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威
(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大连 116026)
《长日留痕》是石黑一雄的代表作,于1989最终斩获布克文学奖,并荣登《出版家周刊》的畅销排行榜。身为日裔作家,尽管石黑一雄也关注与日本相关的主题,但其小说突破了一般移民作家主题狭窄的缺陷,将目光投向大千世界普遍的人性。他善于刻画具有象征性和隐喻色彩的人物形象,聚焦于人类生活的本真意义这一形而上的宏大主题,使其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
《长日留痕》围绕着一个普通的男管家这一主人公而展开叙事的。小说采取回忆的叙事手法,通过史蒂文斯对往事的回忆来思考一生的得失,进而探求一个人生活的本真意义。史蒂文斯是达林顿府中的一个管家。200多年以来,达林顿府都是达林顿家族的宅邸。后来,一位美国富豪法拉戴先生买下了这座府邸。史蒂文斯为达林顿家族看管豪宅达30多年,看到豪宅易主,他感慨万千。在新主人法拉戴先生的准许下,他独自驱车游览英格兰地区的美景,同时在旅途中开始回忆自己这一生在达林顿府的点点滴滴。整个叙事围绕着史蒂文斯的回忆而展开,而他回忆的核心是自己作为男管家在工作上的得失。
史蒂文斯将自己一生所有的荣誉、希望、自信都寄托在男管家这份工作上,回首在达林顿府30年的管家经历,他已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达林顿府。小说开篇就是史蒂文斯以第一人称方式表达对即将开始的英格兰之旅的兴奋之情。事实上,尽管史蒂文斯为这座府邸付出了毕生的精力,但他却从未抽出一点时间去欣赏周边的美丽景色,也从未有任何自己的时间来处理私人事情,更不要说享受生活。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史蒂文斯对工作的痴迷程度已经到了近乎病态和疯狂的地步。为了工作,50多岁的史蒂文斯依然孑然一身,这并不是因为他长相丑陋,或者经济条件拮据,或是身体有残疾,一切都源于他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了打理达林顿府的事务上。为了工作,史蒂文斯甚至在父亲去世时也没能见他最后一面。
一生为达林顿府辛苦工作的史蒂文斯又得到了什么回报呢?可以说是一无所有,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回报都是空白。当新主人法拉戴先生开恩将自己的轿车借给史蒂文斯出游时,史蒂文斯心里尽管非常高兴,却为旅行中的费用而感到苦恼。“比如,有关费用的问题。即使我的主人愿意慷慨解囊‘支付汽油费’,然而细算一下诸如住宿、用餐、在旅途中我可能会享用的零食开销,这次旅行的费用总计起来仍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目。”[1](P9)更为可怜的是,史蒂文斯竟然还为在旅途中到底穿什么样的衣服而烦恼,因为这么多年他自己几乎没有买过什么衣服。由此而产生一种极大的成就感。然而,当让得知达林顿勋爵为二战期间的纳粹分子服务时,他又对自己的成就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实际上,史蒂文斯整个旅途中有关工作的回忆充满了痛苦和悲伤,因为他发现自己原来所信奉的精神回报最终是那样的脆弱和虚无。
由此可见,石黑一雄试图通过描述史蒂文斯一生工作得失及其内心复杂的感受,向读者传达一个深刻的道理,即工作是为了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工作并不能取代一切。工作是人们生存之必须。然而,将一切的精力投入进去,忽视了个人合理的享受和乐趣,必将走向工作本质之反面,从而也损害个人的生活,使得工作偏离了它的意义。尤其是在当今物质已经比较丰富的社会中,对于那些将所有精力主动投入到工作中的人来说,史蒂文斯的遭遇无疑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人到底要怎么生活?这是古往今来众多哲学家和普通大众思考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是活在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和评价中,似乎自己的一切行为的意义都在于引起他人的关注、赞赏、羡慕和肯定,史蒂文斯就是这样一个永远活在他人评价中的人。史蒂文斯从来没有遵照自己内心的感受生活过。从他的回忆以及在旅途中表现出的种种虚荣、自信、自负而自卑的心态来看,他是一个“为别人而活着的人”。他在意的不是自己的感受,而是他人可能对自己产生的评价和看法,永远活在他人的阴影下。
小说开篇,在新主人主动爽快地提出,让他用那辆舒适豪华的福特轿车出去旅游时,尽管史蒂文斯非常期待这次旅行,但他还是尽力隐瞒内心的这种喜悦,害怕自己在主人眼中留下贪图享受,不务正业的形象。如果说为了在新主人面前留下好的印象还情有可原,那么史蒂文斯旅途中的种种可笑的表现就彻底凸显了他近乎病态的心理状态。当史蒂文斯驾车来到索尔兹伯里市的一个小旅馆时,虽然自己只是一个给达官贵人看护家院的男管家,但是他却处处把自己装扮成颇有权势和身份的人物。刚进旅店时,史蒂文斯内心想:“由于法拉戴先生的福特轿车和我那一身质地高级的西服,看来她是把我当成了一位非常尊贵的客人。”[1](P24)在随后的住店登记中,“当我在她的登记簿里填写上我的住址是‘达林顿’时,我觉察到她以某种惶恐的目光望着我,显然她在设想我是那类住惯了诸如丽思或是多彻斯特之类堂皇大酒店的绅士。”[3](P25)而他揣度旅店老板娘对他看法的依据仅仅是自我的妄想和老板娘慷慨地允许他以单人间的价格入住双人间客房。实际上,在这个入住率较低的小旅店,老板给史蒂文斯这点小小的优惠只是一种商人的赚钱策略而已,并不能代表老板误认为他来自什么名门贵族。然而,史蒂文斯非常乐于活在这种虚荣中,而且忘乎所以,乐此不疲。如果说见多识广的老板娘对他的看法纯粹出自史蒂文斯的臆想,那史蒂文斯在旅途的修车厂中确实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当这些修车工听说他来自达林顿府时,一个个都对他羡慕不已,刮目相看,这也让史蒂文斯内心颇为满足。
然而,史蒂文斯最在乎的是他的主人及其宾客对他的看法和评价。为了在主人心中构建一个勤恳、敬业的管家形象,史蒂文斯几乎放弃了一切的个人欲望、娱乐甚至是亲情,为的就是得到主人以及客人们一句称赞。这种赞扬和评价对于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来讲只是随意的几句客套话而已,但是对于史蒂文斯来说,它们几乎等同于圣旨,正是凭借着这种毫无意义的赞扬才撑起了他的整个人生信念。事实上,史蒂文斯无非是一个替别人看家护院的仆人而已,他特别在意别人的评价和看法,且故意通过种种暗示、默认、误导的方式来抬高自己,让别人表扬、敬仰和羡慕自己,正是体现了他地位低下、难以获得真正的认可和尊重的尴尬事实。一方面渴望获得社会和他人的认可,一方面又限于自身的实际地位的约束,史蒂文斯已经出现一种病态的心理,只能在他人的恭维中才能找到满足感。
通过细致刻画史蒂文斯这一典型的心理问题,作者绝妙讽刺了以史蒂文斯为代表的一类人的生活。史蒂文斯象征着生活中千千万万有着类似心态的人。石黑一雄试图说明,生活应该是真实的、自信的,应该凭借着自己的感受、心态而非做样子,摆造型,活给他人看。
丰富的情感生活是人类独有的,正是人类丰富的情感才使得世界变得如此美好。然而,物质上匮乏,精神上没有正确寄托的史蒂文斯几乎变成了一个与情感绝缘的人物。在为达林顿府效劳的30多年的时间里,他似乎是一台永远不停运转的机器。他没有享受到普通人应该享受的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完全生活在一个情感的真空中。
整部小说主要是以史蒂文斯第一人称来叙述往事,但从叙述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史蒂文斯总是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对于任何他所喜欢、憎恨、讨厌的人和事,他总是用一种拘谨刻板、晦涩难懂、拐弯抹角的语言和方式来进行叙述。似乎只有极力隐藏和抑制自己内心的情感才能凸显他作为一个贵族府邸管家的伟大和卓越。从史蒂文斯的回忆叙述中可以看出,他的生活缺乏正常人应该有的喜怒哀乐。尽管他自己认为,30多年的管家工作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无瑕,但他与达林顿府新旧两任主人之间只是一种雇佣关系,根本没有因长期相处而形成某种亲密的感情成分。达林顿府的主人只是视他为一个高级仆人,从未将他当做朋友、家人或者亲人看待。这一点从史蒂文斯在主人面前严谨的措辞和拘谨的态度也能清楚地看出来。
如果说仆人与主人之间的疏远主要因为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但考察史蒂文斯与亲人之间的关系,我们会发现这种情感的冷漠也是非常严重。史蒂文斯在旅途的回忆中提及最多的就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是一个管家,将一生的精力都献给了他所效忠的马格里奇先生的府邸。然而,当史蒂文斯回忆父亲生前的点点滴滴时,都是在讲述他一生如何尽忠,如何具备优秀管家的能力,至于父亲对于自己的爱或者他与父亲之间的情感关系则没有任何提及。在史蒂文斯眼中,父亲的形象就是一个严肃的管家,自己生活的意义似乎就是为了继承父亲的衣钵,将来也当一个伟大的男管家。父子之情、父子之爱、天伦之乐等人间的情感在史蒂文斯的回忆中是空白的。史蒂文斯的兄长死于南非战争,史蒂文斯的父亲对此深感悲痛。然而,当史蒂文斯在回忆这段往事时,其语气和用词似乎是在叙述一件与自己关系不大的人的生死,全然没有流露出丝毫悲伤的情绪。史蒂文斯自小的生活环境让他保持了一种对一切都保持中立、克制的情感态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近乎冷血的“机器人管家”。可见,史蒂文斯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体会到亲情带来的温暖,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在父亲弥留之际也不肯抽一点时间见父亲一面的原因。父子之间亲情的淡漠是重要原因之一。
人类情感中最重要的是爱。舍勒在《爱的秩序》中指出:“爱始终是激发认识和意愿的催醒女,是精神和理性之母。”[2](P48)事实上,史蒂文斯这次旅程的最终目的是要去见肯顿小姐——一个他年轻时暗恋的女管家。史蒂文斯曾经与肯顿小姐共事多年,内心对她一直暗恋,但从来没有表达过自己的爱慕之情。一方面,史蒂文斯没有勇气主动地表达自己对肯顿小姐的爱慕。另一方面,史蒂文斯认为年轻的时候应该将精力花在成为一个伟大男管家这一伟大目标上,而不是考虑儿女情长。最后,人老珠黄,孑然一身的史蒂文斯听说肯顿小姐最近与她丈夫的婚姻状况出现了危机,似乎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可是,等他最终见到肯顿小姐时,发现早已时过境迁,自己和肯顿小姐早非当年。身体和心灵的衰老再也无法在他内心激起半丝激情,一切爱恋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殆尽。因为错过了爱的最佳年龄,史蒂文斯的后半生也只能在孤独和悔恨中度过。
在一次采访中,石黑一雄谈及他的创作意图和风格时指出:“我们没有明确的角色,没有为之代言抑或作为写作对象的社会或国家。任何人的历史似乎都不是我的历史。”[3](P115)学术界对于《长日留痕》这部小说的主题历来有很多的争议。本文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对人类生活本质的思考,即人究竟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正如拉什迪所分析的,史蒂文斯所恪守的人生准则导致他的一生都成了一个“愚蠢的错误”。[4](244)的确,石黑一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将一生精力都奉献给工作的男管家的悲哀,这也提醒了我们生活本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离开了这一点,生活也就失去了它的本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