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生态治理困境及对策研究

2020-02-23 15:02相雅芳
生产力研究 2020年10期
关键词:生态农村

相雅芳

(1.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209)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和政府必须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农村生态问题是乡村振兴的突出问题,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为农村生态治理提供契机,农村生态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任务。因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树立农村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湖田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目前,学界关于农村生态治理问题进行多层面的研究,为农村生态治理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1)农村生态治理问题的现状及成因的研究;农村经济增长粗放、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的生活方式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造成农村生态治理困难。(2)农村生态治理模式创新研究;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提出,探索多样化的农村生态治理成为现实要求。农村在生态治理层面也出现多元模式协同发展,主要有政府美丽乡村综合治理模式、农村绿色发展协调模式、城乡一体城乡统筹模式以及村民自治生态环境治理模式。(3)农村生态治理对策研究;从治理模式、社会资本、法律保障、生态农业、城乡一体以及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等措施来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4)乡村振兴与农村生态治理研究;从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及农村生态治理模式等层面阐释农村生态治理的现实意义。

由此可见,当前学者从不同侧面、不同视角对农村生态治理问题展开深刻的讨论,这些成果推动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及实施农村生态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农村生态治理主要关注治理困境、治理模式及治理对策进行微观层面的研究,农村生态治理是系统治理体系更需要从宏观视角深入探讨,尤其是新时代把乡村振兴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开启农村生态治理新的时代意义。因此,新时代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视角研究农村生态治理问题及对策,是新时代乡村生态振兴的时代要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一、乡村振兴对农村生态治理有何内在关联

(一)农村生态治理是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

乡村振兴助推农民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民生福祉,农村生态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政府结合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的变化,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我国农村是主要的生态自然资源的主体区域,乡村生态环境是我国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乡村振兴的短板,阻碍美丽乡村的建设和农村生态经济的转型发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新确立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村居民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求生态”,生态环境成为影响农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关键因素。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九大把“生态宜居”提升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坚持人和自然和谐共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建议”》再次重申“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2020 年两会政府报告中提出增加专项投入,支持现代农业投资,饮用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新时期农村生态治理不仅是乡村振兴的时代需求,也是我国主要矛盾转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为了实现农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意义,提出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广大农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顺应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把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生态保护意识推动生态行为的实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维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统筹农村人居环境的发展,让乡村的群众能够享受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二)乡村振兴关键是实现农村生态宜居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村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农村经济显著发展,但是依然存在农村生态治理问题。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农村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农村生态保护的关系,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乡村振兴全过程;要深刻把握用最严格法律制度确保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实效,实施最严格的乡村生态治理制度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在这样背景下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国家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生态宜居”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农村自然资源是乡村的优势,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通过扶持生态农业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是新时代农村发展必然趋势。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融入生态环保理念和实践的客观需要实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各省市在提出乡村振兴的规划中都将生态宜居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乡村振兴的目的是促进全面进步,实现城乡一体最终目标通过建设“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绿水青山,谱写美丽乡村建设新篇章。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生态治理的逻辑演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农村生态保护问题。自1949—1978 年是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探索阶段,虽然当时我国把实现国家工业化确定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但对农村生态治理问题也提出一系列的论断。毛泽东提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兴修水利等农村生态治理的思想。1928 年毛泽东在江西永安倡导百姓造林。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向全党提出了消灭荒山,实行绿化的任务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消灭荒山荒地,在一切宅旁、村旁、路旁、水旁,以及荒地上荒山上,即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1]。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把绿化工作当作修复生态和改善环境的重要目标。1956 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致五省青年造林大会的贺电》中向全国人民发出“绿化祖国”号召后,紧接着提出了“实行大地园林化”的任务。1958 年春,毛泽东路过云阳时指示,要在荒山上栽树。毛泽东的指示极大鼓舞了当地干部群众的造林热情,几十年过去了,而今的云阳长江两岸8 万亩防护林郁郁葱葱,为三峡库区构筑了一道绿色屏障,成为维护库区水环境的重要支撑,为三峡库区乃至长江带来了巨大的生态防护。同时,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水利连年失修、水旱灾害频发的严峻形势,毛泽东十分重视治水防患工程,他认为兴修水利是保证农业增产的大事,水利工程建设要同流域规划相结合,大量地兴修小型水利,做好水灾旱灾预防工作。1950 年夏淮河发大水,面对严重的灾情,毛泽东从政治的战略高度强调“一定把淮河修好”,即便当时我国正值抗美援朝财政困难的时期,号召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防救和根治淮河两者结合起来。基于淮河跨省的特点,为了避免管理权限造成各省治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他建议中央成立统一的治理委员会,在此基础下江苏、安徽、河南三省同时、分段治理淮河。最后,毛泽东通过工农业发展与农业内部结构相协调来保护生态环境。他认为农业生产需要水和肥料,农业要解决好水、肥问题,水就要打井、修水库、洼地排涝。肥的问题要靠多养猪、多搞有机肥料,对农业来说,养猪解决肥料问题形成人、植物、动物的生态循环。毛泽东为保护农村环境作出一些政策论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中国农村生态治理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指导。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态治理以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为重点,中共中央围绕“三农”问题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和农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1983 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森林滥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三大隐患,要有步骤地解决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立法问题,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1989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通过“谁污染谁治理、排污收费、地方首长环境负责制”等主张,保障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有序化,乡镇企业污染得到控制,生态农业开始试点成功,乡村环境质量整体把控较好。20 世纪90 年代,党和政府对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2],可持续发展对农村生态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面对20 世纪90 年代我国农村环境问题逐渐凸显,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与村村开店、户户冒烟的局限导致生态严重恶化,在乡镇企业的集中地带苏南地区,环境恶化状况更加剧烈。江泽民指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批示。2002 年我国生态治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胡锦涛指出人和自然和谐的社会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2007 年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治理也大规模开展,推进农村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乡村环境保护也进入科学发展的阶段。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围绕生态宜居的要求,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及人居生态环境治理改变农村的生态环境。在政策激励方面实行以奖励促治理,在农村生活设施方面,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在生产基础设施方面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在生态保护方面抓紧治理被污染的江河湖泊、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水资源。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引下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加强村庄规划和治理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环境友好、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农村生态治理进行专门论述,提出加快生态体制改革,实施河流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在完善农村现代化的生态治理体系时,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到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问题总目标,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国家针对乡村生态治理问题提出一些列政策,改变单一化生产场域内的“村容整洁”,而是从生产、生活、生态三方面为一体的内生性农村经济发展的乡村发展模式。新时期围绕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倡导区域生态农业经济,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实施农村垃圾分类等措施,综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大污水治理力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生态扶贫助推攻坚脱贫,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村居民对“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的期盼。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呈现出从单一的生态保护到综合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生态治理,从初步资源保护到全面生态文明的引导,农村生态治理经历从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到全面乡村生态振兴的发展轨迹,为新时代实现农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当前农村生态治理的困境

新时代农村生态治理成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乡村振兴为实现美丽乡村带来新的发展契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农村居民享受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当前,农村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污染防治问题,这些问题产生来自于农村生态治理观念滞后、政策制度倾斜不够、监督管控薄弱以及生态治理主体责任缺失等原因,造成农村生态治理目标难以实现,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农村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缺失

首先,农村生态治理主体是政府,地方政府的“唯GDP”政绩观导致对农村发展考评机制出现“重经济、轻环境”的导向,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针对一些政府的“唯GDP”政绩观问题,我国学术界提出以“绿色GDP”取代“GDP”的口号,在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中要重视对生态效益、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生态治理的考量,尽管国家出台新的标准和要求,但在一些地方因为长期“唯GDP 政绩观”生存的现实土壤存在以及制度的历史惯性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在经济发展面前被忽视,政府并未履行生态治理的责任。同时,地方政府由于机关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生态治理通常认为是环保部门的事情,其他政府部门袖手旁观,没有承担起责任,导致一些污染企业转移到乡村,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其次,地方企业在生态治理中并未履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一些企业将污染源转移到农村来生产,原因在于农村生态管控薄弱,企业将污水、废气、废水随意排放。农民本身是弱势群体,对企业生产给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束手无策,无法保证自己的权利。最后,农村的非政府组织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团体,在生态治理中能够帮助宣传生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农村非政府组织本身缺乏独立性,也缺少国家政策资金和人力支持,在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参与公共事务的职能弱化,导致在参与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明显。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出在农村以政府主导、多元治理的生态治理模式。这种模式从长远模式来看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落实难以实现,阻碍农村生态治理的成效。

(二)农民生态治理的观念固化滞后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农村的参与和良好生活习惯,在执行过程中改变农民固化的观念是治理的“硬骨头”。据调查,人的环境认知与受教育程度成正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但存在一些未上过学的中老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比例高达80%以上的事实,提醒我们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的必要性”[3]。农民是参与生态治理的实践者,但在实际上执行生态治理过程中,因为农民受教育文化较低以及农民长期以来形成固化的生活方式,对生态治理的认知比较淡薄,不能深刻理解生态保护和发展关乎他们自身的利益;或者是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从而给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有一些农民在农村生产与农业发展上,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采取不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方式,过分依赖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学品,结果造成土壤板结和土壤营养化,甚至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成为农村生态治理的难点。因此,农民在生态知识的获得和接受、环保意识等方面与农村生态治理的需要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很多农民生态意识薄弱或者缺少生态保护的法律知识,对环境引起的健康问题及清洁空气等缺乏足够的关注,加剧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

(三)农村生态治理的政策制度约束

乡镇振兴农村生态治理问题最重要环节在于落实政策,作为落实相关政策与制度的重要主体是各级地方政府,从本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考虑,往往落实执行不到位,使得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地方政府在地区发展规划中没有将农村生态环境考评纳入综合考虑范畴,或者给予相应的规划,即使在规划中有考评机制但在执行过程中给予一些高污染企业开绿灯。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态治理的力度不够,政府在发展中对经济发展资金投入过多,农村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资金困难等问题造成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在农村生态治理问题上,很难给予经济和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农村生态治理问题因为资金短缺而无法有效治理。另一方面,农村生态治理的监督管控薄弱;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督管控薄弱大量存在,是农村生态治理主要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强调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而且在法律责任中明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细化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但在农村生态治理中,依然存在监督管控不到位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因经济建设忽视生态保护与发展,有些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没有关于生态环境的要求,有些地方政府层级之间责任划分不清出现“踢皮球”的现象,此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公民等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以及农民由于缺少生态知识以及对农村生态治理并不知晓,缺乏对政府和企业的有效监督。因此,在农村环境污染的责任追究上存在漏洞,这种情况加大农村生态治理的难度。

(四)农村生态治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在我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发展政策与历史惯性,使城乡在生态治理存在巨大差异,如学者林毅夫认为“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生成与国家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政策有重大关联”[4]。农村生态治理的资金投入低于城市地区,在治理污染防护过程中缺少资金支持无力修护环境。农村养殖区所排放的粪便未经处理,随意处理造成土壤污染;有些地方“工业三废”直接排放影响到土壤的再生产能力;农村畜禽养殖业大量堆积粪便形成的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的空气质量,虽然大部分都是个体养殖,由于靠近生活居住地养殖并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达不到环保标准,引起空气污染更加严重。其次,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基本空白,大多数农村并未建立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仍按传统方法处理生活垃圾,到处随意堆放生活垃圾。最后,新时代农业发展需要科学技术和人才支持,农村农业科技供给与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是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困境。由于缺少农业发展科学技术,在农业质量安全以及绿色环保等方面存在欠缺,导致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因此,在农业发展处理经济与环境保护中,由于缺少资金和公共服务导致农村生态振兴难以实现。

四、新时期农村生态治理的对策

农村生态治理的公共服务是保证生态治理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农村缺乏在农业生物资源、水土质量以及陆地生态功能等方面的系统观测和监测。农村企业和农业生产对土壤、水资源以及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问题。传统观念对农村的农业生产和企业发展对环境监管和测评存在空缺。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出现乡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成为生态治理的难点,最重要的原因是缺少资金和监测设施忽略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环节。

(一)构建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模式

乡村生态系统是一个以自然为主的半人工生态系统,是乡村区域由人类、资源、各种环境因子通过各种生态网络机制而形成的一个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复合体,因而,乡村生态振兴作为一项复杂的生态治理工程,使得生态治理需要政府和市场在内的多元治理模式。新时代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5]。首先,农村生态治理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治理的模式改变以政府或市场为唯一的治理主体,根据农村生态治理实践构建与其相适应的治理主体及政策制度。在多元治理模式中,政府作为农村生态治理的核心行动者,是生态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改变“唯DGP”的政绩观。其次,良好的自然生态是维护农民自身利益的需要,农民要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治理。农民在参与生态治理过程中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农村环境治理的真实情况,合理兼顾各方面利益使新的制度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就目前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来看,能够在政策实施和落实上监督地方政策和企业履行生态责任,尤其是一些地方官员和企业在执行生态治理过程中借公共利益之名,行以权谋私之实,滋生腐败现象,完善农民参与生态治理机制,村民可以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和行为给予有效监督。最后,企业承担着农村生态治理的责任,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发展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从政府和法律层面规范企业的生态责任,企业从“生产技术、节能减耗以及高效清洁生产”[6]等方面维护生态环境,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又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互动双赢。

(二)以制度和观念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

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民的价值观念提出新要求,需要农村转变传统的发展理念适应时代需要。首先,以政策和制度引导并约束绿色生活习惯。农民的生态价值观念的转变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需要制度的引导和规范。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大力推进产业振兴,为农民绿色生活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农村生态振兴至关重要,要以产业振兴为抓手,因地制宜发展以县、乡为单位的特色生态农业,通过经济振兴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为农民绿色生活方式奠定经济基础。其次,长期以来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成为“硬骨头”与农民价值观念固化关系密切,要转变农民的价值观念,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政府作为乡村生态治理的倡导者,加大对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地方政府在广播、电视等传统的宣传方式中开展生态知识的科普教育,提高农民对生态问题的认知。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领域向农民开发绿色生活的app,或者微信等社交媒体,通过一些视频或者科普文章让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政策法规进入农民的视野中,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对政府和企业进行监督。

(三)健全生态农业经济产业体系

乡村振兴与生态治理在农村发展中实现双赢,以生态农业加快生态经济发展,以生态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制度是根本长远性措施,必须加快完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面对农村生态治理制度落实不够以及监管系统薄弱的现象,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企业、农村在生态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2018年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19 年)》明确指出要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一方面,加强农产品的产地的环境保护与治理,各级地方政府重点开展涉及重金属企业排查,严格执行环境标准,控制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同时加强灌溉水质管理,严禁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政府要把农业发展、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环境保护结合起来,遵循农业生态自然规律,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大力推动农业资源养护,实现农业生态经济。另一方面,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传统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工及销售,推广“龙头+基地+农户”模式,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与农业科技推广、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试点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特别是发展畜禽清洁养殖是控制农业清洁养殖的重要任务,推行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科学配置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氮、磷等排放,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以生猪、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为重点,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治理和利用。

(四)加大农村生态治理公共服务供给投入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乡村振兴战略也为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2018 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党和国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的任务,在农村建设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垃圾分类,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首先,要挖掘特色乡村风貌。乡村生态规划和环境治理要保存原生态的田园风貌,充分挖掘和利用乡村的自然环境、乡土特征等,注重保持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把乡土风貌作为一个主打品牌、民生工程来精心经营。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乡土味道,保持乡村风貌,提升我国乡村居民生活质量,打造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另一方面,改善农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规划上,要对农村用户厕所情况摸底调查,推进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户侧建设示范县、示范村,发挥引领作用,解决好农村生态治理难题。最后,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由于长期农民居住分散和政府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农村地区生活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设置专项的农村生态治理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引导地方政府投入,逐渐改变农村露天垃圾池的面貌。

猜你喜欢
生态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生态养生”娱晚年
住进呆萌生态房
生态之旅
生态之旅
生态之旅
提高农村小学习作讲评的几点感悟
四好农村路关注每一个人的幸福
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