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泰康
自媒体作为介于公共性与个人性之间的“公共领域”这一功能日益彰显,它开启了一种新的话语空间,但跨越时空界限、爆炸式分裂生长、门槛低、审查机制等问题成为自媒体目前面临的“老大难”。
在宪法的矩阵中,自媒体使个人言论自由权得到充分彰显。在法律范畴的精耕细作划分中,自媒体受制于出版法的界限里。自媒体作为“在线传播行为”,被称为“准电子出版物”。而目前法律在图书等具有实际物质基础领域的条文已相对健全,但对于自媒体来说其版权界限相当模糊。
随着自媒体行业的日渐深入,其法律矩阵的界定也逐渐完善。而公民的参与意识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公共空间的良性循环和利益分配,因此对于版权法的界定和自媒体行业的“清理”讨论显得尤为重要。
2018年11月,中央网信办对自媒体的整治办法提供了两条思路。第一,政府简政放权,分级管理,利用网络自媒体协会作为中介桥梁,进行市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创新性协同发展。第二,对自媒体中违法乱纪的行为,已经从线上到线下进行层级监管,以维护网络正常的传播秩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为基本目的。
从资本限定的视阈,自媒体的入场机制门槛开始“设卡”。2007年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率先将国有单位和集体组织列为掌握“入场券”的控股单位①。从表层看,开放机制范围在扩大,实则《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也将外商独资与中外合资的部分不具备自媒体投资机制的组织单位取缔。
从政府的许可审批层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发放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源头上将政府的行政手段加以贯彻,即从自媒体的多种传播样态,从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层级管理;而在备案方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发放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已经细分至新闻采编播的基本新闻创作流程业态中。
在传播内容层面,行政部门严格监管、互联网企业自查“两个责任”都要严格。《网络安全法》作为政府对于网络治理空间的基本行政管理策略,从公民个人的自媒体账号到具有创作型的网络自媒体社会组织以及民间组织,都采取保存记录的形式,以此来严格控制用户信息的合法性与公开性。同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促进良性治理体系的建设。而互联网公司作为话语中心传播的主体,从持证上岗到具有协调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义务都应该履行自身责任。
自媒体的“暖春”之旅,在权力相变的监管体制内将迎来“寒冬”的博弈,从版权到所属权许可再到内容把控都在演变中遭遇困境。
原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方之间的版权矛盾之战在当下自媒体的舆论传播中愈演愈烈。2017年底的一篇公众号文章《娶个苏州姑娘,就等于娶了七个葫芦娃》,用葫芦娃的形象来比喻婚后的女人在生活中扮演的七种角色性格,本是幽默的博人眼球“谈资”,却被“真葫芦娃”给控诉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有限公司作为《葫芦兄弟》动画片的原始发行者认为该互联网公司侵犯了“葫芦娃”角色形象的造型权。“葫芦娃”事件背后的底层自媒体逻辑更是将自媒体行业内原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弹劾之战”放到了明处。互联网的层级机制,让人人成为创造者,平民阶级与精英阶级的信息沟逐渐拉近,信息获取渠道使得传播时代的信息共享成为人人的利益共得品,而创作的定义也在发生变化。
2018年北京工商约谈抖音,海淀区特别提出对加强技术监管与人工审核力度筛查下线处理。在短视频创作过程中,过分追求“娱乐至死”的感官刺激也使得违规自媒体走向终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报显示,2018以来,短视频等相关平台自查自纠,共封禁违规账户4万余个,关闭直播间4512个,封禁主播2083个,拦截问题信息1350多万条②。
2018年3月19日,国家广电总局公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新华通讯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闻社等586家单位在列③。
2019年1月出台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第一条就要求“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④字节跳动和快手都具备此资质,今日头条在2017年通过收购曲线获得了牌照,但抖音所属的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在官网并未显示具备相关牌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是一项硬约束,但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小企业与非国有控股的繁荣,这两组看似矛盾的命题实则是当下自媒体发展的一大禁锢。
“反转新闻”使得自媒体时代受众离真相“只差一步之遥”;从杭州女子失踪案分析,津云作为融合天津日报天津网、今晚报今晚网以及天津日报微博、微信的新媒体平台,率先带节奏从“化粪池打捞尸体”到“其丈夫逮捕”,津云的信源总是“先人一步”,这种迭起性渲染情绪的消息使得自媒体本身的公信力有所减弱。部分自媒体率先将具有煽情效果的舆论置前,急于感情先行,使得后真相时代让真相离公众越来越远。
在媒介领域的自然演进中,新媒体技术带来的挑战主要集中为技术提升了受众的自主性,拓宽了非专业主义群体进入新闻行业的渠道。在技术赋能与自我突围的过程中,自媒体也完成了寒冬的“破冰”。
技术赋权的应用范围已经不单单存在于沉浸式的受众和场景,因为思想性、观赏性、现实性,迫使新闻工作者在技术逻辑之上围绕新闻事件建立明确的主题导向和舆论传播方式。作为舆论的发声场,新媒体的流程不仅仅要依靠技术的革新与引流的改造,更要注重把关作用。职业记者以及职业媒体人的生存空间遭遇挤压,也面临流动化工作的重负。而民间话语的提升,也逐渐使得原本掌握话语权中心地位的少数面临威胁。同时,技术的作用所产生的伦理问题以及大数据下的“冷思考”问题、VR新闻的“信息茧房”等问题仍伴随着技术的发展日益影响着受众的认知。
自媒体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一个崭新的“媒介化”时代的同时,也给意识形态建设、社会治理、个人成长环境与私人权利保护等诸多方面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自媒体寒冬的“破冰之旅”仍然具有时代性的讨论价值。
注释:
①CNNIC发布第40次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中国网信网,2017-08-04.http://www.cac.gov.cn/2017-08/04/c_1121427672.htm.
②李蓉.传播学视野中的网络生态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49-56.
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7-12-29.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12/29/content_847230.htm.
④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9〕3号[EB/OL].中国网信网,2019-11-29.http://www.cac.gov.cn/2019-11/29/c_15765618209676 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