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光, 江也川
(云南大学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91)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虽然提出的时间不长,但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孕育却是从商周时期就开始的。从多民族中国发展历史长时段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具有“自在”与“自觉”两个阶段性特征。“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中国古代不断地孕育、发展着的,我们认为“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种理性的状态,是一种潜在的、不外显的,但却是真实的存在,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1)王文光,江也川.司马迁的民族思想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谱系建构述论[J].思想战线,2020,(3).“自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一种理性的状态,产生于中国近代与西方列强的斗争中,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内在的自我发现,外在的自我解放,因此是一种外显的真实存在。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对民族历史书写的传统,关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史主要集中在二十四史中。但迄今为止,以二十四史为基本文献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贯通的研究还不多见,特别是把二十四史的民族列传与中华民族共同体联系起来研究的就更少,目前仅能够见到比较集中研究这个问题是汪高鑫的《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2)汪高鑫.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M].黄山:黄山出版社,2016.,以及在本书没有出版之前发表的一些论文,例如论文《二十四史民族史撰述与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建构》(3)汪高鑫,郭倩.二十四史民族史撰述与中国多民族国家历史的构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这篇论文后来成为《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第四章的基本内容。,这些论文后来都成为书中的部分章节。但汪高鑫没有把研究焦点集中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上来,因此研究二十四史的民族列传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成果还不多见,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值得我们深入拓展。
值得强调的是,二十四史中的每一部正史都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撰写成的,都带有特定的历史印记,但是在记述“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恐怕这也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够生生不息发展至今的重要历史原因之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过程,既是中原各王朝对于边疆民族认识了解不断变化和升华的一个过程,也是边疆各民族对于内地的观感认识的不断提升,二者之间相互融合、不断促进的整体性发展进程。历史记述与历史观感的变化也成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当中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
汉朝的建立使多民族中国进入了长达几百年的大一统时期,这个时期的文化建设最突出的就是开创了正史的撰述,而且在正史中还专门有民族历史的文本书写,完整的记述“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史,记述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谱系;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有多个民族政权存在,但是关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文本书写却更加丰富,使我们看到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华夷共祖”民族思想的实践,看到了民族融合恢宏的历史画卷。
二十四史中的《史记》《汉书》是在西汉和东汉时期完成的。从多民族中国发展历史的宏观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格局出现于秦汉时期,但由于秦朝存在的时间太短,没有可能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的历史文本书写,但是汉朝大一统国家的建立,王朝国家加强了对边疆民族的治理,而且还不断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郡县制,将边疆民族纳入了大一统国家体系之中,成为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在这样的宏观历史背景之下,《史记》《汉书》的出现就是一种历史必然。
司马迁的《史记》中有六个民族列传,按照方位记述多民族大一统汉朝的民族历史,如果再把记述汉族历史的列传综合起来,应该就是最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记述。班固的《汉书》与司马迁的《史记》相比较,《汉书》的民族列传由《史记》的6篇归并为3篇,具体的变化是保留了《匈奴传》,把《史记》的《西南夷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合并为《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在《史记·大宛列传》的基础上新增了《西域传》,虽然在篇章上有变化,但是比《史记》增加了诸多内容,所以仍然可以认为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书写的发展。
此外,必须强调的是《汉书》把《西南夷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合为一传是有特殊含义的。因为汉武帝时期已经在西南夷分布区、东越和南越地区、朝鲜半岛北部地区设置了郡县,班固把司马迁《史记》的《大宛列传》改为《西域传》也是因为在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匈奴被汉朝击败,汉朝在西域设置了西域都护府,西域都护府正式成为统一多民族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多民族中国的一个政区,所以必须要有历史文本的书写,于是有了《西域传》。
《汉书》民族列传书写的变化,是基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疆域的变化,这样的变化是有历史事实支持的,实质上反映的是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汉武帝在边疆设置了众多的郡县,基本情况如下:在北方,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打败了匈奴对北方边境的攻击,收复了今内蒙古黄河以南之地,设置了朔方郡、五原郡;在西部方向,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汉武帝打败了进入河西走廊的匈奴,设置了武威郡、张掖郡、酒泉郡、敦煌郡,为汉宣帝在神爵二年(前60)设置西域都护府奠定了基础;在东部和东南方向,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在消灭了南越国之后,设置了儋耳郡、珠崖郡、南海郡、苍梧郡、郁林郡、合浦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在西南,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在西南夷地区设置了牂牁郡、越巂郡、沈黎郡、汶山郡、武都郡,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设置了益州郡;在东北方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在朝鲜半岛北部设置了乐浪郡、临屯郡、真番郡、玄菟郡。上述诸郡的设置,为历史学家从政治上、法理上对统一多民族中国历史文本的书写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历史文本书写就具有了国家意义,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如果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角度来看,统一多民族中国民族历史的文本书写为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学理基础。因为,汉武帝在边疆地区设置行政区,使这些地区在政治与法律上成为了统一多民族中国的疆域。
从研究“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史记》《汉书》都有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全景式的历史记述,例如在《史记》的《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中就可以看到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华夏族及其周边“四夷”已经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雏形,夏族、商族、周族分别建立了大一统的夏商周3个王朝,而且这3个王朝的疆域内已经生活着众多的民族,夏商周王朝以其强大的文化和政治向心力,开展了与“四夷”的交往、交流甚至是交融,民族关系密切,从这个意义上讲“华夷”就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因此《诗经·小雅·北山》才会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4)高亨.诗经今译[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316.如果从现代政治学理论来看,这是从疆域和人民的角度一方面肯定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另一方面则说明了“华夷一体”就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司马迁的《史记》是按照方位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历史书写的,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欲知彊弱之时,设备征讨,作《匈奴列传》第五十。”(5)以下皆见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3317,3318.这是对北方草原各民族历史的记述,因为在北方草原以匈奴的发展最快,政治力量最为强大,所以叫作《匈奴列传》;司马迁又针对今华南地区的民族说“汉既平中国,而佗能集杨越以保南籓,纳贡职。作《南越列传》第五十三。”华南地区的南越政治首领是华夏族,但是南越的民众是百越系统的民族群体;又记述东南地区的民族,东南地区的民族虽然也是百越系统的民族群体,但是已经与汉朝建立了紧密的政治联系,即“吴之叛逆,瓯人斩濞,葆守封禺为臣。作《东越列传》第五十四。”关于朝鲜半岛北部的民族群体,司马迁说:“燕丹散乱辽间,满收其亡民,厥聚海东,以集真籓,葆塞为外臣。作《朝鲜列传》第五十五。”在距离汉朝政治中心比较遥远的西南夷地区,司马迁也给予了关注,强调了西南夷地区的民族与汉朝的政治联系,即“唐蒙使略通夜郎,而邛笮之君请为内臣受吏。作《西南夷列传》第五十六。”而对还没有完全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西部地区,司马迁记述的重点是文化交流,写下了《大宛列传》,即“汉既通使大夏,而西极远蛮,引领内乡,欲观中国。作《大宛列传》第六十三。”所有这些民族列传的书写都是在大一统国家建设的视角下展开的,除了《大宛列传》中相关民族之外,上述民族列传提到的民族都是大一统国家的组成部分之一,相关的民族为了大一统国家的发展,承担着维护大一统的历史重任,例如南越赵佗“能集杨越以保南籓,纳贡职。”东越之人是在“吴之叛逆,瓯人斩濞”的情况下,“葆守封禺为臣”。朝鲜半岛的王满“以集真籓,葆塞为外臣”。西南夷的“邛笮之君请为内臣受吏”。这些记述说明:“边区蛮夷民族实际上肩负起了为中央大一统政权保守一方之土的重任。在司马迁的眼里,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来都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在中国历史大舞台上登台亮相的,从来就不只是一个华夏民族。”(6)汪高鑫.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M].黄山:黄山出版社,2016:110.由此可见,司马迁在《史记》的相关民族列传中对边疆民族历史的书写传统,是把中国各民族视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对此白寿彝说:“《史记》把环绕中原的各民族,尽可能地展现一幅极为广阔而又井然有序的画卷。”(7)白寿彝.中国通史(第1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6.
《史记》和《汉书》中表现出来的“华夷”共同创建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史学思想和关于中国民族历史的撰述范式从此被后世继承,成为了多民族中国民族历史文本书写的基本范式,进而成了一种文化传统,因此二十四史中基本都有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记述,反复强调各个朝代的民族都是多民族国家的成员,也是统一多民族中国历史的创作者,都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晋的陈寿写了《三国志》,南朝刘宋范晔写了《后汉书》,北齐魏收写了《魏书》,梁朝沈约写了《宋书》,梁朝萧子显写了《南齐书》等正史,这五部正史关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书写,是对《史记》《汉书》关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文本书写的继承。
从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文本书写的角度来看,由于陈寿的《三国志》是把曹魏政权作为王朝正统,所以仅仅在《三国志·魏书》中写了《乌丸鲜卑东夷传》。但《三国志》中《蜀书》和《吴书》没有民族列传并不能说明蜀国境内和吴国境内没有少数民族,这样的历史文本书写传统主要来自《史记》,司马迁认为凡是与正统王朝交往的民族群体才为之立传,由于蜀国和吴国都不是“正统”,因此蜀国和吴国境内的民族就不被立传。虽然在《三国志》的《蜀书》和《吴书》中没有民族列传,可是在一些人物传记中仍然可以看到丰富的少数民族历史记述,例如《蜀书》关于西南少数民族的记述、《吴书》中关于东南沿海地区“山越”的记述,等等。
《后汉书》中关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书写最为丰富,有《乌丸鲜卑列传》《南匈奴列传》《西域传》《西羌传》《南蛮西南夷列传》《东夷列传》等,与《史记》《汉书》相比较,新增《西羌传》和《南蛮传》,这反映了多民族中国国家历史的发展变化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书写当中的变化,特别是把《匈奴列传》改为《南匈奴列传》反映的是匈奴发展历史过程中的分化与融合,对于完整认识匈奴的发展历史意义重大。《后汉书》对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记述是在大一统观念之下进行的,包含着“华夷一体”的认知,例如《后汉书·东夷列传》说“东夷率皆土著,憙饮酒歌舞,或寇弁衣锦,器用俎豆。所谓中国失礼,求之四夷者也。凡蛮、夷、戎、狄总名四夷者,犹公、侯、伯、子、男皆号诸侯云。”(8)范晔.后汉书·东夷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2811.则东夷虽然作为东北边疆民族,但是其文化中却保存着诸多的华夏文化,所以蛮夷的称呼,在范晔看来实际上就等于诸侯公、侯、伯、子、男的称呼,这是“华夷一体”的认识,是大一统国家观念的实践。
北齐魏收写的《魏书》既是一部北魏史,同时也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为《魏书》不但记述了鲜卑建立的北魏政权历史,还同时还记述了北魏辖境内各民族的发展历史。由于北魏疆域的主要部分在黄河流域,西接西域,东临渤海,所以魏收的《魏书》主要记载北魏和东魏史事,内容侧重于西域、北方和东北民族。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荡,诸多珍贵历史文献大量毁灭,所以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的角度来看,《魏书》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魏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历史的记载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鲜卑贵族的“华夷共祖”思想。在《魏书·序纪》中魏收特别强调了鲜卑与汉族的关系,认为鲜卑与汉族都是黄帝的后裔:
“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民赖其勤,帝舜嘉之,命为田祖。爰历三代,以及秦汉,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残暴,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载籍无闻焉。积六十七世,至成皇帝讳毛立,聪明武略,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震北方,莫不率服。”(9)魏收.魏书·帝纪一·序纪[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1.
在这段文字中,魏收强调了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所有“天下”的民族都是黄帝的后裔,不同的是分布区有差异,即“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第二,与鲜卑直接相关联的是昌意之子,而昌意又是黄帝的儿子,《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生高阳,高阳有圣德焉。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10)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9,10.从《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与《魏书·序纪》的记载来看,鲜卑拓跋部已经很好地将自己与黄帝联系在一起了,因为黄帝虽然有二十五个儿子,但是“得姓者仅十四人”,鲜卑的始祖昌意不但是这十四人中的一个,而且还是黄帝正妃嫘祖所生,是黄帝的嫡系子孙。这些思想都为鲜卑拓跋部政权争夺正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历史研究值得关注。
梁朝沈约写的《宋书》有《鲜卑吐谷浑列传》《夷蛮列传》《氐胡列传》《索虏列传》等四个民族列传,《宋书》第一次增加了吐谷浑、氐胡的历史书写,值得注意的是沈约站在汉族的文化立场,把北方民族称为“索虏”,这样的变化反映了相关的民族思想和与王朝相关的正统观念。在《宋书》中汉族以外的民族列传还有《索虏传》(含芮芮传、槃槃传、赵昌传、粟特传)、《鲜卑吐谷浑传》。萧子显写的《南齐书》有《魏虏列传》《蛮东南夷传》《芮芮河南氐羌列传》,其中很明显也具有王朝正统观念,这些记述对我们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史同样重要。
唐朝是多民族中国又一个大一统时期,国家的强盛为历史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历史学家们在民族问题方面表现出了更多的宽容与理性。唐朝的历史学家关于民族历史文本的书写都具有“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历史学家中南北相互攻击的弊病。(11)李珍.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民族史观的演变[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所以二十四史中有8部是在唐代编撰的,具体是房玄龄编修的《晋书》,魏征编修的《隋书》,令狐德编修的《周书》,李白药编修的《北齐书》,姚思廉编修的《梁书》和《陈书》,李延寿编修的《南史》和《北史》。
《晋书》专设了《四夷传》记载边疆民族历史,还首创了“载记”这一综合了本纪、列传、志的体例来记述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及其所建立政权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发展历史。《晋书》的“载记”有30卷,分别是刘元海等、刘聪等、刘曜、石勒等(分为上下两卷)、石季龙等(分为上下两卷)、慕容廆等、慕容皝等、慕容儁等、慕容暐等、苻洪等、苻坚(分为上下两卷)等、苻丕等、姚弋仲等、姚兴等(分为上下卷)、姚泓、李特等、李雄等、吕光等、慕容宝等、乞仁伏国等、秃发乌孤等、慕容德、慕容超等、沮渠蒙逊、赫连勃勃(分为上中下三卷)。《晋书·载记》“不仅记史完备,而且详细、清晰。载记这种体裁时而按时间顺序,时而按空间顺序,时而又按所记内容的类别来安排史料,远比本纪详细,有些帝王载记下还附有重要臣僚的列传。所以载记其实是本纪、列传、志三种体裁的揉合,载记所记内容全面而广泛,最大限度地保留所记对象的历史面目。《伪十六国书》《十六国春秋》《魏书》《资治通鉴》关于十六国的记录,都远不如《晋书·载记》详备、细致,全面、完整保存十六国时期的历史”。(12)陶新华.《晋书·载记》略论[J].贵阳师专学报,1995,(3).
《北史》主要记载北朝到隋朝233年的历史,只有本纪、列传两种体例。在本纪中有许多关于鲜卑的研究。相关民族的记述主要放在卷93至卷99中。民族列传的立传原则是把所有前代文献当中出现过的民族按方位进行罗列,因此许多民族并不是现代中国境内的民族,仅仅是与中国各民族政权有过经济交往、文化交流的民族或者民族政权。(13)王文光,王玖丽.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中的民族传记及其特点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南史》是在《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的,共80卷,记载了南朝宋、齐、梁、陈四代170年史事,和《北史》相比,对东北亚、东南亚、南方民族历史的记载较为详实,所有与民族历史有关的内容都放到《夷貊传》中。(14)王文光,王玖丽.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中的民族传记及其特点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
《南史》和《北史》比较突出的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整体观念,“李延寿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我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15)瞿东林等.二十五史随话[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64.
在李延寿编撰《北史》和《南史》的时候,《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五代史》等历史著作也在编撰或者已经编撰好,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经有这么多种,那么李大师和李延寿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修这一个时期的历史著作呢?(16)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出版说明”第2页.李延寿在他的《自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17)李延寿.北史·序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3341.。在唐朝已经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背景之下,诸多的历史著作还有“索虏”“岛夷”的思想,显然与唐朝大一统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历史相违背,因此,《北史》《南史》的编撰反映了大一统国家历史发展的一种内在要求。对此,瞿东林认为李延寿不满于南北朝时期正史互相指责的倾向,希望通过撰述《南史》《北史》来反映全国统一的趋势,为唐朝初年的统一服务。(18)瞿东林.《南史》《北史》散论[J].史学月刊,1981,(1).高国抗认为《南史》《北史》取消了轻蔑性的民族称呼,将各朝历史融入一书,无分你我,是八史中除了《隋书》而外其他诸书不能企及的。(19)高国抗.一部倾向于统一的正史唐李延寿的《南史》《北史》[J].暨南学报,1989,(1).因此唐代编修的8部正史就具有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注大一统国家发展的历史叙事。
《隋书》完整地记载了隋朝38年的历史,将隋朝境内外的民族按方位分为《东夷传》《南蛮传》《西域传》和《北狄传》,较为系统地表达了以华夏为中心,其他少数民族分布在边疆的一点四方历史观。值得关注的是,在《隋书》的《东夷传》《南蛮传》《西域传》《北狄传》中也记述了部分隋朝疆域以外的民族和民族政权,这说明到了隋朝,中国与境外民族的交往更加广泛,更加深入。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多民族中国又是多个政权并存,民族关系十分复杂,这个时期编修的正史有4部,具体是后晋刘昫编修的《旧唐书》(20)《旧唐书》是五代后晋时官修的一部史书,由宰相刘昫监修,故题为“刘昫撰”,是现在最早且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著作。《旧唐书》原称《唐书》,后来的史学家为了把他和北宋欧阳修等人撰写的《新唐书》相区别,故称《旧唐书》。,宋人欧阳修编修的《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宋人薛居正编修的《旧五代史》。因为唐朝是多民族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历史时期之一,对边疆民族有强大的控制能力,所以《旧唐书》《新唐书》中立传的民族群体超过了以往所有的正史,而且对于立传的民族历史记述也十分详细,是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在欧阳修编修的《新五代史》和薛居正编修的《旧五代史》中,都再现了当时各民族的融合发展历史,对于建立后唐、后晋、后汉的突厥沙陀人给予了正统的历史地位,认为是他们继承了唐朝的统序,这样的民族思想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也是十分积极的,说明欧阳修和薛居正是具有“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
当然,由于欧阳修是典型的汉族官员,所以“华夷之辨”的民族思想在《新五代史》中比较浓厚。《旧五代史》中将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放入《外国传》二卷中,但是又以中原纪年为纲,记述了周边12个少数民族的主要史实,这说明编撰者仍然具有“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旧五代史》相比较,《新五代史》对民族的认识比《旧五代史》有所变化,例如《旧五代史》把契丹、党项列为“外国传”,而《新五代史》虽然是作为“四夷附录”,但是仍然是以大一统的思想来认识相关民族的。
元代,多民族中国又恢复了大一统的政治格局。由于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所以他们没有刻意强调“华夷之辨”,而是用“华夷”皆是正统的民族思想来编撰正史,所以元代由脱脱主持编修的《宋史》《辽史》《金史》在突出契丹历史和女真历史的同时,也注意对相关民族历史的记述。这样的记述有利于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面认识。
早在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经下诏编修《宋史》,但是由于元朝内部对于编修《宋史》体例的意见不统一,一派要以“以宋为世纪,辽、金为载记”,另一派则要以“辽、金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21)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7:1.因此长期没有开始编撰工作,到了元顺帝时才下诏修辽、金、宋史,而且是各为一史。由于宋史的前期基础比较好,所以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完成,在1345年成书。从以上的争执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元朝是蒙古民族建立的王朝,但是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仍然有谁是正朔的观念,所以才有“以宋为世纪,辽、金为载记”的争论;而坚持要以“辽、金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的观点是有道理的,首先是尊重了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历史,其次是不带有大民族主义的看法,认为契丹建立的辽朝和女真建立的金朝应该与汉民族建立的宋朝具有相同的历史地位。
《宋史·蛮夷列传》基本上仅仅记述了南宋政权能够控制的民族,蛮夷列传一、二分别是西南溪洞诸蛮上下,还包括梅山峒、诚徽州蛮、南丹州蛮;蛮夷列传三为抚水州蛮、广源州蛮、黎洞蛮、环州蛮;蛮夷列传四为西南诸夷、黎州诸蛮、叙州三路蛮、黔涪施高缴外诸蛮、泸州蛮等。上述这些所谓的“蛮夷”主要集中在今天的广东、广西、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海南,而多民族中国的东北地区、北方草原、西北地区的民族基本没有涉及。这就说明北宋后期和南宋时期宋朝能够管辖的地方主要在中国的南方和西南的部分地方,而中国的北方出现了东北女真建立的金朝、契丹建立的辽朝、党项建立的西夏国,整个中国北方的其他相关民族都分别生活在金、辽、西夏的辖境之内;而且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时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建立的政权辖境内都生活着众多民族,各个民族政权的发展为下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是具有积极作用的,具体而言就是每一个局部地区的发展,为更大规模的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在《辽史》中多次强调了契丹与汉族同源共祖的民族思想。南宋时期,因为有了文化的基本认同,所以产生了辽与宋“两国同为一家”的“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样的认识仍然是来自“同源共祖”的民族思想。据《辽史》的记载,辽朝皇帝就认为契丹人与汉人都是炎黄子孙,《辽史·表一·世表》说:“伏羲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无穷,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孙,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考之宇文周之《书》,辽本炎帝之后。”(22)辽史·表一·世表[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949.《辽史·太祖本纪》认为契丹与汉都是“炎帝后裔”,应该就是民族共同体,而且还从儒家文化的价值观对契丹建立辽朝,特别是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立辽朝给予了肯定,其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分显著。
明代至清前中期,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国家形式基本定型,在这个历史时期编修的正史有《元史》和《明史》。
元朝的疆域范围是超过前代的,随着行省制度的推行,中国境内的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纳入元朝的统治范围,由于元朝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故《元史》没有用专门的少数民族列传的方式来记录各民族的情况,而是在《地理志》中分别记录了各行省内相关民族的发展历史,这是在二十四史中第一次系统地按行省、路、府、州、县这种行政区划层级来研究以政治为中心的民族历史,意义十分重大。例如关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相关历史主要就是在《元史·地理志四·云南诸路中书行省》部分。
《明史》首创了《土司传》来叙述明朝疆域内少数民族的历史。《明史·土司传》从卷三百一十到卷三百一十九,共十卷,其中《湖广土司》《贵州土司》各一卷,《四川土司》二卷,《云南土司》《广西土司》各三卷。从《明史·土司传》中《云南土司》《广西土司》各有三卷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明朝对边疆治理的重视。《明史·土司传》也是按政区来记录各政区内的民族发展历史、民族关系和土司承袭。因此,虽然《明史》没有四裔传,但所涉及的民族远远超过了《明史》以前的所有正史,今天中国境内的绝大多数民族在《明史》中都已经有或详或略的记载。从这个意义上讲,到了明代“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由于明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治理更加深入,边疆少数民族的绝大部分都纳入了明朝相应的政区内,或者接受朝廷官员(即流官)的治理,或者在土司的统治下发展。《明史·土司传》记述各民族的历史,突出政治方面的内容,强调的是朝廷对边疆少数民族治理,具体也是按照政区为纲,分别记述各个政区内的少数民族历史,例如关于西南少数民族的历史就在《明史》的《四川土司一》《四川土司二》《云南土司一》《云南土司二》《云南土司三》《贵州土司》中,这样书写范式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角度看,《元史》《明史》中关于民族历史的撰述特点具体表现为“首先是随着长期民族融合与民族关系的发展,民族歧视和偏见减少,更多的则是宣扬华夷一家的思想,这对民族认同心理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其次,《元史》《明史》对元明时期边疆民族政策利弊得失的总结,为明清统治者制定边疆民族政策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从而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最终定型。”(23)汪增相.明清正史民族史撰述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定型[J].学习与探索,2012,(2).
关于二十四史的边疆民族记述与“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研究,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进行总结。
第一,二十四史关于边疆民族历史传记的文本书写,重要的贡献是完整地建构了“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谱系,核心是“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具体而言,在相关的正史中,关于民族历史的撰写一般都是按照民族源流、空间方位、生态环境、生计方式、文化特点对谱系中涉及的民族逐一进行记述,虽然司马迁创建的“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谱系存在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之处,但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谱系的建立“首先是开启了中华民族起源一元说,并且成为中国古代关于民族起源的一种正统和主流史观,对中国古代民族观念和国家观念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次,这种民族起源一元说具有民族认同意识,各民族认同黄帝为共同的祖先,对增强中国多民族国家是具有积极影响的”(24)汪高鑫.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M].黄山:黄山出版社,2016:101.。
第二,二十四史中虽然有多民族中国分立时期的正史,例如《辽史》《金史》,但不同的正史都十分重视“大一统”的思想传统,因此二十四史的边疆民族历史书写就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书写。在相关的民族列传中还把“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作为维护“大一统”的前提。二十四史中表现大一统意识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以大一统政权政治中心作为地理方位的基点来记述民族发展历史与民族关系,《汉书·西域传》在记述西域城郭诸国时就以长安为基点来记述民族历史,例如“婼羌国王号去胡来王。去阳关千八百里,去长安六千三百里,辟在西南,不当孔道。”(25)以下皆见班固.汉书·西域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62:3875.这样的记述方式实际上是在大一统的理论基础上强调边疆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联系性。总体而言,大一统的政治观念一直是多民族中国政治家的一种政治理想,例如蒙古族建立元朝之后虽然有民族等级的划分,但是为了维护大一统也在不断修正自己的民族政策,对藏族分布地区的治理就是“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吐蕃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26)宋濂,王袆.元史·释老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6.。对女真人则是“设官牧民,随俗而治。”(27)司马迁.元史·地理志[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6.
第三,从《史记》开始就有一种传统,对每一个民族历史立传的时候都要用一定的篇幅来记述民族源流和空间分布,例如《史记·匈奴列传》开篇就说“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28)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2:2879.这样的历史传统一直被历代史家所继承,因此从《史记》到《明史》基本上都是按照民族源流和地区分布来撰写各民族的历史,这是以司马迁为首的历史学家对“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
第四,自秦汉以来,多民族中国就存在跨境民族问题,在二十四史中就有了对跨境民族的记述,因此在研究历史上跨境民族的时候,其基本原则应该是以研究多民族中国各个朝代疆域内的民族历史为主,主要考察他们在“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对于历史上是中国中央政权统治,今天已经成为独立国家的民族,我们则要本着历史主义的观点,将其作为当时的民族史料进行研究。对于二十四史中以‘外国’名称出现的论证,所记的内容既有境内的民族史,也有邻国的历史,则主要考察境内民族史”(29)汪高鑫.二十四史的民族史撰述研究[M].黄山:黄山出版社,2016:3.。值得注意的是,在宋代以后的正史中,开始出现“外国传”,但是在有的“外国传”中却记述的是中国疆域内的民族,例如《旧五代史·外国传》中就把契丹、回鹘、吐蕃、党项这些民族记入《外国传》,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五代时期大部分政权都不能有效控制这些民族,所以《旧五代史》的编撰者就把这些民族写入“外国传”。
第五,在二十四史的编撰者中除了汉族学者之外,还有少数民族学者,例如《宋史》《金史》《辽史》的编撰者就是蒙古族人脱脱,而《金史》的撰写者中就有畏兀儿人廉惠山海牙,《辽史》的撰写者中就有畏兀儿人沙剌班。由于这些人都具有极高的中国历史学素养,因此从《金史》和《辽史》中看不出与其他正史的区别,这应该与他们具有“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与他们已经是“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有关,因此他们才会按照汉族历史学家正史编撰的基本原则进行“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书写。
总之,在二十四史中,今天中华民族共同体当中绝大部分民族的历史都可以追寻。(30)之所以要强调“绝大部分民族的历史关系都可以在二十四史追寻”,是因为俄罗斯族等迁入中国境内的时间要晚一些。虽然有些古代民族已经消失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之中,虽然有些民族名称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通过对二十四史中“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研究,我们都可以找到这些民族的发展历史,也可以看到他们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并且由此梳理出“自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谱系,以及其中蕴含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当下,对二十四史民族列传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