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美芳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内蒙古自治区作为祖国北部边疆安全稳定屏障,深入探索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的路径和方法,对于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基层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本质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
(一)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马克思主义信仰、忠于人民的政治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完善自己。一是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要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性修养,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想、不良思潮和丑恶现象,时刻保持清醒和警觉。二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要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三是永葆共产党人优良作风。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作爱党爱民、勤政敬业、廉洁奉公的榜样。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一是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党员干部要积极转变作风,讲党性、守自律、重品德,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二是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一方面,要发挥好家庭教育基础作用,积极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等活动,着力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关键作用,构建从小学到大学科学合理、衔接紧密的德育体系,还要重视社会教育的作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传播。三是激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充分发挥榜样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导、先进示范,让基层干部群众接受榜样身上所蕴藏的价值观、道德观。
(三)进一步加强正确的祖国观教育。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一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坚持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巨大成果说话,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说话,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说话,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突出优势说话,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二是强化祖国统一教育。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要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心灵契合、互信认同,要敢于同分裂祖国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三是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让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四)进一步加强民族观教育。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必须使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多元一体民族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任何民族享有特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二要强化中华文化认同。多样性统一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强大思想基础。三是推动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正确的民族观教育需要在尊重和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要以共筑中華民族共同体为基本价值取向,尊重文化发展多样性,促进各民族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化交流交融。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魂”。政治功能强不强关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必须把突出政治功能作为第一要义抓紧抓实。
(一)进一步发挥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政治领导作用。政治领导是党的领导的基本属性,提升各级党委政治领导力,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在提升政治领导力上有所作为。一是建立经常性学习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进村入户、农村讲堂等,第一时间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递给老百姓。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要坚持“三会一课”、完善民主评议党员、落实谈心谈话,在落实这些制度和开展主题教育中,严肃政治生活,突出党性锻炼。三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心存敬畏、加强自律、慎独慎微,从根本上铲除腐败念头,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发挥嘎查村(社区)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一是增强支部班子的领导力。支部班子是党组织的“领头羊”,支部班子强不强,直接决定着农村党支部功能的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还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二是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年龄大、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可以上门送学,对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可以利用春节返乡、农忙等时节集中组织学习,并利用好手机、网络等平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经常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党员,及时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做好村级党员发展储备库的建设,将大学毕业生、复员军人、优秀外出务工返乡等人员吸纳入库,吸引优秀的年轻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作用。政治担当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一种责任,是衡量和判断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是每一个共产党人要树立的首要形象。基层党员干部必须要有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一是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担当。对党忠诚首先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在任何情况下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操守不失。三是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具体工作之中,扑下身子,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真正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完善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具体制度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如果制度建设存在短板,制度的效能不能真正发挥出来,就会严重影响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一)嘎查村“两委”选举应增设政治把关程序,实现“提名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为解决部分嘎查村“两委”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似应将政治关口前移,严格把关“两委”人选的推荐、提名以及选举,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可否探索一种新的嘎查村选举的“一推一提一选”模式。具体来讲,在村党支部换届过程中, “一推”,即由苏木乡镇党委在嘎查村全体党员中,差额推荐下一届支部委员会初步人选;“一提”,即由苏木乡镇党委充分考虑民意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差额提名嘎查村党支部候选人;“一选”,即由嘎查村全体党员进行差额选举。在村委会换届过程中,“一推”,即由新换届的党支部差额推荐村委会初步人选,重点推荐党员;“一提”,即党支部差额提出村委员会候选人,上报苏木乡镇党委审定后,提交村选举委员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提名;“一选”,即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村民选举新一届嘎查村委员会。需要强调的是,党组织提名候选人强化了“提前把关”, 而且操作过程没有改变村民行使权利的相关程序。特别是村委会候选人,主体还是由选举委员会提名,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嘎查村事务管理应加强政治引领职能,实现“契约化”。可否探索以“四议三提两签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契约化管理,即通过合同、协议、纪要等法律文本,明确所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使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权义明确、执行有据、运作规范。“四议”,即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三提”,即村“两委”依据“四议”的决策结果提出契约文本,然后交党员提出修改意见,完善契约文本,最后交村民提出修改意见,确定契约文本;“两签”,即凡涉及集体资产管理、经济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务,由村委会与村民或其他组织签订契约,凡涉及基层组织建设、党员设岗定责管理等事项,由党支部与党员或有关组织签订契约;“一报告”,即对重大事项或需苏木乡镇协调的相关事务须由党支部提前报苏木乡镇党委审核,并在契约签订后上报备案。契约化管理模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
(三)苏木乡镇监委机构设置应贯穿政治监督红线,实现“链条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应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一是可在苏木乡镇正式設置监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监察工作人员,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可否探索苏木乡镇向嘎查村派出监察室或监察专员、监察员。嘎查村派出监察室可设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派出苏木乡镇监委负责,受其领导和监督。嘎查村监察室管辖对象应包括:上级下派到嘎查村任职或挂职的公职人员(代理监察);经派出监察委员会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职的人员等。监察职责包括: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经派出监察委员会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等等。
四、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净化政治生态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基层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做到持之以恒、锲而不舍。
(一)进一步落实基层“三务”公开。要实施“三务”公开制度,加大对村级党务、政务、村务的监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三务”公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内容,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党委领导统筹抓、纪委监委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有力格局,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规范公开内容。规范长期公开、阶段公开、即时公开内容。长期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结构情况,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等;阶段公开内容包括:支部学习、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即时公开内容包括: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情况,如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三是畅通公开渠道。在坚持公开内容上“墙”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上“网”,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设立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每个行政村(嘎查)设立电子查询台,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定期汇总反馈意见。四是从严考核监督。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内部事务的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三务”公开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疑点和遗漏问题,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对各村公开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进一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社会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上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动网格管理员、法律志愿者等人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定期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网格管理员日常排查收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排查收集,区、镇(街道)、部门(单位)每月一次排查收集本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逢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段,上级各部门要组织集中排查收集。三是持续加大上访变下访力度。改变坐等群众上门的惰性思维,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注意从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入手,及时摸排群众反映强烈、处理难度较大、久处未决以及重复上访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负责制,深入基层,一线研究、一线调处、一线解决,将初信初访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四是加强三级调解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在旗县层面,要加强调解平台布局的规划,加大调解平台建设的力度,注重调解平台建设工作的督查。在乡镇(街道)层面,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平台建设,通过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窗口、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室、信访接待室,实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在村(社区)层面,要规范综治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查处基层的“末梢腐败”。“末梢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对群众的影响更直观,某种程度上对群众心中的政府形象冲击更直接。在处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必须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一是拓宽收集问题渠道。抽调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干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苏木乡镇及农户家中,集中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等问题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销号动态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二是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组织旗县、苏木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等深入苏木乡镇开展巡视巡察调研,全面挖掘线索背后的问题。三是严肃处理“微腐败”行为。紧盯“小微权力”,聚焦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严肃惩处盘踞在基层的腐败分子,通过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改良基层政治生态的土壤。坚决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抓到底,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抓到底,堅决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抓到底,坚决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一抓到底,不断推新招、出“硬拳”,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四)进一步评选打造“清风干部”。要把“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有力抓手,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树立起重实干讲实绩的风向标。一是要严格把关监督。评选“清风干部”要严格把关、慎之又慎,严格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确保评选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程序规范;评选后要重点监督、防之又防,发现问题要优先查处、从严查处。二是要强化梯次推进。按照“年度评选,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在评选出“清风干部”的基础上,合理设定评选的“硬标准”和“软指标”,积极开展“优秀清风干部”“模范清风干部”“清风干部标兵”“清风岗”“清风窗口”“清风嘎查村”“清风社区”“清风机关”等评选,压茬推进,梯次评选,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清风干部”评选的品位和层次。三是要注重成果运用。加强评选结果在选人用人、晋升职级、评优评先等方面运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基层干部澄清正名。四是要强化宣传引领。利用新媒体、基层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清风干部”的事迹,掀起争当“清风干部”的高潮,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课题组组长:董树君,成员:董汉忠、郝朝暾、蔡常青、张义贤、胡玉超、赵树禄、田昊、韩嘉军、段美娟、曹飞阳)
(本课题研究成果为“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