与回归家庭的循环

女性与家庭之间的恩怨是与现代性联结在一起的。“走出家庭”曾经成为五四一代新青年的响亮口号,当时几乎每个所谓新女性背后都有一个与原生家庭决裂、逃离包办婚姻和家族安排的戏剧性故事,而这并不仅仅局限于女性。无论后来的学者们称之为“家庭革命”,抑或被女性主义者描述为由男性精英引领的妇女解放运动,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走出家庭”被视为那个时代建立独立人格、摆脱父权制桎梏下的女性或者子代依附地位的重要一步。

1949年之后的中国延续了这个传统,鼓励妇女走出家庭、积极参与社会劳动一直是执政党宣传的意识形态理念。如佟新的研究表明,妇女就业的知识建构从一开始就被贴上了政治标签,就业与否往往与进步与否、革命与否紧密关联在一起,成为衡量妇女翻身解放的一个重要指标。(1)佟新:《社会性别研究导论——两性不平等的社会机制分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第76—77页。“通过劳动获得解放”甚至在延安时期就已成为推动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生产建设的著名口号(2)Nicola Spakowski、单佳慧:《延安妇女劳动英雄与新中国妇女的诞生》,《妇女研究论丛》2020年第3期。。尽管金一虹的研究也发现,社会主义时期的妇女劳动其实很大程度上扮演着“蓄水池”的作用(3)金一虹:《铁姑娘再思考——中国文化革命期间的社会性别与劳动》,《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即女性的劳动力角色是被安排的,她们随时可能往返于走出家庭与回归家庭之间,需要时,家务劳动也被认定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而得到赞颂,但是,女性总体上的高就业率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彰显社会主义妇女地位的重要标志。

然而,走出家庭是否必然带来女性解放?这个发自灵魂的拷问成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女性研究前辈们关注的核心问题。她们重新将审视的目光转向女性自身,尤其是女性的私人生活,发现妇女就业并未改变其在家庭中的传统角色,反而给女性增添了更加不堪重负的双重负担。宋少鹏将这种现象归之于集体主义时代中国社会特有的“以生产为中心的公私相嵌型结构”(4)宋少鹏:《从彰显到消失:集体主义时期的家庭劳动(1949—1966)》,《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与西方式的公私分离结构不同,它为家庭内部继续保留性别分工以及为走出家门的女性同时无酬承担再生产职能提供了合法性。在贺萧对陕西农村集体化时期的妇女劳模所做的口述史研究中,女性的记忆呈现出跟男性所描述的宏大叙事截然不同的性别化差异(5)[美]贺萧:《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张赟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那些运动和历史虽然重塑了女性的人生,但在她们的叙述中却以女性生命历程中不同阶段的日常故事和体验呈现出来,构成极具私人化特征的个体和家庭生活的苦难记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中国的妇女解放在西方女性主义学者那里被视为一场“未完成的”或者是“被延迟了的”革命(6)[澳]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吴小英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9页,而国内一些学者如李小江等也视之为自上而下国家恩赐的、因而未能实现女性自身主体性的解放实践(7)李小江在本世纪的一篇文章中对所谓“恩赐说”进行了反思,认为将中国妇女解放说成“天降甘霖”过于草率了,可能遮蔽了无数女性为争取自由和解放做出的牺牲和努力,参见李小江《对话白露: 关于 1980 年代“妇女研究运动”》,《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然而,即使这样,那一代学者对于女性主体意识的强调和呼唤,至今依然是非常有意义的。。

关于走出家庭对女性解放究竟意味着什么的争论至今尚未尘埃落定,改革开放后市场化浪潮的冲击波已经虎视眈眈地转向就业中的女性这个脆弱群体,于是“妇女回家论”一再被抛出来,成为市场上劳动力选择的偏好和备案策略,也因此在学界掀起了一次次的争论波澜。在社会学界1990年代中期的一次大讨论中,郑也夫关于社会主义男女平等策略的论述最为引人瞩目,他批评中国的男女平等实践既破坏了家庭的角色分工,也损伤了既有的社会秩序和效率,进而针对女性就业提出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8)郑也夫:《男女平等的社会学思考》,《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2期。,反映了当时直至现今仍颇为流行的、后来被命名为新自由主义流派的学说中极具代表性的观念。回归家庭从那时候起似乎成为女性无论对于家庭还是社会来说都备受推崇的一个选项。全国妇女地位历次调查数据也显示,妇女就业率在过去几十年中呈现出下降趋势,意味着女性回归家庭的比例有所上升。

但是与改革开放前家庭主妇常被视为“吃闲饭”的革命时代不同,随着私人生活和儿童养育重要性的提升,如今的家庭主妇有了“全职太太”“全职妈妈”这些带着时尚光环的新头衔,并且更加强调女性居家生活的选择自主性和主观认同感。然而正如有学者所追问的,这些表面看起来女性自愿选择的回家,真的是观念变革带来的纯粹自主选择吗?她们中间有多少是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被边缘化或优先淘汰,多少又是出于家庭角色安排的无奈和压力?宋少鹏认为,这跟1990年代以来中国市场化转型的两种“私化”特征有关,即产权的私有化和家庭的私人化将再生产劳动推入家庭这个私领域,一方面造成了家务劳动和抚育照料的女性化,另一方面也导致女性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结构性劣势。(9)宋少鹏:《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妇女——为什么中国需要重建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批判》,《开放时代》2012年第12期。因此所谓女性回归家庭,包含着深刻的结构性制约的含义,并非个体生活方式的自主选择那么简单。

如此看来,无论是国家力量推动的走出家庭,还是市场力量带动的回归家庭,结果似乎并未带来女性所期待的那种理想的平等、自主和解放。而走出家庭与回归家庭之间的循环往复,其背后真正的主导力量来自现代性的需求,反映的恰恰是女性面对现代化挑战时被迫做出的两难应对和选择。从这种意义上,家庭对于女性来说并未跳出围城的隐喻,即进去的人希望得到它的保护却发现同时落入了深不可测的陷阱,而出来的人希望摆脱它的束缚和压制却发现难以获得想象中的自由。而女性最终会选择何种方式,往往呈现出显著的代际、阶层以及自身所处的生命历程阶段等差异。因此除了女性主义所倡导的“个人的是政治的”口号之外,或许我们还需要把更多的视野带回到结构性因素中,也就是体会“政治的也是个人的”对于普通中国女性的生存和选择的重要意义。

二、“不婚不育保平安”的背后

走出家庭与回归家庭的循环,说明女性充其量只是“走出家门”,但从未能真正“走出家庭”,或者说家庭与女性之间的天然羁绊并未得以解除。走出家门的她们如同戴着镣铐跳舞,终究难以赢得个体意义上的真正自由与解放。因此将女性的命运归罪于家庭的桎梏,继而走向反家庭、反男性,甚至主张唯有同性家庭才可以消除亲密关系中的不平等,在西方女性主义的激进者中并不少见。

但是,如果考察一下中国改革开放前的集体主义时期,就会发现至少有两种途径对于帮助当时的妇女从沉重的双重负担中坚持下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其一是关于男女“同工同酬”的制度倡导,以及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托育等公共服务和政策对于家庭的支持;其二是意识形态宣传上的双管齐下,一方面倡导劳动光荣、“劳动就是解放”,并塑造了大批女劳模的典范,另一方面也号召“舍小家、为大家”,有意塑造公大于私、集体高于个人的“去家庭化”理念。也就是说,国家力量在妇女就业、家庭支持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和干预措施,同时在家庭与社会、私人与公共之间也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排序和价值取向,这些都构成了所谓家庭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部分。

与集体化时代相比,市场化以来转型社会的家庭生活和个体追求都具有了无可置疑的正当性。然而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与核心化,人们对于家庭所能承载的功能与亲密关系的互动都有了新的期许,个体在婚姻感受、家庭照料、儿童养育等方面也有了更加精致的追求,那种夫妻以模糊的同志战友相称、多生一个娃被认为只需多一双筷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因为家庭已由原来以生产、生计和生育为目标的合作社单位,演变为一个融合了生计与消费、围绕着儿童养育和亲密关系陪伴为核心的更加精耕细作的复杂模式。因此想要通过对家庭生活的粗放化、简化甚至忽略来成就个体的社会劳动和发展需求,对于现在的年轻一代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家庭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已上升为一个需要更加专注的时间甚至专业化的知识和人员投入的场所,这也使得家庭中传统的性别分工规范被重新激活,女性作为妻子、母亲这些家庭照料者的角色被进一步强化,成为专职驻守家庭的第一候选人,从而与作为就业市场上独立个体的角色之间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平衡遂成为困扰走出家门的职场女性的最大问题。

“不婚不育保平安”的说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流行开来的,它并非只是一句来自年轻白领女性或者新生代的网络女权对于想象中的家庭生活的调侃或吐槽,而是戳中了众多女性的日常生活痛点,有着现实的残酷根基。也就是说,在市场化时代,无论工作还是家庭都面临着更加苛刻的竞争压力和专业需求,而与之前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在转型社会年轻一代女性的列表中,工作与家庭的双重角色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先后排序或主次色彩。相反,主流社会和流行文化塑造的是超级女人或者全能超级辣妈的形象,她们所要承担的远非“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这么简单,而是既能在职场上独当一面,又能作为贤妻良母把家人照顾得妥妥帖帖,同时还能追赶上流行时尚让自己的身体形象符合消费文化中的性别品味,并且能够胜任不折不扣的“母职经纪人”角色,进而在“拼妈”之战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样一种在“做回自己”与母职角色之间矛盾撕扯的状态,有学者概括为辣妈形象的“现代性悖论”(10)沈奕斐:《辣妈: 个体化进程中的母职与女权》,《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西方女性主义学者所说的“密集母职”概念,即女性投入大量时间、金钱和情感于孩子的成长,以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的母职实践要求,其压力和焦虑之所以会被不断加码,似乎让女性看不到尽头,还因为现实社会中具有“主外”正当性的男性或父亲在家庭角色中常见的重度缺席,即坊间所说的“守寡式婚姻”“丧偶式育儿”并非个例。而这些叙事背后隐藏的假设便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仅仅依靠经济上的支持合作与责任分担是不够的,金钱之外的时间投入和情感陪伴被提升到重要位置。“在一起”不仅仅是一种古老的同居共财或者现代的浪漫关系形态,还意味着长期的相互陪伴、彼此照顾以及对个体发展的尊重。时间维度的引入给家庭内部通常由女性承担的家务劳动以及无偿照料活动赋予了新的社会价值。而“母职”一词在学界的提出和在中产阶层的流行,也使得母亲这个传统意义上只存在于私领域的角色,由长期被道德绑架的默默无闻的顺从者和付出者形象转变为一个可以在公共领域“被看见”并公开讨论的理性主体。与此同时,女性主义经济学还将女性置于工作—家庭的冲突结构中,考量“母职”这一角色承担的机会成本,提出了“母职惩罚”(motherhood penalty)、“照料惩罚”(caring penalty)这样的概念和解释框架,即女性由于怀孕、生产、儿童养育、家庭照料等时间和精力投入所导致的就业机会减少、职业生涯中断、升迁受阻等在经济上遭受的损失和负面结果。(11)马春华:《中国家庭儿童养育成本及其政策意涵》,《妇女研究论丛》2018年第5期。这一点在国内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就业市场的反馈中已有充分的体现,很多用人单位预设了女性劳动力的二孩生育计划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提前将她们挡在门外或者靠后启用,从而使女性面临劳动力市场的提前排斥而卷入新一波的回家潮,或者令她们干脆放弃这一政策“红利”,导致生育政策的调整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同理,刚刚通过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提高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时间门槛,这一举措也因事实上增加了离婚的成本和变数而导致更多人将谨慎选择进入婚姻。

因而“不婚不育保平安”的背后,蕴含着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工作、家庭和性别观念的变革与代际更替。它将女性所面临的家庭与个体之间需求的不兼容问题直白而夸张地表达出来,也就是说当工作和家庭的门槛越来越高时,作为女性的她们与其在艰难的拉扯中难以实现二者的平衡,不如干脆二者择一:或者完全回归家庭当个全职主妇,或者完全拒绝家庭而选择工作和单身。这似乎意味着,对于女性来说,想要走出家庭的唯一方式就是拒斥家庭。然而“不婚不育”就能“保平安”吗?且不说来自父母长辈的“逼婚”压力和社会上无处不在的“剩女”污名化,更重要的是,迄今为止发生在性别之间的不平等、歧视、偏见和暴力,从不会因女性单身与否而得到免除。

三、家庭之于女性的意义重构

纠结于走出家庭还是回归家庭、选择或主妇化或去家庭化的两分法逻辑,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把家庭视为一种固定的、静态的模式,将家庭中的个体包括女性视为只是文化和制度的被规训者。家庭虽然是女性主义所批判的父权制再生产的重镇,例如除了前面提到的性别分工规范导致的家庭照料的女性化、母职惩罚带来的女性就业或个人发展不利之外,在广大农村地区生育过程中的男孩偏好以及家庭资源分配中的儿子优先,至今仍是许多家庭的不二选择,女儿或女性对于家庭财产、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等的继承权依然未能完全实现。此外亲密关系中的权力不平等还普遍存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仍以女性和女童居多,等等。然而这样一种家庭关系结构并非铁板一块,因而也不意味着女性就要放弃这一无论对于亲密关系还是社会秩序的构建来说都意义重大的空间和场所。相反,正是通过女性自身参与的家庭模式和关系的多元实践探索,打破主流单一的家庭框架以及意识形态,重构家庭之于女性的意义,才能给女性的自由带来新的力量与可能性。

重构家庭之于女性的意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破除作为一种制度理念的家庭本身所具有的一些劣根性。这里所谓的劣根性,在一些学者那里被归纳为父权制、家长制、男权制等不同的概念或词汇,在另一些学者那里也许压根算不上劣根性,而是被视为只是一种中立的家庭主义或者传统人伦、甚至可能是家庭美德的化身,这反映了家庭制度背后意识形态的高度分化和变迁。而转型社会中家庭面对风险所表现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以丰富生动的实践形态构建了崭新的家庭理念和形式。例如城市化和人口流动打破了原来单一的从夫居模式,尽管有研究指出,父权制并不因流动而衰落,而是会以新的形式在城市得以再生和重构。(12)金一虹:《流动的父权:流动农民家庭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然而有关新生代农民工乡城流动的研究也显示,女性外出打工不仅实现了经济独立,增加了自身以及母系在家庭中的话语权,而且使得“男外女内”“男主女从”的性别规范和权力关系产生了松动,在生活实践中体现了一种“性别化的实用主义”的家庭策略。女性尽管不得不为了孩子和家庭做出更多的妥协,然而却在妥协与对抗中重塑了流动家庭的性别秩序,并使自身的主体性得到了提升。(13)杜平:《透视流动家庭: 文化规范与生活实践互构下的性别秩序》,《妇女研究论丛》2019年第6期。

其次,强调家庭的实践性,就要打破家庭的唯一正统模式,开放并接纳多元化的选择。尽管转型社会中主导的家庭模式依旧是主干家庭与核心家庭,但是越来越多的单身、同居、同性恋、主妇化家庭、单亲家庭等非常态的亲密关系和家庭实践形式的出现,已经为家庭的多元化与平等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文化上更加宽容和友好的环境,意味着女性不必在个体的选择意愿与“污名化”的道德压力之间纠结徘徊。而这一点除了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的网络传播之外,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相应的制度建设与法律法规方面的与时俱进及适度支持,目前这一点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例如许多年轻女性不敢结婚不敢生育,可能是由于惧怕婚姻和家庭的脆弱性以及风险的不可控而退出机制又不健全,同时也可能担心家庭及其孩子的照料负担成为个体价值实现路上的绊脚石。而国家力量的介入方式和力度,毫无疑问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风险的估值以及变动方向。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式家庭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制度家庭,有着标配的模式和性别角色规范,相关的制度设计只为这种正统的理想模式买单,而这样一种家庭关系想象可能会进一步强化女性在家庭中的附属地位。因此多元化的核心在于在理念更新的基础上构建一种覆盖更多人群和选项的制度安排。

最后,重构家庭之于女性的意义,无论是诉诸家庭的实践性还是多元流动性,归根到底需要通过女性自身的主体性来达成。而女性在家庭中主体性的提升已经从方方面面得到了印证。这不仅体现在女性对于自身的身体、性和生育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而且体现在她们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接受高等教育、出国留学、外出打工、参与各种公益志愿活动等的机会,同时移动互联网和网购电商的普及也使得女性无论作为“剁手党”一族中的消费主体、还是作为微商中的新兴力量都找到了更大的话语空间。她们不再需要依靠他人为中介与这个世界发生勾连,因为她们自身已经成为改变世界的一种力量,即便只是从微小的购物习惯、消费品位、生活方式、饭圈文化等日常点滴开始,但也在打造这个世界的同时拓展了构建私人生活中的新型亲密关系的可能性。事实上女性往往成为决定家庭成员之间相处模式的决定性力量,而这也是所谓“个体化家庭”的一个重要特征。

然而在现实中,需要特别警惕女性主体性在消费主义文化下的迷思和滥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一个是将主体性简化为商业化背景下诱导女性作出“自主”消费选择的时尚标签,例如有关女性身体完美形象塑造的文化营销或者对于消费自主与女性独立之间的牵强联盟,这些实际上都误将被市场化、阶层化所裹挟和收编的性别消费政治等同于女性的主体性。沈奕斐在研究辣妈形象的出现对当代母职的影响时发现,母亲形象的改变并不能体现女性的主体意识,反而以全能妈妈的要求加大了对女性的压迫,只不过以现代独立女性的商业包装满足了消费市场上的性别文化需求。(14)沈奕斐:《辣妈: 个体化进程中的母职与女权》,《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也有学者指出,“女权”甚至因其自带流量的属性已成为近年来国内网络平台上争先模仿和追逐的“商业正确”(15)李思磐:《微博女权的前世今生:从“政治正确”到“商业正确”》,载微信公号《澎湃思想市场》2020年6月16日。。但是这种自我想象的“消费主义女权”充其量只崇尚女性消费的自主权,并不关心也无助于女性认识并冲破制约性别平等的种种结构性篱笆。如若没有足够的反身性思考,其结果会将女性的主体性引向“咪蒙”式的各种“女利”方向。另一个是将主体性粗暴地定义为反婚、反育和反男性的排他选择,例如最近网络上出现的对所谓“婚女”的攻击和关于“冠姓权”的争议(16)今年母亲节,网红独立女性Papi酱晒娃感叹“当妈最累”时,因被爆孩子随父姓而遭到网络女权的声讨和谩骂。,将走入婚姻并选择生育的女性贬斥为“婚驴”,将子女随父姓视为父权制的奴隶和独立女性人设的崩塌,这类极端二元论的“伪女权”不仅造成了女权行动的内部撕裂,而且将一种偏狭而武断的“政治正确”引为性别和家庭问题的唯一裁判,实际上损害的是女性真正的主体性。

概言之,重构家庭之于女性的意义,需要让家庭走出封闭的疆界,并将它延伸到公共社会层面作为总体性问题来考量;同时也需要走出社会主流定位的谈论家庭的单一立场,从女性日常生活的交叉性视角出发,构建新的界定家庭和亲密关系的方式,进而从根本上走出女性面对家庭的两难选择以及主体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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