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的价值、挑战及其突破路径

2020-02-25 02:19郭丽娟严仲连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社区幼儿园农村

郭丽娟,严仲连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吉林长春 130024)

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发展依赖于自身、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系统的协同支持[1]。社区是除家庭、幼儿园外,儿童成长的又一重要场域[2]。幼儿园与社区双向互动关系的建立与推进,在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社区建设中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立幼儿园与社区间的合作关系、增进二者间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国际学者的共识和一些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关注点。当前,我国城市幼儿园-社区互动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受到长期的经济、政治、文化观念的影响,幼儿园-社区互动的价值还未得到完全认可,家庭-幼儿园-社区协同共育局面的构建仍面临重重挑战。化解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难题,推动二者合作关系构建,已然成为我国农村学前教育改革与深入推进的必然发展趋势。

一、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具有重要价值

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场所,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在共同的利益与需求、密切的交往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具有强烈认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具有“一定地域”、“共同纽带”、“社会交往”以及“共同意识”等根本特征[4]6。我国农村社区的存在由来已久,传统农村社区是建立在一定地缘和血缘基础上的地理单位,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发展,农村社区也从自然或自发形成的社区共同体转变为具有明显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基层单位[5],并承载着村庄治理、安全维护、公共服务提供、情感维系等众多职能。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是指农村幼儿园与所处社区内的社区成员、机构、组织之间建立的交流与合作关系[6]。二者间的互动合作是家、园、社合力共育的关键环节,也是现代幼儿园教育制度建立的重要条件[7]。

(一)共建教育合力,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和谐发展

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二者间资源共通、共享、共建,以达成教育合力,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学前儿童的和谐发展。从幼儿园的角度来说,园社互动的出发点是为了儿童,其目的和重心也是为了儿童。作为幼儿园扎根的地理单位,社区是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和资源依托,其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财、物以及信息等支持。幼儿园特色课程与园所文化的建构必须依存于地方文化土壤,反映地方风土人情[8],否则将会导致儿童生长、生活的社区环境与幼儿园一日生活间的断层,造成儿童日常生活经验获取与幼儿园教育经验积累间的割裂甚至隔绝;而社区对幼儿园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为幼儿提供了更多接触自然、社会的机会,使幼儿能够在自己熟悉的日常环境中获得更多亲身体验、动手操作的经历,有利于促进幼儿在身体、知识、情感与社会性等各方面的和谐发展。

(二)延伸教育功能,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幼儿园作为农村社区的文化教育中心也担负着重要的教育功能,不仅教育儿童,也教育成人。幼儿园是针对3-6岁儿童的专门教育场所,拥有专业的幼儿教育和保育资源,为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掌握正确的育儿方法和手段提供了外部信息和情感支持;幼儿园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对周围环境、风土人情、民俗习惯的挖掘,促进了农村社区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幼儿园教育功能在社区的延伸与拓展,丰富了农村社区教育活动的类型与形式,为村民提供了更多学习先进教育文化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民文化素质的提升,推动了社区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此外,幼儿园也表现出增强村民对村域规范的认同和遵守、增加村民对村域的归属感、信任感,体现了农村幼儿园滋养社会资本的功能[9]。这表明幼儿园在农村社区的政治、文化、教育等建设方面均有重要意义。

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是实现二者共生、共赢局面的有效途径。19世纪20年代起,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晏阳初等人就指出了教育与生活、教育与社会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今天幼儿园与社区互动的理论和实践都有深远意义。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和政府愈发认识到幼儿园-社区互动蕴藏的丰富价值,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社区-幼儿园互动局面的切实形成。但由于种种外在条件缺失和内生性衍生问题,造成我国农村社区-幼儿园互动在实践层面的推进仍面临诸多挑战。

二、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面临的挑战

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关系是家庭-幼儿园-社区协同共育局面构建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我国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支点。当前我国农村社区与幼儿园合作关系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双方互动关系的建立与推进受到政策保障缺失、资源基础薄弱、思想观念落后、互动能力不高等现实挑战的制约。

(一)政策保障缺失

政策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下,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制定的有关奋斗的目标和任务、遵循的行动准则、采取的具体步骤与措施的权威性规定。一定的教育政策既对园社合作起着规范、管理和监督作用,也为园社协同共育提供具体依据和行动指南。我国现阶段有关园社合作的政策在内容、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农村幼儿园与社区在互动方面受到诸多限制。

1. 有关农村园社合作政策的缺位与模糊

从新中国成立起,我国开始颁布各项政策,规范、指引和监督学前教育的发展。但直到今天,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幼儿园-社区合作的具体文件,社区、幼儿园合作的相关规定散见在不同的教育政策当中,对不同省市实践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一些有关园社合作的政策,如1979年颁布的《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1988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幼儿工作的意见》以及1992年《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虽然在办园模式、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与教育等部分内容上涉及到农村社区与幼儿园间的合作,但并未涉及更多其它方面的具体内容。1989年颁布的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唯一一部高位阶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10],也仅从农村办园模式方面提出了二者间的合作,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11],对于农村社区、幼儿园互动的其它方面并未提及。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发布,将之前试行的第八章“幼儿园与幼儿家庭”改为“幼儿园、家庭与社区”,明确提出了幼儿园与社区的协同合作。其中“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12],为农村园社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促进了二者间合作的进一步加强。但这一规定仍具有模糊性,就幼儿园与社区在哪些方面、以何种形式互动、如何评价等方面尚未规定,导致农村社区与幼儿园合作关系的发展受到政策不明晰的桎梏。

2. 东中西部有关农村园社合作政策的差异较大

从地方性法规规章来看,我国自20世纪末,一些中东部省份和城市开始陆续颁布地方学前教育条例、规章以规范与引导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呈现出:中东部地区有关园舍合作的政策出台早、西部地区出台晚甚至缺位;发达城市更多关注园社合作而中东部城市较少关注的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不同地区农村幼儿园与社区的互动实践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北京市于2001年颁布的《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相较于其它城市,在学前教育举办、学前教育责任与学前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方面更多的涉及了农村园社合作的内容。如其中第十条提出“各级妇联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内的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为社区内未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从事家庭看护学龄前儿童的从业人员提供学前教育的指导与服务”、第十二条提出“鼓励学前教育机构配合社区宣传保育、教育知识,支持社区开展学前教育活动”[13],明确了农村幼儿园与社区在互动中应担负的具体职责。其它地区颁布的学前教育政策,如2004 年《太原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2010年《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2010年《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施行的《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并没有明确涉及农村园舍合作的明确规定。

(二)资源基础薄弱

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是指双方以实现学前教育、农村社区双重发展为目的,借助物质、人力、精神文化资源等层面的交流、融合而进行的活动。在农村社会经历剧烈变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面临着截然不同于城市幼儿园-社区互动的挑战,受到多方资源不足的制约。资源利用型互动是农村社区与幼儿园间互动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类型[7],资源不足直接制约了双方合作关系的水平与质量,成为我国农村幼儿园、社区合作关系开展与建立的一大掣肘。

1. 农村社区尚待建设

作为新农村发展的一种方式,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从2001年起进入地方自发试点阶段[14],到现在已经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路程。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借助社区力量与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和解决社区问题,逐渐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的过程[15]。2006年起,民政部陆续颁布一系列政策并在全国各地推进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单位,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进入了发展的高潮阶段[16]。当前,农村社区建设在政治、经济、环境、医疗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诸如自然生态破坏、基础设施落后、传统文化凋零、乡村主体流失、公共服务不足等难题,成为农村社区与幼儿园互动开展、合作关系巩固的制约因素。广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便利的社区教育设施、富含地方特色的文化以及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习俗本应是农村社区相较于幼儿园的独特优势,但资源优势缺失的现实窘境直接导致我国农村社区在与幼儿园互动的过程中,积极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彰显和发挥,从而限制了双方互动的开展。

2. 农村幼儿园存在资源局限

我国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始终面临资源不足的局限。农村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的短板,也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深化改革与发展必须关注的重点环节。进入2010年后,学前教育作为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改善民生需求的重点领域,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关键着力点之一[17]。政府陆续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推动了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在学前儿童入园率、幼儿园与幼儿教师队伍数量、学前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18]。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受长期的历史欠账以及城乡对立的二元经济体制影响,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仍受到经费不足、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较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教育和保育质量不高等影响和局限。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幼儿园数量不足、生师比高、基本设备和卫生条件差、户外体育活动器械与室内游戏材料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19]。丰富的资源保障是幼儿园建立与社区合作关系的前提条件,资源的不足直接影响幼儿园开展互动的信心,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双方互动的类型、模式、质量与水平。

(三)思想观念落后

社区内的专业人员、村民、机构组织与幼儿园的教职工是农村园社合作关系的主体,双方对互动是否持有客观、科学、积极的认知与评价,是园舍合作关系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科学推进与持续发展的先行条件。我国农村社区与幼儿园互动的进行受到以下思想观念的局限。

1. 封闭思想造成双方不愿互动

对园社互动价值的高度认可是农村社区、幼儿园相互合作的思想前提,但在农村幼儿园与社区的互动问题上,却展现出双方主体互动意愿不高、不愿互动的现象。虽然近几十年农村学前教育显著发展,但是学前教育的价值被低估、园社合作重要性得不到认同等仍然是农村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幼儿园也未能形成科学的园社合作观念,一些园所出于安全考虑,避免儿童活动进入社区。根据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对全国13个省市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针对农村社区与幼儿园是否应该展开合作的问题上,有46.64%的农村社区、43.22%的农村幼儿教师、18.85%的农村幼儿园园长对该问题持否定看法,认为双方互动没有意义,没有必要进行互动[20]。

2. 错误观念导致双方互动行为出现偏差

科学的互动观念是幼儿园、社区互动质量的有效保证。当前,农村幼儿园与社区存在的错误观念,导致双方实际互动行为出现偏差,表现在农村幼儿园与社区互动呈现出多生存型、资源利用型、幼儿园为主、社区为辅的局面。幼儿园与社区的互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生存型互动是指幼儿园为了生源而与社区进行的互动;资源利用型指互动通常是以利用物、人、设备、信息为目的进行的活动,这也是一种最低层次的互动形式;幼儿园为主、社区为辅型是指幼儿园是互动的发起者,是教育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在互动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而社区只需要给予相应的配合[21]。许多农村园并不重视与社区的互动,仅在每年春秋开学之际,通过发放传单、减免部分学费、赠送礼品等形式,来扩大生源,维持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在互动过程中,许多幼儿园表现出偏向开发乡村社区的自然、物质与人力资源,而忽视对社区精神文化资产价值的体认。另外,幼儿园较社区更愿意主动发起互动,在互动过程中常处于主导地位,忽视乡村社区专业人员、家长的意愿和建议。

(四)互动能力不强

互动能力强弱是农村幼儿园-社区合作关系开展的重要条件,社区人员能否有效利用幼儿园的资源、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幼儿园园长、教师以及其它职工能否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各种活动,将直接影响双方互动的成效与质量。

当前农村园社互动过程中仍存在双方互动能力不强、互动水平有待提高的普遍局面。一方面,相关教育与培训的缺乏使幼儿教师未能掌握必备的互动知识和技能,幼儿教师不知如何与社区开展合作。这不仅影响了双方互动的质量,也直接削弱了幼儿教师发起互动实践的意愿。从另一方来看,我国很多农村社区尚未建立起专业人员队伍,缺乏具备与幼儿园协同合作的人才,造成社区无法履行在与幼儿园互动过程中的应有职责。

三、突破路径:化解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面临的挑战

(一)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外部监督与评价机制

一定的政策是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开展的依据和保障,通过政策手段促进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政策的现实关照。一些国家,如美国在21世纪初,新修订的《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强调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协同共育促进儿童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维度就是通过与社区合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并设定了四种合作目标。美国还颁布了《国家家长教师协会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评估指南》,对《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的每一维度进行测量和评价,有效促进了该政策的贯彻落实[22]。美国家园社合作政策的施行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幼儿园、社区合作价值的日益重视,也对我国园社合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针对当前园社合作政策的缺位、缺陷问题,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对我国农村园社合作的开展意义重大。首先,我国应该出台针对幼儿园、社区合作的专门性指导文件,对幼儿园-社区互动的性质、幼儿园与社区在互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与角色、各级教育部门在发展与推动幼儿园-社区互动中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从政策层面为农村幼儿园与社区互动提供支持。其次,建立外部监督和评价机制也是促进园社合作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23]。应将幼儿园与社区互动纳入到幼儿园、幼儿园园长与幼儿教师工作的考核与评价中,对各省市地区农村社区与幼儿园的互动进行定期评价,提高相关主体对园社合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促进园社合作政策的真正贯彻、园社互动的实际开展。

(二)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互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

幼儿园是社区的一部分,幼儿园教育是社区生活的特殊表现形式[24]。依托幼儿园-社区间的良性互动,是推动农村学前教育改进的有效路径。我国农村社区与幼儿园的发展各自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资源短缺的局限,相较于单纯依靠外部供血式的资源输入与帮扶,统合农村社区、幼儿园现有的资源优势,促进二者间资源的全方面开放与利用,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的可持续性发展。

幼儿园与社区相生相伴,幼儿园的改进必须反映其所扎根的乡村文化土壤,幼儿园的发展也促进了社区的不断进步。从互动的层次上看,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不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层面开放,也要实现精神文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融合。幼儿园可以利用社区中的自然景观、传统文化,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本课程,也可以邀请社区家长、专业人员加入幼儿园,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与管理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创意。社区可以借助幼儿园的设备、教师、器材与教师,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促进社区文化事业发展。从互动的形式来看,幼儿园与社区必须遵循引进来、走出去的方针。一方面,幼儿园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幼儿园开放日、家长学校等形式,吸引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接纳家长以及其它社区成员的合理意见和创意,从多方面角度考虑儿童的成长需要,真正实现以教育合力促进儿童发展。另一方面,社区也可以通过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比赛、育儿知识讲座等,利用幼儿园的专业知识为农村社区的建设做一份贡献。

(三)树立科学协同观念,推动双方互动能力提升

树立科学的园舍协同教育观念,是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的有效前提。科学协同观念的树立要求幼儿园与社区清楚园社合作的价值、方法和途径,并依此指导自己的互动实践。一方面,幼儿园可以通过开展讲座、教研学习的方式促进教职工对社区与幼儿园合作的正确认识,奠定教职工有关合作开展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依托一定的活动和组织形式,实现农村社区、幼儿园间资源的双向开放,既有助于幼儿教师积累新的互动经验、深化互动知识,也有助于增进乡村社区成员对互动的理解与认可。

农村社区、幼儿园较强的互动能力是双方合作关系成功维系的关键,社区、幼儿园不知道如何利用对方的资源优势,弥补自身的缺陷,将会造成双方互动质量的低下。社区互动能力的提升,可以通过借助幼儿园的专业教师队伍与专业经验,帮助社区成员掌握互动的技能技巧,从而促进社区互动能理解的提高。幼儿园互动能力的提升,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注重对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与社区合作能力提升的培训。在职培训是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能够丰富农村教师与社区互动的知识,教师能够将自己在培训中学习到的知识与技能立刻投入到自己的日常实践当中,并根据实践反馈进行及时的挑战。其次,要注意通过园内教研、研讨等学习活动的开展,促进幼儿教师间经验的交流、分享。再次,要注重发挥农村幼儿园园长对幼儿教师的领导作用。园长是幼儿园的管理者,担负着联系、沟通社区的责任,园长对社区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幼儿园、幼儿教师对与社区的态度。因此,增强园长对幼儿园-社区互动的科学理解,增强园长与社区合作的领导力,对构建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至关重要。

(四)借鉴优秀经验,推进园社互动有效开展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证层面的研究都较为单薄,无法为二者互动提供有力经验支撑。如何进一步明晰双方互动的有效模式、方法和途径,是我国学者和幼儿教育实践者应该继续探索的方向。因此,以他人之石来促进幼儿园-社区互动的有效开展,是当前农村教育发展可以采取的一个办法。

借鉴有益的幼儿园与社区互动经验,不仅要关注农村地区园社互动实践,也要关注城市地区;不仅要关注早期教育阶段,也要从正式学校教育与社区互动的经验中汲取营养;不仅要关注国内园社互动理论与实践,也要密切关注国外园社互动理论与实践。例如,美国学者乔伊斯·爱普斯坦(Joyce L.Epstein)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了系统的家长参与理论,指出养育、沟通、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决策、与社区合作六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类型,为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的研究与实践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国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有重要的借鉴价值[26]。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韩国、英国等国家以及我国上海市、合肥市、成都市等地区都在学校与社区互动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是值得农村幼儿园-社区互动学习的地方。但同时也应该注意,盲目的借鉴只会导致农村幼儿园与社区互动脱离地方实际情况,不利于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因此,相关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应警惕文化普适性的说法,立足于农村教育实践,充分挖掘农村幼儿园、社区的优势,营造和培育能够充分反映地方性、乡土性的园社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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