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璐
(1.复旦大学 新闻学院,上海 200433;2.上海社会科学院 新闻研究所,上海 200025)
在晚清西学思潮中,批茶女士、罗兰夫人、茶花女、苏菲亚等来自西方的女性被引介入中国,其中罗兰夫人最具盛名。她的引入始自1902年10月梁启超连载在《新民丛报》的《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以下简称《罗兰夫人传》),这篇传记引发了晚清新闻出版界女杰译介的热潮。外国女性的传记进入国人的视野始自1902年6月6日《选报》刊登“友人译寄,观云润稿”的《批茶女士传》[1],这篇传记随后被1902年7月5日的《女报》转录[2]。也是自这一期《女报》的转录开始,西方女性传记不时会在《女报》的“论说”栏和后续改版的《女学报》“译件”栏中出现。其中第8、9期《女报》再次转载了梁启超发表在《新民丛报》上的《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此后,女性传记成为《岭南女学报》《女子世界》《北京女报》等女性报刊的固定栏目。虽然晚清女性报刊的传记栏自有其发展脉络,并不直接受《罗兰夫人传》的影响,但是《罗兰夫人传》却依靠梁启超在晚清思想界的影响力[3](PP 168-169),开启了晚清女杰传记的浪潮。1903年,《世界十二女杰》《世界十女杰》等西方女杰传记先后出版,这一年甚至被称为“西方女杰传记出版年”[4](P 39)。与此同时,这篇传记也引发了译介罗兰夫人传和法国大革命著作的热潮,如由广智书局发行的《世界十二女杰》和涉江保撰写的《法国革命战史》的两个中译本中,前者专门为罗兰夫人立传,后者则沿用了梁启超“罗兰夫人”的译名[5](P 193)。罗兰夫人在晚清名声大噪之际,也进入晚清文学的新女性想象和女性理论的建构中。和罗兰夫人同样享有盛名的是革命女性苏菲亚,在其最早被引入晚清的文本——罗普的《东欧女豪杰》中,苏菲亚的成长经历正是对梁启超《罗兰夫人传》的仿写[6]。而继开启晚清女性解放运动的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女学》后,另一个重要的女性理论著作——金天翮的《女界钟》,也在“绪论”提及“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直接援引梁启超《罗兰夫人传》中罗兰夫人表明救国心志的狱中豪言——“吾等今日已不能救身,虽然,一息尚存,终不可以不救国”,表明能够挽救国家危亡的爱国女杰的重要性[7](PP 4-5)。罗兰夫人也进入晚清文学的想象中,1903年麦仲华的《血海花》传奇以及1904年俞天愤的《法国女英雄弹词》都是依据《罗兰夫人传》改编而成。1905年,颐琐在《黄绣球》中将罗兰夫人设置为功能性人物,作为女主人公思想与行动的启蒙者。此外,罗兰夫人甚至越过思想文化界,在现实中成功召唤出晚清女革命家秋瑾。秋瑾以罗兰夫人为“楷模”,自称“鉴湖女侠”,投身到推翻晚清统治的辛亥革命中[8](PP 60-69)。
在已有的研究中,梁启超的《罗兰夫人传》多被视为认同性传记。研究者多将传主罗兰夫人镜像化,把她作为传者梁启超自身的投射来理解,追述传者的思想动向。夏晓虹认为梁启超注重罗兰夫人在法国大革命中的政治作为,他通过对罗兰夫人被暴力革命毁灭的反思,开始质疑暴力革命的合法性,这篇传记是梁启超从鼓吹流血的革命退回到改良思想的重要节点[5](P 191)。松尾洋二延续了夏晓虹的思路,并考证出传记的主体译自德富芦花《世界古今名妇鉴》中的《法国革命之花》(1)德富芦花为罗兰夫人立传的《法国革命之花》,和其他女性的传记结集为《世界古今名妇鉴》,其中有几篇女性传记并非出自德富芦花之手,在《世界古今名妇鉴》的“例言”中均有所交代。《世界古今名妇鉴》于1898年4月由东京民友社出版,这些传记最早发表在德富芦花之兄——德富苏峰创办的《家庭杂志》《国民之友》上。德富芦花在翻译女性传记时,也有所改写。见夏晓虹:《晚清女子国民常识的建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5-66页。德富芦花《法国革命之花》的翻译底本问题,目前学界并未进行考证,也不在已有研究对梁启超《罗兰夫人传》的讨论范围内,参见日本学者松尾洋二、中国学者夏晓虹的相关文章。但据查阅早于《法国革命之花》的“罗兰夫人传”的权威版本——著名传记学者John S.C.Abbott出版于1850年的《罗兰夫人传》,一问世便成为畅销书,并多次再版。《法国革命之花》中关于罗兰夫人的爱情、亲情、友情、革命、入狱等传记事实,大体相似,但是具体到一些细节的处理依然会有出入。因为传记总带有传者的主观意识形态,是根据传者的传记意图对历史事实进行剪裁和重构。参见[美]John S.C.Abbott著,郭继兰译,霍喆校:《法兰西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在他的考辨中,梁启超除对罗兰夫人政治思想进行改动之外,还大量删改了罗兰夫人的家事、容貌、恋爱、求婚者、沙龙友人以及狱中琐事,但是他并没有对此做出进一步分析,只是简单地处理为传记的枝节[9](P 265)。而松尾洋二解读罗兰夫人传的起点,即梁启超1901年10月在《清议报》《南海康先生传》中提出“英雄与时势”之“造时势之人物”这一史传模式[9](P 225)。时至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第一期“史传”栏的《新史学一:中国之旧史学》[10]和第三期“历史”栏连载的《新史学二:史学之界说》[11]中,系统地提出了他的史传理念。而后才从第四期开始陆续发表《匈牙利爱国者噶苏士传》《意大利建国三杰传》《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等西方爱国人士的传记。因此,对《罗兰夫人传》的解读将不得不回到梁启超在《新民丛报》提出的史传理念,重新考察这些细节乃至整部传记的删改,以及这些改动包含着作者怎样的意图。同时,罗兰夫人作为一位政治女性,她的性别在晚清极具深意,因为她切实参与到晚清新女性的建构与想象中。而梁启超早于1897年在《时务报》上就已经发表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女性言论(《戒缠足会叙》《变法通议·论女学》《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倡设女学堂启》),并参与到戒缠足会、上海中国女学堂引领的女性解放运动中,倡导放足和女学。同时期他还发表了一篇《记江西康女士》,为康爱德这位在美国接受西方教育的女性作传,塑造出女学楷模,与自己的女学理论相呼应。因此,时隔五年后,当梁启超再次为罗兰夫人作传,并建构出晚清最具影响力的女杰,他的这篇女性传记与早年女性论之间存在何种关联?相比于早年的女性设计,他对晚清新女性的想象有着哪些变动和发展?
有别于德富芦花在《法国革命之花》开篇抚今追昔式的游记性写法,梁启超延续了同时期《匈牙利爱国者噶苏士传》《意大利建国三杰传》开篇总括性的议论,从罗兰夫人有关自由的临终遗言开始。在进入传记的主体后,梁启超遵循《法国革命之花》中有关罗兰夫人生平的传记事实,从家庭开始追述。罗兰夫人出生于金银雕工之家这样一个寻常的法国市民家庭,虽然她英雄的声名由时势造就,但是具体到她的成长历程,却要归功于她所接受的两类教育:规则教育与自教自育。梁启超并没有继续直译《法国革命之花》中有关教育的传记事实,而是进行了有所侧重的改写。
在日文中,德富芦花按照时间线索追述了罗兰夫人的早年教育。罗兰夫人两岁时就十分慧敏,耳濡目染并吸收“身外的无穷事物”,“智识”与“身体”一起成长。当她成长为“寻常中等社会”的少女时,开始接受“规则教育”:读“历史地理书”,学习“初步的罗甸”,练习“初步唱歌踏舞”[12](PP 3-4)。从德富芦花罗列出的教育内容,尤其是作为传统手工艺品的“罗甸”,可以推测出罗兰夫人的父亲在家庭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为罗甸与罗兰夫人的父亲作为金银雕工所具有的职业技能相吻合,而且下文在罗列罗兰夫人的阅读书目“关于纹章的论文”时,有这样一段解释:“彼女熟读此书,这是父亲阅览的美术法则与批评书籍,其父都感到惊讶。”[12](P 4)可以说,罗兰夫人的父亲是家庭教育的施教者。除了这种常规的家庭教育外,罗兰夫人热心宗教,准备入尼庵接受圣礼。“当时的尼庵如同当今的基督教女学校,社会中的儿女多寄宿在此。”十一岁时,罗兰夫人入尼庵一年,“宗教”“学问”都得到了“修炼”,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2](PP 5-6)。罗兰夫人在教会接受了社会教育。对于这两类教育,梁启超以“稍长,受寻常社会之教育”一笔带过,但对无法省略的“入教会”这一基本的传记史实,加注解释为:“天主教之信女不嫁者所居也”“以学教理者一年”,剔除了教会的教育功能,保留并强化的是教会的宗教意义[13]。
从文本的内在逻辑看,梁启超对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压缩是为了凸显自教自育,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梁启超无法认同这样的规则教育。联系他在1897年《变法通议·论女学》中所陈述女学的第三个理由“母教”,“西人分教学童之事为百课,而由母教者居七十焉,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惟母亲能因势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14]。母教认为,母亲比父亲更适合引导、教育孩童。梁启超认可母教,自然不能接受由父亲主导的家庭教育。又因为梁启超所参与创办的晚清第一所女学“上海中国女学堂”,试图打破长期以来教会女塾对中国近代女性社会教育的垄断,教会学校正是中国女学堂针锋相对的竞争对手[5](PP 3-7)。因此,梁启超删除教会学校的教育功能也就在情理之中。
虽然日文中罗兰夫人的自教自育与规则教育是并行不悖的两条线,但是在梁启超的处理中,罗兰夫人是“绝世天才,富于理解力与想象力,故于规则教育之外,其所以自教自育者,所以常倍蓰焉”[13],着力突出罗兰夫人出众的天赋及其所造就的超群的自学能力。梁启超延用了日文中有关自学的传记事实,但是在书目列举时,却进行了改动。在梁启超的罗列中,“年十岁即能自读一切古籍,每好读耶稣使徒为道流血之传记,亚刺伯、土耳其内乱之剧本,文家旅行游历之日记,荷马、但丁之诗歌,而尤爱者,为布尔特奇之《英雄传》”[13],他将日文中的“各圣徒之传”缩减成“耶稣使徒为道流血之传记”,“种种旅行书传记类”换成“文家旅行游历之日记”,两大类不同风格传记的压缩与偷换,连同“彼女熟读”的“关于纹章的论文”[12](PP 3-4)的删除,自然是为了凸显布尔特奇之《英雄传》的重要,强化罗兰夫人对《英雄传》的挚爱。按照这种改写逻辑,他将日文中罗兰夫人自拟的书中“女杰”[12](P 4)改为《英雄传》中的“豪杰”[13],并把这样两个事实并置:一是罗兰夫人跟随父母到教堂祈祷,都会私自携带此书偷读,自恨没有生在二千年前的斯巴达、雅典而掩卷哭泣;二是作为家中独女的罗兰夫人,求亲友于书卷中,以此来强化《英雄传》对罗兰夫人成长的重要影响。而且,他在英雄传记的罗列与罗兰夫人痴迷此书的细节之间,为《英雄传》加注,将此书介绍为“传凡五十人,皆希腊罗马之大军人、大政治家、大立法家……实传记中第一杰作也,近世伟人,如拿破仑、俾斯麦,皆酷嗜之。拿破仑终身以之自随,无一日不读,殆与罗兰夫人等也”[13]。梁启超试图对文本进行更为顺畅衔接的同时,仍然在突出《英雄传》的巨大影响力。受《英雄传》的影响,罗兰夫人的“感情日以增,理想日以遂”。这种情感被梁启超解释为“一种壮健高尚之原动力”,而理想是“彼其读《布尔希特》,而心醉希腊、罗马之共和政治”[13]。
在日文中,《英雄传》和其他传记一起影响了罗兰夫人个性的养成,同时和康德、卢梭的政治思想一起启发了她的政治理想。《英雄传》的确受罗兰夫人偏爱,但只是其众多自学书目中的一种,并不是自学的全部。梁启超却将它置于自我教育的核心位置,将自学的效果“读书欲、感受力、思考力”的提高这样一种更加客观的描述[12](P 4),改为情感与理想的养成。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在下文对罗兰夫人主导的吉伦特派的改写中,一方面减少和低调处理德富芦花对这些男性革命激情的描写,回避他们缺乏经验,不善谋略[9](PP 267-268),另一方面加入这样一个细节:狄郎的士派的布列梭、布科、鲁卡埃都是受“布尔特奇《英雄传》”的感化,“年少气锐,志行高洁,以如镜之理想与如裂之爱国心相结”[13]。他们和罗兰夫人一样被《英雄传》启蒙,成长为兼具理想与爱国情怀的有志青年,这种情感与理想成为罗兰夫人这个政治团体的核心凝聚力。《英雄传》成为传记文本内的一个重要的隐文本,也可以说梁启超在撰写罗兰夫人传记的文本内,讲述了有关《英雄传》的影响与接受的神话。
对这种改动的理解,不得不回到梁启超《新史学》提出的新的史学理念。在他看来,史学是“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10]。他以西方史学为标准重新定义了史学的重要价值。在他的分类中,作为“中国所固有的史学”包括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杂史、传记、地志、学史、史论与附庸十种[10]。但是,当他以新的史学理念来重新审视这门“中国所固有”的学科时,中国史学就出现了“四弊”“二病”。“四弊”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而不知有理想”;“二病”是“能铺叙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10]。他重新规范了史学的目的与写作手法。虽然传记在梁启超的分类中只是史学的一个门类,但是,联系这篇文章发表时所归属的栏目——史传,以及后续“传记”栏推出一系列传记写作,可知梁启超此番史学理论也可以被视为史传理论。因此,这就能理解他在翻译罗兰夫人传时最常用的删除与改写,这些删改是和“别裁”“创作”[10]相对应的。而他对《英雄传》的夸大与他对史学价值的重新定义有关,他认为史学能够塑造国民,召唤出爱国心,从而召唤国民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可以说,史学涵纳在他这一时期极力倡导的新民理论中。因此,他才会一再强调《英雄传》对罗兰夫人情感与理想的塑造。又因为他认为新的史学应该“叙一群人相交涉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善其群之心,油然生也”[10],所以,他才会把《英雄传》激起的情感与理念处理为整个狄郎的士派的共同的品格特征。《英雄传》的接受神话也暗含梁启超的作传意图,《英雄传》能够启发拿破仑、俾斯麦、罗兰夫人等英雄,他的《罗兰夫人传》势必也能够影响传记的受众,对广大的中国民众进行启蒙,从而建构出全新的国民。传记文本内的《英雄传》与梁启超为罗兰夫人作传构成了文本内外的互文。
教育让罗兰夫人成长为胸怀远大理想的女性主体,这种崇高的情感成为她的精神内核。在日文中,罗兰夫人的情感呈现非常丰富。她寄宿在尼庵时,与一位少女相识,投入了“爱情”般狂热的感情。分别后,两人以书信相往来,她半夜都会起来重温。信件断绝时,她就把书信藏在衣兜,以便外出都能够阅读聊以自慰,宛如“初恋”般“梦泪”交织的少女[12](P 6)。她对母亲也非常依恋,母亲中风离世是“人生的一大恨事”,让她遭受剧烈的“打击”,久久“来往于死生的途中”[12](P 11),数月间心灵都无法愈合,只好求助哲学论文书籍来排遣忧愁。她的爱情经历更是一波三折。少女时,有不少渴慕她容貌的求婚者,其中有一位青年文学者,实际上是一位沽名钓誉的冒险文学家。她将“自家的理想色彩”[12](P 12)投射到了男子的身上,认为这是一位具有希腊罗马时代品性的人物。虽然父亲拒绝了这桩婚事,但她私下还是希望男子会再来求婚,甚至认为这一生非他不嫁。然而,一日公园散步时两人相遇,男子帽子上插了一根羽毛作装饰,这个“琐屑”的事表明他并不具有“共和的朴素、庄重的德义与高尚的思想”[12](P 12)。她顿时从迷恋中醒悟过来,给他以“一万处女的情人”这样的诨名[12](P 12)。罗兰的出现,让她的爱情有了圆满的归宿。罗兰广旅行,读书多,对物事“诚实”而“精细”,为人“方正”“自信”而“气强”,嫌弃表面的仪式做法。他的衣服、风采和举动都非常质朴,有田舍遗风,尤其是他“学问”好,有“共和梦想”[12](PP 13-14),深得罗兰夫人喜爱。两人相识后,罗兰去瑞士、意大利游历,将旅行日记与书信相遥寄,彼此日益敬重。十八个月后,两人步入幸福的婚姻生活,并致力于政治革命。但是,投身革命后的罗兰夫人情感再度泛起波澜,她与同党布科这位“俊美的名士”结交两三年后,苦恼于怎样把“爱慕”转化为“敬慕”[12](P 39)。身陷狱中的她,身边始终携带着布科的画像,去信相互鼓舞斗志。这种不幸的恋情让罗兰夫人对山岳党的巴顿怀着“嫌恶”,并陷入“盲目地执拗与一步不让”中,让布科对议会院陷入“愤怒”与“失望”中,让罗兰陷入难以处理他们关系的无力境地。在德富芦花看来,这份不幸的恋情让罗兰夫人越出“德义的轨范”,以个人“私情”废了国家事,用一种“献身的反动热情”摧毁了国事[12](PP 39-40)。
日文中罗兰夫人的情感更加真实,有着众多的面向,亲情、友情与爱情都掺杂其中。她对亲人、朋友总是投以最真挚、热烈的情感,同时抱着一种崇高的政治与道德理想来选择爱人,她的爱情和希腊罗马式的政治理念缠绕在一起。她与布科的婚外情不仅一度让她陷于情与理的挣扎,而且阻碍了她的政治事业,冲击了她一直以来的政治理想,让作为法国革命之花的她的国家情感不再那么纯粹。爱情这种私密的个人情感与外在英雄身份相关联的国家情感发生了矛盾,也是个人与集体这一矛盾的表征。罗兰夫人的个人情感与国家情感之间的关系极其复杂。
但是,梁启超只是简单交代了罗兰的人品以及两人相爱的事实,删除了对其亲情、友情与爱情的描述。按照他在《新史学》中提到的“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这些具体的情感事实相比于理想显得无关紧要,因为“人身者,合四十种原质而成者也……可谓之人乎?必不可。何则?无其精神也。史之精神维何?曰理想是已”[10],理想成为人最重要的本质,因此政治理想与爱国情感才应该是罗兰夫人最重要的品质。而且,这些个人情感按照“能铺叙不能别裁”来看,似乎也符合他所定义的“无用之事实”,“以其与他事毫无关涉,于吾人生活上之行为,毫无影响也”[10]。实际上,这些情感中的爱情已经影响到罗兰夫人的国家感情,但是为了突出精神理想,这些有碍与无关的事实自然要被剪裁。
这些删除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梁启超的道德观念。梁启超在1902年3月10日《新民丛报》发表的《新民说·论公德》,重新阐释了与情感相关的道德伦理。在中国传统道德伦理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被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人伦关系所规约。梁启超援引西方的道德伦理,将中西两种不同的道德观进行比较解读,提出了全新的道德观念。他将道德区分为“人人独善其身”的私德与“人人相善其群”的公德。中国传统五伦注重“一私人对于私人之事”,这种“私德”养成了“私人之资格”,但不足为“完全人格”。由家族伦理、社会(即人群)伦理、国家伦理构成的泰西新伦理是一种“公德”,注重“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15]。中西道德伦理之间也有重合之处,中国旧伦理中的父子、兄弟、夫妇对应着家族伦理,朋友、君臣对应着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只是朋友与君臣这两伦“不足以尽”社会与国家这两种伦理。因此,以泰西新伦理为参照,中国旧伦理中的“家族伦理稍为完整,至社会国家伦理,不备滋多。此缺憾之必当补也”[15]。因为“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15],所以公德的塑造将攸关新民计划。培育中国新民的完全人格关键在于培育一种新道德,“道德之立,所以利群也”,“要之以能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为归”,也就是“爱群”与“爱国”[15]。因此,当他为罗兰夫人立传,试图建构中国新女性,也就是新民的楷模时,势必要遵循他所提倡的新伦理。罗兰夫人的亲情、友情与爱情这些属于中国传统伦理的人伦分野已经成为不合时宜的旧道德,自然要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罗兰夫人的爱国情操所指向的公德。
在梁启超的处理中,这种爱国情感又是和政治理想缠绕在一起的,罗兰夫人所投身的政治事业正是爱国情操的体现。爱国情操成为罗兰夫人政治事业的叙述线索。她最初将这种理想寄望于路易十六的王政革新,事实证明由来已久的政治危机已经无法挽救,人民与君权的矛盾日益激化。时至1789年,攻陷巴士底狱让罗兰夫人投身革命中。在日文中,这个政治事件之所以能够鼓动罗兰夫人进行革命,是因为罗兰夫人在“局外”观察“时势”,对革命形势的进展感到“遗憾”,万卡亚和国会的举动也不能让她满意。她为此叹息:“我唯有祝贺亚米利加,坐在巴比伦河畔哭泣,等待时局的变化。”巴士底狱被冲破后,“夫人勇敢奋起”。“革命”已经开始,欲抓住实现“平素梦想”的机会,舍此更待何时[12](PP 17-18)。罗兰夫人放弃早年抱持的政治改良,转而寄望美国式共和革命来推翻君权,她带着一种“澎湃的革命激情”等待着革命时机并义无反顾地投身革命浪潮中(2)松尾洋二解读了梁启超的相关改写,在缩减罗兰夫人革命激情以及早期活动的过激性的同时,照常表现法国大革命的激进与混乱,这表明作者开始注意到革命控制的必要,将时势与革命的关系深化为:“造时势之英雄“要对自己造出的时势承担责任。”参见[日]松尾洋二:《梁启超与史传——东亚精神史的奔流》,[日]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69页。。梁启超对此进行了大幅度的删除与改写,将革命动机解释为“夫人非爱革命,然以爱法国故,不得不爱革命。彼以为今日之法国已死,致死而之生之,舍革命末由”[13]。罗兰夫人投身法国大革命并不是因为她相信革命本身的破坏力量,而是因为至高无上的爱国情操,爱国成为革命乃至一切政治行动的原动力。虽然这种改动似乎非常吻合梁启超重新设置的传记线索,以爱国情感来勾连政治理想,但也暗含着他对革命态度的变化。在1901年6月的《过渡时代论》中,梁启超将法国等革命经验称为“各国过渡时代之经验”,“抑过渡时代,又恐怖时代也”,“多少民族由死而生,由剥而复,由奴而主,由瘠而肥,所必由之路也,美哉过渡时代乎”[16]。在对革命所代表的过渡时代赞美的同时,包含着对暴力与恐怖的肯定。在1901年7月《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中论述“破坏与成立”的关系时,他认为“彼法国十八世纪末叶之破坏,所以造十九世纪近年之成立也”[17],开始明确肯定暴力革命的破坏价值。到了1902年7月的《新民说·论进步》,他再次详细阐述革命破坏的必要性,“盖当夫破坏之运之相迫也,破坏亦破坏,不破坏亦破坏。破坏既终不可免,早一日则受一日之福,迟一日则重一日之害”[18],并认为“欧洲大陆列国自1870年以后,至今三十余年无破坏,其所以然者,实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绵亘七八十年空前绝后之大破坏来也”[18]。但是,时至《罗兰夫人传》,梁启超对革命的看法开始发生变化,罗兰夫人被革命吞噬的命运促使他开始反思暴力革命的合法性[5](P 191),将引领时势的英雄与革命之间的关系解释为一种单纯的爱国情操的驱动。
因此,罗兰夫妇共和革命的政治事业被称为“爱国之业”[13];罗兰夫人的临终遗言“余被卿等逆杀的命运与大人物的命运有同样的价值,余愿学彼等大人物在断头台上的沉着举动”[12](P 44),也被改为“诸君肯认余为与古来为国流血之大人物有同一价值乎?余深谢诸君。余惟愿学彼大人物从容就义之态度,毋为历史羞”[19]。梁启超不仅把罗兰夫人从被动的逆杀改为主动的光荣牺牲,而且为罗兰夫认同的对象大人物添加了限定语“为国流血”[19],整个遗言就变成了罗兰夫人对自我爱国情感的最后陈辞。梁启超在传记的评论中,将罗兰夫人投身革命这个“最惨最剧之场以不悔”的原因解释为“夫既以身许国矣,则死国事者夫人之志也”[19]。在爱国情操的驱动下,罗兰夫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爱国情感成为传记的内核,整部传记都是围绕罗兰夫人爱国情感的生成与表现来展开叙事。
除凸显罗兰夫人爱国情操所代表的社会、国家伦理外,梁启超删除了传记文本中有关的家族伦理。日文曾两次提及“家族”:一次是罗兰夫人信仰破灭后,“恐伤慈母心怀,惮为家族示恶例”,依旧遵循入教会的形式[12](P 8);另一次是罗兰19岁时,因为“家族喧哗”,他决定离家漫游[12](P 13)。罗兰夫人的信仰危机与罗兰的出游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家庭伦理对子女的规约,暗含着对家族父权制的反抗。但是在梁启超的理解中,中国的家族伦理“稍为完整”,其中的核心价值“孝”反而是新道德的必要前提。“忠”“孝”作为传统“三纲”中的“君为臣纲”与“父为子纲”的伦理要求,也是“人格最要之件”[15],因为在传统的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中,尽孝就能忠君。但是,梁启超以“今日英法等国之民”为参照,认为忠的对象要转化为“国家”,忠孝的关系就变成“人非父母无自生,非国家无自存,孝于亲,忠于国”[15]。“孝”再次成为“忠”的前提条件,成为对国家认同这样一种全新的群体认同的基础。那么,传统的孝伦理在《罗兰夫人传》中势必不容质疑。
梁启超所设想的女性主体个体情感诉求被最大程度地遮蔽,她们的情感被拔高为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与道德情操,转变成国民对国家的热爱与忠诚,是对国家高度的情感认同。在爱国情操的驱动下,甚至能够奉献自己的生命。传记女性主体的爱国情感,也就是对国民身份的高度认同成为民族主义的一种表征。从上述已经提及的他的史传理念来看,作为国民爱国心之源泉的史学,正是促成欧洲民族主义发达、列国日进文明的重要原因。因此,他才要极力强调罗兰夫人的爱国情怀。又因为此时的史传理念实际上已经涵纳在他这一时期的新民理论的大框架下。在他创办《新民丛报》时期,他已经从早年也就是戊戌变法时期对“群”的理解游移在“国群”与“天下群”之间的矛盾性,转变为“明确清晰的民族共同体思想”,形成了成熟的民族国家思想[20](P 120)。在《新民说》阐述“论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时,他明确表示“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而欲实际民族主义于中国,舍新民末由”。在他的定义中,民族帝国主义是“由于民族之涨力”,“为时势之所趋”,“侵略”他国“日扩而日大,日入而日深”,晚清“不幸而适当此盘涡之中心点”[21]。民族主义成为晚清对抗列强侵略、挽救民族危机的唯一对策。因此,他才会极力强调近世第一女杰的爱国情感,从而重新定义了新女性的特质。如果说,《时务报》之《变法通议·论女学》时期,他对新女性的设想是育养优良孩子的母亲和能够生利的职业女性,那么,在《新民丛报》之《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中,他开始召唤能够挽救民族国家危机的爱国女杰。
罗兰夫人介入政治的契机是她嫁给了罗兰这位政治家,凭借“罗兰夫人”这样一个身份参与丈夫的政治事业,从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但是,梁启超在处理罗兰夫人逾越传统家庭领域对女性的禁锢进入公共空间的问题时,态度非常犹疑。
在日文中,罗兰婚后时任里昂制造业检查官,他的“学识”被地方人物尊敬,有关恢复里昂衰颓制造业的政策与工商业的论文,让他作为有志之士的“名声”日益远播。罗兰夫人是丈夫事业片刻不可缺少的“帮助者”,她为丈夫的书稿做“笔记书写添削注意”的事项[12](P 15)。但是,梁启超将罗兰夫人从帮助者转换为主要的策划者,罗兰整顿经济的政策是“夫人实一切左右其间”,罗兰所有的著述“无一不经夫人讨论笔削”,极力夸大罗兰夫人的政治作用[13]。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罗兰夫妇积极宣传革命思想,罗兰创办里昂俱乐部,罗兰夫人在住所附近散发“革命小册子”,怀中手巾包裹着“《人的权理》的印刷版”[12](P 15)。梁启超将“革命小册子”改为罗兰夫人“自著”,并且是根据卢梭《人权论》的大意“撮集”而成,“印刷品”被改成“美国《布告独立文》”,这些宣传品被命名为“罗家小册子”[13]。从表面来看,这种改动似乎表明梁启超对罗兰夫人政治能力的肯定,但是他所谓的“自著”并不是罗兰夫人自我政治思想的传达,而是对男性主导的政治话语的间接传达,更重要的是“罗家小册子”的命名意味着罗兰夫人的书写始终要打上丈夫的名义,那么“自著”就沦为了空洞的能指,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有意思的是,罗兰夫人修改罗兰的著作是在家庭这个传统的女性空间内进行的,因此,罗兰夫人的作用可以被强化,但是,当罗兰夫人在家庭外的空间散布革命言论时,就要通过明褒暗贬的概念偷换,从本质上剥夺了女性的话语权。这就意味着梁启超尽可能地将罗兰夫人的政治活动放置到家中这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1791年里昂市财政困难需要向国会求助,罗兰被任命为委员,携罗兰夫人一起前往巴黎。两人在旅馆的住处成为志士们的公会场,友人相率引同志前来集会。她这样描述此时自己的“举动”:“余自知女子之本分,故虽日日于吾前开集会,吾决不妄参未议,虽然,诸同志之一举一动、一言一议,吾皆谛听牢记,无所遗漏,时或欲有所言,吾必啮吾舌以自制。”[13]当她真正置身于政治活动中时,身为女性的她没有话语权。她深知女性的传统性别角色规范,女性囿于家庭这个划归给女性的私人领域,不能涉足公共领域参与国家大事,发表政治言论。但是,在日文中,罗兰夫人的“女子之本分”有大量的细节支撑。她的母亲就是一位“重职分”[12](P 3)的女性,在“慈母之爱”的庇护下,她一边读书,一边做“家事”,帮助母亲“庖厨”[12](PP 6-7)。母亲的言传身教使得她成长为一位合格的家庭主妇,她在婚后帮助罗兰修改著作与研读博物学、植物学之余,承担着“养育幼女”与“料理家事”[12](P 15)的重任。在里昂附近的乡村田舍居住时,罗兰夫人甚至成为此地百姓的“妻子”。她管理着“葡萄的收获”,制作“砂糖”,打理“花园”,问候生病的人家,晴天“散步”,“雪夜读书”,敬爱家族近邻。在这段堪称“妻母的模范生涯”中,她享受到了家庭生活的安乐[12](PP 15-16)。当她投身革命后,依然保有着女性特有的生活能力。被监禁时,她仍然要安排好“狱中生活”。她把小桌子铺上“白布”后当作“文台”,上面的污渍用暖炉来遮盖,并订大蓬针来“挂衣服”[12](P 37)。再度入狱的她,不仅要装饰布置室内的墙壁和床,而且珍视自己的“料理趣向”[12](P 40)。这些琐碎的细节充分表明罗兰夫人安于传统社会对女性的性别分工,认同传统女性妻子与母亲的角色,并且享受女性在常年持家过程中所培养出的生活趣味以及对生活细节的关注与追求。这些散布在传记中的细节和上述提及的爱情、亲情、友情一样被梁启超视为传记无用之事实,全部被删除。但是同时也造成他这里试图忠实翻译的罗兰夫人自记中的女子本分,在上下文中显得非常突兀,造成了文本内的罅隙。
这段充满性别色彩的自述,在德富芦花的文本中,原本是这样一段评论:
看吧,此时时局艰难,一群青年才俊围坐在一起,“慨然”谈论“邦家的前途”,在他们后方不远处,一位妇人倚靠着一把椅子,看起来就像“古罗马的肖像”。她“眼闪”“眉举”,“口欲言”而“唇啮状”,眼睛却闪出咄咄的光来。然而“罗兰夫人的精神”所造就的“一身的魔力”使得这群男性深受振动。虽然罗兰夫人“自制”“噤口”,但“革命派诸士”不知何时“隐然”落在罗兰夫人的“势力”之下[12](P 21)。
梁启超却将之翻译成:“呜呼!当此国步艰难之时,衮衮英俊,围炉抵掌,以议大计。偶一瞥眼,则见彼眉轩轩,目炯炯,风致绝世,神光逼人,口欲言而唇微啮,眼屡闪而色逾厉之一美人,监督于其侧。夫人虽强自制而其满腔之精神,一身之魔力,已隐然举一世之好男儿,而卢牟之亭毒之矣。”[13]
梁启超将日文中“看吧”[12](P 21)这一来自隐含作者的声音,改成“偶一瞥见”[13]这样一种点明传者身份来加以评论。在德富芦花看来,虽然罗兰夫人参与男性的议政不能言语,但她的精神和魔力却影响到了这群男性,并使其相形见绌。但在梁启超的翻译和改写中,罗兰夫人此时是一位“风致绝世,神光逼人”的“美人”,她和这群男性的关系不再是一种精神上的影响和激励,而是“监督于其侧”,起一种辅助作用。而她的“精神”与“魔力”让其“隐然举世一好男儿”。在梁启超的男性凝视中,罗兰夫人具有美人与好男儿这样双重的性别身份。这里他援引了中国女扮男装的文化传统,花木兰等走向战场的女性要通过易装,也就是性别表演,具有一种“安能辨我是雌雄”[22](P 528)的模糊性别,才能进入男性主导的公共空间。可以说,梁启超是带着传统女扮男装的先见来理解女性的越界,罗兰夫人被赋予了雌雄同体的模糊性别。这种双性别贯穿在传记文本的始终,梁启超时而用“女杰”“弱女”[13]“绝代佳人”[19]来指称,同时也用“少年奇气”[13]“正人君子”[19]这样的男性称谓。
罗兰夫人此时身处的“公会所”即“罗氏之寓”暗含着法国特有的沙龙文化。沙龙兴起于17世纪,指名媛贵妇在家中客厅所组织的以言谈和娱乐为目的的非正式集会,与会者一般是政治家、哲学家、艺术家等社会名流。沙龙一度成为时代风尚和精神生活的象征。时至18世纪后半叶,沙龙取代宫廷成为新的公共舆论空间,讨论的话题从“信仰与情感,礼仪与道德问题”转向“经济与人权问题”,政治因素开始渗透进来。早期的贵族沙龙转变为激进思想家的沙龙。这种存续两百年之久的沙龙文化所构建的社交场所主要由女性来主导,也是女性“进入公共场合的所在”[23](PP 2-288)。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国女性能够突破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而是依然被禁锢在传统的家庭领域中,安于内才是女性的美德。虽然沙龙文化的载体客厅这个原本属于家庭领域的空间已经开始承担公共空间的职能,但是它介于公私领域之间的暧昧性似乎又不妨碍女性的道德操守。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随着政治因素的强化,罗兰夫人的沙龙转变为政党的集会所,沙龙介于公私领域之间的模糊性被打破。又因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更是冲击、颠覆了旧有的一切统治秩序,传统以父权为基础的家庭模式随之瓦解。父权被手足情、兄弟爱取代的同时,女性在国家与家庭空间中的位置需要被重新规范。革命所宣传的自由平等的口号天然泯灭了两性间的性别差异,这就造成了革命者的恐慌。此时罗兰夫人再凭借沙龙从事政治活动,她的德性就成了问题。罗兰夫人和当时涉政的女性们被公共舆论抨击,冠以“擅越自然本位的错置例证”“妄想成为国之男子”“忘记其本身性别的德性”等罪名,死刑也是“罪有应得”。由于不安于女性的性别角色,妄图影响政治领域,罗兰夫人像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一样,成为“坏母亲”的代表[24](P 120)。
有意思的是,罗兰夫人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被称为“坏母亲”,可以说是她的真实的历史境遇。在德富芦花的文本中,她是法国革命之花,也是遵从女子本分的妻母。但是,梁启超在淡化她作为传统妻母形象的同时,也在传记的开篇高调颂扬她的母性。“罗兰夫人何人也?彼生于自由,死于自由;罗兰夫人何人也?自由由彼而生,彼由自由而死;罗兰夫人何人也?彼拿破仑之母也,彼玛志尼、噶苏士、俾斯麦、加富尔之母也。质而言之,则十九世纪欧洲大陆一切之人物,不可不母罗兰夫人;十九世纪欧洲大陆一切之文明,不可不母罗兰夫人。”[13]梁启超将她称为拿破仑、玛志尼等人的母亲,并进一步拔高为欧洲19世纪一切之人物与文明的母亲。母亲在这里并不是和“坏母亲”“妻母”一样是实指,而是一种譬喻。联系第一处“之母”与前两句形成的句式相同的反复,罗兰夫人成为“自由”的化身,也可以说成为自由精神的代表。她作为“母亲”实际上是在传播与孕育一种精神价值,影响到了同时代乃至后来的历史人物与时代的文明。梁启超对母亲虚指的肯定以及对传统母亲角色的回避,则要联系他在《变法通议·论女学》中对母职的重新定义。他所陈述女学重要性的第三、第四理由正是母教与胎教,在他看来:“故治天下之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而胎教按照“人种递嬗递进之理”,是“保种”之“根源”[14]。女性所承担的母亲角色成为优化人种的关键,女性被推到国民之母的地位。这与传记文本中有关母亲的譬喻的内在思路是一致的。
“母亲”的譬喻包含着另一层深意,从他陈述的理由“法国大革命为欧洲十九世纪之母,故罗兰夫人为法国大革命之母故”[13],可知因为罗兰夫人是法国大革命之母。这里的母亲不再仅仅是一种精神的象征,而是革命的发动者,因为梁启超也将罗兰夫人称为狄郎的士派的“党魁”[13]法国大革命的“发起之者”[19]。可以说,这些都是对罗兰夫人政治作为的高度肯定,似乎他又肯定了女性的政治越界。但是通观他早年的女性论,并没有提及女性的参政权问题,而是从生利分利说的角度提出女性应该拥有一份能“自养”的职业[14]。可以说,他没有积极主张过女权,也没有明确提出男女平权,他的民权概念只是包含着女性权利的可能[25](PP 42-47)。当他为罗兰夫人这位女政治家立传,不得不触及女性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女性的越界问题时,他带着女扮男装的文化传统的先见,赋予了罗兰夫人雌雄同体的双性别。这就意味着进入公共领域的女性要以放弃女性的性别认同为代价,当她以男性的身份进入公共领域中,不仅不会对公共领域的男性主导者以及他们的统治地位造成威胁,而且没有改变传统的性政治。值得注意的是,在梁启超发表《罗兰夫人传》不久,1902年11月马君武出版了他翻译的《斯宾塞女权篇》,开始明确提出女性的参政权问题[26](P 23),开启了晚清1902年至1903年兴起的女权思潮[25](P 51)。但是,曾一度引领晚清女性解放的梁启超在面对女性的政治权利所代表的新的女权问题时,其态度却是相对保守而暧昧的。
梁启超的《罗兰夫人传》来源自德富芦花的《法国革命之花》,根据他的女性论和新民理论对罗兰夫人这一女性形象进行了重构,寄寓了他对新女性的想象与设计。他按照早年的母教论弱化了罗兰夫人由父亲主导的家庭教育,删除了与早年女学实践相牴牾的教会教育。同时,根据这一时期史学能够重塑国民对民族国家情感的认同这样一种新的史学理念,强化了罗兰夫人以《英雄传》为核心的自学,让罗兰夫人在英雄传记的影响下成长为兼具爱国情操与政治理想的女性主体。为了突出罗兰夫人以爱国为核心的情感特征,梁启超回避了其亲情、爱情与友情这些私密的个人情感以及她对家族的反叛,以此与他这一时期提倡的以公德为核心的道德革命互为指涉。罗兰夫人在爱国情感驱动下的政治事业意味着她将逾越传统公私领域对女性的区隔,梁启超带着女扮男装文化传统的先见,让罗兰夫人带着雌雄同体的双重性别越界。进入公共领域中的女性要以放弃女性的性别认同为代价,女性的性别认同始终让位于爱国国民这个与国权紧密关联的社会身份认同。在面对女性的政治权这一新的女权问题时,梁启超的态度具有某种保守与滞后性。但是,他以民族国家的建构为旨归所设想的新女性的强烈的国家认同与情感,引发了以女杰为符号的晚清新女性想象的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