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环保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市财政共投入各类环保项目资金2.72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99亿元,主要用于临汾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项目、新能源车购置项目、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等项目;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5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等项目;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二是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自2018年临汾市成功申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多措并举,足额配套市级补助资金,高效推进,积极支持各县清洁取暖工作。2019年投入清洁取暖中央试点补助资金2.2亿元,投入清洁取暖市级配套资金3.7亿元,2020年预拨清洁取暖中央试点补助资金2.4亿元,预拨清洁取暖市级配套资金2.45亿元。2020年5月,财政部山西监管局对临汾市2018年、2019年清洁取暖资金保障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总得分102.46分,顺利通过验收。三是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市级财政投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市级配套资金2628.61万元,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搬迁安置项目,加快解除地质灾害对部分村庄的威胁,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临汾市财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