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有效运用非现场审计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市审计局固化经验成果,于近期正式印发《北京市审计局非现场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结合北京实际,将非现场审计划分为“与现场审计统筹实施的非现场审计”和“单独实施的非现场审计”两类。在与现场审计统筹实施的非现场审计中,明确审计人员应当进行政策梳理和数据总体分析,掌握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为审计评价提供支撑;应当通过非现场审计,形成问题清单、问题疑点线索清单和审计重点清单等阶段性审计成果,作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在审计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在单独实施的非现场审计中,强调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疑点,通过远程方式获取审计证据,得出审计结论。这一类非现场审计适用范围主要为市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数据分析审计。《办法》明确,非现场审计应当有效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在工作程序与流程上,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规定。应当强化对数据采集、数据集中分析场所和人员,以及数据授权的全流程管理。《办法》还对非现场审计准备、实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日前,甘肃省制定出台《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了双方统筹协调机制,以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办法》明确了协作范围、责任部门和协作配合机制,要求双方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重要事项办理等方面进行协作配合,确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综合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有关协作配合工作。通过经常性沟通、情况通报、会商协调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的重要问题,促进业务交流,做到监督协同。《办法》细化了具体协作事项和程序。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在同级审计机关提出请求时,依规依法提供审计对象有关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就办理的有关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的阶段性情况,一般应向同级审计机关通报;收到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台账、编号管理,并按规定程序移送有关部门优先办理等。《办法》强化了协作结果运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监督;要求审计机关按职责督促整改,并明确必要时双方可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督促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本栏目资料来源:审计署网站)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提高重点科研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提升理论研究服务审计实践的能力。《办法》要求,科研课题研究必须以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为目标,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密切关注审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提出新理论、新方法,为审计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办法》强调,科研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课题应当围绕审计工作中心,重点研究宁夏审计事业发展中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般课题应当围绕行业审计或审计相关领域的工作难点和重点,研究规范性、技术性、操作性的实际问题。《办法》指出,自治区审计厅将建立课题研究成果的电子资料信息库,保存历年研究成果,为全区审计系统提供全面、及时、系统的科研信息。对于有重大理论贡献或者对实际工作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除向有关领导机关、有关出版机构、报社、杂志社推荐外,还可通过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为成果应用创造良好条件,持续推动科研成果在实践中试点、完善和推广。
近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落地落实,打通从专业的审计报告到领导干部评价使用、责任追究的“最后一公里”。《实施办法》共16条。对会商研判对象、原则、内容、程序,以及责任类别细分、界定、研判结果运用、容错免责机制运用等进行了规定。《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容错裁定机制,对弄虚作假、拒绝整改等从重提出研判建议,对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损失、积极配合审计或组织调查且主动承担责任的,从轻提出研判建议。会商研判由组织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共同实施,一般采取会议方式,在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后进行。会商研判意见形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部门提出对重点对象的处理建议,并按程序实施。
四川省审计厅积极组织抓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全省就业优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抓好工作统筹。认真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坚持做好“专项审”与“结合审”并行,确定7个市14个县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案、统一内容实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工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审计一并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坚持数据先行。积极协调收集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15类数据资源,做好数据关联性研究,抓好分析和比对,形成32张疑点数据表向市州审计机关下发,进一步提升市县审计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审计重点。在积极关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拨付、使用、绩效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就业优先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和政策预期及效果,重点关注资金在支持和保障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反映就业政策在促进扩大就业规模、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