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中 邹志远
论徐訏小说创作中道德观的演变
王治中 邹志远
(延边大学,吉林 延吉 133002)
徐訏在动乱的时代中长大,经历了两次大的革命,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短短几十年工夫接触了各种社会思潮,也实践着各种学说。作为“旧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学人”,徐訏处在“旧道德”崩塌与“新道德”未治的两难境地。于外,徐訏经历了从马克思主义向个人主义道德观的转变,于内,徐訏尝试建立两性和谐的性别道德观。而在其小说之中,道德观的演变与他的创作理论形成了彼此吸收、互相转化的效果。
徐訏;道德观;马克思主义;性别道德
徐訏在动乱的时代中长大,经历了两次大的革命,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短短几十年工夫接触了各种社会思潮,也实践着各种学说。作为“旧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学人”,徐訏处在“旧道德”崩塌与“新道德”未治的两难境地。于外,徐訏经历了从马克思主义向个人主义道德观的转变,于内,徐訏尝试建立两性和谐的性别道德观。而在其小说之中,道德观的演变与他的创作理论形成了彼此吸收、互相转化的效果。
1918年,陈独秀与胡适在《论〈新青年〉之主张——答易宗夔》一文中说:“旧文学,旧政治,旧伦理,本是一家眷属,固不得去此而取彼;欲谋改革,乃畏阻力而迁就之,此东方人之思想,此数十年改革而毫无进步之最大原因也”[1]。此文指出晚清积弱以久,欲“新国民”不殚以改头换面之姿,更应作剔骨削肉之态。改革派知识分子的代表陈独秀主张引进“德谟克拉西先生(民主)”和“赛因斯先生(科学)”,成为重构“中国文化”之良方。许杰的文章《深化“五四”精神》提到另一个补充:“在‘五四’后期,不是于欢迎‘德先生’和‘赛先生’,又提出‘欢迎莫拉尔小姐’道德姑娘的口号吗?”[2]谈及“五四”显然除了“德先生”、“赛先生”之外,关于“莫拉尔姑娘(moral)”知之甚少。1925年以后,中国一直处在“革命”之中,“国家观念”急剧上升。虽然“五四”以来强调所谓新道德观念,最终却淡出思想言说的中心,未能引起众人的关注。
尽管在主观意识层面“道德改革”居于从属地位,但“道德问题”依然是五四文化论争的核心问题之一。激进派认为辛亥革命的失败在于仅停留在“器”的层面改变,而非在“道”的层面创新。没有深入到精神里层的革命,缺少贯彻大众的有效性。保守派坚持中国道德优于西方道德,并以为中国之道德可挽救西方之弊病。在夹缝与战乱中长大的徐訏在《个人的觉醒与民主自由》中感叹道:“在我年幼的时候,我有短短的时期还受着中国传统的教育,老师以一部《孝经》要建立我们儿童的道德。可是这与时代已经完全不合……竟常有想要实行先王之道而办不到的痛苦”[3]。徐訏认为道德标准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当社会制度出现变化,道德观念自然会有新的更替。斟酌新旧,对道德进行因革损益才能摸索出适应时代的道德要求。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马克思主义迅速成为中国思想主潮。徐訏在《个人的觉醒与民主自由》中写道:“那正是知识欲旺盛的年龄……那时候马克思的《资本论》……也勉强一知半解把它读完”[4]接受“新道德”的青年徐訏受此风潮裹挟,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来审视自己。在早期的创作中,徐訏也透露出这种倾向。小说《滔滔》中描写了小顺嫂进城做奶妈享受惯了荣华富贵,甚至出轨汽车司机,学到了“离婚”等社会新词。然而在孩子断奶后,小顺嫂不得不离开上海城。面对滔滔江水,小顺嫂心灵深处发出呼喊:“她将要脱下人造丝的衣服,脱下皮底鞋……她要伴丈夫一同下田!”[4]小顺嫂在回家的路上幡然悔悟,克服了自身资产阶级的弱点。《郭庆记》则描写了乡下儿童金弟,银弟在父母双亡后惨遭同学嘲笑,亲戚虐待最终放火烧家的悲惨境遇。此外《助产士》《属于夜》等描写底层人物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均有左翼小说的特质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观,无产阶级唯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才能解放自己,解放全人类。总之,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实质是共产主义道德,其描写对象也应是底层的大众人。
1936年左右,徐訏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法国求学的徐訏偶然间读到了有关托洛茨基的《审判记录》一书,书中的部分观点让徐訏感到震惊,这促使徐訏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后来徐訏又读了纪德的《从苏联归来》,回国后向朋友问起批评史太林的文章时,被朋友们误认为“托派”,此后徐訏与马克思主义彻底分道扬镳,开始踏上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道路。1939年以后徐訏发表的《精神病患者的悲歌》《吉卜赛的诱惑》《荒谬的英法海峡》都是体现了个人主义道德观的作品。例如《风萧萧》中,主人公“我”是一位不婚的“独身主义者”,当“梅瀛子”质问“我”究竟是为谁在做事时,“我”是只为了“善”的,并没有唯一的标准。徐訏在创作中悬置了道德的评价,他认为个人主义者人人都有个性和自由,个人在一定的限度内都可以依据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理想与自由。正如学者冯芳指出:“徐訏已经成为个人主义者。个人主义道德观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对‘善’有各自的标准没有同一的客观价值信仰”[5]。
晚清以来的旧道德体系结构中,妇女是缺乏独立意志的个体。晚清不切实际的道德要求束缚着女性,“贞节”作为压迫妇女的道德价值始终将妇女置于消极的被动地位。徐訏表示:“在自由世界,人类努力的则总是不断的要求吃饭的自由与性爱的自由”[6]。虽然女性有主动的人格与独立的自由,在性权力上,女性依旧是不平等,不自由的。在战乱时代“多少流亡的学生……沦为姘妇……在香港,社会是畸形的。一家十口的家庭,往往是靠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伴舞来维持的”[7]。此类现象在二十一世纪的“拜物社会”自然不奇怪,但在“夫权”社会的大纛下,社会妇女性生活上的解放、贞操观念的消失仍被认为是有伤风化,是不道德的。尽管许多人接受了新思想、新道德,潜意识里仍将女性等同于物品。
徐訏赴港后创作了《婚事》《杀妻者》等六篇以“杀妻”为结局的两性小说,与早期的《风萧萧》《阿拉伯海的女神》等小说内质截然不同,徐訏不单从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出发,而是将视角移至男女之间的性别道德。徐訏小说中的“杀妻”并不是简单的嫉妒心理作怪,而是男性行使“夫权”的极端惩罚措施。表面上“杀妻”陋举杀掉的是身体,实际上杀掉的是妇女的自由意志。“夫权”社会中男性通过契约法则物化女性,背后逻辑乃是中国宗法社会以“夫权”为代表的“旧道德”,和以女性自由意志为代表的“新道德”之间的长期对垒。徐訏小说中“杀妻”的悲剧性结尾暗指“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表达了作者对旧道德合理性的批判,流露出其试图走出男女对立的二元模式,重新建构性别道德平等互尊的诉求。
道德作为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和约束规范,显然不能用对与错加以简单区分。“移风易俗”“推陈出新”才能建立符合人性的道德准则。摒弃旧道德对女性的压迫,倡导“两性和谐”的道德观念才能进一步走进“以人为本”的道德范式。用徐訏的话表述就是:只有“看重自己的人的尊严与尊敬别人的人的尊严”[8]才能真正抵达“自尊尊人”的美好世界吧!
[1]陈独秀,胡适.新青年[J].上海:群益书社,1918.433.
[2]鲁萍.“德先生”和“赛先生”之外的关怀——从“穆姑娘”的提出看新文化运动时期道德革命的走向[J].北京:历史研究,2006(1):79.
[3][4]徐訏.个人的觉醒与民主自由[M].台北市:醸出版社,2016.3.131
[5][7][8]徐訏.徐訏文集(第6卷)[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8年.13.375.375.
[6]冯芳.不懈地追索——论作家徐訏前期创作的哲理倾向及思想渊源[M].广西:广西师范学院,2008.59.
2019—12—11
I206.6
A
1673-4564(2020)01-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