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稳粮保供给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省粮食生产基础,省委第165次、第178次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国家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等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9月3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至2022年,在临汾市洪洞县、运城市闻喜县、忻州市忻府区和朔州市朔城区四个首批试点县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这项工作,是山西省继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对于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稳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山西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