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汾阳市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面对我市产业结构单一、减税降费因素导致税收未如期完成,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导致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的不利局面,合理调配资金,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责任,扎实做好“生财”“用财”“管财”的三篇文章,全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稳超序时进度,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自吕梁市财政局召开做好县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工作专题会议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汇报,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请财政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监管,强化收入管理,确保三保事项落到实处。”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我市全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85833万元,其中:安排保工资支出115914万元,安排保运转支出9858万元,安排保民生支出60061万元。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足额编入年初预算,并预留一部分人员经费用于执行中新出台的增资政策和正常职务职级晋升需求。运转经费公安、司法、审计、政法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标准安排,其他行政和事业部门主要保证正常人头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机关水电暖等基本运转开支。民生支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标准,对应上级转移支付足额配套本级支出需求。
一是加强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增强“三保”可用财力。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坚持实行经济分析会议制度,对收支预算科学分析和研判,健全收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非税收费项目,认真落实“减税经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二是科学编制预算,硬化预算约束,打满打足“三保”支出预算。编制2019年预算时,通过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强化主体责任,统筹财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三保”支出特别是保工资支出。同时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大力压缩财政预留资金,缩小预留项目规模,严禁”三保”支出出现“硬缺口”。取消项目基数,实行“零基预算”,未经市政府审批的事项,不列入预算,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的不列入预算。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规定范围、规定标准、规定程序下安排各项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事项,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做好库款监控分析,提高“三保”预算执行能力。密切关注国库资金动向,合理调度资金,每月25日之前做出下月资金调度测算表,逐月定期拨付工资支出、运转支出。根据实际需求,当月发工资的前三日,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时及时预警,停止拨付除“三保”以外的各项拨款。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所有支出按批复的预算单位、科目、项目执行,执行中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除政策性增长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律不追加预算。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加快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一是加强统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加强“三保”运行分析调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年初及时将结余资金和超期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收回,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出的重点领域,项目预算编制时,对于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首先通过结余资金安排。推进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实时监控部门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不足两年的,督促单位加快支出,对于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及时收回调整安排相关支出,实行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单位,相应压缩预算安排规模。
二是完善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纳入年初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都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没有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执行中下达每笔资金都要求监督资金去向,避免无效支出。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政策要求,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深入开展入企减税降费调研工作,及时发现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与税务部门协调合作,强化征管,力争明年收入实现新突破。
主动服务大局,强化培植财源,在巩固存量财源的基础上,围绕发展抓招商,依托招商上项目,鼓励支持新兴企业,培育增量财源。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为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今年压减5%的基础上,继续压减5-10%,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下的资金全部用于“三保”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特别是“保工资”支出一定要做实。
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督促预算部门加大支出预算执行力度,明确时间节点,争取财政资金早拨付、早见效。强化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特别是加快补短板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落实民生政策有关的扶贫、环保、教育等方面的检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扎紧财政纪律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