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层界限与科举压力: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文人赘婚故事*

2020-02-24 17:07薛英杰
妇女研究论丛 2020年6期
关键词:科举阶层文人

薛英杰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文人入赘情节的大量出现是明清通俗小说的重要现象。才子佳人小说、世情小说与色情小说不仅将文人入赘豪门、连科及第作为情节的俗套,也刻画了文人入赘非文人家庭之后所带来的不快与灾难。由于下层社会入赘婚姻是明清赘婚研究的主要对象(1)史学界的清代赘婚研究多以下层社会的赘婚文书为主要考察材料。较具代表性的成果如下:郭松义:《从赘婿地位看入赘婚的家庭关系——以清代为例》,《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张萍:《明清徽州文书中所见的招赘与过继》,《安徽史学》2005年第6期;李伟峰:《清代赘婿家庭地位探析》,《民俗研究》2013年第6期。,因此学界一般将赘婿视为受到国家及家庭权力压制的卑贱存在。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多将小说中的文人赘婚情节解释为化解入赘屈辱的文学想象、赘婿身份下降的表现或对正统嫁娶婚的暂时游离(2)参见叶楚炎:《明清通俗小说婚姻叙事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第75-121页;孔令彬:《〈儒林外史〉中的入赘婚描写》,《中国文学研究》2012年第2期;王帅:《论明清小说中的入赘婚》,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但是,如果以文人赘婚的历史记载为参考,全面分析明清通俗小说中的文人赘婚故事,则会发现上述结论的得出过于仓促,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阶层与科举在此类故事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历史学界普遍认为,科举是促进社会流动的重要渠道(3)在科举与社会流动的研究领域,较具代表性的成果包括:潘光旦、费孝通:《科举与社会流动》,《社会科学》1947年第4卷第1期;Francis L.K.Hsu,“Social Mobility in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49,14(6);[美]何炳棣著,徐泓译注:《明清社会史论》,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郑若玲:《科举对清代社会流动的影响——基于清代朱卷作者之家世分析》,《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明清文人阶层的入赘则是个人与家庭获得更多科考成功机会的重要策略。明清文人赘婚故事关于功名与欲望的幻想,是否受到了现实生活中阶层观念的限制?故事中的文人赘婿能否借助入赘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从以上问题出发,本文以阶层与科举为视角,使用文史互证的方法,对明清文人赘婚故事进行新的考察。

明清文人阶层的赘婚实践具有相当的连续性。自明中叶至清末,由于科举给文人阶层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不少家庭通过招赘才士来谋求家族的科举成功与提高社会地位。在明清文人赘婚的历史研究中,清代文人赘婚是相对较受关注的领域。根据郭松义的研究,清代文人阶层的入赘婚姻往往是双方家庭之间的平等选择,基本不包含附着于赘婚的屈辱色彩[1](PP 333-336)。卢苇菁指出,在清代动荡的社会局面下,文人阶层入赘婚姻以支持赘婿的科举事业为重要动机[2]。但是,先行研究尚未从阶层角度出发对文人赘婚进行详细分析,也未能注意到文人入赘非文人家庭的现象。明清文人家庭对招赘婚姻的利用,并未打破门当户对的招赘原则。随着晚明以来非文人阶层力量的上升,非文人家庭对读书人的招赘成为一种重要的婚姻形式,并且因其逾越阶层界限的特点,引起了文人阶层的担忧。考虑到清初通俗小说是主要论述对象,本文有关文人赘婚的史学考察以清初为主要时段。

虽然清初文人赘婚实践基本延续了晚明时期的特点,但是由于社会风气与等级关系的变动,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文人赘婚故事呈现出相当保守的阶层意识,使其明显区别于晚明故事的叙述立场。一方面,不同于晚明才子佳人小说中下层文人入赘豪门的想象,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与色情小说所制造的宦家子弟入赘故事,以文化门第的对等为重要原则,仅在少量具有神异色彩的故事中保留了阶层跨越的想象;另一方面,清初世情小说中的非文人家庭招赘故事,基本不包含晚明小说对于非文人阶层的同情,而是特别强调此类婚姻给社会秩序所带来的严重威胁。清初文人赘婚故事在阶层流动想象方面所呈现的保守倾向,反映了文人难以实现阶层上升的艰难处境与重整身份秩序的强烈愿望。据笔者统计,顺治至雍正年间明确涉及文人赘婚情节的通俗小说共有32部,总计40则故事(4)才子佳人小说的相关作品包括《玉娇梨》、《都是幻》中的“梅魂幻”和“写真幻”、《鸳鸯配》、《春柳莺》、《归莲梦》、《山水情》、《醒风流奇传》、《麟儿报》、《人间乐》、《玉支玑小传》、《定情人》、《好逑传》、《合浦珠》、《幻中真》;色情小说的相关作品包括《灯草和尚传》、《肉蒲团》、《闹花丛》、《绣屏缘》、《巫梦缘》;短篇小说集的相关篇目包括《一片情》第十三回,《连城璧》第九回,《十二楼》“合影楼”和“夏宜楼”,《照世杯》第二回,《西湖佳话》第十一卷,《十二笑》第三、四笑,《五色石》第一、四、五、六卷,《八洞天》第二、三卷,《醒世骈言》第八回;长篇世情小说的相关作品包括《玉楼春》、《快心编》、《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五回和九十四回、《快士传》。由于女性入赘故事基本沿袭了文人入赘故事的叙述套路,以女性入赘为重要情节的《春柳莺》《归莲梦》等作品,也被纳入该文的统计范围。。本文结合清初文人赘婚的历史记载与晚明通俗小说的相关叙述,考察清初通俗小说中文人赘婚故事所体现的阶层观念与科举压力,以期为探讨明清文人的婚姻实践与通俗小说的流变过程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宦家子弟入赘故事:文化门第的凸显

根据功名层次与社会地位的不同,明清文人家庭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拥有举人以上功名、社会声望较高的仕宦家庭;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高阶科举功名获得者、社会影响力较小的下层文人家庭(5)宋元强将清朝状元的出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仕宦家庭,凡父辈有举人以上功名或任知县以上官职者,归入此类。在封建社会里,他们属于‘官等级’。第二类是士人家庭,凡父辈虽为读书士子,但无功名、无官职者,归入此类。有的家境还十分贫困,称为寒士之家。第三类是其他家庭,如商人、农民等,其家境贫富,情况不一。这第二、三类人,在封建社会里,属于‘民等级’。”见宋元强:《清朝的状元》,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第169页。考虑到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功名对家庭成员的影响力较大,本文在该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将“父辈”明确界定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由于举人一般有出仕做官的机会,能够使家庭的社会地位发生彻底改变,本文将举人功名作为文人家庭所处阶层的主要区分标准。。相较于下层文人的赘婚描写,宦家子弟的入赘是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与色情小说中更为流行的情节设定。明清易代之际的战乱与父辈仕宦之路的中断,使大量仕宦家庭在入清之后面临急剧衰落的命运。为了保证家族的社会地位,不少江南望族招赘富有才华的宦家子弟,以维持家族连续的科举成功和家族之间的密切联系。赘婿则从入赘婚姻中获得了更多科考成功与家族复兴的机会。清初通俗小说中的宦家子弟入赘故事,正是以清初江南仕宦家庭的兴衰变化与婚姻选择为产生背景,不仅揭示了此类婚姻中严格的阶层意识,而且展现了文化门第与仕宦门第之间的博弈关系。

在明末清初的战乱给江南望族带来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望族之间的密切联系并没有中断。对于陷入贫困的仕宦家庭来说,招赘婚姻不仅能够节省婚姻费用,而且巩固了家族间原有的亲密关系,为振兴家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例如,在陈宗石(1643-?)入赘侯家的婚姻中,父辈的交游关系与赘婿的个人才华是重要考量因素。陈宗石之父陈贞慧(1605-1656)与岳父侯方域(1618-1655)同为“明末四公子”,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望。陈宗石与侯氏幼年缔姻,在父亲去世后入赘商丘侯家。陈维崧(1626-1682)《四弟子万诗序》曰:“余弟生十三岁而孤,十四岁而赘婿睢阳,家贫苦不能读书,然见诸兄辈为诗又心窃好之,间岁一相见,弟辄出其诗示余,时露惊句。”[3](P 32a)陈宗石入赘后与兄长保持密切联系,是连接中州与吴地之间文学活动的重要纽带。他由监生为黎城县丞,官至户部主事,子孙世代为官,使商丘陈氏成为当地望族。

随着清初社会趋于稳定,江南望族之间的联姻继续将招赘作为重要的婚姻形式之一,并对赘婿举业与仕途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例如,清初名臣张英(1637-1708)与次子张廷玉(1672-1755)分别招赘姚士黉与其子姚孔鋠为婿。作为富有全国影响力的科举家族,桐城张氏与姚氏世代为姻亲。张英在《送彦昭还里二首》的小序中记曰:“大郎士黉,予婿也,前年来赘京师时,挈婿、女同行。”[4](P 463)姚文焱,字彦昭,康熙八年(1669)举人,曾送长子姚士黉来京入赘。该诗为张英送姚文焱还乡时所作。姚士黉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其子姚孔鋠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来京,成为张廷玉的长婿。在雍正十一年(1733)会试与殿试中,姚孔鋠与张廷玉长子张若霭同时中式,分别被授为庶吉士与翰林院编修。在乾隆元年(1736)的考核中,“若霭蒙取一等第三名,长婿姚孔鋠取一等第七名,授翰林院编修”[5](P 424)。从二人在该时期几乎同步的仕进之路来推测,张廷玉对姚孔鋠的入仕应该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在姚士黉父子的入赘婚姻中,张家的政治地位与北京的交游环境,无疑为女婿的仕途发展提供了重要助力。可见,在桐城张氏与姚氏的累世通婚中,入赘婚作为一种便利的婚姻形式,是维持两大家族长盛不衰的重要策略。

除了望族之间的联姻,不少家道中落的宦家子弟选择赘入下层文人家庭,并且获得了女家的资助与支持。例如,朱彝尊(1629-1709)的曾祖父朱国祚(1559-1624)、祖父朱大竞分别官至尚书和知府,使秀水朱氏成为明末江南望族。但是,由于家族在科举事业与经济状况上的衰落,朱彝尊于顺治二年(1645)赘入冯家。其岳父冯镇鼎出身下层文人家庭,“曾祖某,祖某,父某,皆不仕”[6](P 706)。冯镇鼎擅长时文与韵文创作,以岁贡出任儒学训导及教谕等职。朱彝尊入赘后,“华亭王鹿柴廷宰,过冯翁小饮,见先生,问曰:‘曾学诗否?’对曰:‘未也’。”[7](P 1039)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岳父的影响,朱彝尊在入赘后开始了诗歌创作的生涯,并于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科,在康熙前期占据文坛中心地位,为朱家在仕途与文化上获得了巨大声誉。

张杰指出,以功名为标志的文化门第与以官职为标志的仕宦门第是区分清代科举家族的两种标准。前者反映了科举家族的文化水准,后者表明了科举家族族人的仕宦能力。两者在多数情况下趋于一致,但在某些家族中存在差别。相较于仕宦门第的对等,清代科举家族的联姻更为重视文化门第的相当。“联姻双方家族由功名所体现的文化层次相对接近。”[8](P 138)与张杰的观察相仿,清初江南仕宦家庭入赘婚姻中门当户对的原则,以文化门第为主要关注点,尤其受到父辈科举功名的影响。例如,桐城张氏与姚氏自明代中后期已经产生进士,是颇具声望的进士家族。在张英父子的招赘婚姻中,姚文焱与姚士黉并无显赫官职,无法与当时张家的仕宦门第相提并论。但是,姚文焱父子的举人功名及其进士家族的出身,保证了两个家庭相对接近的功名层次,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招赘婚姻的成立。再如,朱彝尊的生父朱茂曙与嗣父朱茂晖仅获得了生员功名;岳父冯镇鼎以上三世皆不仕,本人仅获得岁贡的功名。由于父辈未能获得高阶科举功名,出身望族的朱彝尊选择与生员家族的女子成婚,表明了文化门第的衰落对后代婚姻的不利影响。

随着清初江南望族入赘婚姻的流行,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产生了大量有关宦家子弟的入赘故事。从招赘家庭的社会地位与赘婿的科举功名来看,此类故事带有鲜明的虚构色彩。一方面,没落宦家子弟入赘下层文人家庭的情节在清初作品中并不存在。为了补偿失意人生所带来的挫折感,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作者倾向于刻画失意的世家公子在入赘名门后的完满生活,而非描写其赘入下层文人家庭后所经历的艰辛与不易。另一方面,宦家子弟以举人、进士身份入赘的情节,在清初小说中十分常见。例如,《十二楼·夏宜楼》中詹公对瞿吉人的举人身份并不满意,“分明是不嫁举人、要嫁进士的声口”[9](P 214)。《鸳鸯配》中的申生与荀生同样借助进士及第的契机,才得到招赘家庭的承认[10](P 162)。由于科考准备过程的漫长,明清文人科举及第的平均年龄早已超过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6)清代文人中举与进士及第的平均年龄分别为30岁和37岁,参见张杰:《清代科举家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59-160页。清代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0-21岁,参见郭松义:《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文人赘婿一般以童生、秀才的身份成婚,并在女家准备科举考试。因此,小说中招赘家庭以高阶科举功名为择婿标准的做法,与清初文人赘婚的真实情况关系不大,而是充当了文人证明科举价值的叙事手段。在阶层上升通道愈加狭窄的清初社会,文人往往将内心的焦虑投射到没落宦家子弟的入赘故事中,通过叙述其婚姻与举业的成功,来纾解其在现实人生中所体验到的挫折感。

以赘婿的家庭环境为标准,清初宦家子弟入赘故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家境优越的宦家子弟入赘、没落宦家子弟的入赘和权贵之子的入赘,从不同角度证明了文化门第在入赘婚姻中的重要性。在第一类故事中,家庭条件较为优越的宦家子弟,总是选择赘入同等功名层次的家庭。晚明文人家庭招赘故事对门当户对原则的坚持,更多看重双方父辈的官职,较少提及他们的功名。例如,《古今小说》第二卷《陈御史巧勘金钗钿》中鲁学曾入赘顾家的故事,仅介绍了两家父辈的官职,曰:“那鲁廉宪与同县顾佥事累世通家。”[11](P 105)相较而言,清初宦家子弟入赘故事对双方家庭文化门第的重视远远超过对其仕宦门第的关注。《定情人》有关双星入赘婚姻中双方父亲身份的设定,是清初文人赘婚故事的典型模式。双星与江蕊珠的父亲不仅官职相当,分别官至礼部侍郎与少师,而且均为进士出身,是“同年好友”[12](P 68)。作为一种基于科考的人际关系,同年关系不仅能够在被同榜录取的文人之间建立密切联系,也表明文人在功名层次上的接近,因此构成了多部小说中入赘婚姻成立的前提。例如,在《五色石》第一卷《二桥春》中,赘婿黄琮是岳父陶公的“同年黄有章之子”[13](P 5);《玉楼春》中赘婿高邵才的岳父武陵源是其养父高公的同年[14](P 99)。上述故事关于父辈同年关系的刻意安排,以较为夸张的方式回应了清代仕宦家庭的入赘婚姻对文化门第的重视。

在第二类故事中,即使宦家子弟面临家道中落的困境,其入赘婚姻仍然强调双方家庭在文化门第上的对等性,以确保其入赘名门情节的合理性。例如,《人间乐》中居行简并不介意许绣虎双亲早丧、家道消乏的现状,而是看重许家所处的文化层次,曰:“这许生之父亲与治生虽有南浙之分,却有年家之谊。”[15](P 356)“年家”一词表明居行简与许绣虎之父是科举同榜的关系,进而为许绣虎赘入居府的情节奠定了基础。在部分情况下,小说还借助文人叔父的科举功名,来弥补其父亲在举业上的默默无名。在《玉娇梨》吴翰林代白太玄招赘苏有白的情节中,虽然苏有白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但其叔父苏渊与白太玄是同年关系,官居御史之位。苏有白拜苏渊为父的情节,则进一步保证了苏家与白家在功名层次上的对等关系[16](PP 504-509)。

在第三类故事中,权贵之子强行入赘的情节进一步凸显了文化门第相较于仕宦门第的优势地位。《玉支玑小传》中吏部尚书之子卜成仁[17](PP 192-229)与《好逑传》中大学士之子过其祖[18](PP 152-170),因爱慕小姐的才貌,分别企图强行入赘管家与水家。卜公子与过公子虽出身当朝显宦之家,却因父亲的谄媚之行与本人的不学无术而被佳人拒之门外。可见,与显赫的仕宦门第相比,招赘家庭更加重视男方家庭所具有的严正家风与文化品位。正如《人间乐》中居行简所云:“你想门第之人,止不过叨祖父之荫,半属憨呆。”[15](P 159)居行简对门第观念的批评,主要针对仰仗父亲官职、不思读书进取的权贵之子。站在其对立面的宦家子弟,则凭借父辈较高的文化层次与自身的出众才华,得到赘入名门的机会。

在清初剧烈的社会变动中,江南宦家子弟或依靠世代交谊而成为望族的招赘对象,或因家族衰落而赘入下层文人家庭,以谋求个人举业的成功与家族地位的提高。作为文人功名欲望与情欲幻想的载体,清初通俗小说以宦家子弟入赘名门望族作为最主要的赘婚情节类型。相较于晚明文人赘婚故事有关阶层关系的丰富想象,清初作者在双方家庭的阶层设定方面表现出较为保守的态度。例如,晚明才子佳人小说《鼓掌绝尘·雪集》中下层文人文荆卿赘入李刺史府的情节[19](P 828),在清初色情小说《闹花丛》中被改写为刺史之子庞文英赘入刘状元之家的故事[20](P 161)。与原作相比,《闹花丛》不仅利用庞文英作为刺史之子的身份,保证了入赘婚姻中门第关系的对等,而且通过强调其岳父所获得的状元功名,显示了文化门第的重要性。与宦家子弟入赘故事对文化门第的凸显相呼应,清初通俗小说虽然保留了下层文人入赘名门的情节模式,却将其限定在非现实的领域中,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清初文人赘婚故事中严格的阶层意识。

二、下层文人入赘故事:阶层跨越的幻象

在清初通俗小说中,下层文人的入赘故事构成了另一种重要的情节模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下层文人家庭之间的联姻与下层文人入赘名门。前者一般为生员家族之间的通婚;后者多以贫寒秀才为主人公。较为特殊的例子是《都是幻·梅魂幻》中医生南斌与《麟儿报》中乡民廉清入赘名门的故事。由于小说以文人身份为参照塑造了南斌与廉清的形象,这两则故事同样寄托了下层文人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愿望。相较于晚明作者在现实生活的框架内处理下层文人入赘名门情节的做法,清初作者倾向于以神异化的笔法,描写跨越阶层的文人入赘婚姻。清初通俗小说中下层文人的入赘故事,从表面上看充满了作者打破门第意识的雄心,实际上在阶层流动的想象方面呈现出更为保守的倾向。

根据何炳棣的研究,从16世纪后半叶至清末,“寒微人士要爬升社会—官僚体系的阶梯,其困难与挫折越来越大”[21](P 153)。从王朝利益出发,清初朝廷为高阶文人提供了更多科考成功的机会,但是对寒微人士较少关注[21](P 230)。为了应对激烈的科举竞争与解决婚娶的经济困难,清初不少下层文人选择赘入社会地位大体相当的文人家庭。例如,汪中(1745-1794)之父汪一元(1708-1749)入赘邹氏的经历,代表了下层文人赘婿的普遍境遇。汪一元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具有较高的文艺修养,不过均无仕宦经历。正如汪中关于家世的描述,“自君以上数世咸负异材、擅文艺而不显”[22](P 69)。汪一元家境贫寒,早年入赘邹家。岳父邹鼐未曾做官,“授学于家”[23](P 69),同样属于下层文人。汪中《先母邹孺人灵表》记曰:

及归于汪,汪故贫。先君子始为赘婿,世父将鬻其宅,先主无所置。母曰:“焉有为人妇不事舅姑者?”请于处士君,割别室奉焉[23](P 69)。

处士君,即邹鼐。汪家祖宅被卖后,妻子邹维贞在邹鼐的允许下单独安排房间,来供奉汪家祖先的灵位。可见,汪一元是邹家所尊重的对象。汪一元虽好读书,但久困场屋,以增生而终。考虑到丰厚的财力支持与文化积累是取得科举成功的基础,缺乏家族支持的下层文人获得高阶科举功名的机会远远低于宦家子弟。很多出身下层文人家庭的赘婿并未在举业上取得成就,不过他们的入赘选择仍然为后世子孙的成功奠定了基础。虽然汪一元英年早逝,但是在邹维贞的教导下,汪中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以学问名世。汪中之子汪喜孙(1786-1848)于嘉庆十二年(1807)中举,官至河南怀庆府知府,使汪家跻身仕宦家庭。

从汪一元的入赘经历来看,下层文人赘婿所选择的招赘家庭仍然属于同一阶层,并且其在科举考试中实现向上流动的过程非常艰难。清初通俗小说中的部分下层文人入赘故事,大致以门第相当为原则,不过夸大了文人在入赘后所实现的身份跃升。在《巫梦缘》王嵩入赘冯家的故事中,王嵩之父与冯桂姐之父均为秀才出身[24](PP 160-161);在《八洞天》第三卷《培连理》莫豪入赘晁家的故事中,秀才莫豪家境贫寒,富有才华的晁七襄亦非出身望族[25](PP 149-166)。入赘之后,两人都迅速取得了仕途的成功。无论是王嵩高中进士、官至知府的情节设定,还是莫豪因撰写贺章而蒙皇帝赏识的传奇经历,都承载着举子们对于功名的热切期望。总体而言,此类情节仍然以门第相当为招赘原则,其幻想性质主要体现在小说关于赘婿仕宦成就的夸张想象。

除了下层文人之间联姻的故事,清初通俗小说同样以跨越阶层的入赘婚姻为主题,来满足下层文人对于入赘名门的幻想。由于意识到此类婚姻与门第观念之间的相悖,作者往往将相关情节置于带有神异色彩的描写中。短篇世情小说集《醒梦骈言》第八回《施鬼蜮随地生波 仗神灵转灾为福》中尤次心入赘万公子之家的故事,正是一处充满神异因素的情节。该作取材于《聊斋志异·仇大娘》,在范公子招赘仇禄情节的基础上,敷衍了尤次心的入赘故事。原作中范公子之所以愿意招赘门户低微的仇禄,是因为仇禄误闯花园后跳入溪中的举动,与其女所梦相合。《聊斋志异·仇大娘》曰:

夜梦一人告之曰:“石崇,汝婿也。”问:“何在?”曰:“明日落水矣。”早告父母,共以为异。禄适符梦兆,故邀入内舍,使夫人女辈共觇之也[26](P 1396)。

根据神灵的暗示,落水的仇禄被视为石崇的化身,并成为范公子的招赘对象。与原作较为模糊的人物身份相比,《醒梦骈言》中尤次心与万公子均明确出身于文人阶层。尤次心是秀才之子,而万公子的父亲曾任山西布政。与此同时,该作在原作基础上增加了诸多细节叙述,突出了尤家对于双方家庭阶层差距的担忧。尤次心之母曹氏在得知万公子的提亲后,“心里却怕门户不相当,结交他家不起,十分踌躇”[27](P 338)。在双方家庭社会地位悬殊的情况下,《醒梦骈言》保留了《聊斋志异·仇大娘》中的神灵描写,以万公子之女的梦兆为契机,使万公子招赘尤次心的情节成为可能。

作为未遇文人赘婚幻想的延伸,《都是幻·梅魂幻》讲述了医生入赘显宦之家的神异情节。该则医生的赘婚故事,与明清医生阶层真实的赘婚实践关系不大,仍然属于下层文人入赘豪门模式的变形。随着明清时期大量寒士进入医生的队伍,医生与文人的关系日益密切。但是,由于习医之人晋升机会的渺茫,医生群体的才智水平仍然不高,并未实现身份地位的真正提升[28]。在明清医生的职业传承中,部分医生通过招赘女婿,来培养医业的继承人(7)安·沃特纳(Ann Waltner)指出:“昆山的医生圈内便实行着入赘婚。”参见[美]安·沃特纳著,曹南来译:《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94页。。出身贫寒的儒生则是医生家庭理想的招赘对象。例如,周之方记载了一则文人入赘医生之家的故事。周之庠(1638-1705)出身文人家庭,“弱冠赘于震泽张氏,张氏业医,乃业其业”[29](P 650)。离开张家后,周之庠表达了对于自己弃儒从医的遗憾,并将攻习举业的希望寄托在孙子周希孟身上,曰:“平时以己未能力学,有负祖业,而孙希孟颇敏慧,因望其成。”[29](P 650)在他看来,尽管医业是其谋生之道,入赘医家、以医为业的选择,还是其身份降格的表现。可见,文人入赘医生家庭的婚姻现象,在促进医生与文人阶层相互融合的同时,仍然在这两个阶层之间划出了明确的身份界限。

与现实生活中下层文人入赘医生之家的艰难选择相反,《都是幻·梅魂幻》在幻想的空间内虚构了医生南斌入赘翰林东阶之家的美满生活。东翰林因南斌治好三女疫症,不得不招赘南斌,但对其医生身份颇多顾虑,曰:“只是九流中,所以不欲。”[30](P 101)东翰林对南斌的不满,主要基于医生相对较低的社会地位。不过,小说使用多种策略,使医生与显宦之间的阶层鸿沟得以弥合。一方面,小说有关南斌弃儒从医、入赘东府经历的叙述,在本质上仍将南斌定位为怀才不遇的才子。南斌并无显赫家世,本为文武双全的才子,却因童试失利而绝意仕进。他在梦中迎娶了十二位宫主,梦醒之后在大宫主的指点下医治疫症,共得十二位妻妾。南斌不仅因医术而得到入赘东府的机会,更是以其诗歌才华而获得三女的芳心。另一方面,小说通过虚构美人转世的情节,将南斌的入赘婚姻刻画为前世注定的姻缘。东翰林的三女分别是十宫主、十一宫主与十二宫主的转世,与南斌有前世之缘。东翰林亦从梦兆之中预感到南斌是神灵安排的佳婿。因此,医生南斌入赘翰林之家的故事,仍然是未遇文人寻求自我满足的叙述。小说关于入赘情节中神异因素的强调,恰恰说明了此类婚姻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成立。

《麟儿报》所述赘婚故事因主人公的低微身份与巨大的阶层跨越,而成为清初文人赘婚故事中较为特殊的一例。廉清之父廉小村以磨豆腐为生,而幸尚书是致仕还乡的名宦。廉清赘入幸府后,在幸尚书的栽培下得中状元。非文人阶层赘婿在女家支持下获得科举成功的故事,在清初的确存在相关记载。例如,平民之子孙绍曾在举业上取得成就的契机是其入赘后所接受的教育。

祖某、父某俱潜德不曜。公六岁而孤,依兄为食。兄业鹾,不乐交文士。公性嗜书,苦无师,时时从邻塾中窃听讲论,多所解悟。临头王某闻公聪颖,命蹇修招为赘婿,延名师教之。既冠,学大成,游西粤,寄籍马平,补博士弟子员[31](P 104)。

有关其祖辈与父兄的描述说明,孙绍曾出身低微,并无攻习举业的家庭传统。女方家庭则重视科举事业,为其聘请名师。在王家的支持下,孙绍曾考取生员,并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乡试中式,官至四川道御史。从有关王家的简单介绍来看,王家应该具有较好的经济条件,但不太可能属于仕宦家庭。对于非文人家庭的读书人来说,即使他们能够从入赘婚姻中获得举业的支持,也并无可能赘入名门显宦之家。

《麟儿报》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非文人家庭借助赘婚得以升迁的现象,但是其入赘故事并未脱离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作为乡民之子的廉清实际上是未遇文人的代表,并在神灵的庇护下实现了入赘婚姻中的阶层跨越。廉小村对于廉家与幸府之间的阶层差距深感惶恐,曰:“老爷乃名门显宦,小姐是千金贵质,小老儿不过是村庄庸贱,小儿无非是驽骀下隶。”[32](P 84)为了使廉清的入赘婚姻成为可能,《麟儿报》利用果报思想与神仙信仰,对其进行了神异化的处理。该作的整体框架是廉小村因广行善事而得到葛仙翁的指点,生下了天资聪颖的廉清。在初遇廉清之前,幸尚书“梦见井亭中有一条似龙非龙、似蛇非蛇之物,盘在井上吸水,忙要上前去捉他,不期那物早飞入他家门楣之上,朝着幸尚书摇头摆尾、盘旋不已”[32](PP 64-65)。由于廉清的出现与这一梦兆的相合,幸尚书决定招赘廉清,实现了下层文人的入赘幻想。

清初通俗小说中下层文人的赘婚故事,从总体上看仍然是文人为缓解科举压力所建构的文学想象。考虑到寒士赘婚实践中门当户对的择婿原则,小说赋予了下层文人入赘名门的情节以鲜明的神异色彩,进而消解了文人赘婿在此类婚姻中的主体性作用。在晚明才子佳人小说中,下层文人往往能够依靠个人努力与真挚感情,而赘入更高阶层的家庭。例如,《鼓掌绝尘·风集》中舒萼本为地理先生之子,在状元及第后赘入刺史之府[19](PP 233-313);《西湖二集》第十二卷《吹凤箫女诱东墙》中下层文人潘用中因与黄小姐相思成疾,得以赘入黄府为婿[33](PP 510-518)。不同于晚明才子佳人小说关于赘婿阶层跃升的大胆想象,清初通俗小说中下层文人入赘名门的故事更加强调神灵在婚姻缔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此类情节所反复出现的梦境与预言,通过为文人入赘故事提供非现实的叙述框架,暗示了文人借助入赘实现阶层向上流动的现实困难。

三、非文人家庭招赘故事:阶层界限的模糊

在清初文人赘婚故事中,非文人家庭招赘才子的情节主要出现在较具现实色彩的世情小说中,明显区别于文人家庭招赘故事所具有的幻想性质。随着明代中期以后物质财富的增长与社会流动速度的加快,不仅士农工商的身份等级结构有所动摇,原有严格的良贱之别也在发生变化。明清之际旧有秩序的解体与新型秩序的建立,进一步模糊了文人与非文人阶层之间的界限。在非文人阶层逐渐崛起的背景下,不少文人选择赘入非文人家庭,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但是,考虑到招赘家庭相对较低的社会地位,文人赘婿仍然为其入赘行为所导致的身份下降而感到焦虑。不同于晚明非文人家庭招赘故事对负心文人赘婿的批判,清初通俗小说着力刻画此类婚姻中激烈的阶层冲突,不仅揭示了文人阶层社会地位与非文人阶层经济能力之间的博弈关系,而且表达了文人划清身份界限、证明自身权力的强烈诉求。

明清非文人家庭招赘文人的婚姻,以士商联姻为最重要的类型。明中叶之后,由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科举名额紧张的状况,导致了“弃儒就贾”的社会运动。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捐纳制度的实施,使商人逐渐获得了争取社会承认和施加政治影响的途径。作为士商互动的重要表现,晚明出现了有关文人入赘商人家庭的记载。例如,隆庆元年(1567)进士蒋以化记载了友人周氏的入赘故事。周氏,号文城,出身科举世家,七岁丧母,随父处馆,聪颖好学,“出赘白茆张氏。张盖贾人乎,然其家腴而良,元配恭谨警敏,不挟父家以骄所天,所得百金资,悉供隐君笔札费”[34](P 49)。在妻子家庭的资助下,周氏坚持学业,其后在屡试不第的打击下改而从商,继而决定“弃贾业儒,时内帑消乏,不得已倩馆为生计,家计萧然”[34](P 49)。周氏的选择代表了晚明文人对于入赘商人家庭的复杂心态。由于业儒是最为主流意识形态所认可的人生道路,文人赘婿在赘入商人之家后,仍然以攻习举业为最重要的目标。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商人家庭对文人的招赘,并非商人家庭优势地位的体现,而是赋予了文人以种种便利与特权。

明清鼎革的政治变迁既加快了弃儒就贾的趋势,也进一步模糊了士商之间的区别。盐商经济实力的增长,是清代前期士商互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明代对盐商阶层进行扶持的基础上,清代政府利用纲盐制度与商课制的结合,使盐商的垄断地位达到了巅峰。盐商阶层通过结交文人、捐建书院、斥资购书和教育子弟,试图获得社会的真正承认[35]。值得注意的是,在盐商与文人的互动过程中,招赘文人为婿是盐商进入文人阶层的重要策略。沈叔埏(1736-1803)在《李母沈太孺人八十寿序》中记载了叙衷先生入赘盐商沈家的故事。该篇序文为贺沈太孺人八十岁寿诞而作,写于嘉庆己未(1799)年。考虑到清代女子的平均初婚年龄为17岁到18岁[1](P 202),叙衷先生的入赘时间应为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序曰:

会赠公叙衷先生省亲滇之易门,行至粤,适易门公解组归,遇于旅次,命先生留广州读书。沈翁见而器之,因为赘婿,寻应商籍,试补郡诸生,太孺人手箴管,篝灯佐读,常申旦不寐,间进餔糜,不假手婢仆,先生以闱荐不售,绝意进取,携家僦居苍梧,为人经理鹾务,脯修所入,差足自给[36](P 87)。

叙衷先生之父易门公为致仕官员,沈太孺人出身广东盐商家庭。叙衷先生的入赘,肩负着双方家庭对于其举业的期待。沈家不仅给予其生活上的支持,也为其提供了应试的便利。清代商籍一般指盐商及其子弟应考科举的户籍类别。在童试与乡试中,商籍考生的录取率远远高于民籍考生。广东商籍始置于康熙六十年(1721),与叙衷先生的入赘时间恰好吻合[37]。叙衷先生借助沈家的盐商身份,在广东应考商籍,无需返回原籍。在放弃科举仕进之路后,他依靠经营盐务与教书,得以维持生活。

有关叙衷先生入赘经历的考察说明,即使是在商人阶层中享有相当大特权的盐商群体,在社会声望方面仍然无法与文人相提并论。盐商对才子的招赘,并非以寻找盐业的继承人为目的,而是为了培养高阶科举功名获得者。特别是其应考商籍的优势,使盐商与官员之间的联姻成为可能。例如,山东峄县知县张若谷,原籍江宁县。“长子张敉,次子张敔,俱于山东任所,入赘商人杨作舟家为婿,于乾隆七年、十八年先后冒入商籍考试。”[38](P 236)以叙衷先生的例子为参照,杨作舟很有可能是山东盐商,为知县之子提供了冒考商籍的机会。从严格意义来讲,入赘文人应考商籍的行为,并不符合规定。在被发现冒籍问题之后,曾官至知县的张若谷、张敉、张敔均被革去科名与官职。盐商家庭中文人赘婿的冒籍现象,既是盐商与文人阶层之间频繁互动的证明,也说明此类婚姻普遍以举业为重的特点。根据巫仁恕关于晚明士商关系的研究,“士大夫可以说是当时最重要的地位群体,而商人则是一批经济阶级中的新贵”[39](P 62)。晚明以来商人家庭招赘文人的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地位群体与经济阶级相互妥协的产物。从清代前期盐商家庭的招赘记载来看,商人家庭不仅承认文人赘婿较高的家庭地位,而且为其举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深刻说明了儒业与商业之间有着明确的高下之分。

清初通俗小说虽然并不涉及盐商招赘官员之子的故事,但是包含其他类型商人家庭招赘秀才或监生的情节。以承认文人赘婿的特权地位为前提,此类故事往往对士商冲突进行较为极端的描写,并且在文人阶层与商人阶层之间规定了清晰的界限。例如,短篇世情小说集《十二笑》第三笑《忧愁婿偏成快活》讲述了秀才柏养虚入赘暴家的故事。暴匠人发迹后开办当铺,欲为女儿暴虎娘招婿,这样评价秀才入赘的种种丑态,曰:

如今秀才门若说有个发积丈人要招他为婿,他便要拿班做势,开口就道:“我们读书君子,是个举人进士坯儿,不值得扳这样蛮牛”,一也。又有一等贪心的,听见发积二字,便拚得一个精身,一张卵袋,就想要来受用丈人,做个快活李大郎,反要丈人去小心趋奉,二也。若果系好秀才,何妨趋奉他一分,只是他也要看觑我夫妇在眼中,不要一进了门,但打了偏袖,凸了肚皮,鳖着喉咙,在家里欺老个吓小个,使那红鞋子气质,方才成得[40](PP 119-120)。

该段有关文人入赘商人之家的叙述颇具现实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清初相关史料的不足。根据暴匠人的感慨,秀才赘婿在士商通婚中占据绝对优势的地位。他们或自恃功名在身,不屑于入赘商人之家,或为贪图女家钱财,入赘后盛气凌人。柏养虚虽然在经济条件上难以与暴家相匹敌,却凭借其较高社会地位,入赘之后不孝父母、强行纳妾。故事最终演变为一场士商双方围绕文人性权力所展开的争夺。暴家因不满于柏养虚与如兰的私情,秘密囚禁柏养虚,并试图对其进行阉割。在母舅的帮助下,柏养虚幸免于难,还向官府告发暴家谋害自己的行径。作为性权力的体现,柏养虚的阳具及其纳妾的自由是文人身份地位的象征。暴家对柏养虚的囚禁与去势,则意味着商人家庭对文人权力的控制与剥夺。小说虽然对柏养虚的恶劣品行暗含讥讽,但并未使其受到任何惩罚。暴匠人全家出逃后,“柏养虚竟与如兰为夫妇,搬住在暴家大房子内,快活受用”[40](PP 154-155)。也就是说,柏养虚既得到了财产上的补偿,也获得了性选择的自由,成为士商通婚中的绝对获益者。

如果说《十二笑·忧愁婿偏成快活》有关商人家庭谋害文人赘婿的叙述,仍然以证明文人的权力地位为目的,那么《醒世姻缘传》第九十四回《薛素姐万里亲征 狄希陈一惊致病》则通过描写文人入赘商人之家所带来的秩序混乱,表达了文人重新划分身份界限的需要。该回讲述了油商滑家的寡媳金大姐在婆婆安排下坐产招夫的故事。贪图钱财的监生在赘入滑家后,因其元配妻子吴氏自缢身亡而被送官。油商的职业安排与滑家的称谓设置,影射了商人阶层的油滑特征,体现出故意污名化商人阶层的倾向。监生入赘油商家庭、以油商之妻为母的举动,则是其主动降低身份、打乱阶层界限的行为,构成了对其家族名誉的污染。正如吴氏的规劝,曰:“你将三十年纪,名门大族之家,从新认一个油博士的老婆为母?”[41](P 2568)从象征层面来看,放弃齐家责任的丈夫与维持家中秩序的妻子,颠覆了夫妻所应该承担的性别角色。吴氏自杀与监生入赘的结局,则是家庭秩序彻底崩溃的表现。与《醒世姻缘传》中传统理想秩序走向瓦解的主题相呼应,监生入赘油商之家的情节不仅明确承认经济利益是此类婚姻的重要动机,而且展示了明末清初文人主动放弃精英地位后所发生的道德堕落。

除了士商通婚的故事类型,清初通俗小说中其他非文人家庭的招赘故事同样表达了文人对于不同阶层之间界限混乱的担忧。在《十二笑》第四笑《快活翁偏惹忧愁》中,监生蒙丹秋对被卖的婢女小蛮念念不忘,赘入小蛮前夫史掌管之家,被迫沦为魏家家奴。鉴于明清良贱不婚的原则,婢女招赘主翁的故事未必是来源于现实生活的真实案例,却反映了文人阶层对于良贱分野变化的敏锐感知。随着明末城市从事服役性职业的人数急速增长,此类贱民因其与绅士的密切关系,其地位处于上升的状态。明末清初不分阶层的奢侈化倾向和部分贱民的进学得官,使原本严格的良贱之别有所松动[42](PP 379-383)。蒙丹秋入赘贱民阶层的行为,既混淆了文人与家奴之间的界限,也使其文人身份备受质疑。魏家家人这样表达对于蒙丹秋文人身份的不屑,曰:“况监生□算不得高作,掌管也算不得低微,你也休得妆腔推调。”[40](P 200)由于明清捐资入监制度使整个监生群体蒙受污名,蒙丹秋并未凭借其监生功名而获得魏家家人的尊重,反而因其千里寻婢的行为,被视为自寻下贱之人。蒙丹秋入赘掌管之家的故事虽然颇具幻想色彩,却生动反映了明末清初尊卑关系的松弛化给文人所带来的不安。

随着清初士商互动趋势的增强与非文人阶层力量的上升,入赘非文人家庭的选择不仅充当了文人谋求经济支持的婚姻策略,也是文人与非文人阶层之间界限模糊化的重要表现。晚明非文人家庭招赘故事多以批判负心文人赘婿为主题,不过仍然流露出文人的身份优越感。例如,《二刻拍案惊奇》第十一卷《满少卿饥附饱扬 焦文姬生仇死报》中秀才满少卿入赘市户焦大郎之家,中式后抛弃妻子[43](PP 563-564);《古今小说》第二十七卷《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监生莫稽入赘丐户金团头之家,进士及第后谋害妻子[11](PP 1065-1067)。此类故事往往将非文人家庭置于完全被动的弱势地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其表达了同情。随着时代风气与等级结构的变化,清初非文人家庭的招赘故事基本摆脱了晚明关于负心文人赘婿的描写模式,而是通过叙述文人与非文人阶层之间的抗衡关系,反映了文人对于自我能否维护特权地位的焦虑。

四、结语

不同于学界关于赘婿往往占据较低社会地位的印象,有关清初文人赘婚的文史考察充分反映了明清科举制度下阶层流动的复杂面貌。卢苇菁通过研究清代文人赘婚中双方家庭的权力关系,认为“与其妻子的家庭条件相比,很多清代文人赘婿处于不利的经济地位,有时占据较低的社会地位”[2]。这一说法过于强调双方家庭在身份地位上的差距,也未能将文人入赘非文人家庭的现象纳入考察范围。从清初文人赘婚的历史记载来看,在文人家庭的招赘婚姻中,即使女方家庭拥有相对优越的经济基础,双方家庭仍然在功名层次上大致相当。非文人家庭虽然为文人赘婿提供了大量经济资助,但在很多情况下却成为文人所轻视的对象。可见,文人赘婚以社会地位的对等为重要原则,并且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划定了清晰的界限。

根据入赘婚姻中双方家庭所处的阶层,清初通俗小说中的文人赘婚故事包含四种模式:宦家子弟入赘名门望族、下层文人入赘显宦之家、下层文人入赘普通文人家庭与文人入赘非文人家庭。文人赘婚情节的大量出现,既与清初文人阶层的赘婚实践密切相关,也是缓解文人科举压力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前两种模式,因其迎合了下层文人关于功名和情欲的幻想,成为才子佳人小说中相当流行的情节类型。不同于晚明通俗小说关于文人赘婿跨越阶层的大胆叙述,清初小说既在宦家子弟入赘故事中特别强调双方家庭在文化门第上的对等性,也将下层文人入赘名门的故事置于神异化的叙述框架中,取消了此类情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可能。与晚明非文人家庭招赘故事对文人特权的彰显相比,清初此类故事更加关注文人赘婿在与非文人家庭的对立关系中所感受到的压力。如果说晚明文人赘婚故事中相对开放的阶层想象,表达了文人对于宣称自我特权、实现向上流动的信心,那么清初文人赘婚故事在处理阶层关系过程中的谨慎态度,则笼罩着文人纾解身份焦虑、厘定阶层界限的紧迫感。

清初通俗小说中文人赘婚故事的写作立场与叙事模式,在清中期《儒林外史》中得到了进一步突破。吴敬梓既通过描写宦家子弟蘧公孙入赘鲁府后的失望结局,打破了前代故事中文人自我满足的幻觉,也利用有关匡超人、牛浦郎等假名士入赘非文人家庭的经历,展现了文人道德堕落与阶层界限瓦解的图景。从某种程度上说,《儒林外史》以较具现实色彩的笔法揭露了文人赘婿面临的现实压力及其放弃道德底线的行为,构成了明清文人赘婚的另一种叙事脉络。时至今日,入赘婚仍然属于当代常见的婚姻形式,是社会学、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中的重要关注现象。有关明清文人赘婚历史实践与小说叙述之间互动关系的研究,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婚姻形态的丰富性与灵活性,并为当代中国多元婚姻形态的考察提供了必要的历史背景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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