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创新优质公共服务 打造便捷高效社保

2020-02-23 08:12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四川劳动保障 2020年12期
关键词:内江市社保费经办

近年来,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紧扣社保职能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综合柜员制,不断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助力内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内江市社保中心多次荣获“作风好效能优流动红旗”窗口单位,并于2019年在千企万人政风行风测评中荣获“行政满意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内江市社保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提高社保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聚焦“开门办、集中办、网上办”,删繁就简办理流程,梳理完善“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理”清单,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公共服务事项占比不断提高。2019年以来,内江市社保中心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认领40 项服务事项,累计录入52456 条服务事项信息。

推进企业参保登记全程电子化,开通数据交换接口,建立社保业务信息系统与省级工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单位新增参保登记,极大缩减了企业新增参保登记手续。

落实减降免缓措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019年,将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同时将社保个人缴费基数由80464 元调整为64717 元,明确个体缴费基数下限为国家规定的60%,基数上限由100%放宽至300%。通过降费率和调限,2019年共为4396 家企业降低单位缴费2.14 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江市社保中心配合内江市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对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实行缓缴社保费政策。目前已累计为全市参保企业减免三项社保费5.55 亿元。

推进社保服务改革,优化社保公共服务

内江市社保中心聚力完善社保公共服务,注重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成为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城市并成功上线运行。通过推广“四川e 社保”APP,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已有27.95 万件业务通过全省业务系统平台办理,窗口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深化区域改革合作,推进内江—自贡社保公共服务同城化,共累计为368 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互转业务,为989 名居住内江的自贡群众办理退休资格认定服务。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重庆市大足区、荣昌区、永川区等社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深化社保退休流程改革,改变退休集中办理模式,提供优质便捷社保服务。推进全市养老金发放方式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为全市80 余万名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

深化社保经办模式改革,在市本级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办理模式,为参保群众提供“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体化监管”的“四个一”社保服务改革。一系列的社保服务改革和公共服务建设的推进,进一步补齐了城乡社保公共服务短板,为参保群众及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优质社保服务

内江市社保中心全面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在经办窗口设置岗位牌,窗口经办人员熟悉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和经办流程。在大厅设立咨询引导岗,日均服务群众160 余人次。加强窗口作风建设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秩序和工作作风。在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和征求意见箱,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巾帼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实施“三项制度”的基础上,推行服务承诺制、“一站式”办结制等措施,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社保经办窗口服务规范,对参保群众咨询做到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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