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玲
(兰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甘肃政法大学的马进、乔娟、王瑞萍三位专家学者学术专著《社会认同、交往、心态若干重要问题研究》于2018 年8 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这部著作对我们深入认识国家认同的丰富内涵、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会有一定程度、一定意义的教益和启迪。这部著作采用逻辑和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一方面不脱离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国情,将国家认同丰富内涵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进行内容的拓展,另一方面也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国家文化基础相结合,表现了较高政治站位。
国家认同始终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需要认真探讨的重要问题。《社会认同、交往、心态若干重要问题研究》聚焦国家认同建构研究,认为作为一种制度要求和政策规范,其建构过程受到许多条件的制约。国家认同的关键是共同的公共利益的存在,三位学者坚持认为国家认同共同的公共利益的存在表明国家认同是每一个人主观认同和客观认同的统一。
按照这样的认识,如果把国家认同看作是一个个人的主观态度、认识和观点的建构过程,而不去考虑这种建构的客观效果,那就会把国家认同的最重要的内容社会认知忽略不计。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每一个人的国家认同都是这个人自己随心所欲的产物,是与社会没有关系的个人认知,这个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与此同时,作者告诉我们,必须考虑国家认同究竟怎样才能成为一个被社会塑造、被个人建构的合情合理的存在物,这意味着,这个存在物可以通过个人的能力建构起来,也可以通过国家制度对之进行干预,促进其型塑和建构。如果国家认同仅仅通过个人建构,就是个人的国家认同,与我们更高层次、更深意义上论及的国家认同没有关系;如果这个认同是通过国家制度,包括教育、政策、法治和道德制度引导之下建构起来,这个认同就是当之无愧的国家认同。“当前多民族国家主要基于共同的经济利益、共同的文化价值观、有机的社会整合和妥善处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四大关键维度进行国家认同建构”[1]。
国家认同涉及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对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国家认同建构的探讨。三位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解决好国家认同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到社会认同理论去,通过社会认同理论处理好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实现国家认同的目标。三位学者认为,社会认同理论对于研究国家认同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社会认同理论强调处理好自我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必须注意对个人身份和社会身份的认同,形成自我描述和自我评价的统一。这就是说,社会认同理论的重要基础是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只有把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才能形成对社会和国家的正确认同。在社会认同理论看来,认同生成于个体社会化过程,这个过程由两个不同阶段构成,即:群体对个体的社会认同和个体对群体的社会认同。群体对个体的社会认同通过五个规范进行,即:权威主义人格规范、我群中心主义规范、挫折—侵犯假说规范、相对剥夺规范、功能互依模型(现实利益冲突理论)规范。这就启示我们:实现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转变,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制度的教育引导、强制和促进,还要考虑人们的经济和物质利益,注意经济手段和物质刺激手段的运用。社会认同理论也一而再再而三提醒我们,精神的东西在国家认同的地位和作用应该引起重视。三位学者认为,个体对群体的社会和国家认同通过自我的范畴化进行,自我范畴化就是将自我分类,以便确定自我的归属。分类过程就是认知过程,如果认知全面、系统,个体对群体的社会和国家认同就容易形成和发展,否则,就会冲突和对立。三位学者认为,在国家认同中,这个认知一方面指认识,另一方面指集体意识。埃米尔·涂尔干指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2](P42)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不可能在一个封闭的、静态的孤立个体生命中产生,相反,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个体通过与其他人、群体进行生活或生产交往,建立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进而以这些社会角色与其他人发生相互作用,才能产生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因此,三位学者认为,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的转变特别要注意个体全面的社会化过程的开展。
三位学者把社会认同理论视域下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建构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之下的一个“定在”的建构。我们知道,《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标志着马克思与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开始,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定在”的丰富内涵,这个“定在”是在特殊的时间和空间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关系决定的存在。从方法论的开创性构序中,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规定性,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的一定关系和一定活动方式,为此,可以把历史唯物主义定义为一种革命性的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个方法论原则具体表述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3](P29-30)三位学者认为,社会认同理论视域下的国家认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定在”建构,就是生活在今天的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成员对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国民身份的认同。这个认同因为是处于一定的被规定的时间和空间里面,就不能不包括对国家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认同,也包括对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自觉维护。这个意义上的国家认同,又与国家本身的合法性紧密联系,一个国家有没有合法性,不是统治阶级说了算,而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群众承认、认可的国家政权就是具有合法性的国家政权,否则,就不是合法性的国家政权。由此可见,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共同构成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
国家认同不是随着国家政治制度、政策体系和传播媒介的建立就自然而然形成,是需要各个方面努力才能够建构起来,是多维度、多角度和多种形式的建构。三位学者在本书中把社会心态健全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建构联系起来进行了探讨,认为社会心态健全对国家认同的建构关系的重要性表现为自我的四个新变化和新进展,即:自我开始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历程;自我产生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心理需求;自我产生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社会需求;自我产生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完善自我的需求。社会心态健全的自我将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相统一为一个整体,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心理反应机制,能够做出对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正确抉择,只有社会心态健康的自我才能为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提供必要的个人条件和必要的心理基础。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只能通过社会心态健康的自我展开正确的构建,社会心态健康的自我是以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的态度作出的心理反应,是以做什么、不做什么的行为开始的意志选择,是以爱什么、恨什么的情感取向表现的行为特点。社会心态健全的自我的心理反应机制是完整性与结构性的结合,这个自我从认知开始就把行为与认知、情感和意志相结合,进入一个连续的行为过程链。社会心态健全的自我对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反映不仅是自我主观世界的活动,而且是自我客观世界的活动,在主观世界里,这个自我满足于认识和理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含义、实质以及相关的内容;在客观世界里,这个自我不满足于认识和理解,更要把认知活动、情感活动和意志活动付诸实施,以行为显示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追求,以追求一种平等的精神显示对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坚定性。
三位学者认为,社会心态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精神文化,是人们各种心态特征的综合,属于主观精神世界领域,是人们长期积淀起来的意识和心灵深处的稳定性倾向、定势。社会心态在本质上属于低水平的、不系统的、不定性的、自发性的社会意识,作为一种心态文化,它是隐性、隐晦的,甚至是不可直接被感知的,但它又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大体来说,社会心态主要通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情感态度这些知、情、意结构而表现出来。社会心态并不可以直接等同于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情感态度等等,应当将其看成是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情感态度等等背后更加隐蔽和深层次的因素。由于社会心态是以具有各种稳定性的心态特征为主要内容,因此它具有突发性、大众性的特点,如果仅仅是个别人的心理定势,就不具有普遍的特征,不是大多数人所拥有的心态,因此就不是大众的主流心理,也就无法反映社会心态的总体特征,只有社会大众普遍具有的心态主流才能成为社会心态。
三位学者认为,民族团结是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国家认同。从国家层次的各个要素组合看,国家认同是以各个民族对国家认可为前提,对国家的认可是通过民族团结实现的,民族团结就是国家认同的重要衡量标准,是国家认同建构的基本路径。民族团结通常从纵和横两个路径展开,从纵的路径来看,是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路径一般表现为国家采取政策、法律和其他强制性措施保证完成;自下而上的路径则与之相反,经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证落实。无论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经济发展全方位保证,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认同教育体系,在这个基础之上,社会心态的作用不能低估。三位学者认为,社会心态通过四个方面重要关系的调节,生成四种心态,促使自我形成对民族团结教育的正确反应和正确态度,建立民族团结观,即调节“自我的心理状态”与“其他人的心理状态”的关系、调节“主我”与“客我”的关系、调节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调节心态的各个成分的关系。这样就要做到:一是正确处理多与少的关系,构建各民族互相理解的认同关系。多就是多讲共同点,少就是少讲分歧点。少讲分歧点,多讲共同点,可以避免引起文化冲突,构建各民族互相理解的认同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大和小的关系,构建各民族互相平等的友善关系。大就是要进行大文化交往,要把民族文化放进中华的大文化里、地区的大文化里互相交流,这样才能眼界开阔,胸襟豁达,才能彼此平等对待,互相一视同仁;小就是小文化交往,只是在本民族的范围内交往,自我欣赏,自我陶醉,固步自封。把本民族的文化作为优秀文化看待而贬低别的民族文化是不能正确处理大和小的关系的结果。小文化沟通特别容易产生民族偏见,一个有民族偏见的人,不大喜欢与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的人交往,容易产生歧视其它民族文化的言论,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别人都不如自己。不善于处理大和小的关系,讲到中华民族的文化,竟然把少数民族的贡献排除在外,讲到文化,竟然把有的少数民族文化排斥在外,谈到少数民族则津津乐道历史上各种纠纷和不可避免的战争,把“三股势力”的少数代表人物制造的民族动乱说成这个民族爱闹事,让少数民族听后产生厌恶心理。由此可见,只有正确处理大和小的关系,才能构建各民族互相平等的友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浓和淡的关系,构建各民族互相尊重的情感关系。浓就是把自己归属的民族的感情因为看得重要而表达得过于浓烈,淡就是把别人归属的民族的感情因为看得次要而淡漠对待。人们习惯抬高自己归属的民族,压低别人归属的民族,这种偏颇的社会认同感对跨文化交往的影响,主要就表现在“它会以特定的感情、特定的分析事物的原因与结果的方式以及特定的行为倾向方式划定一个泾渭分明的界限,厚此薄彼”[4](P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各民族跨文化交往提供了共同共享共荣的国家文化基础,为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对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建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三位学者认为,国家认同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一种家国情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才能健康进行。当前,国家认同的重要课题就是探讨如何把各民族的多元文化、多元价值统一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之下,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处理好各民族跨文化交往的问题。三位学者认为,各民族要精神崛起、思想崛起、文化崛起,就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是西北民族地区文化和道义的制高点,体现了西北地区各民族共同的价值目标、共同的精神纽带。三位学者认为,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西北民族地区的跨文化交往,各民族才能够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学习其他民族的长处,改造自己的文化,在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中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和繁荣。三位学者认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民族跨文化交往不是说不要和排斥少数民族文化,也不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替少数民族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民族跨文化交往是为了提供各民族跨文化交往的文化基础,这个文化基础就是各民族互相之间认识和理解,交流和交往的共同点,有了这个共同点,无论各个民族是在自己的家乡还是在异乡它地,无论是在自己的民族之中还是在其他民族之中,他们都有一种归属共同精神家园的自豪感,他们都会寻求到理解和关心,都会获得被认同的民族身份和国家身份,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民族跨文化交往的真正和确切含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体体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民族跨文化交往就是为了建设国家的先进文化,建设国家先进文化不是不要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更不是说各少数民族文化落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各民族文化的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是民族文化的“灵魂”,加强民族文化建设最重要的就是推进国家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文化发展相结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的良性互动局面。能不能进行跨文化交往,敢不敢进行跨文化交往,是封闭与保守、落后与先进之间矛盾和冲突的表现,一种文明不能自身封闭、孤立生成与发展,不同文明总是在和谐的跨文化交往中,互相融会与学习,从而不断丰富与发展,这是人类文明进步史的主流,跨文化交往历来是多样性世界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因,西北少数民族要进步和发展,要走在时代前列,需要大踏步追赶世界文明大潮,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提高民族素质。三位学者认为,西北少数民族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教育素质等,这些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增强离不开跨文化交往,跨文化交往就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机会,民族素质要通过跨文化交往检验。
从三位学者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引领有两方面涵义:一方面是价值观的统一的建设,通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入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将使各民族共同进入一个统一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形成的框架里,以这个四梁八柱支撑各民族的政治信念、政治追求,保证各民族政治坚定、政治忠诚,完成对各民族的政治整合。另一方面是文化统一性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将使中华民族形成一个统一的文化形态,这个文化形态最鲜明、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文化的同一化是以国家为中心的通过国家认同形成的文化形态,以便“统一民族认同,一个国家一种文化”[5]。
三位学者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只有依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才能保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正常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也才能进一步培育和践行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意识,这就可以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这个做法比较西方流行的罗尔斯的通过原初状态形成的契约理论更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在罗尔斯的契约理论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他设想的契约正义原则,这一思路把契约中的每个人都设想为具有合作能力和合作愿望的公共人,这种人不是只关心自己财富、威望和权力等利益的一个利己主义者,而是一个关心大家利益实现的集体主义者,这显然是一种先天认识论的理论,空想成分大于现实成分。三位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自人民群众的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厚植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的脉络中,表现了中华民族追求国家统一、人民幸福、社会进步的良好愿望,因此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民族问题的实践,就是把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大众化、民族化和通俗化的实践。
一部好的学术著作不仅要走进时代的深处,回答时代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还要给人以启迪和思考的空间和时间,吸引更多的人对一些重要问题展开思考和探索。这部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时代问题的思考和探索,而且,也推动了我们对相关诸多问题进一步思考和探索。新时代,在各个研究领域,国家认同都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我们怎么理解这个理论和现实的重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马克思在理解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时候,提出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要把这些理论和现实问题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通过个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超越形而上学唯心主义、旧的唯物主义,创造了自己的理论学说。我们今天探索国家认同问题,要有所发现,有所突破,也必须按照马克思的思路,在研究中能够把历史性、辩证性、社会性统一起来,以便追求理想状态的成果。
国家认同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通过国家认同的实践才能感悟、理解和把所握国家认同的三味真意。对于三位学者的贡献,笔者借用王阳明的话做一个小结,即:“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6](P6)王阳明说:“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6](P51)。