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就要退,分期履行,他们反悔怎么办?”
“司法确认?反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好的,好的,我们同意。”
这是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蒋某购车并约定由车行包办上牌。2019年11月,车行在办理上牌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蒋某要求换车遭拒后拨打12315投诉。经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车行赔偿消费者1.9万元,其中6千元抵扣购车尾款,其余分期偿还。对消费者担心分期履行的方式可能会存在后续款项无法到位的问题,经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向鲤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承办法官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出具了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法律效力。今后,若被诉方未按期履行义务,消费者可依据该裁定书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一起复杂的购车纷争能这样快速平息,这得益于泉州市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三调联动”机制的推行。为强化人民法院诉讼调解、12315行政调解、消委会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实现调解工作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更好地发挥整体合力,2019年9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消委会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消费纠纷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及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规定,市场监管局和消委会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并制作调解协议书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确认其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执行的强制力。这样消费者担心的纠纷调解后但赔偿不能落地的情况就不容易发生。另一方面,一些过度维权情况也会得以规避。”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说,“有了司法确认的支持与保障,有效打通和解决了消费纠纷中赔付不到位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的效力和公信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调解的难度。”
“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局、消委会还联合成立消费纠纷司法确认及诉讼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诉调对接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有效促进了消费矛盾纠纷化解。”泉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该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重大、群体性消费纠纷案件时,可以邀请消委会协助诉讼调解。对于未经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主动宣传消委会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消委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接受调解组织调解的,应将案件委托所属地的消委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可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或消委会出具调解协议书。对由消委会出具调解协议书的,可申请司法确认或根据当事人申请按撤诉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在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中,遇到疑难或群体性投诉案件时,可以就相关法律问题向人民法院咨询,接受咨询的人民法院应积极配合。
自2019年9月以来,全市累计有数十份消费纠纷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目前泉州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正不断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共同为维护好消费秩序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