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12日,湖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2019年度审计工作,并将招投标审计作为2019年审计工作重点。笔者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围标串标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出围标串标审计工作要点及招投标审计工作应掌握的技能,以供后续围标串标审计借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是从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支付给投标单位,提交方式可以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网上支付方式等,如果用现金支付或转账到同一个储蓄存款账户的;用一张现金支票退还多家企业保证金;一个人代领其他单位保证金的情况,基本可锁定为围标行为。
在对某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对教辅7号楼进行招投标过程中,共七家单位参与投标,七家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分别从自身单位基本账户转到学校账户,但在A公司中标后,学校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候,将B公司、C公司、D公司三家单位投标保证金全部都退还给了A公司基本账户,此种情况是典型的围标行为。
项目业主在招投标前已经确定了发包意向单位,招标过程是走形式。在审计某国家大型项目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2014年12月16日向A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流程合法,手续齐全。但在审计中标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中发现A公司2014年12月9日已报送项目III区1#、2#、3#、4#塔吊基础施工方案,监理公司审核同意组织实施。通过对比时间节点分析,A公司在中标通知书未发布前已进入现场进行临建工程、塔吊工程的施工,存在虚假招标现象,招标仅仅是走个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果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单价有规律性地波动、清单分项工程的组价基本雷同或者技术标多处数据相同、施工方案、人员配备、施工进度计划错误一致,可认定为串标行为。
例如在某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中标人A公司、未中标人B公司二家公司投标文件,安装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共84个子项,82个子项全部相同。土建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共81个子项,16个子项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在B公司综合单价基础上下浮0.99,9个子项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在B公司综合单价基础上上浮1.04,并且二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大面积一致或规律变化、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明显错误。
电子招投标是发展趋势,在电子招投标审计中,对围标串标的审计主要是查看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是否相同;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及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是否相同;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IP地址是否相同。上述信息如有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工程、财务、技术、管理、造价、法律等方面知识。国家1999年8月30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1年10月20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最近六部委联全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流程、法律责任等以及电子招标也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审计人员需要掌握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以工程量清单规范、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等作为依据,才能对围标串标准确定位。
(二)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投标资料不及时、不翔实,造成相关违法违纪问题未及时发现,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条款未及时跟进。比如2014年3月12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档案馆(鄂公共资源局〔2014〕24号)“第十九条:招投标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其中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开评标现场录音、录像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审计组进点时,一般是在项目开始施工后或者工程计量到合同价款60%以上才进点审计,而此时一般距项目招投标时间至少一年以上,部分审计单位以资料不齐全来搪塞,审计人员需仔细鉴别,索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