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几年省财政坚决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02-22 20:52
山西财税 2020年6期
关键词:财政厅力度财政

环境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环保投入作为一项政策性、战略性、公益性投资,是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责。近三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坚决扛起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推动财政体制改革,落实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统筹中央补助和省级财力,逐步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加强财税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协同配合,加快构建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当前和长远的财政政策体系。

二、统筹做好预算安排,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财力保障

(一)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

省财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支撑和引导作用。2018年至今年4月底,省财政环境保护共投入(含中央资金)196.9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共下达大气污染防治37.59亿元;大气清洁取暖奖补112.5亿元。2020年已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含冬季清洁取暖)53.38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投入,支持力度达到了新的高度。

(二)发挥财政职能,加大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省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在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共安排省级冬季清洁取暖奖补资金32.5亿元的基础上,2020年,省财政对全省11个市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资金12.5亿元,明确省级奖补资金和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各市可结合自身实际,统筹用于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缓解各市财政压力。同时,加强省部对接联动,积极争取中央试点。组织阳泉、长治、晋城3个“2+26”城市和临汾、运城、晋中、吕梁4个汾渭平原城市参加国家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并全部入围,加上2017年已入围的太原,我省三年共计可获得奖补资金102亿元。2019年拨付资金540万元,对太原、大同、平遥古城三个采暖“煤改电”试点地区、4393户居民的相关设备购置及运行费给予补助,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消纳省内富余电力。资金的下达将进一步加快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我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拓宽筹资渠道,加大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领域投入力度

除了上述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直接投入之外,省财政还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与大气相关领域投入。一是对符合奖补条件的100台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下达奖补资金11.57亿元,相比改造前,全省火电机组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削减70%,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极大地带动了我省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促进了我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我省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对2019年-2020年对碳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的焦炉,共计4027万吨产能予以淘汰。截至目前,省财政已拨付7个市2019年度焦化产能压减补偿资金30500万元,用于压减焦化产能2077.4万吨,全面推广清洁高效炼焦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应用,不断提高先进产能占比,从本质上提升焦化行业环保水平。三是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在我省推广应用的电动汽车,按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给予省级推广应用补贴,同时,对省内企业生产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再按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给予省级营销补助。截止2020年3月,省财政共支付我省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37.54亿元,实现推广营销新能源汽车13.59万辆,有力地改善了我省环境质量。四是积极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8-2019年共下达中央财政资金9838万元,重点支持从事农业机械化服务、规模化草食畜养殖、秸秆饮料加工及其他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推动地方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三、创新政策协同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考核机制

2017年8月,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原省环保厅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并于2019年1月底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进行了修订。上述方案的实施是我省财政、环保领域运用经济等综合手段推动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倒逼排污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对实现能源高效清洁利用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方案》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全省各市、县行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奖惩。目前,空气质量奖惩考核范围包括全省11个设区市建城区。省级扣缴累计结余5.96亿元,用于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领域。

(二)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

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修复治理多元投入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我省在生态修复治理投入机制中总体要求、治理范围、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将为建设美丽山西提供多元化资金投入方案。同时,加快推进我省生态保护领域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我们积极鼓励在生态保护领域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利用PPP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领域的建设与运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截至2019年12月底,我省PPP项目入库总数达389个,其中,涉及生态保护领域的项目32个,总投资167.53亿元;清洁供暖项目13个,总投资60亿元。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国家财税政策

省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生态环境厅同力协作、稳步推进,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征收环境保护税。

四、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一如既往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事业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大力度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生态环保、清洁供暖、污染防治等领域积极探索挖掘PPP储备项目,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保领域PPP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多措并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实现全省环保发展各项规划目标,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加强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财政智慧,作出财政贡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山西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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