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蜜林
在西汉尚书学发展的过程中,《洪范》受到当时经师的特别关注。西汉经师之所以重视《洪范》在于其中包含了浓厚的阴阳五行思想,而阴阳五行思想对于西汉经学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洪范》受到重视也就理所当然了。西汉经师对于《洪范》做了创造性的诠释和理论建构,夏侯始昌、刘向、刘歆等就是其中的代表。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在董仲舒的影响下把《洪范》的“五行”“五事”“皇极”等与“灾异”结合起来,建构了一套以“六”为准的阴阳五行系统。夏侯始昌虽然把《洪范》“五行”与“灾异”初步结合起来,但其阴阳五行思想系统并不完善,因为其是以“六”为准而非以“五”为准。这一任务是由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来完成的。
对于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学界目前尚存在着不同看法,如其所讨论的主题究竟是《尚书》学还是《春秋》学、其所采用“五行”说是五行相生说还是五行相胜说等。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一新的探讨。
《汉书·五行志上》曰: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揽仲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传以《洪范》”,颜师古注曰:“以《洪范》义传而说之。‘传’字或作‘傅’,读曰‘附’,谓附著。”钱大昕曰:“或说是也。”“传载眭孟”中的“传”字,钱大昕认为“亦当谓‘傅’,读曰‘附’,言以仲舒、向、歆为主,而附载眭孟诸人说也。”①按:“传”当读本字。“传以《洪范》”指的就是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按照上述说法,西汉《春秋》学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春秋》公羊学、以刘向为代表的《春秋》穀梁学和以刘歆为代表的《春秋》左氏学。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似乎成为《春秋》穀梁学的附庸。事实上并非如此。《汉书·楚元王传》曰:
(汉成帝)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向见《尚书·洪范》,箕子为武王陈五行阴阳休咎之应。向乃集合上古以来历春秋六国至秦汉符瑞灾异之记,推迹行事,连传祸福,著其占验,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号曰《洪范五行传论》,奏之。
据此可知,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是在中秘校五经过程中受到《尚书·洪范》的启发而作的。其按照《洪范》“五行”分类把上古以来的符瑞灾异分门别类总结成篇以向汉成帝讽谏当时王凤兄弟专权的危害。因此,《洪范五行传论》属于《尚书》学,而非《春秋》学。这也是《汉书·艺文志》把刘向“《洪范五行传记》”归到“尚书”类文献之下的原因所在。因此,我们研究刘向《洪范五行传论》应该放在西汉《尚书》学发展的脉络中加以考察,而非置于当时《春秋》学的发展过程中论其异同。
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已经佚失,其部分佚文保存在《汉书·五行志》中。《汉书·五行志》主要包含三部分,分别对《洪范》“五行”“五事”(包含休征、咎征)以及“皇极”进行解释。徐兴无认为,《五行传》和《五行传记》还包含对《洪范》其他范畴的阐发,只是未被采入《五行志》,如《稽疑》就是对“明用稽疑”的论说,等等。②按,徐说并不确切。《稽疑》当时并未著录在《七略》中,颜师古在“凡《书》九家,四百一十二篇”下注曰:“入刘向《稽疑》一篇。师古曰:此凡言入者,谓《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王先谦曰:“《稽疑》,书目无名,盖入《五行传记》中。”③未知师古所引出自何人。不过可以想象的是,刘向父子在著录书目时,绝无可能遗漏自己的著作。因此,《稽疑》虽然可能是解释《洪范》“明用稽疑”的内容,但其并非在《洪范五行传论》中。因为据现存《洪范五行传》所说,其是一种以“六沴”为主的灾异系统。所谓“六沴”指的就是“五事”和“王(皇)极”。④既然称作《洪范五行传论》,那么其应该包含解释“五行”的内容。这样看来,“五行”“五事”“皇极”应该就是《洪范五行传论》的主体内容。如果“五行”“五事”“皇极”各占一篇或一卷,那么其恰好符合《汉书》本传所说的“十一篇”和《艺文志》说的“十一卷”。因此,《汉书·五行志》虽非刘向《洪范五行传论》的原貌,但根据《五行志》的相关材料来研究《洪范五行传论》是不成问题的。
《汉书·五行志》分为上、中、下三卷,中卷和下卷又各分上、下。其中上卷包含总论和对“五行”的解释;中卷上解释“五事”中“貌”“言”二事,中卷下解释“视”“听”二事;下卷上解释“思”事和“皇极”,下卷下也解释“皇极”。从体例上看,其先列“经”文,接着是“传”文,然后是“说”文,最后附以“行事”。王鸣盛曰:“《志》先引经,是《尚书·洪范》文,次引传,是伏生《洪范五行传》文,又次引说,是欧阳、大、小夏侯等说,当时列于学官,博士所习者。以下历引《春秋》及汉事证之,所采皆仲舒、向、歆说也。”⑤缪凤林说:“凡引经曰云云皆《书·洪范》文”“凡引传曰云云皆夏侯始昌《洪范五行传》文”“凡传文后引说曰云云为孟坚所取自始昌至刘向汉儒对于《五行传》最普通之解释”。⑥二人对“经”“传”的看法基本无异,只是对《洪范五行传》的作者看法不同,从而造成二人对“说”文理解的不同。从西汉《尚书》学的发展过程来看,《洪范五行传》应为夏侯始昌所作。⑦因此,缪氏的说法更为合理。
从经学上来看,与夏侯始昌《洪范五行传》相比,刘向《洪范五行传论》在《洪范》学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以《洪范》为纲,以《春秋》为目,第一次把《春秋》中的灾异学说通过《洪范》的分类使其条理化。刘向按照《洪范》“五行”“五事”“皇极”的分类,把他认为的《春秋》中相应的灾异思想分别归入进去。如以《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作为“木不曲直”的事例。在“火不炎上”条下,则列有《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等相关事例13条,其余各条也是如此。
对于《春秋》和《洪范》不相合的地方,刘向也加以说明,如“听之不聪”条下“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思心之不容”条下“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洪范》与《春秋》本来分属不同的经学门类。二者本来没有什么交集。而且其中也没有明显的灾异思想。《洪范》“九畴”虽然有“庶征”条目,但只是在气候好坏的层面讲的,并没有把其与人间政治对应起来。在《春秋》三传中,灾异思想也非主要内容。刘家和认为,《左传》对于灾异采取的是史学态度,既记灾祥应验之说,亦记反对灾祥之说。《公羊传》对于《春秋》记灾的解释则一般说为“记异”,谈灾祥应验的地方并不多。《穀梁传》则不言灾异。⑧刘氏还指出,在西汉前期,董仲舒对于公羊学中的灾异思想发挥较多,穀梁学则仍然固守其不讲灾异的传统。⑨董仲舒虽然发展了公羊学中的灾异思想,但其并未把《洪范》与《春秋》结合起来,尽管其也谈到《洪范》中的“五行五事”。《尚书》学中言灾异的传统则出自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夏侯始昌在董仲舒思想的影响下把灾异与《洪范》“五行”“五事”“皇极”结合起来。虽然受到董仲舒的影响,但夏侯始昌也没有把《春秋》学融入到《洪范》中。⑩刘向则突破《春秋》《洪范》各自的传统,把《春秋》学与《洪范》学结合起来,以《洪范》统摄《春秋》,以《春秋》说明《洪范》,创造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洪范》学。
在解释《春秋》灾异思想的时候,刘向除了运用《春秋》阴阳学说外,还运用了《洪范》五行学说。《春秋》学和《洪范》学在当时虽然都讲灾异,但二者对于灾异解释的理论并不相同。《春秋》学主要以阴阳学说来解说灾异,《洪范》学则主要通过五行学说来解说灾异。这种区别不但存在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和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中,而且也反映在《汉书·五行志》中。董仲舒在解释灾异的时候除了用相应的人事说明外,运用的都是《春秋》的阴阳学说,而刘向则同时运用阴阳和五行两种学说。如《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汉书·五行志上》曰:
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
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公子痤,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董仲舒对于“火生灾”的解释主要立足于阴阳学说。伯姬嫁给宋恭公五年,宋恭公就去世了。伯姬寡居三十余年,又对于国家祸患感到忧伤,于是发生火灾。在董仲舒看来,这是阴气积聚太多而生发阳气的结果,“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则主要以《洪范》“五行”中的“火不炎上”来解释火灾。在他看来,宋襄公二十六年,宋襄公听信谗言而杀公子痤,这是应了“火不炎上”的惩罚。又如“严(庄)公二十八年‘冬,大水亡麦禾’”,《汉书·五行志上》曰:
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
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对于这次“大水亡麦禾”的灾异,董仲舒主要从阴阳角度解释,认为哀姜淫乱,导致阴气太盛,故有大水。刘向则用五行“土气不养,稼穑不成”的理论予以说明。在他看来,哀姜淫乱,私通二叔公子庆父、公子牙,内外无别。又在饥荒之年,不知道节俭而屡建高台,从而造成了“稼穑不成”的现象。此外,在《五行志》中,我们可以发现,董仲舒在解释灾异的时候从未用到《洪范》五行思想,而刘向则兼用《春秋》阴阳和《洪范》五行两种理论。这说明刘向的灾异思想一方面来自《春秋》的阴阳系统,另一方面则源于《洪范》的五行系统。
除了运用“五行”思想解释灾异外,刘向还用与“五行”思想相关的“五事”“皇极”思想解释灾异,这显然也出自《洪范》系统。如对于“五事”中的“听之不聪”,《汉书·五行志中之下》曰: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左传》曰:“厘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
《左氏传》曰:“严(庄)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
不难看出,刘向在对《左传》灾异事例的解释中运用了《洪范五行传》“听之不聪”的理论。
又如“皇之不极”,《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曰: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疴,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至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疴也。
这也是以《洪范五行传》“皇之不极”的理论来对《春秋》三传中的灾异思想进行解释。
在解释《洪范》“五行”的时候,刘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用五行相生说取代了五行相胜说。《洪范》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对于这种“五行”顺序,庞朴认为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其说:“《洪范》的‘一曰水,二曰火’等等,虽有后人极力证明它规定了五材的根本关系,即所谓的‘生数’关系。其实它并未说出五者之间有什么关系。按照《洪范》那种从民生日用角度看待五材的观点,它是不会留意于编排五者关系的。如果一定要找出关系的话,只能说,《洪范》所列,只是一种并无内在逻辑的并列关系。这是不成为关系的关系,也是五材之间的最早关系。”李学勤则认为,这里的五行次序与数说方向的习惯有关。他说:“《洪范》五行的次第是水、火、木、金、土,这是因为当时数说五行尚未按照相生或相克的次序,这和数说方向的习惯有关。……西周人数方向可说东、南、西、北,也可说东、西、南、北,如《诗·文王有声》:‘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洪范》数五行,就是这样交叉数的。”尽管二者解释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其既非五行相生说,也非五行相胜说。我们来看《汉书·五行志》中“传”的“五行”顺序:
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这里的“五行”顺序是相生说。那么这种顺序是不是夏侯始昌《洪范五行传》本来的顺序?徐兴无认为,这种顺序是夏侯始昌《洪范五行传》的本来面貌。丁四新认为这种顺序可能是刘向所改,而未必始于夏侯始昌。他说:“据史书记载,相生次序的新德运观乃刘向的一大思想发明。由此来看,刘向改变《五行传》原本次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反之,没有证据直接表明文本次序的改变是由夏侯始昌肇始的。”聂保平则说:“刘向秉承了董仲舒等汉儒提倡的五行顺次(木火土金水),不以《洪范》中的水火木金土顺次来说阴阳灾异。”徐建委认为刘向《洪范五行传论》采取的是五行相胜顺序,五行相生的顺序乃刘歆所改。因为夏侯始昌《洪范五行传》、刘向《洪范五行传论》皆佚,我们无法知道二者在“五行”顺序上的异同。不过从后面“五事”的顺序,我们可以对此作一推测。《汉书·五行志》曰: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传曰:“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与前面“五行”顺序不同,这里与貌、言、视、听、思“五事”对应的顺序分别是木、金、火、水、土,即相胜的顺序。这种顺序显然来自董仲舒。而《续汉书·五行志》中记载的《洪范五行传》“五行”顺序恰好也是按照木、金、火、水、土五行相胜顺序排列的。那么《续汉书》与《汉书》的记载究竟哪个是《洪范五行传》的本来顺序。在我们看来,应该是《续汉书》记载的“五行”顺序更为正确。一是因为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的“五行”顺序就是相胜说。《五行五事》即包含“五行”,也包含“五事”,其顺序都是相胜说。从现有材料来看,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受到董仲舒思想的影响。因此,其“五行”顺序应该也采取了董仲舒的相胜说。虽然董仲舒的“五行”思想有相生说,也有相胜说。但从《洪范五行传》内容来看,其“五行”顺序应该取自《五行五事》的相胜说。二是夏侯始昌生活的年代是汉武帝时代,当时在五德终始学说上采取的是邹衍五行相胜说。关于西汉在“五行”上属于何德的讨论,有贾谊的土德说、张苍的水德说和公孙臣的土德说。最终公孙臣的土德说为汉文帝采纳、汉武帝继承。《汉书·武帝纪》曰:“太初元年,……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汉书·郊祀志下》亦曰:“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色黄数五,皆土德制度。公孙臣的理论依据正是邹衍的五德相胜说,“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倪宽、司马迁等犹从臣(公孙臣)、谊(贾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汉书·郊祀志下》)因此,在当时,夏侯始昌不会违背国家政策而采取相生说。三是《汉书》对于刘向父子的五德相生说有着明确记载。《汉书·郊祀志下》曰:“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四是司马彪作《续汉书》的时候,在解释朝代历史更替的五行理论上,刘向父子的五行相生说早已取代了邹衍的五行相胜说。唐代封演曰:“自古帝王五运之次,凡二说:邹衍则以五行相胜为义,刘向则以五行相生为义。汉魏共遵刘说。”(《封氏闻见记》卷四)因此,司马彪在当时断然不会改变《洪范五行传》的“五行”顺序。这样看来,把《洪范五行传》“五行”顺序由相胜说变为相生说应该出自刘向。
刘向《洪范》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五行”“五事”“皇极”关系中特别强调“皇极”的重要性。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实际是一种以“六”为准的阴阳五行系统。与“五事”相比,“皇极”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地位,因为其与“五事”并列为“六”,所主月份相同,即一年十二月各主两月。而在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中,“皇极”的地位就被特别突出出来。这一方面表现在“皇极”部分占得篇幅最大,事例最多,另一方面表现在刘向删掉了《洪范五行传》的“六沴”部分,使“皇极”与“五事”不再并列。刘向之所以重视“皇极”,一方面与当时《洪范》学的传统有关。如“说”的部分就对“皇极”特别重视,“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另一方面可能与当时刘氏政权受到宦官、外戚的威胁有关,如其在解释“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灾异时说:“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至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疴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这里的“周室衰微”影射的可能就是当时汉朝政权皇权不振的情形。
综上可知,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对于西汉的《洪范》学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与夏侯始昌的《洪范五行传》相比,刘向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创造性地把《春秋》融入到《洪范》之中,以《洪范》统摄《春秋》,以《春秋》说明《洪范》,创造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洪范》学。二是把夏侯始昌以“六”为准的阴阳五行系统变成了以“五”为准的阴阳五行系统,从而使其更好地能与《洪范》“五行”对应起来。三是在解释《洪范》“五行”的时候用五行相生说取代了五行相胜说,从而更加符合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四是在“五行”“五事”“皇极”关系中特别突出“皇极”的重要性,以此从理论上试图解决当时皇权不振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刘向对于《洪范五行传》的理论改造不仅出于思想上的考虑,而且有着强烈的政治意图,这对其以后的《洪范》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① ③ ⑤ 王先谦:《汉书补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902、2911、1902-1903页。
⑥ 缪凤林:《汉书五行志凡例》,《史学杂志》1929年第1-2期。
⑧ ⑨ 刘家和:《古代中国与世界》,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99、3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