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战时”警务的困境与出路
——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

2020-02-22 14:50曹爽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警情警务民警

曹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100038)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已经造成了数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毫无疑问,应对此次严重地疫情危机,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当然,其也成为了警务部门的一道新考题。警务部门在疫情防控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日的警务模式已经不足以有效应对出现的问题。同时,对于多数民警而言也并没有过往的疫情处置经验可供借鉴。因此需要总结现有经验,调整警务举措,以期更好地应对。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根据相关研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新冠肺炎将长期存在。并且,我们不得不警惕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卷土重来。警务工作在后疫情时代依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有一套处理化解风险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战时”警务便应运而生。

近年来,学界不乏有对“战时”状态的关注,但多为国内抗战时期相关研究。王奇生通过国民党在西南联大中的组织活动以考察战时知识界与执政党之间的关系[1]。邹振环关注于战时文化以阐述抗战时期的翻译和战时文化的互动关系[2]。陈蕾则关注于国民政府时期战时统制经济研究[3]。除此之外,还有对一战、二战或者冷战等某些特殊时期的研究。

以上研究均为“战时”二字的狭义解释,即真正的战争时期。但是随着和平时代的来临,“战时”二字做了扩大化解释,意指需要以应对战争的状态来应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在警务领域,先后有《坚持以人为本紧贴安保实战——上海公安世博安保“战时”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做法》《公安机关战时政治动员机制研究》等文聚焦于“战时”警务政治工作研究,以“战时”动员为切入点,较好的说明了“战时”状态不同于以往,具有特殊性。在实践中,公安部也有关于加强战时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4]。除此之外,河北邢台在十九大安保期间启动了战时机制[5],湖北公安也在试行战时警务督察问责机制[6],江西玉山也有战时党建引领的应急工作机制建设[7]。但是均未明确“战时”警务这一概念,也鲜少聚焦“战时”警务的困境。本文拟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对“战时”警务面临的困境与出路做探索,以期对警务实践部门和警学理论界有所裨益。

一、“战时”警务内涵的界定

新冠肺炎事件作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关于其有多种表述。最早使用“战时”一词的是中央指导组孙春兰,其督促武汉以战时状态抓好源头防控[8]。随后,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贺胜在被任命当天,召开防控新冠肺炎战时动员会,要求以“战时”状态,全力以赴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9]。2 月12 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宣布实施战时管制[10],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战时”管制令的城市。在此之后,北京、天津、山东、湖北其他各地市等陆续使用“战时”一词。公安部长赵克志在3月6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加强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将此次疫情视为“战时”[11]。

应该注意的是,从法学角度而言,“战时”一词有其专有内涵。根据我国《刑法》第451 条规定,“战时”特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的特殊时期;根据《宪法》的规定,战争状态以及紧急状态都应当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因此,以上“战时”的使用并不符合法学角度的含义。

那为什么称此次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为“战时”呢?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定义突发事件为,“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据世界卫生组织3 月6 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冠肺炎全球确诊病例已近10 万例,死亡病例达到了3380 例[12]。新冠肺炎已经给全球造成了重大影响,显然成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钟南山院士表示,新冠肺炎不仅人传人,而且传染性比SARS 还高,传染速度也快。可见,虽然面向疫情防控的公共卫生事件并不是真正的战争,但此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丝毫不亚于战争。可以说,疫情防控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

所谓“战时”状态,就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强的防控措施、最大的人力物力投入,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确保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战时”状态并不等于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是一种和战争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常状态[13]。本文所述的“战时”并不是狭义的战争状态,仅强调本次疫情的严重性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需要调动全国的力量打赢此次新冠肺炎阻击战。疫情期间违反相关“战时”状态规定的行为,除了适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特殊法律法规,在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仍然需要根据其具体的违法情节做出判断,不适用“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相关法条。

为表述方便,本文中“战时”警务一词着重用于探讨重大事发生后如何行动。在全国进入“战时”状态之时,传统的警务模式也不再适用,“战时”警务模式被启用。“战时”警务纳入了集中专攻打击行动、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全局性的战役攻坚等工作,强调警务工作面临任务艰巨、情势紧急、情况复杂的基本状态[14]。本文所提到的“战时”警务是指警务部门以应对战争的状态,凝聚全部力量来防控新冠肺炎的工作模式。

这里要注意的是,“战时”警务不同于平时的警务,体现在警务工作定位发生变化,同时,具体的工作也具有较大变化,诸如警情种类的变化,以及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需要有不同于平时独特的技巧和方法。本文“战时”警务事特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社会安全事件都有所不同。疫情的高传染性给警务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和诸多限制。在防控过程中,要时刻警惕疫情传染性,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保障自身安全。

二、“战时”警务的困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然处于关键时期,防控形势严峻。各个部门在应对前所未有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短板和漏洞,当然,警务部门也是如此。疫情防控工作打破了平时警务的常态与平衡,出现了“战时”警务的新特点与困境。从警务实践的角度看,“战时”警务模式比较显著的变化为“战时”警务机制不完善、“战时”警务工作重新定位、涉新冠肺炎警情陡增、“战时”现场处置不足和自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但是可能从不同视角会有不一样的特征和表现,所述内容并不具有绝对性。

(一)“战时”警务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战时”应急管理方面起步较晚。SARS 爆发的时候,我国还没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3 年以后,我国开启了“战时”工作机制的建设进程,有关于应急预案的理论研究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战时”警务机制的不足,这是反思应急机制建设的一个契机。

面对此次建国以来的最严重的疫情,公安部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但是由于疫情本身的复杂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还是给基层警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应对疫情期间,相关政策适用性较差,缺乏可操作性,使得部分地区的警务工作进退失措,错失应对疫情的最佳时机。同时,正是由于缺乏合理完善的“战时”警务机制,存在组织调度不统一,警力使用不科学的现象。诸如在疫情期间,基层警务部门做了大量的数据汇总工作,给各个部门重复上报各类表格。而且,由于新冠肺炎来势汹汹,并没有给予警务部门足够的准备时间,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也出现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不合理性进一步凸显。

(二)“战时”警务工作重新定位

迅速爆发、扩散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变化。警务工作也不例外。疫情之前,警务工作尤其是社区警务,公安机关常常作为主导者,带动其他治安力量参与治安防控工作。“战时”状态下,警务工作重新定位。疫情防控工作是以地方为主导,公安机关变成了配合社区和村落(为表述方便,以下简称“村社”)的工作角色。此种角色变化使得工作开展起来存在困难。村社并无疫情防控的经验,工作较为生疏,甚至疫情初期存在工作无头绪的情况。有些地方的警务工作较为敏感,及时预见了疫情的严重性,但是很难发挥出自己的作用。而且,在配合村社工作的过程中,基本将公安机关民警等同于社区工作者,民众对民警也存在习惯性要求,使得民警无所适从。

正是由于由主导变为配合的定位转变,警务工作在动员民众和志愿者方面也不够积极主动。疫情防控战争是一场持久战,但是公安机关的警力是有限的,公安民警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此时便需要民众的积极配合。面对异常严峻的防控形势,公安机关更应该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涉新冠肺炎警情陡增

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是对医学的新挑战,对其认识众说纷纭,现在还并无统一定论。从根本上来讲,如何应对重大疫情,民众和防疫人员都存在困惑。民众对疫情的认识具有阶段性,而且防疫人员工作还不到位,这都导致了涉疫警情陡增的情况。在基层警务工作中,面临的涉新冠肺炎警情主要有三类。

一是居民与社区防疫人员冲突警情增加。新冠肺炎以来,各地陆续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采取交通卡口以及小区出入登记等措施核查人员。但在疫情初期,民众对疫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所以不配合防疫人员相关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为积极防控疫情,防疫人员付出了巨大努力,但因为并没有相关的处置经验,所以会出现简单粗暴的执法乱象。比方说被媒体报道的“湖北孝感一家三口在家里打麻将,戴着红袖标的防疫人员径直进屋摔麻将,并对拒绝服从的年轻人打耳光”[15]一事,还有“江西丰城一教师因不戴口罩在空旷无人的小区跑步,被强制隔离十四天,还因此受到了单位处分”[16]等事件,不胜枚举,这些防疫人员的目的是好的,但是由于缺少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出现了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出现民众与防疫人员冲突的情况。二是举报类警情增加。由于上级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对新冠肺炎的严重性进行宣传和知识普及,大部分民众充分认识到了疫情的严重性,甚至出现较为敏感的状态。因此出现举报“楼下停放外地籍车辆”“邻居出现咳嗽发烧”等情况的警情。三是出现了利用网络进行涉疫情诈骗的相关警情增加。由于疫情的逐步扩散蔓延,部分民众会囤积口罩,造成供不应求的状态,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违法人员假借销售口罩和消毒水等名义,在快手、淘宝等网络平台骗取受害人的钱财。目前,疫情局势逐渐好转,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民众对疫情的警惕逐渐下降。警务工作更应该慎终如始,警惕涉新冠肺炎警情的反扑甚至是集中爆发。

(四)“战时”现场处置存在不足

在平时的警务模式中,法律法规相对完善,自由与秩序的界限相对清楚,民众有足够多的自由度。但是疫情管控期间,民众会感受到束缚,因此很容易具有抵触情绪。诸如在走访的过程之中,很多民众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这给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又或者在检测体温的过程中,民众会需要民警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证明自己有权利对其进行检查。民警冒着被感染的风险,辛苦进行相应的防疫工作,但是却无法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对“战时”状态治理不易被理解的状态,更应该反思现场处置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1.对疫情认识不足。在新冠肺炎疫情之前,民警从未接触过如此重大疫情,对“战时”警务的处置工作存在误区。因此出现执法态度不端正、语言不规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处置涉疫警情时过于简单化和情绪化,甚至升级冲突和矛盾,从而产生不良后果。疫情防控中,还出现了“民警拔棍撂倒对办通行证有疑问的村民[17]”等滥用权力的情况。在民众和防疫人员都处在高压的心理状态之时,作为国家暴力机关的警察更应当审慎使用权力,谨防由于自身原因产生危害社会的不良后果。

2.警察的处置方法过于僵化。“战时”警务模式不同于平日警务模式,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否则会激化矛盾,不利于“战时”警情处置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民警并未意识到要充分发扬枫桥经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也未认识到在老社区和村落,需要借鉴古代乡贤的做法参与矛盾调解。面对法律法规与具体执法细则的缺乏,一定要灵活工作方法,否则开展警务工作存在较大困难。

(五)“战时”民警自我保障不足

在此次疫情期间,医务工作者前赴后继,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在此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他们很大的支持。应当注意到的是,民警也是常常接触到确诊病患和疑似隔离人员的人群,经常暴露于室外环境之中,由于其自身缺乏相关的专业医疗知识,个人安全也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同时,基层警务多出现护目镜不足、防护服不够等物资短缺的情况,难以保证防护物资的充足。而且,相关的警务活动也因为疫情的原因变得繁琐与复杂。在接警之后,需要穿戴防护装备,而后到现场先给相对人测量体温,再进行案件的处理工作。在此期间,护目镜容易起雾、带着手套等都给警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更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抓捕活动时,为行动方便,可能民警仅仅带着一个口罩,这给自身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待出警返回,还需要正确处置一次性防护装备,并对车辆进行消毒。更由于上述涉新冠肺炎警情的增加,民警需要频繁完成自身防护与消毒的过程。

在此种情况下,为防止监管场所感染,看守所、拘留所等要求提供被拘留人未被感染等类似证明文件,这使得送去拘留的过程也变得复杂。与此同时,民警出差受到了地域管控的限制,异地案件办理由此进入了暂停的状态,这也给警务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不仅如此,一旦有民警出现咳嗽、发烧等情况,便需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这使得本就警力不足的情况雪上加霜。最关键的是,当有民警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其自身、同事和家人也都会具有较大的心理负担。可以说,在“战时”警务状态中,警务工作所感受到的不便是方方面面的,而且民警自身的安全也得不到足够的保障。

三、“战时”警务的出路

习近平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18]疫情期间警务工作的复杂性和处置高难度性,要求“战时”警务模式不能因循守旧,需要警务部门针对疫情社会下出现的新问题不断进行改进,以最优模式应对此次疫情。概括地说,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警务应对机制、科学使用警力、做好“战时”现场处置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战时”警务、利用科技手段助力警务工作,做好舆情控制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战时”警务应对机制

如前所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对如此严重的疫情,只有预先制定出完善科学的应对机制,才能在事件发生时快速做出反应,高效控制事态发展。

在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难以预见性不断增强的社会背景下,警务部门必须聚焦于现有应对机制的短板和不足,完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警务预案,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首先,完善全国性、大规模的警务预案。现有警务预案多依托于地方层次的政府预案,缺少应对全国性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依托于此次的新冠肺炎疫情,认真总结经验,弥补预案的空白,以更好的为日后重大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服务。其次,完善长时间、持久战的警务预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长时间高负荷的状态,给警务部门敲响了警钟。在防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持久战中,如何保持工作标准不下降、防控措施不减少、工作态度不松懈就成为了防控预案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最后,加强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由于应急预案较少启用,关于组织结构和人员梯队都缺少实证,已有预案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平日演练效果,逐步调整预案内容,合理根据复杂事件严重程度调整警力布置,科学合理的使用警力,以便解决几乎在全部警力投入其中依旧警力短缺的问题。演练期间,也能够提高各级民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认识,促使其对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进行学习,做足“战时”心理建设。在真正面对疫情时,能够做到正确认识、合理处置,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科学使用警力,做好“战时”警务工作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已经造成了数万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国内和国际都造成了重大影响。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初步向好的态势下,境外的输入风险又在逐步提高,此时对疫情的警惕性和防控要求仍然不可降低,疫情防控工作仍在持续。

如前所述,在长时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由于防控任务繁重等原因,多名警务工作者因疫情殉职。公安部长赵克志强调,非常时期,要加倍地珍惜警力,加倍地关心关爱民警,扎实抓好爱警暖警的各项措施落实工作[19]。因此,要充分理解基层警务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的实际困难,科学使用警力,给予公安民警合理的工作安排,也要更加关注民警个人的身心健康,给予足够多的安全保障,确保民警生命安全。

科学使用警力不是不使用警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也不是没有任务。民警在地方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确保自己“看得见叫得动拉得出”,对工作不推诿不躲避。在平时的警务模式中,民警确保自己履职尽责,做好分内之事即可。但在疫情期间,要积极配合村社开展各类活动,尽可能多的为其服务,体现出警务活动的积极性,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随着疫情防控态势的逐渐好转,平时的警务活动也在逐步恢复,更要做好疫情防控与平时警务活动的平衡工作。

(三)形成化解矛盾、安抚情绪的“战时”现场执法新模式

疫情期间,民众出现了恐慌、焦虑等情绪,应当认识到,这是正常现象。各高校及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也已经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工作。在“战时”警务模式中,警务工作者也应该充分了解民众的心理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工作时强调,民众自我隔离了这么长时间,有些情绪宣泄,要理解、宽容、包容。因此,对因疫情出现的邻里矛盾、与防疫人员产生冲突等警情要理性处理,耐心疏导,引导民众通过理性对话的方式解决冲突。接处警过程中,也应当主动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民众正确理性地看待此次疫情。

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涉新冠肺炎事件处置的复杂性,避免简单粗暴执法,产生不利后果和次生灾害。执法过程中,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遵循,以安抚劝解为主要手段,以化解矛盾为主要目的。在处置过程中,切忌简单事件粗暴化解决,切忌对简单事件置之不理,切忌情绪化处置相关案事件。警察权威需要得到尊重,但是在人心惶惶的疫情防控期间,警察切忌不可颐指气使,激化矛盾,更不要做矛盾冲突的创造者。警务要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和诉求,不回避矛盾,积极推动事情解决,承担起社会责任。

对明显涉新冠肺炎警情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在疫情期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时趁机散播谣言,唯恐社会不乱,造成社会恐慌的人员应该严厉打击。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口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利用微商、快手等渠道实施网络诈骗;有的制售假劣口罩,此举严重危害医护工作者和民众身体健康,性质恶劣;有的甚至将口罩生意做成了传销。面对以上制售假劣口罩,利用口罩诈骗、传销的行为都应当严厉打击,从重从快处理,顶格处罚,以儆效尤。

(四)形成“战时”动员模式,完善“战时”激励机制

公安机关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克服速战速决的急躁心态,慎终如始。警力有限而民力无穷。“战时”警务中要充分认识到民众的力量,最大水平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以及村社各负责人的工作,动员社会力量,通过组建志愿者团队等方式,鼓励村民自治。在进行走访调查中,面对不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民众,民警不可能贸然闯入其家中进行核查,但是可以动员其邻居亲戚去其家里实际探访。在小区或者村落测量体温时,有些民众会具有抵触情绪,如若民警对其进行劝服,会使得民众感受到压力。动员社会力量,借鉴乡贤的做法,诸如动员当地受人尊敬的长者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这类情况就很容易被化解。虽说乡土中国的人情社会一定程度上被瓦解了,但是此类手段依然是可行并且有效的。

完善“战时”激励模式。新冠疫情的防控形势依旧复杂,公安机关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是长时间、高负荷的工作状态使得民警疲惫不堪。这时需要建立“战时”激励新模式,积极营造“战时”氛围,开展火速任命、火速提拔的新晋升渠道,增加“战时”表彰激励新手段,简化奖励程序。同时,领导要慰问一线人员,给予他们关怀,及时了解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对网格员、志愿者等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的民众也是如此。采取给予奖章、荣誉证书等激励措施,在各大新闻平台、微信公众号或者社区相关工作群聊中积极推送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表扬,最大程度的调动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

(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助力“战时”警务工作

进入21 世纪以来,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公安计算机网络建设为先导,以各项公安业务信息化为主要内容,以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机制为目标的公安信息化工程。警务工作不断向智能化迈进,其与信息技术已经从组合和整合的阶段演进到了融合与创新的新阶段[20]。

疫情防控期间,要不断更新升级已有的信息化手段助力警务工作。科学合理的应对警情需要及时全面的情报信息支撑,也需要高效整合已有信息资源。在现有的警务技术下,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已经能够搜集大量信息,但是欠缺资源整合的能力。在“战时”警务模式中,要进一步打破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壁垒,也要加快构建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协作新模式,不断完善情报系统和信息化平台。同时,充分运用已有的地空结合的科技手段精准防控。利用智能感知、视频卡口等资源,开展空中巡逻,助力巡查防控工作;利用无人机等可移动设备进行“喊话”警告或者劝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做好数字化与可视化的治安防控工作。总之,充分利用构建起来的智能警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警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尽可能多的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非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减少自身感染风险,保证自身安全。

另一方面,要主动对接科技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科技化手段。在疫情期间,多地利用大数据碰撞等手段开发出疫情防控车辆动态感知预警平台,对车辆的行驶轨迹与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助力疫情期间车辆管理工作。除此之外,浙江、上海、四川、海南等多地以真实数据作为基础,连通相关的数据库信息,根据民众填写信息与后台数据比对发放健康码,有效的提升民众出行的便利性,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同时,为了方便民众提供疫情信息或者办理相关业务,多地开发出“网上办”“掌上办”“掌上公安”等一站式警务便民平台,广泛开展网上预约、网上登记业务,出现视频调解等“云办案”模式,不断探寻“战时”高效快速的警务新方式。疫情期间,要不断提升治理的技术化水平,但是也仍然要辅以传统警务工作手段,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六)做好“战时”舆情控制

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都是前所未有的,民众对其以及对为此采取的警务措施不理解是正常的。面对民众对“战时”警务的不理解,很难消除偏见。这种情况下,就要处理好实干与宣传的关系。在疫情期间,宣传工作的作用非同寻常。警务部门可以对警情或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进行每日推送,让广大民众了解警务工作者每天的日程安排和工作任务,理解民警为防控疫情所做出的努力。同时,还可以在社区群聊以及各类社交媒体平台积极刊发各类先进典型代表,对民辅警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工作方法进行报道,积极宣传一些好的防控手段与做法,有利于民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谣言必须得到及时遏制。警务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进行舆论监测,及时监控与清除网上的不实信息,对发布者进行查处。也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做到警务工作信息透明公开,帮助群众及时了解第一手信息,减少谣言传播的可能性。积极引导舆论的方向,占据舆论阵地,防止因疫情相关谣言对防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也应该注意的是,公众有权利发布个人言论和看法,在一定限度内是自由的。在进行舆情控制的过程中,切忌不可矫枉过正。因此,要平衡好个人言论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

四、结语

说到底,“战时”警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警务部门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对警务工作一张大考卷。如何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警务部门必须要不断完善“战时”警务应对机制、科学使用警力、理性化解社会矛盾、动员民众参与治理、以科技化手段为依托、做好舆情引导工作,以提高警务部门应对疫情的能力,以优异成绩完成此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综合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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